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4
来源:共识网 作者:刘炳银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古人今人对押韵如此青睐,如此喜闻乐见呢?听听张微先生在《广告美学》(1996年8月武汉大学出版社)中的一段话大抵就明白了。他写到:“朱自清先生说:‘韵是一种复沓,可以帮助感情的强调和意义的集中。’马雅可夫斯基也说:‘没有韵脚(广义的韵),诗就会散架子的,韵脚使得回到上一行去,叫你记住,使得形成意思的多行诗维持在一块儿。’可以看出,押尾韵不仅可以使广告语言前后相互呼应,对语言有一定的制约作用,而且可以产生一种和谐的听觉美感,以便消费者记住它们。”原来押韵有这么多优点、好处嘛!这里使人不禁要问,押韵的诸多优点、好处难道只能在广告、标语、民歌、民谣、谚语等文体上体现出来,你写诗就不需要“前后相互呼应”?不希望“产生一种和谐的听觉美感”?不想让读者“记住它们”吗?
当然,哪个有本事写诗偏不押韵,其作品还能够获得广大读者的认可、好评,能广为流传,那无疑是件求之不得的好事——为中国的诗歌创作闯出了一条新路嘛。但很不幸,自以为进入了“现代文明”的诗人们,不说你们辛苦多年写出的作品,像前面提到的“梨花体”“羊羔体,”这里恕我言重,包括你们的“师父”“师爷”(他们中的有些人精神可佳,)写的那些所谓的诗,数一数有几篇、几句被世人公认是精品,是名句?有几篇、几句被人记了下来,得以流传?严酷的现实是好评寥若晨星,其中还不乏“对着穿衣镜打躬——自己恭维自己”的。相反却被人贬得一钱不值,有人说你们的诗是“大白话,”著名作家李国文先生干脆称为“大白水。”肖复兴先生在他的《记录片时代》一文中则说“诗赶不上顺口溜。”更有甚者说是“狗屁垃圾”,是“废话写作、”“下半身写作、”“连狗叫分行也成了诗。”以至于弄得现在“读诗的人比写诗的人还少。”弄得有良知的诗人感慨说:“中国曾是一个诗的国度,但在当今的中国我不敢与熟人提诗歌,更不敢提诗人。”
行文至此,我想起了“陆志韦在为自己的诗集《渡河》(1923)所作的序言中论及新诗的艺术特征时,提出了‘节奏千万不可少,押韵不是可怕的罪恶’的看法。”(《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1098面) 90多年过去,回顾历史,面对现实,深感老前辈的话太正确,太有现实意义了。的确“押韵不是可怕的罪恶。”
2005年12月24日于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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