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1 作者:郭济舫 来源: 文摘 |
考试绝活——“相面打分” 林语堂有一种绝活,就是“相面打分”。他的英文课从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每当学期结束前,要评定学生的成绩了,他便坐在讲台上,拿一本学生名册,轮流唱名,唱到的学生依次站起,他则像一个相面先生一样,略为朝站起的学生一相,就定下分数。难得有几位他吃不准,心中没十分把握,便请他们到讲台前,略为谈上几句,他便测知端详,然后定分。 他说:“倘使我只在大学讲堂演讲,一班56个学生,多半见面而不知名,少半连面都认不得,到了学期终叫我出10个考题给他们考,而凭这10个考题,定他们及格不及格,打死我我也不肯。”于是他反其道而行之。他的记性特好,一个班的学生,几节课下来,他便能直呼其名了。他在课堂上总是随时指认学生起立回答问题,未及学期结束,每位学生的学力和程度,他已有了一个清晰的轮廓和印象了,这就是他敢于“相面打分”的秘诀。据他的学生们回忆,林语堂“相面”打下的分数,其公正程度,远超过一般以笔试命题计分的方法,同学们心中无不服贴。 天生口才———把讲台变舞台 林语堂从小便有了登上讲台的愿望。很小的时候有人问他长大之后要入哪一种行业,他的回答是:一、做一个英文教员;二、做一个物理教员;三、开一个“辩论商店”。所谓开一个“辩论商店”是漳州当地的一种说法,而不是指一个真正的行业。通常说你开一个商店,参加论战的一边,向对方挑战,像称一件白东西为黑,或称一件黑东西为白,这样向人挑战,同人辩论。林语堂从小便以辩才著称,兄弟姊妹们都称他为“论争顾客”,退避三舍。 林语堂的口才在读大学的时候终于发展成熟。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二年级的时候,他领导了一支讲演队参加比赛,击败了不少对手而获银杯。他登台领奖,令全校轰动。那一次他一人独得了三种奖章,还有讲演队的银杯。 大学毕业以后,他便赴清华担任了一个地位并不高的英文教员。教了三年,获得一份赴美半官费奖学金。1923年回国,又在北京大学、厦门大学等校教书近四年,此后,他便没有在大学担任专席。东吴大学等处,也不过是兼兼课,打打擦边球而已。算起来,林语堂活跃在大学的讲台上,总共不过七八年时间。然而,林语堂并未从讲台上退出,相反,讲台是他热恋的战场、陶醉的舞台,讲演贯穿了他的一生,也记下了关于“幽默大师”的无数的笑话。 在巴西的一个集会上演讲,他说了一个轰动世界的玩笑话。他说:“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里安装有美国的水电煤气管子,有个中国厨子,有个日本太太……” 林语堂是一位杰出的演讲家,也是一位杰出的美食家。他自诩为“伊壁鸠鲁派的信徒”,极喜饕餮而食。他虽然喜爱演讲,但碰到饭后被人拉去作临时演讲,则是深恶痛绝。有一次他真的遇到了这种事,饭是吃了,盛情邀讲话,推无可推,只得作一次无可奈何的临时演讲。他说,诸位,我讲一个小笑话,助助消化。古罗马时代,皇帝常指派手下将活人投到斗兽场中给野兽吃掉,他就在撕吃活人的撕心裂肺的喊叫中和淋漓的鲜血中观赏。有一天,皇帝命令将一个人关进斗兽场,让一头狮子去吃。这人见了狮子,并不害怕。他走近狮子,在它耳边轻轻说了几句话,只见那狮子掉头就走,不去吃他了。 皇帝见了,十分奇怪。他想,大约是这头狮子肚中不饥,胃口不好,见了活人都懒得吃。于是,他命令放出一只饿虎来。饿虎两眼放着凶光扑过来,那人依然不怕。他又走到老虎近旁,向它耳语一番。那只饿虎竟也灰溜溜地逃走了。 皇帝目睹一切,觉得难以置信,他想,这个人到底有什么法术令狮子、饿虎不吃他呢?他将那人召来盘问:“你究竟向那狮子、老虎说了些什么话,使它们掉头而去呢?” 那人不慌不忙地说:“其实很简单,我只是提醒它们,吃掉我当然很容易,可是吃了以后你得开口说话,演讲一番。” 第一节课——请吃长生果 林语堂在东吴大学法学院兼英文课的时候,开学第一天,上课钟打了好一会儿他还没有来,学生引颈翘首,望眼欲穿。林先生终于来了,而且夹了一个皮包。皮包里的东西装得鼓鼓的,快把皮包撑破了。学生们满以为林先生带了一包有关讲课的资料,兴许他是为找资料而弄得迟到了。谁知道,他登上讲台后,不慌不忙地打开皮包,只见里面竟是满满一包带壳的花生。 他将花生分送给学生享用,课堂变成了茶馆。但学生们并不敢真的吃,只是望着他,不知他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林先生开始讲课,操一口简洁流畅的英语,开宗明义,大讲其吃花生之道。他说:“吃花生必吃带壳的,一切味道与风趣,全在剥壳。剥壳愈有劲,花生米愈有味道。”说到这里,他将话锋一转,说道:“花生米又叫长生果。诸君第一天上课,请吃我的长生果。祝诸君长生不老!以后我上课不点名,愿诸君吃了长生果,更有长性子,不要逃学,则幸甚幸甚,三生有幸。”学生们哄堂大笑。林语堂微笑着招呼学生:“请吃!请吃!”教室里响起了剥花生壳的声音。林语堂宣布下课,夹起皮包飘然而去。林语堂痛恨上课点名,但他的学生却从不缺课,不像其他课,老师点名后,居然还有人乘机溜课。他上课时,教室里总是挤得满满的,座无虚席,甚至连别班别校的学生,也往往会赶来旁听。一则因为他的名气响,他编了《开明英文读本》和《开明英文文法》等,俨然是一位英语教学的权威专家。再则他的课讲得确实有水平,德国莱比锡大学毕业的语言学博士算是货真价实的。 学生来不来,悉听尊便;上课讲什么,怎样讲,则悉听林语堂之便了。他从不要求学生死记硬背,上课用的课本也不固定,大多是从报章杂志上选来的,谓之《新闻文选》,生动有趣,实用易懂。他也不逐句讲解,而是挑几个似同而异的单词比较。比如他举中文的“笑”为例,引出英文的“大笑”、“微笑”、“假笑”、“痴笑”、“苦笑”等以作比较。学生触类旁通,受益无穷,大感兴趣。他的脑子里似乎也没有多少师道尊严,不像有的先生摆出一副俨然神圣的架势,装腔拿调,他则笑颜常开,笑语连篇。他是一个闲不住的人,从不正襟危坐,他说太累,他受不了。他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地讲着。在讲台上踱来踱去,有时就靠在讲台前讲。讲着讲着,一屁股就坐到了讲台上;有时也坐在椅子上讲,讲得兴浓,得意忘形,情不自禁,居然会像家居那样,将两只穿着皮鞋的脚架到讲台上。学生们先是大愣,后来也就习惯了。 “败走麦城”———留下半截子“台词” 林语堂平生演讲无数次,总是伴随着喝彩声、鼓掌声,可是,有一次演讲却被人“轰”下台去。这也许是他一生中惟一的一次,却并不是因为他演讲的失败。 世界笔会第36届年会在法国蒙敦举行。轮到林语堂发言,他向主席要求讲15分钟,但主席生硬地拒绝了,说别人发言都是5分钟,不可破例。林语堂也较真说,5分钟我不讲。这可急坏了同去的马星野,马去找大会主席商量恳请,主席终于答应10分钟;马又去找大会秘书长,秘书长答应说先安排10分钟,如果林语堂讲满10分钟尚未结束发言,则仍可讲下去。林语堂接受了这个安排。 林语堂登台后,全场鸦雀无声,他讲得也很投入。不知不觉,已满10分钟,主席说时间已到,请林结束发言。林语堂真正发怒了,他愤而不讲,径直走下台。与会者正听得入神,对主席的粗暴处置极不满,于是一致热烈鼓掌,希望林语堂讲下去。主席也显得很尴尬,只得默认了与会者的欢迎。但林语堂却说什么也不肯再讲下去了。于是,永远地留下了这次半截子的精彩演讲。 在美设“坛”———致力于传播东方文化 林语堂曾经应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邀请,讲授“中国文化”课程。他在课堂上对美国的青年学生大谈中国文化的好处,好像无论是衣食住行还是人生哲学都是中国的好。这些学生既觉得耳目一新,又觉得不以为然。有一位女学生见林语堂滔滔不绝地赞美中国,实在忍不住了,她举手发言,问:“林博士,您好像是说,什么东西都是你们中国的最好,难道我们美国没有一样东西比得上中国吗?” 林语堂略一沉吟,乐呵呵地回答说:“有的,你们美国的抽水马桶要比中国的好。” 这机智的回答引得哄堂大笑。大家都去看那位发问的女学生。她料不到林博士会出此妙语,直窘得满脸绯红。 林语堂致力于向西方世界介绍古老的东方文化,在西方人面前塑造了一个东方哲人的形象。在西方人心目中,林语堂是一位才华横溢、举止乖张、又具有几分神秘色彩的东方圣贤哲人;他肯定有着一把大胡子,有着一颗硕大无比的智慧的脑袋。林语堂曾说过,他不愿去西方人中间演讲,生怕破坏了他们的想像。但他还是去演讲了,结果是他的演讲更增强了西方人的好奇,使他们倾倒。 1936年在美国纽约举办了第一届全美书展,这个书展是由《纽约时报》和“全国书籍出版者协会”共同主办的。主办者安排了一个作家演讲的项目,他也在被请之列。当时,他的《吾国吾民》等书正高居畅销书榜首,他的名字正风靡美国读书界。美国读者正欲一睹他的风采。 轮到他演讲的时候,他不慌不忙地走上讲台,以风趣幽默、机智俏皮的口吻纵谈了他的东方人的人生观和他的写作经验。那天,他一反他在欧美大众场合着西装的习惯,打扮得像在国内一样,穿着一身蓝缎长袍,风度潇洒,慧气四溢。虽然不像美国读者预先期望的那样留一把大胡子、长一颗大脑袋,也足以表现出东方民族自然逍遥、无拘无束的精神。热心的听众被他娴熟的英语、雄辩的口才以及俏皮的演讲所折服,不断报以热烈的掌声。大家听得正入神,他却卖了一个关子,收住语气说:“中国哲人的作风是:有话就说,说完就走。” 说完,他拾起了他的烟斗,挥了挥他的长袖,飘然而去。听众们被他的这个举动弄得瞠目结舌,久久反应不过来。好些先生太太女士小姐们早就拟好了腹稿,准备待他演讲结束后举手发问,这也是西方人一般的礼数和规矩。可他这个东方人,简直有点莫名其妙,就这样,招呼也不打一个,讲着讲着,人就不见影儿了。 你能说这不是一次十分成功的演讲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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