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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里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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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5 16:37:27 | 只看该作者
十四 燕

  
  《吕氏春秋·季夏纪·音初》里有一则美女与燕子的故事:
  
   有娀氏有二佚女,为九成之台,饮食必以鼓。帝令燕往视之,鸣若隘隘。二女爱而争搏之,覆以玉筐,少选,发而视之,燕遗二卵,北飞,遂不反。二女作歌一终,曰“燕燕往飞”,实始作为北音。(原文据毕沅校正有所改动)
  
  “帝令燕”用《商颂》的话说,就是“天命玄鸟”,燕“色黑,故谓之玄鸟”(严粲《诗缉》引“李氏曰”)。《邶风·燕燕》只写“下上其音”,此篇则已模拟出了它的叫声——“隘隘”。这两个女子极喜爱那只玄鸟,舍不得它飞走,可最后还是飞了,只遗留下两枚小蛋,后人因此敷演出了一段大传奇:在《诗经》里还很含蓄,如“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有娀方将/立子生商”;到了《史记·殷本纪》就直言不讳了——
  
  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
  狄取吞之,因孕,生契。
  
  燕子向北飞走了,再也不回来了,两位美女依依不舍,便谱了一首只有“燕燕往飞”这一句歌词的歌,《吕氏春秋》写作班子视之为北国音乐的开山之作。《燕燕》抒发的也是“我”送妹妹出嫁时的难舍之情,“燕燕于飞”实即“燕燕往飞”,燕燕就是燕,复言之既为了凑字协句,也洋溢着亲昵的味道,并非当代注家所谓“双双对对的燕儿”。“差池其羽”、“颉之颃之”、“下上其音”都是在描写同一只燕子,句句皆饱含着送嫁者与出嫁者(“之子”)之间依依惜别的深情。二女不愿“燕燕往飞”,“我”难舍“之子于归”——
  
  远送于野
  瞻望弗及
  泣涕如雨
  ……
  伫立以泣
  ……
  实劳我心
  
  让我不由联想到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三十六回那个感人的场面:
  
   玄德不忍相离,送了一程,又送一程。庶辞曰:“不劳使君远送,庶就此告别。”玄得就马上执庶之手曰:“先生此去,天各一方,未知相会却在何日!”说罢,泪如雨下。庶亦涕泣而别。玄德立马于林畔,看徐庶乘马与从者匆匆而去。玄德哭曰:“元直去矣!吾将奈何?”凝泪而望,却被一树林隔断。玄德以鞭指曰:“吾欲尽伐此处数木!”众问何故,玄德曰:“因阻吾望徐元直之目也。”




13#
 楼主| 发表于 2012-1-25 16:36:33 | 只看该作者
十三 猪

  
  钱锺书小说《围城》引书称“人家小儿要易长育,每以贱名为小名,如犬羊狗马之类”,而我们的古人好像并不觉得在姓名内采用猪字很“贱”,例如被贾谊《新书》频频提及的汉朝功臣陈豨(扬雄《方言》:“南楚曰豨,吴扬曰猪”;何承天《纂文》:“渔阳以大猪为豝,齐徐以小猪为豨),竟以猪作为大名,再如《西游记》里鼎鼎大名的猪八戒,“猪”俨然成了他的尊姓。
  在“驺虞”(《新书·礼》:“驺,天子之囿也;虞者,囿之司兽者也”)眼里,猪可不是什么美名,而是天子盘中的美餐。在诗人眼里,能够一箭双雕、一石三鸟的猎人并不值得赞叹(“于嗟乎”),只有那“壹发五豝”(我不同意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那样释壹为“发语词”,全句意思应该是:连续五次都以一箭射毙一猪。《小雅·吉日》称这种壹发而死为“殪”)的虞人才是最棒的。
  天子之家崇尚黄色,兔以“皎如霜辉”(蒋防《白兔赋》)最为人所喜闻乐见,猪则以乌黑者为贵。所以,它曾被人冠以“乌羊”、“乌将军”、“黑面郎”等称号;今人常呼煤炭为“乌金”,而“唐拱州人畜猪致富,号猪为乌金”(张鷟《朝野佥载》)。俗语云“穷不丢猪,富不丢书”,书中有“黄金”(当然也有“乌金”,如《诗经·驺虞》),但要人去读去找,而猪全身是宝,不管你吃不吃它,它活生生就是一大块金子。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25 16:35:54 | 只看该作者
十二 麕与狗

  
  “麕,獐也,鹿属。”中国古代法定教材《诗集传》的作者如是说,《野有死麕》第二章的“鹿”就是指的这种“麕”。首章是两组特写镜头:
  
  野有死麕
  白茅包之
  有女怀春
  吉士诱之
  
  一、 郊外躺着一只死獐子,有人怕它被弄脏了,便用白茅草包了起来;二、怀春的男女正在
  幽会。周围的环境则留在第二章和尾章交代,这是离人家户不远的野外(即“林”,《毛传》:“郊外曰野,野外曰林”)如果“吉士”对“如玉”的美女“诱之”不足又继之以粗手大脚,极易引起“尨也吠”。
  《毛传》认为“尨,狗也”,而男女“非礼相侵则狗吠”。从《野有死麕》始作俑而后,历代诗文描写儿女私情仿佛总离不开狗,例如李商隐《戏赠任秀才》中那只“卧锦裀”的“乌龙”、裴铏《传奇》中那头“漕州孟海”猛犬。贾岱宗甚至专门写赋赞美大狗“昼则无窥窬之客,夜则无奸淫之宾”,它既能防盗盗物,也能防人偷人。稍微世故一点:外贼来了才吠,获取主人的宠爱;外遇来了就不作声,博得主妇的欢心。“有女怀春”虽然乐意“吉士诱之”,但她极怕“尨也吠”,因为她要么不是它的主人,要么是,它却并不世故、识趣。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25 16:34:55 | 只看该作者
十一 羊

  
  正如兔在《兔罝》中是个画外音、到了《兔爰》、《巧言》里才正式曝光一样,《羔羊》、《羔裘》(《郑风》、《唐风》、《桧风》各有一篇)内的羔羊也只是个死板的定语,它的正面出场则要等到《君子于役》。
  “羔羊之皮”用“素丝”缝制,再加上“豹饰”,便做成了“如濡”、“如膏”的“羔裘”,这是“公”务员或贵族(“邦之彦兮”)才能享用的奢侈品。诗人用“逍遥”、“翱翔”等词来形容他们在“朝”、“堂”之上穿着羔裘游逛的闲逸,其中“翔”字殊堪玩味。《说文解字》“翔,回飞也”,原本是鸟类的行为。曹植《梁甫行》诗“狐兔翔我宇”、毛泽东《沁园春·长沙》词“鱼翔浅底”等又以之写走兽与水产。不管是水、陆、空哪一栖,这些总还不离动物。《桧风·羔裘》倒好,竟别出心裁以之写人。我想这多半出于押韵的考虑,还有就是裘白如羽,穿上它来来往往,很容易让人想起那“回飞”的白色鸟儿。不过以“翔”写人最成功的句子应该算《穆天子传》卷三“六师之人翔畋于旷原”,英姿飒爽的军人骑着骏马在旷野上来回追猎着走兽,多像盘旋高空的猛禽啊!曹植乐府歌辞“白马饰金羁/连翩(参看《说文解文》“翩,疾飞也”、《泮水》“翩彼飞鴞”等——赶秋按)西北驰”略微似之,气势却大为逊色。
  孔颖达疏“羔羊之皮”云:
  
  小羔大羊,对文而异。此说大夫之裘,宜直言羔而已,兼言羊者,以羔亦是羊,故连言以协句。
  
  此处的“羊”是虚字,是为凑够四言而添加的,所以后面的诗径直称作“羔裘”。《七月》“曰杀羔羊”则反之,“跻彼公堂”用来“祭”祀的应该是“大羊”,连言“羔”也是为了“协句”。
  
  日之夕矣
  羊牛下来
  君子于役
  如之何勿思
  
  日落崦嵫,羊呀牛呀也从山上下来了,君子出差在外,却“不知”归“期”,教我如何不想他呀?拿羊之类的家畜来写景抒情,这显然出自最得本地风光三昧的民间诗人之手。像陶渊明那种士大夫诗人虽已归田在乡,依然喜欢弹“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鸟倦飞而知还”之类的雅调,羊们很难插足他们的字里行间。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25 16:34:26 | 只看该作者
十 鼠

  
  
  《行露》那些“穿我屋”的“雀”显然跟《小雅·黄鸟》那些“啄我粟”的黄雀是一丘之貉,此处可以略去不提,我们只说说“穿我墉”的大坏蛋——鼠。从表面看,鼠是离我们最近的动物,常常和人同处一室;从内层看,鼠基因的排列组合绝大部分都与人类相同,以致于有科学家论断人类起源于美国的老鼠。基于此,《行露》、《相鼠》、《硕鼠》等诗篇以鼠起兴并讽刺人事就毫不奇怪了。
  《行露》问“谁谓鼠无牙”,即罗隐《蟋蟀诗》所谓“鼠岂无牙”,《相鼠》答“鼠有齿”,牙者齿也。诗人认为人有“礼”、“仪”应像鼠有牙齿一样正常,然而却偏偏有人逼娶民女,私欲不能得逞,便反咬一口,要诉“讼”该女子,这种“无止(耻)”之徒“不死何为”?而那些贪残统治者尸位素餐、不劳而获,也是一种无耻的表现,他们被诗人骂为“硕鼠”。硕者大也,鼠大欺主,我们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逝将去女
  适彼乐土
  乐土乐土
  爰得我所
  
  我们不干了,不再为你们卖命了,誓要另找出路、另谋职业。这颇有点今人所谓“炒老板鱿鱼”的意味,好不痛快!
  如果讲《行露》之鼠、《相鼠》之鼠所携带的感情色彩尚处于中性的话,那么《硕鼠》之鼠则彻彻底底是个贬义符号。《诗经》以降,雅俗文艺中的鼠的形象与性质就始终在这两者之间摆荡,让人既恨又爱。
9#
 楼主| 发表于 2012-1-25 16:33:45 | 只看该作者
九 草螽

  
  《召南·草虫》诗云:
  
   喓喓草虫
   趯趯阜螽
   未见君子
   忧心忡忡
  
  有的注家认为“草虫”是蝈蝈,“阜螽”是蚱蜢,显然忽视了那两句的互文见义之法。其实,草虫就是阜螽,阜螽就是草虫,“喓喓”拟其叫声,“趯趯”写其跳貌,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李时珍说“蚱蜢”有若干种,阜螽是它们的“总名”:“在草上者曰草螽,在土中者曰土螽,似草螽而大者曰螽斯”。而“江东呼为蚱蜢,谓其瘦长善跳,窄而猛也”(详见《本草纲目》虫部第四十一卷)。李氏训蚱为窄,训蜢为猛,依然用的是音训释名这个老法子,我们尽管姑妄听之、姑妄信之。
  害了相思病的女子爬上“南山”采摘“蕨”菜、“薇”菜,阜螽在草丛中又叫又跳,叫得愈起劲,女人心里就愈忧愁、愈“伤悲”。虽然“未见君子”才是症结所在,但阜螽的叫声也给她添了不少乱,因为这种大幅度、高频率的叫声不是乐音,而是噪音,自然会干扰人的情绪,李清照《行香子》词“草际鸣蛩/惊落梧桐/正人间天上愁浓”即为最恰切的旁证。并且螽叫还有个副作用,就是跟蕨、薇一道暗示出季节已到了“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哀蟋蟀之宵征”(《楚辞·九辩》)的秋天。因为蕨菜秋、冬可采,而阜螽“冬有大雪,则入土而死”(《本草纲目》虫部第四十一卷)。
8#
 楼主| 发表于 2012-1-25 16:33:07 | 只看该作者
八 鹊与八哥

  
  英国考古学家Mortimer Wheeler曾经指出:“我们正在发掘的不是物,而是人。”我们梳理《诗经》里的动物,窥见的又何尝不是当时与这些动物共处的人物呢?当然,离我们最近的要数记下这些动物的无名或有名的先秦诗人了。
  创作《鹊巢》的诗人看见:喜鹊在树上筑好了巢,八哥(释“鸠”为八哥,详见焦循《毛诗补疏》)却飞来居住;便想到:男方准备好新房,用百辆马车去迎娶新娘来入住。这种联想很自然,既可以是先后关系,所谓“鹊噪则喜生”(《禽经》旧题张华注),先睹喜鹊,后出喜事;也可以是同时并进的场景,树上鸠占鹊巢、叽叽喳喳,地上男婚女嫁、热热闹闹。
  郭沫若散文《杜鹃》告诉大家:
  
  杜鹃是不营巢的,也不孵卵哺雏。到了生殖季节,产卵在莺巢中,让莺替它孵卵哺雏。雏鹃比雏莺大,到将长成时,甚至比母莺还大。鹃雏孵化出来之后,每将莺雏挤出巢外,任它啼饥号寒而死,它自己独霸着母莺的哺育。莺受鹃欺而不自知,辛辛苦苦地哺育着比自己还大的鹃雏,真是一件令人不平、令人流泪的情景。
  
  相形之下,“八哥占鹊巢”则要文明得多。据焦循观察,每年农历十月之后,喜鹊要“迁移”到其他地方去“避岁”,八哥见其留下空巢,便搬了进去,好像主要也是为了产“卵”。由此观之,《晋书》“乌鹊争巢,鹊为乌杀”、《隋书》“乌鹊通巢”都只不过是些空穴来风似的喻辞罢了。要不然,就是乌鸦替八哥背了黑锅,真真比窦娥还冤!
  小时候,我也曾好奇地眺望过那高树桠间的鹊巢,但喜鹊究竟会不会盲目地帮八哥带孩子,却不得而知。恐怕等它度假回家,小八哥的翅膀已经硬了。虽然《庄子》、《荀子》都说每当盛世人们可以“攀援”上树“俯而窥”鹊巢,而鹊还不会被惊飞,但我终究没有足够的胆量与臂力去效仿此举。



喜鹊




八哥
7#
 楼主| 发表于 2012-1-25 16:32:29 | 只看该作者
七 麟
  
  马、兔是“十二生肖”家族的成员,麟则为“四灵”之一,灵有神明、祥瑞诸义,但最让人津津乐道的却是麟的“仁”。据说在所有动物之中,只有它不用足、额、角去伤害其他动物或者植物,拿今天的话说,就是“走路都深怕踩死了蚂蚁”,更甭说用足踢人、用额抵人、用角触人了。拿仁兽与仁人一配合,就诞生了《拾遗记》孔子“生之夕有麟吐玉书于阙里人家”、《公羊传》孔子遇麟“涕沾袍”的奇美故事。而故事的寓意总不外乎“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有道则现,无时不出”之类,麟俨然成了世道的晴雨表。
  在《麟之趾》一诗中,麟的仁厚则直接被借来比况、歌颂“公子”、“公姓”、“公族”的仁厚。后世以“麟趾呈祥”为祝辞,即源出于此。值得注意的是“麟之趾”、“麟之定”“麟之角”这种句法,与前面的“螽斯羽”如出一辙,这也反过来证明读螽斯羽若“螽之羽”确乎不错。
  问世间麟为何物?《说文解字》答曰:“大牝鹿也。”牝者母也,仁厚、慈祥正是十足的母性。在古人的心目中,她既是“灵”,其配偶也应该不是凡兽,所以便用“麋身,牛尾,一角”这种怪模样来描述它,最终于《宋书·符瑞志》内合为一物:“麒麟者,仁兽也。牡曰麒,牝曰麟。”这些都是后话。《诗经》时代所谓麟虽已被附会为仁兽,但它毕竟还是凡间真实存在的生灵。




6#
 楼主| 发表于 2012-1-25 16:31:46 | 只看该作者
六 鲂

  
  如果雎鸠真是鱼鹰,那么《关雎》一篇就隐隐然有一“鱼”在,好比弦外之音。活鱼真鱼有名有样地正式亮相,则要等到《汝坟》末章:
  
  鲂鱼赪尾
  王室如毁
  虽则如毁
  父母孔迩
  
  鲂鱼又叫鳊鱼,《本草纲目》鳞部第四十四卷载:
  
  鲂,方也;鳊,扁也;其状方,其身扁也。……鲂鱼处处有之,汉沔尤多。小头缩项,穹脊阔腹,扁身细鳞,其色青白。腹内有肪,味最腴美,其性宜活水,故《诗》云“岂其食鱼/必河之鲂”(见《陈风·衡门》——赶秋按)、俚语云“伊洛鲤鲂,美如牛羊”。又有一种火烧鳊,头尾俱似鲂,而脊骨更隆,上有赤鬣连尾,如蝙蝠之翼,黑质赤章,色如烟熏,故名。其大有至二三十斤者。
  
  诗人在汝水(位于今河南临汝至新蔡一带)畔所见到的红尾鲂莫非就是这种火烧鳊?
  《毛传》:“赪,赤也,鱼劳则尾赤。”认为是普通的青白鲂劳累后,尾巴就变红了,恰似汽车防盗灯遇到情况。这不过是臆测之词,不足取信。其实尾红是鲂发情时的正常表现,形容“未见君子”的妻子的性“饥”渴。“王”者大也,“毁”者火也,欲火焚身犹如大房子烧着了,兼喻鱼与人。虽然情热委实难以自控,但父母就在近旁需要照顾,也只好强忍着不去寻找爱人。作为一首先秦的性爱诗,《汝坟》无疑是非常成功的,但这绝对离不开那尾小小的鲂鱼对诗人的启发。




5#
 楼主| 发表于 2012-1-25 16:30:52 | 只看该作者
五 兔

  
  有道是“飞禽莫如鴣,走兽莫如兔”,但在《兔罝》一诗中,“兔”并未正式露面,它只是作为定语来修饰后面的名词——“罝”。罝就是网,兔罝就是猎人用来捕兔的网:
  
  凡网取禽兽,必筑橛于地,而以捕器网之。罝兔亦如是也。(陈奂《诗毛氏传疏》)
  
  “橛”(木桩)实则是兔罝的木质部分,就像书画挂轴的天杆和地杆,橛应该也位于网的两头,便于人们布网于地、收网于手。
  在童年的山居岁月中,我曾目睹捕鱼者傍晚布网于溪底,网的两端四角或用木桩或用石块固定于河床的两岸,然后就回家等鱼儿从上游下来落网了,“肃肃兔罝/椓之丁丁”则是描写在林中岔路上敲桩布网待兔的情形。捕没捕到兔并不重要,诗人主要是以肃肃(闻一多《诗经新义》:“肃,当读为缩,缩犹密也”)的兔网比拟和赞美“赳赳武夫”是“公侯干城”,是他们严实的挡箭牌、血肉长城。
  为什么用兔不用其他动物来兴起公侯云云呢?年湮代远,我们不妨胡思乱想一通。在《周礼》“庖人”一职所掌理的野味之中,兔与鹿、野猪等同属“六兽”之列,早早就作为宫廷食品供公侯君子之流大快朵颐了。故《瓠叶》诗云:“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献之”;顾炎武《日知录》也说:“宾客之设不过兔首炰鳖之类”。现代营养学证明,兔肉鲜嫩,瘦肉多,脂肪低,易消化,所含蛋白质比牛、羊、猪肉皆高,确属“食品之上味”(苏东坡语)。如此这般,自然有人捕来孝敬公侯咯。
  中国人食兔渊源有自,而西方国家多少有所顾忌,因为《圣经·旧约》曾谆谆告诫耶和华的子民:兔、骆驼等“倒嚼而不分蹄”的动物的“肉不可以吃,死的不可以摸,都与你们不洁净”。恐怕也由于这个缘故,西方经典内就缺失了《兔罝》、《瓠叶》之类的兔文学。与西人截然相反,我们的先民不但不觉得兔“不洁净”,而且还赞扬“其性怀仁”,能“彰吾君之德馨”(蒋防《白兔赋》),难怪冰清的月神嫦娥要养一只玉洁的兔子当自己的宠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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