——以四川话为例 方言的文明 由于方言的交流在大一统的环境或“全球化”的趋势下变得来越来越尴尬的时候,方言不仅得不到保护,相反限止方言成了某些机关压制多元文化的杀威棒,更有甚者“方言不是文明”这般高论也有了市场。 在我看来,倘若某一天,真到了英文成为全世界惟一语言时,也许方言就不仅是不文明的事件了,而是多元文明消亡的事件了。文化的多元性是基于语言的多元性的,或者说语言的多元性强化了文化的多元。再说两者的相互相成--岂不用诠释学中的“语言决定论”的观念--直到今天庆幸的是,世界上还没有让英文独霸世界。而且许多中外(行别是英语世界以外的“外”)有识之人在呼吁抢救要失去的语言。回到汉语的方言,方言作为汉语(主要是语音方面)不可分隔的元素,同样属于应保护之列。原因是仿“国际惯例”:事实上,国际上英语帝国也让许多人生厌,保护小语种和保护方言,是当今世界文化工作者和一些有远见政治家的历史使命。法国人就是一个这样的国家(尽管有很强的民族主义色彩和不愿丢失欧洲大陆大国的“雄心”)。联想到经济的全球化与文化的多元化成为当下的一种似乎悖论的态势时,方言还真如生物多样性一样需要得到保护才对,而不是要消灭方言。2013年2月21日,是联合国命名的“国际母语日”的第十四个纪念日。此前不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门就保护卫母语和使用母语提供了一份文件。这份文件表明,全球目前共有2473种语言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登记为濒危语言,并在此情况前,这份文件指出“语言消失对于全世界都是损失”。因此“保存语言和文化多样性”对于件何一个国家都是重要性的工作。 在中国国内甚至有人认为“方言不是国语”。在我看来,即使我们承认普通话于当下“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普通话”是否就等于“国语”,显然并不是一个已经是共识的话题。国语指的是当下国定的“普通话”,还是以元、明、清三代帝京所在地今北京的官(方)话,好像也无定论。如果指前者,那么以北方语系(主要语音系统,也涉及一些语法)为代表的汉语才是国语;如果指后者,那么长江流域以南(这还不指明代之前就差不多定型的南方语系)的多种方言就不是汉语。按现行的约定和教材,四川话本是北方语系的重要组成分--(据野史)这还有一个小插曲,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当时那几个最重要的语言学家在政务院的领导下,差一点点就让四川话就成了普通话。为什么会那样呢?在决定什么话作为是“官话”的普通话时,一些权威和专家们,大都来自在战时陪都四川重庆。要是那样,历史真逗--四川话说不准就成了普通话了。阴差阳错,北京话(当然不完全是北京口语)成了普通话,而四川话成了有别于北京话的方言。事实上,在当代汉语谱系里,相比于浙闽方言(浙闽方言区里又有多个完全不同的子方言)、粤方言,四川话作为北方语系(按约定俗成的界定)的一支还真不能算成是方言。 我们知道,以北京话(主是语音系统,次包括语法系统)为基础的普通话的形成,是以元明清三代帝京北京的历史密切相关。由于中国人口众多,除了包括如藏语、蒙语、回语、维吾尔语等独立于汉语外(苗语和彝语的书面语是十九世纪后期和二十世纪中期人造的)其汉语运用的区域宽广,用一种稍能接受的语音系统来进行交际,对于统治、管理、传播、交流等都有益处。这对于一个多民族国家来说,其极积意义是无庸置疑的。但是方言的形成与民族的形成和区域相对空间切割有着密切的关系。正是有了方言,以及由方言影响的社会存在,使其独特的文明因子得以保存。这种文明因子里藏有许多独特的信息,包括这一区域人的生存状态、生活方式、宗教(或亚宗教)、信仰、帮会团体等,特别是一些与婚丧嫁娶和家庭内部事务等“私密”的空间,更显得方言的重要性所在。譬如说,已经快消失的“格老子”“龟儿子”等到四川口语,看似是川人骂人的话,但只要不带偏见,你就会听出,在说这些话时,说话的人并没有恶意,而是显现出了四川人特有的诙谐。再譬如,由铁岭的那几个艺人稍稍改造后的东北话,经由央视强势媒体(官媒)的作用,成为另一种生气逼现的语言形式。 以一种语言来强化某种统治,不是今天的人发明的,那是李斯发明献策、秦始皇强权推动的:“车同轨、书同文”!今天,我们很难说,这种基因的东西至今不泛后继者。先不说我们汉语。说说英语。由于英国在十七、十八、十九三个世纪的强大,它让英文成了它的殖民和半殖民的官方语言,同时让许多语言无以安家以至死去。接着,由于它在它曾经的殖民地的美国扎下了根。于是二十世纪二战以后,尤其是电子信息时代(这也是英文的一大功劳)的来临(这是美国人的功劳),英语疯一样地席卷全球。众所周知,在互联网上的信息里,英语信息占80%以上。由于人口众多和经济的高速发展,汉语据说近几年有了质的发展,已经达到12%。由于英文的话语霸权,使得曾经是欧洲大陆话语主导的法国,在欧洲大陆上率先起来抵抗(当然是势单力弱)英语对法语和法国文化的褫夺和强暴,德国人,俄罗斯人、意大利人也在抵抗(好像没有西班牙人,西班牙语不仅是地理大发现时代的“世界语”,同时也是美国除了英语的第二大语种)。 把一种语言样式强加给人,本身就是强权的表现。拿现在的学术语言讲,就叫“话语霸权”。我一直认为推广普通话是宪法规定的,但是强行普通话则是一种专制的遗产。如中央政府的某一政府部门正式下发《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对主持人用语做了许多明确的要求,“除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普通话,不模仿港台腔及其表达方式。”已经有人说这是歧视了--岂不说如何定义“港台腔”本身就是一件难事--这不仅仅是歧视,这是对中国这个众多不同方言不同表达方式的强暴(但吊诡的是,那个部门则极力庇护的某电视台“春晚”上的几位小品演员的东北某地的方言)。最重要的是,汉语的现代化进程决不是以牺牲汉语方言为代价的,尤其是普通话的推广更不能以牺牲方言为前提。道理同在:一种文明的存在与生长,决不是也不应是牺牲另一文明的存在与生长为代价的。 方言的血统 语言作为人类特有的产物,是人类最伟大的作品。从人生存的角度讲,它丝毫不亚于人类使用火的意义(语言的使用或许要比使用火要晚一些,或者相反。此,`无人考证)。而方言作为人类语言大家庭中的一员,其文化意义和文明意义都是不言而喻的。按照著名方言学家袁家骅先生的理解,方言“是共同语的继承或支裔,一个方言具有异于其他亲属方言的某些语言特征,在历史时期往往从属于民族的统一标准”。也就是说,使用某一种语言是“上帝”给予的,它的不被剥夺性同样是“天生的”。也就是,任一民族没有权力强求别一民族说或不说--倘若是如此,英国人在入主北美大陆时,不准印地安人说印地安语,葡萄牙人进入澳门时,不准广东人说粤语,日本人侵占台湾时,不准台湾人说闽南语等一样的语言殖民。这不仅仅表明这些具有不准说的前者的殖民强权,同时也表明了这些殖民者对自己的语言有着其它语言无法比的高贵意识。把国家分为文明/野蛮,把不同的地域文化分为先进/愚昧,把领导与非领导分为君/臣,把把人伦分为父/子或夫者/妻,把职业分为三六九等,这是中国两千多年的森严等级的历史和证据。本来同一汉族同一母语,由于行政区划、山水分隔,由于获取食、衣、住、行的方式不一(譬如农耕与牧耕),由于宗教(包括在中国盛行的亚宗教)的浸染程度,由于战乱及战乱的程度等等都可能使方言成为存在并长期得以保留下来。但是有人说:“方言是生产力落后、人际交往少、科技很不发达的封建时代的产物”。岂不说这是对语言发生史演变史的无知,只是当这种“普通话贵族”或“普通话专制”(请允许笔者在这里杜撰了两个词),成为某些自鸣得意的话语霸权时,便人为地将普通话与方言分隔并将方言的出生钉上了低人一头“贱民”印记! 推广普通话和保留方言本不是非此即彼的一个策略。袁钟瑞(前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推普处官员)曾说过,推广普通话和保护方言,完全可以并行相容;袁先生还说,把它们对立起来是不对的。对于推广普通话,在我的理解就是,一个国家安全和民族兴盛进程中的交际,需要一种通用语言即由国家(国务院)在1956年2月6日制定并颁布的推广普通话来达成多数族群成员的认同,或者再从凝聚民族向心力的角度上讲,其极积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上,这一极积意义早在秦始皇就开始了的)。不过对于方言--由于它已经沦为弱势--我却要多说几句。尽管汉族同种同文(汉字),但是我在前面已经说过,方言的产生源于它的地域、它的生存方式、它的交际习惯,也就是说它并不源于它的“贱民”血统。从文化意义和文明方式看,方言它可以反映出某一文化基因和某一文明基因“从哪里来”的真实图景。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倘若我们今天都只会英语(现在我们的教育部就有这个意思--全民英语的等级考试就源出于此),那么这个世界该多么纯洁。正因如此,才有人呼吁:“一种语言从地球上消失,就等于失去一座卢浮宫”。作为一个通常说(拥有1.5亿,另说有近3亿人))四川话的四川人、重庆人、贵州人、陕西的汉中人等,某一天不准他们说了、不准他们用了。那将是一种什么境况?因推普,四川话因有众多的人可能不会至少不会在可以看见的未来灭亡,但我但心的是,像闽南语系中的一些小得只有几万人甚至更少人数说的方言的消亡,显然已经开始成为事实。我并不想拿英语霸权与普通话的推广相提并论。我只是说,汉语里的方言相对于普通话,并不是“贱民”,如果方言是“贱民”,那么我们就会看到这么一个场景:一,三六九等的意识根深蒂固;二,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的血统论在语言的选择和使用上借尸还魂;三,一旦行政命令成为高压时,行政命令就会成为专制的代名词。 方言的魅力 相比于浙闽方言、粤方言,严格意义上讲,四川话并不是方言(这在现行的任何官定教材上都是这样讲的)。在中国以汉字作为交流工具,除了北方话(即我们今天普通话的“原型”)以外,中国的方言主要指吴语、赣语、客家话、湘语、粤语和闽语。鉴于我们对普通话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本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作为语法规范”(《现代汉语词典》1977年版797页)的定义,“方言”是“跟标准语有区别的,只在一个地区使用的”(《现代汉语词典》1977年版276页)的解释,从这样一个角度,我们也可以把四川话当成方言来看。 这样看来,讲不讲、或说不说方言是某地区以及这一地区历史的缘由,与其它东西无关。但是却有人认为,讲方言“是一种无意识的自私”。这大约是四川这一方言不愿主动地去融合“官话”造成的“不良”印象。暂且先把这种看似正确实则强权的理论抛开,也就是说,我现在不会去理会这赅人听闻的话。我想以四川话为例,说一说方言的魅力--也就是它存在的重要条件之一--我这里的“魅力”主要是说它与普通话相比,普通话断是没有像川话这样生动和这样富有表现力。“蟋蟀”,一种昆虫,有叫“促织”的、也有叫“蛐蛐”的。四川话的命名则是:“叫鸡子”。一个“叫”形象地显现出了这种昆虫的特性。在四川话的话域里,你说“蟋蟀”,倒是有许多人听不懂了。普通话里说“事做错了”,川话说“整拐了”。“直”的东西为伦理所认同,因此,川人把事没有做好或做错了叫“整拐了”,可见川人对“直”的尊敬。普通话说“事做完了”,川话说“归一了”。什么“归一”?“九九归一”啊!“一”是原初,“一”是真理,“一”是可生万物的天地。“事做对了、做完了、做好了”,自自然然地就“归一”了。试想普通语有与之相嫓美的词或词组吗?普通语讲“说话做事要敢于负责”,川话就两字“落教”。“落教”一词,显然化于四川特有的亚宗教团体的帮会“袍哥”术语,不要一说到袍哥语就以为全是黑话,实际上袍哥行话极大地丰富了四川话(这也许是另一文稿中所涉及的话题)。“落教”展现了川人的敢做敢为和“义气”,这是普通话里的双音词难以具备的。既然我们允许北京土语中的“侃大山”的讲法,为什么川话里的“扯把子”不可以讲呢。何况,“扯把子”与“侃大山”相比,其诙谐当是不分伯仲。普通话里讲“便宜”,四川话讲“相因”(这一词源于佛家)。普通话讲,“你这人捞便宜”,而四川话就说“你捡相因”。普通语讲“做事马虎”(即做事敷衍),四川话则说“甩吊吊”。“马虎”(“马虎”是个什么东西,谁知道呢?)一词无论如何都没有“甩吊吊”好懂,也没有“甩吊吊”形象。……,我们看到和听到,四川话特有的方言,其词汇量之多是让许多语言学家叹为观止的。只要稍稍任翻一本1985年后新编辑出版的四川诸县县志,我们都能看到关于方言方音的专章。在这些专章里,四川人都像沐浴在乡间清亮见底的溪流间的小娃儿一样自由自在。其话语姿态,比大唐时期贺知章告老还乡时更加的忘乎所以。 本来,方言形成是一个长久的过程,它里面包含某一区域在特定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里隐含的文化(包括宗教等)基因,它是这一区域人们交流的“场”。也就是它是这一区域人们的生活态度和生存状态在讲话作文里的显现。尤其是像四川这样一个地域宽阔而又移民众多的省,大都操四川话。尽管同是川话,也还有川西、川北、川南和川东(即今重庆以东的川江的地区)的区分,但是只要是四川人,就听得懂四川任何一地方的话。而且四川话的独有的魅力是“官话”里不具备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在重庆主持西南局工作的邓小平说,川剧是四川人民喜爱的艺术,通过看川戏能够密切军民和干群关系。我们不能设想,如果川剧里的念白和唱词改成普通语,川剧会是什么样子。正是因为四川话的诙谐和富有表现的张力,四川人才有讪谈子的习惯。所以小平说,不看川剧是没有文化的表现。小平因此就要求:所有外省入川的干部要学讲四川话(当然这也有行政命令之嫌)。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来听听就要打架场景中四川话吧: --“今天老子就站到这堂沟,你碰我哈。不要以为你长得莽戳戳的,毛了我直接捡块砖头焊你娃儿脑壳高头!”(火案:今天我就站在这里,不要来惹我。不要认为你长得壮实,我不就不敢捡砖头砸你的脑袋) --“格老子,试一哈嘛,把老子惹毛了,看老子咋个收拾你,不信就告!”(火案:你听到,不要惹我,如果把我给惹火了,我会以牙还牙。如果不信,那你就试试。) --“你个宝气,老子今天豆站倒,动都不得动一下,不要看倒你龟儿哈起一砣,把老子惹毛老,随便手嗲块烂皮砖,整你龟儿冒烟!”(火案:你别认为你就是英雄,你看,我一步都不会后退。真把我若火了,我随手捡块砖头,打得你出不了气)。(引自网络“燕南社区”) …… 这些是四川话里打架角孽时提劲打把的话。你一句,我一句,话说完了,气也就完了,各自也就走各自的了,架也就打不成了。这样火星子溅的场面,这样一触即发的武力冲突,没想到,拿给四川人说的四川方言,就化干戈为玉帛了。你说说,川人动口不动手的这种谦谦君子风度,是不是与四川方言的这种诙谐与亲和力有关。这便是语言交流的力量,同时也是方言交际的向心力。 方言无罪 讲一个自己亲历的故事。文革后期,我从农村走进师范,我的语音老师给我们上课时,不但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课堂讲的汉语注音也不是通用的拼音,而是标准的国际音标注音。但在讲方言时举的第一个例子就是我出生的那个县,于是我的这位老师说起了比我还地道(毕竟我的父母不是那个县的人)的那个县的“土话”来。我非常惊呀(全班同学也都惊呀),我的“土话”竟有那样生动,竟会在一个北方籍的老师口里那样动听。当然,我后来知道,我的这位老师何等了得:毕业于1950年四川大学中文系,然后便在北大中文系语言专业读了五年研究生,接着便在西南三省(川云贵)主要在川南宜、泸、内、乐、自五地市--五地市正好是云贵川三省的交界--进行了四年的方言调查。而且我后来知道,我的这位快要退休女老师并不是北方籍的老师,而是土生土长的川南泸州人! 说这个故事有两话题。一、我的普通话教育算是名师指点,我以后的大多数文章也是用规范的现代汉语的书面语写成;二、我知道我原来说的那些“土话”并不“丢人”(我现在继续说着这“土话”),而且我还知道了原来方言中有那么多的学问、意义以及方言自身的力量。毕业之后在一个离县城很偏远的公社中心校教初级中学语文,我没能也不太可能像我的老师那样去研究方言。而现在,我也不具备就学术层面上来谈方言。不过,我一直于此耿耿于怀:就在强势的推普和与方言的日渐式微的状态下,我依旧使用着我出生地的方言。以“推普”的命义,以行政命令作后盾,让语言的多样性在不平等“场”中被褫夺。倘若说要从方言的谱系、方言的分支、方言的语音、方言的语法等纯语言学角度来谈,那我一定是一个外行。但我为什么要这样喋喋不休地想为方言开脱呢?因为,作为方言形成的一般规律,即人口的分布、集体迁徙、新殖民区、地理分割、异族的接触等话题(见《詹伯慧语》)来看,它并不是落后不落后的原因。倘若按照欧洲中心主义的观点,那么对于一个现在还不完全是表音语言的汉语,(汉语)当是落后的(虽说这一理论至今应者了了,但这理论曾有过相当的市场)。至于“五四”先贤(如刘半农、鲁迅等辈)废方块汉字兴拉丁母的主张,以及认定汉字是旧文化的帮凶的理论,那当是另一码子事(非本文所论)。而我们知道,自汉语的计算机(不是以音的方式而是以笔划的方式)输入(1978年王永民)不再是“世界性难题”时,汉语开始了它扬眉吐气的历程。因此,在我看来,方言决不是“闭塞落后的产物”。恰恰相反,把普通话与方言人为地分“贱民”与“贵族”才是愚昧的表征。换句话讲,如果普通话是开放的现代的产物,方言是闭塞的落后的产物;那么,讲普通话的就是开放和现代的人,讲方言的就是闭塞和落后的人。--这怎么可能?广东、上海、浙江、福建的经济奇迹并不是建立在它们所使用的语言是否是普通话或方言之上,而是建立在它们从意识形态到经济制度的开放之上。换句话讲,广东、上海、浙江、福建等地所呈现出的现代气象也不取决于它们是否使用的普通话或方言,而是取决于它们开放机制带来的现代文明。饶有意味的是,恰恰相反,正是在这些非普通话主宰的方言区内,其语言的活力得以真正显现。于是才有人批评“上海人说不好普通话”、“广东人的普通话难听死了”这样固步自封的话语。举这例子也许也有些偏激,但我想说的是,推普对于国家安全民族振兴也许“百利无一害”,但是一些人为什么用这样理由那样理由对已经是弱势的方言还要打压和扼杀呢? 也许,在一些人眼里,方言的出身就是方言的命定:方言之所以成为“贱民”,是因为没有被官定和法定。 方言的法律地位 相对于普通话,汉语里的任一方言都是“弱势群体”,哪怕有近1.5亿(一说3亿)的东到湘西鄂西、北到陕西汉中、南到贵州云南多地、西到康巴广阔地域操四川话的四川方言也是弱势语言,更不要说像闽南语群中永安话、莆田话等这样的只有几万人甚至于更少的人(在这里的方言,有的地方过了一根田坎就是讲的别一方言,如莆仙语里的莆田话就是这样)操的方言。面对这样的方言生存的窘境,也可以说,像这样的方言,基本上就是处于灭绝的状态。无论从文化的创新或者文明的对话,以及保护我们人类文化的多元性来讲,对于方言的承认和保护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人类工作。这样的承认和保护至少在两个层面上有事做。一是法律,一是社会意识对它们的尊重。 从这个有生命的星球中的万事万物都共存的事实,“平等”就是这个星球共同遵守的黄金法则。但事实上,“文明的对话”这一“尖端课题”从来就没有过是真正的平等。二十世纪的最后十年到现在,福山(日裔美国人)、享停顿(美国人)、杜维明(华裔美国人)等学者就意识形态、宗教文化(主要指基督教与伊斯兰教)和儒教文化(以中国为主的东亚、东南亚的文化)的崛起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分别就“终结”、“冲突”和“对话”做了一系列文明的对话和再造的讨论。即使是像这些大师的讨论,大都有一个参照系,也就是以美国现有文明来杜量其它的文明。也就是说,在这样一个强大的霸权平台上,其它的文明方式要么“终结”,要么在“冲突”里接受挑战,要么以再造来适应。举这样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是想说,文明的对话是不平等的。强权政治或曰“话语霸权”时时处处都在跟弱势群体过不去。因此建成立起平等的机制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对话(实质上这也是“弱势群体”的一厢情愿)。反观我们对待普通话和对待方言的态度,我们就会看到,这种非平等的意识和机制是与这种大的背景如出一辙的。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我们的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的第十九条第五款写着“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于是“普通话”就在法律上有了保证。我们知道,为了国家安全、民族振兴、经济繁荣经及对国际事务的更多介入和发言权,推广普通话“百利而无一害”(这也是从秦汉开始后大一统思想的逻辑必然)。无论是“普通话”本身,还是“推广普通话”本身都在法理没有任何问题。问题在于,既然国家要推广某一种话(在1955年或1958年以前,普通话并不就是全国通用的话),那么并不意味着别的什么话就不准再说了。虽然《宪法》也没有这方面的明文规定,但是在执行者和社会意识层面就必然造成方言的弱势地位。这种不言而喻的潜心态和潜机制,使方言本身和使用方言的人群一是自卑、二是没有法律的保证。于是有了“讲方言者还有一种无意识的自私”和“故意坚守方言,我们完全可以视之为缺乏文明水准的人”奇谈怪论的出现和市场。更有甚者,中央政府某机构专门出文,规定广播/电视台不得播方言等举动让我们看到了“罢黜百言,独尊普话”的行为。这种以“推广普通话”的话语霸权来打压和扼杀方言及讲方言的人,我真不知道,在一个社会已经有了宽容因子、社会已经正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还讲得出这样霸道的话和这样的规定!看来,“官本位”的潜意识及社会模式让普通话成了“官”,让方言成了“民”。在此,我不知道现行的汉语“普通话”相不相似于西方社会语言学里通称的“官方/正式语言(OfficiallyChinese)”。如果真是这样,方言便自然而然地沦为了“非官方语言(UnofficialChinese)”,由此也就自然而然地沦为语言的“贱民”。 因此,诉求方言的正式法律地位将是我们今天需要做的事。本来就法律的一般“法思想”来说,“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可以允许的”。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虽然从国家的立场出发“推广普通话”这一基本事实已经取得了成果,但是这部《宪法》并没有明文规定说“国家不准说方言”或“对于说方言的人是不守法”。这一“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可以允许的”,使用方言和使用方言的人群有了一定程度的法律支持。但是,正是因为有了“推广普通话”的法律明文支持,而没有明确对方言的法律规定,也就使得没有获得法支持的语言样式便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有识之士才大力呼吁:“主张国家立法,确立各地方方言和普通话在宪法高度的级别上相互平等的法律地位,并通过多种手段让各地的方言和普通话并存,使之各自能被继承发展,相互不得强制渗透干扰”(引北大中文论坛)。我们知道,印度与中国都是多民族多语言的国家,在印度,有27种语言被宪法规定为官方语言。中国的现行宪法里却没有对此做出过明确的规定。仅从现行的人民币的五种语言看,也仅是从不同民族语言的角度上规定的。强行推普与蔑视以至打压方言的状态,显然极不利多语言的共生共长和共同使用,也不利于不同语言使用者的宪法平等。为方言呼吁平等,为方言争得法律地位,不是哗众取宠,而是为了文化的创新和不同文明方式的平等和谐相处开的一剂处方。 (原载《中华文化论坛》2014年第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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