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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简帛学大事记 [打印本页]

作者: 管季超0712    时间: 2015-2-9 17:49
标题: 简帛学大事记
简帛学大事记
作者:凌文超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第254期
http://www.jszywz.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4980&extra=page%3D1
  ◆1901年1月,英国人斯坦因(M. A. Stein)在新疆尼雅遗址发现50枚魏晋时期汉文木牍和524枚佉卢文木牍。汉文木牍包括字书、方技书、《论语》、行政文书等。这是近代首次发现古代简牍。

  ◆1914年,王国维、罗振玉《流沙坠简》,王国维《简牍检署考》出版,为中国近代简牍学奠基之作。
  ◆1928年,日本三重县柚井遗址发现少量木简。
  ◆1930年至1931年,中瑞西北科学考察团在额济纳河流域居延旧地发掘汉简11000余枚,即闻名中外的“居延汉简”,内容主要为边塞地方行政文书。
  ◆1931年,朝鲜平壤南井里东汉墓出土赙方1枚。
  ◆1942年,湖南长沙子弹库楚墓一幅战国帛书被盗掘出土,内容类似历忌。其主要部分现藏于美国纽约大都会博物馆。
  ◆1943、1944、1957年,劳榦先后出版《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考证之部》、《图版之部》。
  ◆1951年,湖南长沙五里牌楚墓出土竹简38枚,内容为随葬器物遣策。此后,湖南、湖北不断有简牍发现。
  ◆1959年,甘肃武威磨嘴子汉墓出土木简600余枚,内容为儒家经典《仪礼》和著名的“王杖十简”。
  ◆1961年1月,日本奈良平城宫遗址出土40枚木札。
  ◆1965年冬至1966年春,湖北江陵望山楚墓出土竹简近300枚,内容为卜筮祭祷简。
  ◆1972年4月,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简牍4942枚,包括《孙子兵法》、《孙膑兵法》等古佚籍和《守法》、《守令》等法令十三篇。
  ◆1972年,甘肃武威旱滩坡东汉墓出土医方木简92枚。
  ◆1972年至1974年,甘肃居延汉代遗址甲渠候官、甲渠塞第四燧和肩水金关共出土简牍19400余枚,内容主要为边郡地方行政文书。
  ◆1973年,河北定县八角廊村汉墓出土2500余枚竹简,内容主要为《论语》、《儒家者言》等古籍和《日书》等占卜简。
  ◆1973年底至1974年,湖南省长沙马王堆2、3号汉墓出土竹木简600多枚,帛书26件,内容包括六经、诸子、术数、兵书、方技等古籍和古地图。
  ◆1975年,湖北云梦睡虎地11号秦墓出土竹简1200余枚,内容包括大量的法律文书、《编年纪》、《语书》、《日书》等。
  ◆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1号汉墓出土6000余枚竹木简,包括儒家典籍《诗经》、《周易》,字书《仓颉篇》,占卜相术等。
  ◆1978年,中国文化部古文献研究室成立,创办《出土文献研究》集刊。
  ◆1979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举行“马王堆帛书工作会议”。
  ◆198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秦汉史研究室创办《简牍研究译丛》。
  ◆1983年至1985年,湖北江陵张家山汉墓群出土简牍近3000枚,包括汉初法律文书《二年律令》和《奏谳书》、导引书、《算数书》等。
  ◆1986年至1987年,湖北荆门包山2号楚墓出土竹简448枚,包括卜筮祭祷简、法律文书和遣策。
  ◆1990年至1992年,甘肃敦煌汉代悬泉置遗址出土简牍35000枚,内容以行政文书为主。
  ◆1991年,“首届中国简牍学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兰州举行。
  ◆1992年,日本关西大学举办“汉简研究国际学术会议”。
  ◆1993年,湖北荆门郭店1号楚墓出土竹简800余枚,包括《老子》甲、乙、丙本等典籍。
  ◆1993年,江苏连云港东海尹湾汉墓出土竹木简牍157枚,内容主要为东海郡行政文书、《神乌赋》、《神龟占》等术数书。
  ◆1994年,上海博物馆从香港古玩市场购得楚简1200余枚,后又接受捐赠楚简497枚,俗称“上博简”。内容主要为儒、道、兵、杂家等古籍。
  ◆199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简帛研究中心,挂靠在历史研究所秦汉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室,主办《简帛研究》杂志和“简帛研究文库”丛书。
  ◆1996年,湖南长沙走马楼J1出土三国吴简约10万枚,内容为地方行政文书。此后,湖南地区发现大批古井简牍。
  ◆1999年,台湾“第一届简帛学术讨论会”在“中国文化大学”召开。
  ◆200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主办的“百年来简帛发现与研究暨长沙吴简国际学术研讨会”在长沙举行。
  ◆2002年,湖南龙山里耶1号井出土少量战国楚简和大量秦代简牍,共计36000余枚,主要为地方行政文书。
  ◆2003年,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成立,创办《简帛》集刊。
  ◆2005年,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成立,创办《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集刊。
  ◆200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学国际论坛”。
  ◆2007年,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从香港收购秦简2098枚,内容为法律文书、《算数书》等。
  ◆2008年,清华大学收藏一批校友捐赠的战国楚简。
  ◆2009年,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成立,创办《出土文献》集刊。
  ◆2009年,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成立。
  ◆2009年至2010年,北京大学接受一批从海外抢救回归的秦简和西汉竹书捐赠,约4000余枚。
  ◆201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古代史论坛:出土简帛与地方社会”。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作者: 管季超0712    时间: 2015-2-9 18:39
日本出土木简流变
2012-01-10
作者:冨谷至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第254期


  日本最早发现木简是在1928年三重县柚井遗址和1930年秋田县払田栅遗址。但直到1961年1月奈良市平城宫遗址出土40枚木札,才证明它曾作为书写材料被普遍使用。在此之前即便出土过粘有泥土的木简,可能也没有引起发掘者的注意。日本研究者开始关注木简,源于中国简牍的发现,尤其是1930年代的大量发现。在平城京木简出土之前,1950年代公布释文和图版的居延汉简﹑敦煌汉简,无疑给日本的古代史研究者带来了很大的激励。
  此后,直到21世纪的今天,日本各地陆续有木简出土,总计近40万枚。只要研究日本古代史,木简是必不可少的资料。此外还以国立奈良文化遗产研究所为中心成立了“木简学会”,每年召开学术会议,出版学术杂志《木简研究》。日本木简和中国简牍,虽然同样是以木札为书写材料,用途上也有相同之处,但两者之间也存在一些不同。这里着重谈一下两者的不同。
  日本没有竹简出土
  日本当然生长有竹子,能够轻易地获取竹材。那么,日本为什么没有使用竹简呢?
  汉字早在5世纪就从中国传入了日本,当时日本朝廷在行政和文化方面都使用汉字,7世纪时遣隋使(第一次遣隋使是在600年)已和中国互换国书。日本出土的木简均是7世纪中期以后的,而平城京木简﹑长屋亲王宫木简等8世纪律令制度下的木简数量最多。到了7﹑8世纪,日本也已使用纸,这一时期正仓院文书中就有很多用纸书写的佛经抄本﹑户籍账簿﹑典籍等。也就是说,日本的木简时代实际上是纸和木札并用的时代,像书册这样需要书写长文的,都使用纸。
  大量生产和编缀形制统一的札,竹简比较适合,木简则可以进行刻齿﹑封泥匣﹑纽孔等细致加工。换言之,汉代编缀册书简使用竹简,而单独使用的简则用木简。因此在改用纸的过程中,册书简(竹简)最先改用纸,而木简(单独的简)在改用纸上则花了较长的时间。结果,木和纸并用的时代在中国是3—4世纪的楼兰简时代,而在日本则是7—8世纪所谓的日本木简时代。
  日本没有出土竹简,也不存在编缀的木简。所以日本学会使用“木简”一词,而不使用包括竹简的“简牍”一词。
  形制和内容的不同  
  日本木简的内容,可以分为:第一,文书简。A.封缄木简。相当于汉简的“检”,但封的方法不同,最根本的差别是在两枚木简之间夹有纸文书。可以说是象征纸木并用的木简(如图)。B.上行文书(解木简)。C.下行文书(符﹑召唤木简)。D.平行文书(移木简)。
  第二,货签﹑标签。A.货签。放在运往官府的物品﹑贡品上(相当于汉简的“楬”)。B.标签。货签是附在移动的物品上,标签则用于仓库等处,是为保管用的。
  第三,通关木简(相当于汉简的“传”、“符”)。但出土的数量不多,是否所有的通行证都使用木简尚有疑问。根据文献史料,7世纪初大宝律令规定,关所为方便起见,使用纸或木通行证均可,但这还有待证实。
  第四,书籍木简。平城京及地方官署遗址中出土了《论语》﹑《尔雅》﹑《文选》﹑《王勃集》﹑《千字文》等写在木简上的书籍。但它们不是册书形式的书籍,而是作为练习用的,只抄写了书籍的一部分,是单独的简。
  另外,引人注目的是近年出土的称作“歌木简”的木简。这是在60厘米长的大木简上,用万叶假名书写一行诗歌,诗歌为《万叶集》中的一首。它应当是在歌会上用的,但具体使用方法尚不清楚。
  汉简以一尺为标准,诏书一尺一寸﹑律令二尺四寸﹑符六寸,由内容确定长度。但是,以上列举的日本木简,长度上是否有一定的规则还不确定。
  出土地﹑出土情况的差异
  日本木简因废弃不用,被丢在都城壕沟的泥中,因此不易腐烂,得以保存至今。中国西北边境出土的木简则刚好相反,是在极度干燥的条件下保存了两千多年。
  关于日本木简和中国简牍的出土情况,还必须指出一点,即迄今尚未在日本古墓中发现作为随葬品的木简。众所周知,中国除了边境烽燧出土简牍外,古墓中也发现了大量随葬的竹简﹑木简。为什么日本古墓中没有发现呢?遗憾的是现在还没有明确的答案。这或许与日本很少使用墓碑﹑墓志(仅发现屈指可数的几块,而且是从火葬墓中出土的)有关。
  日本木简毕竟是纸木并用时期的书写材料,从这一角度说,它是纸为主流时代的辅助和补充材料。而且,在日本木简中很难找到与中国简牍的共同点,以及中国简牍带来的直接影响。日本木简时代是在7世纪以后,此时中国的简牍时代已经结束。
  但是,日本木简和朝鲜木简,无论是时代还是形式等,都有很多共同点。因此,我们必须直面中国简牍给朝鲜半岛带来的影响,以及经由朝鲜半岛而对日本木简产生影响的问题。
  (作者单位: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

韩国古代木简与木简文化2012-01-10 作者:李京燮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第254期


  迄今为止,韩国共出土约700余枚古代木简,其中有文字的约有400余枚。这些木简均属于6世纪以后的百济、新罗,尚未发现高句丽木简。
  朝鲜半岛木简的最初使用,与古朝鲜灭亡后中国汉王朝在此建立郡县统治有直接关系。目前发现年代最早的木简是在朝鲜平壤一带乐浪郡遗址中出土的中国汉代简牍,年代约为公元前1世纪至公元3世纪。一般认为,汉朝设立的乐浪、带方郡等地区的简牍文化对韩国古代木简的起源产生了一定影响。
  1975年,韩国在曾为新罗都城的庆州雁鸭池首次出土木简,至今共出土100余枚,内容涉及8世纪新罗宫廷的行政与日常生活。20世纪80年代,在百济王宫遗址扶余官北里遗址发现了2枚木简,新罗宫城月城垓子遗址也发现了木简。21世纪初公布了月城垓子104枚木简的红外线照片和报告书,木简的内容反映了6—7世纪新罗宫城周边地区的文书行政等情况。此后陆续在都城附近出土木简,特别是近期,在百济最后的都城扶余地区出土的木简数量一直在增加。
  出土木简反映了韩国古代国家发展过程中,国家权力对地域控制的增强。当时国家对地方的统治主要表现在对人民及其生产物的控制上。新罗城山山城木简(庆南咸安)与二圣山城木简(京畿道河南),以及百济伏岩里木简(全南罗州)都是典型例子。其中,1991年发现、至今已出土270余枚木简的城山山城木简可称得上真正开启了韩国的木简研究。咸安位于加耶安罗国的中心,新罗在560年占领加耶全境后,将该地作为控制加耶地区的据点。新罗将从新罗人民那儿征收的稗、麦、铁等物资,运送给驻扎在咸安地区的新罗军队。城山山城大部分木简都是记录这些物资的标签。
  韩国目前发现的简主要是用松树等较常见的木材制成,尚未发现竹简。按照形制可分为长方板形、多面体、有槽形、圆柱体等;按照用途可分为文书、标签、便签,以及《论语》类典籍或咒符等。
  木简文化的起源、发展和文字的普及以及国家的发展等有密切关系。受中国文化的传播和影响,韩国历史上最初的国家——古朝鲜已经使用文字,《史记·朝鲜列传》有“真番旁众国欲上书见天子”的记载。公元前1世纪,中国汉朝建立乐浪等四郡,是文字文化在古代韩国地区传播的重要契机。当时保障文字文化的正是中国的简牍。但从现有资料来看,乐浪郡时代的简牍与韩国古代木简之间在文化和时间上存在一定距离。乐浪简出现几个世纪后,直到6世纪才出现百济、新罗木简,因此,仅就木简的形态、书写样式等很难找到前者对后者的直接影响。
  汉朝在朝鲜半岛西北部建立郡县、普及简牍文书行政时,“东夷”世界的古代韩国地区还没有做好接受简牍文化的准备。《三国史记》虽然记载公元前1世纪后半期立国的高句丽已开始使用文字,但目前尚无法得到证明。大约同时建国的百济,直到近肖古王(346—375)时期才开始出现“书记”。
  随着对外交流和对内统治的需要,古代三国在成长为古代国家的过程中,开始将木简作为贯彻其文书行政的有力书写材料,在朝鲜半岛大范围使用。虽然目前发现的韩国木简均为6世纪以后,但可以推测,高句丽、百济至少在4世纪时已广泛使用木简,位于朝鲜半岛东南部的新罗则稍晚一些。
  但是,中国的简牍文化并没有被原封“移植”到古代韩国。韩国尚未发现中国出土最多的竹简和编缀成册的册书简就是典型例证。古代中国建立郡县的朝鲜半岛西北部不适宜生长竹子,因此,当时就因地制宜用木简制作户口簿、赋役名册等,而像《论语》这样的典籍则使用内郡制作的编缀竹简。这对韩国古代木简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韩国6—7世纪的木简多呈多面体或圆柱体,主要用于文书或典籍的书写。我们认为,韩国木简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从木简使用伊始,就没有接受中国的编缀简样式。编缀竹简是一件相对复杂的工艺,因此,最初尚未熟练使用竹简的古代韩国,尽量在1枚简上记录所有信息。这一风格一直沿袭下来。但另一个因素也不容忽视,即当时利用木简记录文字时,其记录的信息可能也较单纯。
  3、4世纪之后,纸张成为中国的主要书写材料。古代韩国在新罗统一后,也迎来了纸张的文字时代。这可以从8世纪多面体、圆柱体木简比重急速下降这一现象得到证明。但纸张的使用并没有渗透到文书行政的所有方面。8世纪后,官衙内部或者官吏之间有的仍用木简传递简单信息。此外,在物品领取、保管等方面也还大量使用标签木简。韩国的木简文化对古代日本的木简文化似乎也产生了直接的影响,这是古代东亚木简与文字文化中,韩国木简文化地位特殊之所在。
  (作者单位:韩国东国大学)
  (本期特别策划采写小组:童力、张春海)
  (感谢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杨振红研究员对本期特别策划的支持)

简牍:古代东亚汉字文化传播的缩影2012-01-10
作者:尹龙九 金庆浩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第254期


  汉武帝元封三年(前108),西汉王朝在今朝鲜半岛北部设立乐浪(治所在今朝鲜平壤南)、临屯(治所在今朝鲜咸镜南道德原)、玄菟(治所在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真番(治所在今朝鲜黄海南道信川)四郡,实行郡县统治。上世纪,朝鲜考古发掘了大量乐浪郡时期墓葬,其中一些墓葬就有简牍出土。但90年代以前出土的简牍数量有限,仅有10枚,且均为木牍或木简。相较而言,90年代初朝鲜平壤贞柏洞364号墓出土的简牍则格外引人瞩目。
  根据随葬器物的器形和简牍的内容,可以推断平壤贞柏洞364号墓的年代在公元前1世纪后期。墓主人身份不详,但应是西汉元、成时期乐浪郡出身的地方属吏。墓中出土的简牍包括3枚木牍和120枚竹简。
  木牍是题为“乐浪郡初元四年县别户口多少□簿”的公文书抄本。初元为汉元帝年号,初元四年为公元前45年。“户口多少□簿”书写在3枚木牍上,除标题外,每枚书写9行,每行约23字,3枚木牍共680字。其上记载了元帝初元四年乐浪郡下属25个县的户口,并与上一年的统计数字进行比较,标明增减与否,并列出增减值。初元四年“户口多少□簿”是首次发现的汉代县一级户口统计簿。其书写格式与安徽省天长市纪庄汉墓出土的临淮郡东阳县“户口簿”非常相似。
  竹简是编缀在一起的册书,约有120枚左右,上面书写着传世本《论语》第十一、十二篇《先进》和《颜渊》篇的内容。这批简近年才对外公布。从目前公布的资料看,能辨别出具体内容的完整简有39枚,残简5枚,共44枚,其中《先进》 33枚589字、《颜渊》11枚167字,两种合计756字。公开的资料仅占全部竹简的1/3左右。汉武帝时儒家思想成为官方学说,开始设立五经博士,到宣帝时期,儒家经典与思想逐渐传播到乐浪郡等边陲郡县,平壤《论语》简的发现恰好证明了这一点。它为认识东亚古代社会汉字文化与思想的传播过程提供了重要线索。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平壤《论语》简的内容很可能反映了西汉元、成时期所谓《论语》三论(“古论”、“鲁论”、“齐论”)融合为传世本《论语》祖本(张禹“张侯论”等)时的情况。
  上世纪以来,中韩日均出土了大量简牍。中国简牍年代为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5世纪,韩国为6世纪到8世纪,日本为7世纪中叶以后。是否可以对三国简牍进行系统认识,探讨三国简牍之间的关系和谱系,寻求它们之间的文化共性和特性呢?这些不仅关涉东亚出土资料研究本身,而且对于理解古代东亚国家的形成、汉字文化的传播与本土化等也具有重要意义。
  东亚三国均出土了《论语》木简。韩国出土的《论语》书写在一种多面体木简——“觚”上。中国虽然没有发现“觚”上书写的《论语》木简,但汉代西北边境地区发现了大量用觚书写的木牍。而日本则出土了书写有《千字文》而不是《论语》的觚。由此可以推断,朝鲜半岛的文字文化受到了中国汉代书写方式的影响,后来又将其传播到日本。
  虽然东亚三国出土简牍有地域和时代差别,但正如《论语》木简所反映的那样,将三国出土《论语》木简置于整个东亚文化的文化背景中进行比较研究,才可能描摹出三国文化之间的谱系和各自特色。21世纪的东亚出土简牍研究,应该就是超越时间和空间、构建东亚古代历史新认识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之一。
  (作者单位:韩国仁川广域市都市开发公社;韩国成均馆大学东亚学术院)


日本的中国简帛研究
作者:池田知久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第254期



  20世纪70年代以来,几乎每年都在中国各地发现数量惊人且内容珍贵的出土资料,即使进入21世纪,这一势头也没有减弱。对出土资料的研究已经扩展到广泛的研究领域,不仅在中国和日本,在世界上它也是最热的研究之一。
  事实上,从战国到三国墓葬等发现的新出土简帛资料,可能会很大程度上改变我们以往仅通过传世文献得出的对中国古代文化的认识。出土资料研究的前景十分可观,对研究中国古代文化的学者而言,出土资料的价值今后只会越来越高,而不会降低。
  在很多新发现的出土资料还未公开的情况下,日本学界截至目前都是按照历史学、思想史这样的传统分科形式从各自的学科角度分别展开研究的。但这种做法恐怕不妥。不同学科、多种领域的研究者汇聚一堂,共同协作努力,通过对同一出土资料进行多角度的学际研究,增加知识,提高研究水平,应当是必要的。笔者曾和几位志同道合的研究者共同策划成立“中国出土资料学会”(1995年4月),就是为了顺应这一需要。时至今日,这一必要性不仅一点没有降低,反而更加增强。因此,为了进一步发展出土资料研究,必须更加努力地推进上述各领域的共同合作。
  举一个占筮研究的例子。在这一领域,一方面,马王堆帛书、阜阳汉简、上博楚简《周易》,王家台秦简《归藏》等研究,主要是从经学或思想史的学科角度展开的;另一方面,望山楚简、九店楚简、包山楚简、新蔡葛陵楚简等的“卜筮祭祷简”,以及定州汉简、睡虎地秦简、阜阳汉简、九店楚简、张家山汉简、天水放马滩秦简、王家台秦简等《日书》研究,则主要是以历史学的研究方法进行的。像这样将两者分置于两个不同的领域进行研究,是当代日本学界的现状。
  但我认为这样的研究方法并不适当。对于上述各种资料,不仅要分领域进行研究,还必须通过经学、思想史、历史学、宗教学、占筮研究等各个学科进行更加多角度的学际性的研究。占筮的出土资料除了前文所述外,还有马王堆帛书《五星占》、《式法》、《阴阳五行》,尹湾汉简《神龟占》、《六甲占雨》、《博局占》等。由此可知,中国古代人无论社会地位高低,都在使用各种各样的占筮经营日常生活,在正确把握此类事实的内容和意义上,推进多角度的学际的共同合作研究具有决定意义。
  而且,无论是日本还是世界,像这样分学科开展的出土资料研究,目前大多停留在所属专业领域的个别的具体研究阶段。但停留在这一阶段显然是不够的,我们在不远的将来必须将其发展为概括性、理论性的研究。在努力实现这一目标时,笔者认为以下两点特别重要。
  第一,进行各学科的共同合作研究时,有必要对各学科的研究成果进行综合总结,同时对由思想、历史、语言文学等不同视角构成的中国古代文化的整体面貌和内容,作一个全面性的概括。而且,有必要指出思想、历史、语言文学等在整个中国古代文化中,分别具有怎样的地位和意义,搞清楚中国古代文化的整体构造。
  第二,有必要阐明下述问题,即通过上述出土资料,研究探明的中国古代文化和此前的殷、周文化(思想、历史、语言文学等)以及此后的三国、六朝以后的文化到底有哪些不同,它在中国史发展中到底具有怎样的历史特质。换言之,有必要利用出土资料,将学界曾经争论的中国古代史分期论和中国古代史社会性质论放在包括思想、语言文学等在内的整个文化中,从这一新视角重新进行探讨。
  具体而言,我希望今天的研究者能够以出土资料为基础,对中国古代的社会和国家到底具有怎样的性质,特别是对日本西嶋定生提出的秦汉帝国是建立在对个别人身统治基础上的专制国家的观点,提出自己的看法。就这一点而言,藤田胜久的《中国古代国家和社会形态》、太田幸男的《中国古代国家形成史论》等,虽然观点不同,但都是回应这一问题的为数不多的可贵尝试。
  从根本上否定“中国古代专制国家论”和“东方专制主义论”,建立关于中国文化、亚洲文化的新理论,是今日学界迫切所需。而这样的新理论应当是在以出土资料为基础对上述问题的再探讨中产生的。
  (作者单位:日本大东文化大学;杨振红/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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