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一些欧洲数学家和一个名叫伯特兰·罗素的英国哲学家外,没什么人注意到弗雷格。二十世纪做哲学的独特风格发端于罗素在1905年发表于《心灵》的《论指称》一文,此文将弗雷格的方法运用到了在分析日常语言里的句子时所遇到的问题当中。弗雷格自己十分厌恶日常语言。他认为日常语言是不连贯的,自相矛盾的,而他所发明的那种在逻辑上十分完美的语言则要好得多。罗素对日常语言也不感兴趣,但他认为日常语言的模糊不清与变幻莫测可以通过在谓词演算中分析日常语言的句子来加以澄清。目前这一探讨的要点正在于此。由弗雷格、罗素、罗素的学生维特根斯坦以及罗素的同事G·E·摩尔所引起的革命给二十世纪的哲学带来了三个新的特征。首先,就分析逻辑关系、探讨一般性哲学问题而言,弗雷格的逻辑所给予我们的工具比前几代哲学家所拥有的工具更为有力。第二,对语言自身的哲学分析成为了哲学的一个核心问题,实际上某些人会说是唯一的核心问题。语言与实在的关系究竟是什么?语词如何能够代表实在世界中的事物?真与指称的本质究竟是什么?第三,语言不仅是哲学研究的主题,对语言的分析还被视为是研究其他哲学领域的关键性工具。出于这一理由,我们需要对语言哲学(philosophy of language)和语言学哲学(linguistic philosophy)加以区分。语言哲学涉及语言的某些一般特征,比如真和意义,而语言学哲学使用语言分析的方法,来试着解决传统问题。所以举个例子,二十世纪的哲学家认为,要解决我先前提到的涉及因果关系本质的那个问题,就要分析在科学和日常生活中对因果关系这一概念的使用。说A引起了B究竟意指什么?我们是否可以根据更为基本的特征来分析因果关系?许多二十世纪的哲学家认为这只不过就是使哲学中已然存在的分析模式更加清楚和精确而已,谈不上是哲学中的革命性转变。休谟是试着通过检验他在自己心灵中所具有的关于因果的观念来分析因果概念的。某个二十世纪的哲学家也是通过分析来开展工作的,但他并不是分析他自己心灵中的因果观念,而是分析我们在陈述关于世界的因果事实时所使用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