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之友网
标题:
运用整体优化的原则规范和协调具体的教学行为
[打印本页]
作者:
遥看天河
时间:
2009-2-27 19:55
标题:
运用整体优化的原则规范和协调具体的教学行为
价值层面的有效教学观念,在具体的教学行为功能发挥方面则表现为整体优化的教学原则。在教学行为的功能发挥上,技术层面的有效教学往往追求教学行为功能的最大化,比较通俗的说法是“多教总比少教好”“多学总比少学好”。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并不怀疑这一普遍流行的观点。就如前面提到的小学语文识字教学改革所尝试的“五年目标两年内完成”,等等之类的想法和做法,就是比较典型的追求技术层面的有效教学的产物。仅仅只从技术上考虑有效教学的问题,其导致的结果是大量的教师总是将教学行为的功能尽可能地最大化,从而不断地加剧日常教学的密度和难度,致使教师和学生都不堪重负。
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从价值层面来看,我们曾经深信不疑的许多结论性的观念就有可能会发生改变。价值层面的有效教学观念强调,教学行为的功能发挥一定要置于学生的整个成长活动结构当中来考察。如果引入系统论的观点,把学生的成长活动结构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对待,那么教学行为的功能发挥就应该是最优化或恰到好处,而不应该是最大化或越多越好了。
还是以识字教学为例,我们必须认识到,识字教学只是语文教学中一项具体的教学行为,它应该发挥什么样的功能,必须放在语文学习活动的背景当中来考察。也就是说,要重点钻研和思考识字教学在语文学习中的地位和作用,因为学生学习语文不只是会认会写汉字,还要学习其他内容和项目,不能孤立地把识字教学的功能最大化。同样,学生不只是需要学习语文,还需要学习其他很多科目,不仅需要学习,还需要运动、娱乐、玩耍、休息等等,这一切都是需要时间来保证的,甚至还要给点时间让学生自己做主,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将某项具体的教学行为功能最大化,就意味着对于其他教学行为功能的挤压,就会破坏学生学习活动乃至整个成长活动结构的动态平衡。
诚然,某项教学行为功能最大化是可能的。比如,一些地方的教学改革实验就证明,小学语文识字教学确实可以“五年目标两年内完成”,这一点完全能够做得到。但是,这种教学改革思路却不具有推广价值,最终是行不通的,因为这不是一种常态的教学可以完成的任务。特别是,如果所有的单元或科目教学都追求“五年目标两年内完成”,那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每项教学行为的功能都追求最大化,那么学生的学习负担就会不断地加重,教师也会苦不堪言。何况,作为培养和提高基本国民素质的基础教育,其所承担的功能是明确的,也是有阶段性的,统一追求教学行为功能的最大化并没有什么必要。
可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却并未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相反,教学行为功能最大化的现象开始从“多教多学”演变成“早教早学”的格局,“拔苗助长”的波及对象已经出现低龄化的趋势,甚至在一些地方开始出现幼儿园小学化的畸形状况,还美其名曰“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近20年来,教学改革一直没有停止过,但从总体上看,教学观念并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能够很好地研究和回答价值层面的有效教学问题,没有能够很好地树立起正确的有效教学的价值观念,不能够从整体上把握教学改革的方向和重点,以至于教学越搞越难,教师和学生越来越苦。
从价值层面上来看,有效教学追求的是教学行为功能的最优化,而不是最大化。如果是这样,小学语文识字教学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可能就不是去用五年级的教学目标来统一要求二年级的所有学生了,而是要放在培养学生的识字兴趣和提高学生的识字能力上了。学生有了识字的兴趣和方法,愿意去认字和写字,能够运用更有效的办法去读写汉字了,那么他们能够会认会写更多的汉字便是一个自然的结果,硬性地要求所有学生在二年级时就统一去完成五年级的识字教学目标就显得没有什么必要,甚至是有点荒唐。即使语文识字教学真的有必要去进行所谓“五年目标两年内完成”,那么也必须对小学语文教学内容的先后顺序、重点难点的年级分布等整体结构进行调整和协调,甚至要对数学等相关科目的整体教学结构进行调整和协调,才能适应在小学一、二年级由于识字教学行为功能扩大之后所产生的影响。因为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他们的时间和精力都是一个常数,在这个常数下教学行为仅仅追求总体数量上的扩张基本上是没有意义的。
其实,远不止识字教学才会面临教学行为功能最优化的问题,而几乎是所有的教学活动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只不过它们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态会有所差异,但实质的问题却是基本相通的。
所以,从价值层面来考察,有效教学的观念需要强调运用整体优化的原则来规范具体的教学行为功能的发挥,协调各个单元、各个科目等具体教学行为之间的功能关系。如果任由教学行为的功能不断地恶性膨胀和扩展,不断追求功能最大化,学生和教师的教学活动结构乃至整个成长活动结构都将遭到破坏,都将失去应有的平衡,变得低效而无序。
欢迎光临 教师之友网 (http://jszywz.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