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课人最聪明,评课人最愚蠢
——对一种评课现象的批评
深圳市教学研究室 程少堂
(本文是2006年应北京《语文建设》编辑部之约而作,但由于太尖锐、太有力度,这家杂志不敢发表,后来发表在《中学语文》杂志上。这篇文章在网上广泛流传。比如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论坛上,有人甚至把这篇文章误认为是刘良华教授所作,于是这样称赞道:“刘良华老师的这篇文章太有力度了。评课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从理念出发;不是从效果出发,而是从原则出发。伟大的人道主义者雨果在他的著名长篇小说《九三年》中,试图通过书中三个主要人物证明:在‘绝对正确的革命’原则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原则。雨果的观点是否正确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套用雨果的名言,我认为,我们有些评课人的‘可恶’在于,他不仅坚持认为他头脑中占有一个‘绝对正确的理念’,而且认为那个所谓‘绝对正确的理念’是至高无上的,因此,他的评课不必从实际出发,而只需要从那一个‘绝对正确的理念’出发,他有责任有义务对一线教师进行‘启蒙’,他有能力有水平对一线教师的教学进行‘指导’、‘校正’,他是新课程、新理念绝对正确的阐释者,因而他是一线教师当之无愧的‘导师’”。有可能是刘良华教授讲座时讲过我这篇文章的观点,但是没有明确是引用我的,所以才造成听讲座的人的误解。)
毛泽东曾有过一句著名的口号:“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笔者在深圳市中学语文教师和教研员会上也仿此讲过一句颇得罪人的“名言”,那就是:“讲课人最聪明,评课人最愚蠢。”
需要说明的是:我绝对没有笼统否定所有的评课的意思。我的话是有针对性的,是有感而发的。
由于工作关系,本人在学校和其他场合,听了很多课,自然也听了很多评课。评课的有赫赫有名的名家,也有教研员、一线的特级教师和一般教师。从这许许多多的评课中,笔者学到了不少东西,受到不少启发,长了不少见识。不过,笔者也发现,有些评课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君不见,自新课程实施以来,有的评课人,以一副“天下真理尽在吾手”的气概,以“华夏大地只有我一人对新课标新理念理解得最正确、最深刻”的架势,经常性地把一线教师精心打造的课堂教学,评得一无是处,一钱不值。这种评课人的“做派”固然令人反感,其思维方式尤其让人反感。其思维方式简单说来就是:不讲唯物主义。主要表现如下:
一、评课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从理念出发;不是从效果出发,而是从原则出发
伟大的人道主义者雨果在他的著名长篇小说《九三年》中,试图通过书中三个主要人物证明:在“绝对正确的革命”原则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原则。雨果的观点是否正确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套用雨果的名言,我认为,我们有些评课人的“可恶”在于,他不仅坚持认为他头脑中占有一个“绝对正确的理念”,而且认为那个所谓“绝对正确的理念”是至高无上的,因此,他的评课不必从实际出发,而只需要从那一个“绝对正确的理念”出发,他有责任有义务对一线教师进行“启蒙”,他有能力有水平对一线教师的教学进行“指导”、“校正”,他是新课程、新理念绝对正确的阐释者,因而他是一线教师当之无愧的“导师”。
众所周知,教学是一个很个性化很艺术化的过程。说教学是一个很个性化的过程,主要是因为教学所面对的前提条件都是个性化的。具体表现在个性化的学生实际、个性化的教师实际、个性化的教材实际、个性化的师生关系实际、个性化的教学过程实际等等。所谓教学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而这种实际,讲课的教师往往比评课人更了解,特别是在用本班的学生上课的时候更是如此(一些优秀教师在外地上课时要提前和学生见面,这种做法不仅不应该受到非议,反而应该得到称赞和推广)。成功的讲课必然要求从实际出发,同样,成功的评课也必然要求从实际出发。评课人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绝对正确的理念”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并且是绝对至高无上的教学实际。因此,科学的评课,应该在“一个绝对正确的理念之上”进行,而不应该是在 “一个绝对正确的理念之下”进行。例如,新课程提倡“对话式教学”、“讨论式教学”,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不是所有的教学内容都需要用这些时髦的教学形式吧?如果评课人不从实际出发,而只是从理念出发,一律要求“对话”,一律要求“讨论”,那这种评课,就是一种愚蠢的评课。
在2005年《中学语文教学》上,某少壮派理论家和某一线老师对《孔乙己告状》一课的笔战很令人关注。年轻专家以一篇《“无中生有式阅读”批判》把《孔乙己告状》推上了被告席,同时也成为了2005年中语界反思创造性阅读教学的发轫之作。但是上课老师偏偏不服气,半年多以后,以一篇《创造性阅读:尊重学生还是服从理论》理直气壮地向专家发难,从而引发了中语界对《孔乙己告状》一课的再思考。我们暂且不论谁是谁非,但是这个有趣的现象却证明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尖锐矛盾。我们经常看到专家们以理论为坚船利舰,下车伊始就哇啦哇啦,轰得上课教师无所适从。《中学语文教学》2006年第五期上发表了王俊杰老师的《评课,应该多些上课老师的声音》正是深谙此弊病之后的力作,文中所举的董蓓菲老师所讲的德国体育老师的“荒唐课例”其实正应证了中国评课的一种不正常现象:不是从教师出发而是从理论出发,不是从效果出发而是从本本上的原则出发。这种评课的人都是聪明人,但是,其评课却往往成了愚蠢的评课。
二、不是实事求是,而是夸大其词。主要表现有二
(一)有些评课人认为,凡“新”理念就是正确的科学的,“旧”理念则是不正确不科学的。
而新课程的所谓新理念是绝对“新”的,因此就是绝对正确绝对科学的;旧理念是绝对“旧”的,因此是绝对不正确不科学的。比如我就从不同的评课场合听到不同的评课人兜售同一种观点——“要用新课程的新理念取代一切旧理念,要把一切旧理念赶出教学舞台。”这种评课人评课的首要程序,是给教师的理念定性,如果被定性为“理念新”,那一定是好课,而且好得天花乱坠;如果被定性为“理念旧”,那一定是不好的课,而且不好得不得了。
(二)认为一个教师只要观念旧,那么一切作法皆旧;反之,只要观念新,所有做法一切皆新
对教师在教学实际中的一些所谓“旧”做法,既缺乏宽容心态 ,也缺乏科学的理性分析,片面乃至错误地夸大其不良后果。比如,对“灌输”一概否定,对教师的“一讲到底”一概否定,对“死记硬背”一概否定,对教学“预设”一概否定,对“教师提问学生”一概否定,对批评学生一概否定,对接受学习一概否定,对“抓知识点”一概否定,对“应试”一概否定,对“课堂安静”一概否定,等等。有时某些评课人的言外之意甚至是:某些课由于观念“陈旧”(其实并不一定真旧),其后果甚至误人子弟乃至祸国殃民。
这种评课观是极其错误的。
首先,新理念不等于绝对正确,旧理念不等于绝对错误。无论是从整个人类思想发展史来看,还是只从人类教育观念发展史来看,一切新的理念都是对优秀传统的批判继承。歌德说过大意如此的名言:太阳底下没有新东西,一切应该思考的东西,前人早已思考过,后人只不过是结合他们所处的时代,重新加以思考而已。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我们很难找到一个没有源头的所谓绝对新的理念。就教育观念而言, “启发式”、“对话性教学”、“探究性学习”、“因材施教”、“全面发展”等这些所谓“新观念”,从本质上讲,都不是新东西,基本上在古希腊甚至在我国孔子所处的时代都有了。可见,就理念而言,新和旧不是单纯是一个时间概念。孔子和苏格拉底的时代没有新课标,但孔子和苏格拉底的许多教学理念就是陈旧的吗?不仅如此,新理念和旧理念也不是正确和错误的代名词,有时干脆就只就是一个幌子——有些所谓的“新理念”实质及其陈腐,而所谓的“旧理念”却极其现代乃至超前。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比如,在重视能力的幌子下否定知识的观念,看起来很“新”很时髦,实质极其陈腐。
其次,教育教学理念或观念重要,但一定的理念并不必然导致一定的相应的行为。换句话说,旧理念下有新做法——所谓“旧瓶装新酒”,新理念下也有旧做法——所谓“新瓶装旧酒”,“穿新鞋走老路”。比如有的教师的教育观念是“应试教育”的,他也可能来一点素质教育的做法;反之亦然。有的教师做法很新潮,但新潮方法下潜藏着的是陈腐的观念。比如,某些地方把“课改前是学生跟着老师走,课改后是老师跟着学生走”当成是新课程最重要的理念,或把它当成课改最大的实绩。这实际上是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了。
总之,在课改条件下,教学既要反对经验主义,也要反对理念主义。评课要重视理念,但不能理念主义或理念化。课改的本质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课改的理念出发,并不是思想解放的表现,而是思想僵化的表现,是教条主义的表现,是与新课程的本质背道而驰的。
毛泽东同志说过另一句名言:“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一个评课者,如果缺乏唯物主义精神,不从实际出发,不实事求是,而一味高高在上,以理论的帽子来压人,他的评课就会变得幼稚可笑。所以我们提倡“逆向评课”——即不是站在理论和听课者的立场上,而是站在任课教师的立场上来评课。评课不是强迫教师重新构建什么,而是帮助教师完善自己的想法。
最后我要强调一句,拙文所批评的对象,也包括我自己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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