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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语文与传统文化的关系:从课程说到教材*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5-4-23 19:33
标题: 语文与传统文化的关系:从课程说到教材*
语文与传统文化的关系:从课程说到教材*
文=王尚文

       我们人类之所以比其他动物高明,就是由于我们总是能够不断继承前人所取得的成就,在前人的基础上向前进步,而不像其他动物那样每一代都一切从零开始。参与这次讨论,我首先想说的就是,我们的语文教育理论也有一个优秀传统的继承问题,先哲说得准确、正确而且又说得相当透彻了的事实或道理,我们倘若不以为意或视而不见,都不能说是明智的态度。语文课程与中华传统文化的关系问题,笔者在写作这篇短文的时候,粗略地翻看了一下,相关的资料少说也有数十万字,相关的问题也几乎都有涉及,尤其是叶圣陶、吕叔湘等前辈语文教育家所发表的许多真知灼见,至今仍然值得我们认真参考。
       我们任何人都无法割断历史,不管是否愿意,就像人不可能抓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一样,我们也绝对没有可能拒绝传统而不生活在传统的影响之中,同样,教育也不可能完全摆脱传统的怀抱。我们所应做、能做的是自觉、积极地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自觉积极”说的是态度,“优秀”指的是内容,两者缺一不可,而且互为因果。当然,我们不是为传承而传承,而是为了实现教育根本目的,即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马克思所说的“每个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虽然目前还不是我们教育的现实目标,但毕竟是我们的努力方向,而这一努力又哪能离开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呢?我们不是鲁迅所说的“孱头”“昏蛋”“废物”,要一把火烧掉祖宗留下的大宅子。当然,传承也不是一定要穿上古人的服装在孔子或父母面前三跪九叩,而是出于造就一代新人的需要。
       就中小学教育而言,首先,我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不应该也不可能单由语文课程独自大包大揽,有关思想品德、科学、社会的课程都有实施的必要和空间,大家既各有所司又分工合作。必须特别加以强调的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在各门课程的教学中不但不应是额外的负担,而且应该使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起码不会影响它们完成各自课程标准所赋予的教学任务。
       其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除了大家常说的古代传统文化,也不应该轻视更不应该忽视或排斥五四新文化以来的传统。再说,传统文化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元的,单就人文学科而言,哲学、政治、伦理,历史、文学等等都有极其宝贵的遗产。譬如先秦诸子,儒家固然重要,其他各家也都颇有值得我们继承的东西。而汉唐直至五四以来对儒学的反思、批判也有许多闪光的篇什,倘若一概弃若敝屣,也将使我们成为中华民族的不孝子孙。
       平心而论,语文课程应当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要课程之一。就说语文教材,如果剔除了我们古代的和五四以来的文化瑰宝,就会瘦弱得十分可怜,以致不成样子,贻笑大方。不过我们讨论的重点可能主要还是古代遗产,就是大家常说的古诗文。这里似乎有一点应予提醒,就是不能将古代文化遗产和语文课本里的古诗文完全等同起来,例如孔子、孟子关于仁义的论述,我们不能仅仅看成是“古文”。——是的,它们的的确确是古文;但我们之所以选为课文,又不仅仅由于它们是古文,更有古代文化史这一角度的考量,即由于它们在古代思想史上的崇高地位。课文还是这几篇课文,但在我们语文教育工作者的心目里,又不仅仅是语文课本里的课文。当然,从思想史的角度衡定唐诗宋词的价值,那当然也是一个笑话。
       语文课程必须培养学生正确理解与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用叶圣陶的话来说这是语文课程的“独当之任”,必须努力完成,没有价钱可讲。而古代文化遗产都是文言作品,因而从另一面看,学习古代优秀作品也就是在学文言。而文言和白话是两种不同的语言体系,虽然两者关系甚为密切,学习文言有助于学习白话,学习白话也有助于学习文言,但它们毕竟不能相互取代。我们也根本不可能给文言作品脱下文言的“外衣”而穿上白话的“时装”,因为语言不是作品的衣裳,即使把它翻译成为白话,它同时也就失去了原汁原味,变成不是原来的东东了。
        文言白话两者都学,我们就必须面对一个比重的问题。由于我们现代中国人使用的都是白话,这就使古代的书面语言(甚至包括当时的大白话)——文言变得难懂难学。假如我们单从学习文言这一角度来看待以文字为载体的古代文化遗产,可能其中不少篇目就不一定要选甚至还在可删之列。吕叔湘早在1962年就曾指出:“在充分掌握了现代汉语的基础上,学习文言,达到能读一般文言的程度,我估计至少得五六百课时,差不多要占去高中阶段全部语文课的学习时间,课外作业时间还不算。”(吕叔湘《吕叔湘论语文教学》,山东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41页。)而在高中课程改革背景下,高二高三语文课程只有4课时或者3课时;加之学生掌握现代汉语的状况,又远不如当时,要在有限时间里面达到“学习文言”的目标,难度更大。从另一方面看,白话也是要学的。白话不学,其后果可能比不学文言更严重,而且严重得多,这不单单由于继承五四以来新文化的需要,更主要的还是我们今天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白话的缘故。因此,关于上面所说的“比重”,似乎可以肯定应以白话为主。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语文课程应激发和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引导学生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适应实际生活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
       一般而言,“语文”“祖国语文”“祖国语言文字”可以而且也应该包括文言,但实事求是地说,上引课标文字中之所指应该主要就是现代语文、现代白话,而不可能是文言,因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绝对没有可能做到让学生获得基本的文言素养、正确地理解和运用文言等等。而这也就决定了义务教育阶段乃至整个基础教育阶段语文教学必然以现代语文即白话为主,课标的精神应该说和叶圣陶、吕叔湘、张志公等三老的主张是一致的。文言呢?当然要学,而且非学一点不可。如果一个接受过基础教育的中国公民,根本不知道孔孟老庄、李杜苏陆为何人,《桃花源记》、《岳阳楼记》为何物,还能算是合格的中国人吗?我以为,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都应当有计划地学习我国古代顶尖级的思想家、文学家的作品。至于相关部分的教学目的,我觉得教育部的高中语文课标的必修课程之“阅读与欣赏”部分第九、十两条“课程目标”已经说得相当清楚、全面、准确,只是第九条似可补上一句关于培养民族自豪感的内容。而且我还认为,选编古代文化遗产的代表作品,固然也就是在学习文言,起码有利于学习文言,但我以为应侧重于其文化内涵。
       这里要注意几种比较极端的片面看法。或认为白话三岁儿童就会说了,无需再学,大不了也就是在小学里学会识字而已。其实,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经过百余年的发展,现代语文已经成为一种成熟、精致的语言,它的词汇比文言更丰富,语法更严密,表达也更精确,需要中小学生认真去学。许多优秀的现代语文作品富有很高的审美价值或学术价值,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的地位,也值得中小学生认真去学。即使仅仅为了达到语文品质的起码要求,中小学生也非得花大力气、下苦功夫不可。我们千万不能低估白话在我国现代文明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伟大贡献。严复在翻译《天演论》时所写的《译例言》中深有体会地说:“新理踵出,名自纷繁。索之中文,渺不可得;即有牵合,终嫌参差。”(赫胥黎著严复译著,天演论,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11页)可以肯定,要不是白话,《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的翻译几乎难以想象。另一种是吕叔湘所早已指出的:“说不学文言就学不好白话文”,“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理论”(吕叔湘,《吕叔湘语文论集》,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28页)。还有人认为,文言典雅,白话浅俗。其实,既有浅俗的文言,也有典雅的白话,雅俗不能光以文白来分。
     “比重”问题若能从大的方面定下来,所要商量的就是教材里文言和白话的具体比例问题,为主的“主”颇具有弹性。我的建议有三点。一是关于文言篇目的编选一定要慎之又慎,精益求精。如《出师表》无非一个忠字而已,且其所忠非人,行政又重在“人治”,从作品思想性而言似可撤下。而原来在编的黄宗羲《原君》,闪烁着民主性的光辉,理应给它落实政策,请回课本。李贽《题孔子像于芝佛院》敢于坚持不一概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的观点,语言浅近,文章短小,说理透彻,似可进入待选的行列。我这里只是略举数例而已。由于“名额”有限,十分珍贵,因此必须彻底清除次品。否则,对不起学生,对不起历史!二是文言诗文在课本中的分布问题,小学、初中、高中应逐段增加,每段之内则是逐级增加,到了高三,五五之比似乎可以考虑,“五五”已由“为主”转向“并重”了。三是适量增加有关传统文化的选修课和课外活动,选修要做到真正选修,参加相关课外活动也必须是真正自愿的,以便给对传统文化特有兴趣的学生提供一个多学一些的平台。例如,古人非常讲究诗文的声律,《文心雕龙•声律》谓:“故言语者,文章关键,神明枢机,吐纳律吕,唇吻而已。”今人若要真正走进古代诗文的感情世界,绝对不能无视平仄这道门槛。我们的古代诗文教学(似乎还包括大学中文系)不讲平仄已经多年,好像已经成为新的传统似的。这自有它的必然之理,我绝对不主张中小学生去学平仄;但可以甚至应该为欲学者列入相关的选修课作为教学内容,以为今后愿意从事文、史、哲研究者打下一个初步的基础。
最后,教材还有一个编排问题。这次我特地略翻了几种教材,觉得编排还有进一步改善的较大空间。现在给人的印象是散和乱,古诗文东一单元东一单元,单元内也往往是东一篇文章西一篇文章,随意性较大。我的想法是相关课文在每册里还是独立成为一个部分为宜,而每册的这一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应当通盘考虑,相互照应,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不能各自为政,自立山头。例如,上文提到的孔子孟子有关“仁义”的论述,两个阶段都应当有,但其内容应据两个阶段不同学生的年龄特征而有不同的侧重。两个阶段内部各自也都应是有机的整体,各年级、各册、各单元乃至各课之间虽各有个性,但却都是同一网络里的一个节点,决非乌合之众。换言之,如果将它们从课本里抽取出来合在一起的话,那就是一本极好的有系统的古代文化读物、有代表性的古诗文读物,而不是勉强凑在一起的散兵游勇。

      *在本文写作过程中得到童志斌、杨更生两位先生大力帮助,特此致谢!作者

      发表于最近一期《语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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