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文人与书法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界限区分,近百年以来,才有书法家的称谓。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文书俱佳,堪称“双璧”,其中“惠风和畅”“群贤毕至”“游目骋怀”等成为千古佳句;苏东坡不仅诗词豪迈磅礴,流芳千古,其《寒食帖》也与王羲之的《兰亭集序》、颜真卿的《祭侄文稿》并列为中国书法史上的三大行书;黄庭坚不仅诗词、散文、绘画出类拔萃,书法也以气势雄健、变化多端的面貌和品质,成为与苏东坡齐名的书法大家;岳飞的《满江红》气吞山河,而书法“还我河山”也力透纸背。到了近现代,文人书法家也不乏其人,毛泽东既是哲学家、诗人,也是书法大家,他的草书,既有二王之秀逸,又有张旭之狂韵,且兼收并蓄,最终成就独树一帜的毛体。郭沫若、鲁迅、茅盾、沈从文、钱锺书等文学泰斗,他们的书法艺术也都有过人造诣,如郭沫若之洒脱,鲁迅之古朴,茅盾之书卷,沈从文之灵动,令人赏心悦目,这些文学大家虽然一生中没有书法家的头衔,但其书法艺术丝毫不逊于他们同时代的书法家们。为什么古代文人与书法结缘,且难解难分,客观上是那个年代没有电脑、手机等现代化的书写工具,公文、家信、诗词,乃至皇上下圣旨,文人考状元,都用手书,那些文人们的日常书写被后人认可,精品便成了碑帖的范本。还有,古代文人处于“士大夫”阶层,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对文学、历史、哲学、天文、地理几乎都有涉猎,所以,他们的书法作品就有了丰富的文化内涵。说到底,文人书法的价值,并不在于书法本身,而在于书法以外的文人气象与文化格局,他们在书法作品中所彰显的天人合一、物我两忘的文人情怀和精神气度,是专业书法家们所望尘莫及的。
到了当代,尤其当下,很多文人,尤其作家写书法已成为一种潮流。虽然大都改用电脑写作,却没有放弃对中国汉字的热爱,对书法艺术的追求,不少名家写出了既有严谨法度又有书卷气息的书法作品,被社会和书界所认可;但也有相当数量的文人对书法的认识是不到位的,认为文无定法,书也无定法,只要有较好的硬笔字的基础,换上毛笔,不用临帖,在宣纸上任意挥洒,就成了书法作品,发了朋友圈有人点赞,就认为自己写得不错了,于是便有了炫耀的资本,这是一种误区。的确,写小说、散文、诗歌等等,不一定要拜师,在作家圈内,很少有人提起谁是谁的学生或者徒弟,大多数作家都是无师自通,自学成才。而习书则不然,它要求书者必须在一定规则中运行,细论起来,书法如同京剧,行当分明,流派纷呈。比如,京剧行当分生旦净末丑,书法的书体有真草隶篆行;京剧表演功夫有坐唱念打,书法用墨讲究浓淡干湿;京剧表演艺术家一张嘴,便能听出是哪个流派,而书法家下笔的一点一画,便流露出临的是哪家碑帖。中国书法艺术作为民族艺术瑰宝,历史源远流长,从“秦篆”到“汉隶”,从“唐楷”到“宋行”等等,各个历史时期,都有名家名帖流传至今,成为后人临摹的范本。书法之所以称为书法,就说明书写要有法度,古人留下的经典碑帖就是“大法”,胡写乱来,就是“犯法”,即为丑书。要想成为一名真正的书法家,必须从临帖入手,认真吸收古人的东西,一幅好的书法作品应取法高古,出师有名,字字有讲究,笔笔有出处。说到底,无论你是什么人,既然习书,对书法艺术就要有敬畏之心,谦卑之态,不能儿戏。
有人把书法比喻成无言之诗,无形之舞,无图之画,无声之乐。书法是线条的艺术,它只能在纸上运行,也有人说是黑白旋律,形式感很单调。一幅书法作品,要用简单枯燥的线条来表达思想、宣泄情感,彰显魅力,比其他艺术形式都要难,比如画画,一笔画错了,可以再补一笔,颜色可以一层一层地铺,书法却不行,一笔下去就不能动了,再涂抹,就是雕琢了,很残酷,不能藏拙,所以说,你下每一笔都必须胸有成竹,笔到意到,笔断意连,对书家的要求就是如此苛刻。还有,跟文学作品一样,书法作品中也要有矛盾,有冲突,有个性,怎么展示呢?那就是在字形字意、章法行款上下功夫,字要有大有小,有粗有细,有疏有密,有方有圆,有正有斜,有枯有润,有收有放,有藏有露。字与字之间要有呼应,有交流,有取让,布局上有开阖,有留白,宽可走马,密不容针,远观其势,近看直质,既险象环生,又和谐自然;既雄浑沉静,又飘逸灵动;既庄重大方,又妙趣横生,这些都是能与小说创作相提并论的,也是小说语言所不能表达的。无论任何艺术形式,最终要带给人美的享受,书法艺术也不例外,把丑字写美,把死字写活,把每个汉字都赋予不同的生命姿态,这是书家的使命,文人习书这种使命应更强烈。
书法成就了文人,文人也激活了书法。说到底,文人写书法的目的,不是为了成为专业书法家,也不是为了迎合社会及他人,而是用另一种形式表达自己。当然,文人写书法也有其独到的优势,其丰富阅历的沉淀,学术修养的积累,缜密深刻的思考,激情四射的情绪,天马行空的性格,海纳百川的胸怀,是写好书法作品的天然条件,只是这些优势是在书法的法度之内淋漓尽致地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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