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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17: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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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摄影艺术的美学特征 | 2011-8-28
| | 作者:梁 辰
【摘 要】 摄影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摄影艺术不但拥有一切艺术共同的美学特征,而且还具有自己独特的美学特征,即纪实性、现场性、瞬间性、形象性、艺术性和技术性。
【关键词】 摄影;摄影艺术;美学特征
图像是人类最直接最简单的认知客观世界和彼此沟通的方式,自从摄影技术成为人类捕捉记录图像的工具以来,人们一直在不断地追求感光材料、摄影器材等物理机械方面的更新发展和摄影技术的进步,同时也在不断探索摄影对人类、对人类社会的巨大影响和深远意义。二十世纪中后期,摄影逐渐摆脱了较为滞后的摄影器材和工艺技术的局限束缚,相机的光学化、机械化在这个时期里得到完善和成熟,使摄影可以大批量地生产影像,逐步从单纯的捕捉记录图像发展到人们开始有意识的利用摄影技术、器材生产影像。这种意识的转变,标志着摄影不再是人们单纯的无意识地记录客观世界的工具,它跟绘画等其它艺术一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艺术,同其他形式的社会意识形态一样,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它的发生和发展,归根到底是被经济基础所决定的。这种决定作用,表现在艺术的发生和发展上,是经济基础最终决定了各个历史阶段的艺术的主要内容和形态。
摄影艺术是瞬间的艺术、视觉的艺术,摄影艺术是一门科学技术和艺术相结合的现代造型艺术,它是摄影者使用照相机作为创作工具,根据创作构思,运用摄影技术和技巧,按照摄影艺术的审美规律和特点,把人物或景物等拍摄下来,再经过后期的暗房或软件处理,塑造出可视的艺术形象,反映人类社会生活和自然现象,表达作者的情绪、情感、思想的一种视觉艺术样式,也是艺术家对社会生活进行提炼、加工、改造的生活原生态艺术化的再现过程。
作为一种艺术门类,摄影艺术能够独立于艺术之林,一定有它自己独特的东西,摄影艺术表现现实生活中的形象,具有直接、真实、具体、生动、鲜明的特征,使人从摄影作品中得到认识和感染,这是摄影艺术在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功力,也是其它艺术形式所不能比拟替代的摄影艺术的特长和优势。作为视觉艺术的摄影艺术,同时也是一种审美评价活动,这种活动是审美主体与客体间关系及相互作用的双向交流。
美是事物良性特征的协调性表现,在美学意义上美的定义是:美是人们创造生活、改造世界的能动活动及其在现实中的实现或对象化。作为一个客观的对象,美是一个感性具体的存在,它一方面是一个合乎规律的存在,体现着自然和社会发展的规律,一方面又是人的能动创造的结果。所以美是包含或体现社会生活的本质、规律。能够引起人们特定情感反映的具体形象(包括社会形象、自然形象和艺术形象)。由此可见,就其本质而言,美并不是事物的某种与人无关的自然属性,也不是意识、精神的虚幻投影,而是事物的一种客观的社会价值或社会属性。
作为艺术,摄影也有着自己独特的美学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纪实性
纪实性是摄影艺术独特的本质特性,是它区别于造型艺术其他门类而独立的基础。日常生活中我们接触的大量摄影作品,都是以其纪实性作为主要特征、主要功能存在的。对纪实性,人们有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纪实就是拍摄真人、真事、真场景。另一种观点认为,摄影的纪实性只是技术层面上的意义,要反映事物的本质,还必须进行艺术的创造。还有人提出纪实的广义性和狭义性,狭义性就是指“三真”的原则;广义性是指在创作中,只要选择的题材具有现实生活的真实性、典型性,作者就可以在创作过程中对素材进行加工、提高。
还有一种被大多数人赞同的观点是,纪实性作为摄影的本质属性是每一幅照片都具有的。从广义上讲,每一幅照片都可以叫纪实摄影。从狭义上讲,社会纪实摄影、新闻摄影、报道摄影应遵循纪录的真实性原则,按照生活的本来面貌去拍摄。
摄影艺术的纪实性这一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摄影艺术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准确地把被摄对象记录再现出来,使得摄影作品成为真实、客观的记录历史与事实的物证。另外一方面,摄影艺术的创作对于拍摄现场,有着极为明显的依赖关系,摄影者必须直接面对被摄对象进行现场拍摄,如实地反映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的人物、正在发生的事件和人们周围的自然环境。无论如何拍摄,它最根本的性质是纪实性的,这种纪实性会使读者产生一种真实的身临其境的感觉。
二、现场性
天时、地利、人和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和摄影创作都有十分密切的关系。摄影创作对于拍摄现场,有着极为明显的依赖性。因此摄影艺术的创作构思,必须从现场环境、条件出发,并且受到现场环境、条件的制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摄影艺术创作构思的过程就是对现场特定的对象进行观察,比较,选择和提炼加工的过程。在摄影艺术的创作过程中,无论是题材的发掘,主题的酝酿,还是摄影艺术的造型手段的运用、处理以及对决定性瞬间的把握,都离不开对现场的细致观察。现实生活纷繁复杂,拍摄现场的情况瞬息万变,想要创作出成功的摄影作品,那么在摄影创作过程中,既要善于适应和充分利用现场条件,也要善于突破现场条件的局限和制约,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只有这样,才能在注意力处于高度集中状态的时候仍具有清晰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既不会因为现场情况的突变而不知所措,也不会因为一味地等待预想情况的出现而错失良机。
三、瞬间性
客观事物的发展无止无休,始终处在变化、运动之中,摄影艺术创作总是只能拍摄事物发展运动过程中的一个片断、一个细节、一个刹那。现实生活丰富多彩,瞬息万变,许多珍贵的瞬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机会稍纵即逝,所以创作的机遇和契机显得十分重要。一幅作品是否成功,在以抓取“决定性瞬间”为主的人像摄影、新闻摄影、纪实摄影等“偶成”作品的创作过程中,瞬间的发现,对瞬间的敏感性往往是主要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在摄影创作的过程之中,经常会出现“突然发现”、“偶然拍到”的现象,这就需要摄影者在长期的艺术创作实践过程中,总结经验,锻炼自己敏锐的观察能力、丰富的想象力以及对突发情况、突发事件的把握能力,从而运用自己的审美观点、审美标准,对现实生活中的某一具有审美价值的客观存在做出审美的判断。这种“偶然”考验着摄影家的艺术功力和对生活的理解以及对美的判断能力,因此偶然中也体现着必然。
四、形象性
无论是何种种类的摄影创作,都是以形象性为主要审美特征的,都要表现出作品中被摄对象所具有的作者想要传达给读者的情绪、情感或思想等,都要营造出情景交融的意境。例如我国著名摄影家陈复礼拍摄的风光摄影作品《千里共婵娟》,作品取意于苏轼的名词《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以美丽的太湖为背景,采用对称式的构图形式,营造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诗画般意境,从而增强了作品的表现力和艺术张力。作品成功的原因是作者对形象性准确的艺术把握和运用。由此可见,形象性对于摄影艺术的重要。
五、艺术性
摄影作为艺术,正如文学、音乐、绘画、雕塑等一样,有着自己独特的艺术性。它的艺术性当然是本体美学特征之一。摄影的艺术性前提,在于世界的艺术性,生活的艺术性。摄影作品不能凭空产生,必然会以一定的内容作为载体。这些载体可以是一切能显影的东西: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人类的奇迹、智慧的结晶,芸芸众生的千姿百态……
不论何种艺术,都有自己特有的语言。摄影艺术是以光线、影调、线条和色调等构成自己的造型语言。摄影家正是借助这些语言来构筑摄影艺术的美。影调、线条、色彩和光线这些摄影艺术语言,其特殊的审美作用,首先表现于它们独自或共同赋予人们形式感、形式美感。摄影作品赋予我们的形式感,是十分丰富的,有空间感、立体感、质感、运动感、节奏感等等。我们从摄影艺术中,所获得的美感,是与这些形式感密切相关的。
六、技术性
摄影艺术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之上的视觉造型艺术,自摄影诞生之日起,科技始终是摄影赖以发展壮大的基础要素,摄影的发展史,是技术和艺术并行发展的历史。现代科技是以照相机为主的摄影器材制造工艺和摄影技术技法不断前进的物质基础,自达盖尔的银版摄影术开始,从湿版到干版,从黑白到彩色,从银盐到数字……每一次技术上的革新都为摄影家的创作带来了便利和变革。一架小小的照相机,是几何光学、物理光学、机械技术、电子技术和数字技术等高科技的结晶,数字摄影时代的到来,更使摄影艺术的发展对于现代科技的依赖愈发强烈。随着摄影艺术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摄影艺术已经具有惊人的表现力和拥有极其丰富的表现手段。摄影艺术的创作必须在摄影家所使用的器材和掌握的摄影技术、技巧的限制下进行。离开了摄影技术和技巧的艺术表现的可能性,任何绝妙的构思都是无法实现的。
摄影与其它艺术一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是客观的社会生活在艺术家头脑中主观的能动作用反映的结果,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为满足审美需求的创造。摄影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典型于生活、艺术于生活。摄影艺术不但拥有一切艺术共同的美学特征,而且还具有自己独特的美学特征。艺术家正是运用摄影自身的独特的美学特征并结合自己主观的审美意识进行艺术创作,创作出符合审美规律,符合人们审美需求的艺术作品,给人以美感,给人以视觉的美的享受。
【参考文献】
[1] 王宏建主编.艺术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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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林路.向摄影大师学摄影.上海画报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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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钟仕伦.审美心理学引导.成都电讯工程学院出版社,1988.
[8] 美学原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
摘自:《新西部》2009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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