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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的日子 /毕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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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5 11:25: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爱的日子 /毕飞宇
作者:毕飞宇 
  嗨,原来是老乡,还是大学的校友,居然不认识。像模像样地握过手,交换过手机的号码,他们就开始寒暄了。也就是三四分钟,两个人却再也没什么好说的了,那就再分开吧。主要还是她不自在。她今天把自己拾掇得不错,又朴素又得体,可到底不自在。这样的酒会实在是太铺张、太奢靡了,弄得她总是像在做梦。其实她是个灰姑娘,蹭饭来的。朋友说得也没错,蹭饭是假,蹭机会是真,蹭着蹭着,遇上一个伯乐,或逮着一个大款,都是说不定的。这年头缺的可不就是机会么。朋友们早就说了,像“我们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最要紧的其实就是两件事:第一,抛头;第二,露面——机会又不是安装了GPS的远程导弹,哪能瞄准你的天灵盖,千万别把自己弄成本·拉登。
  可饭也不好蹭哪,和做贼也没什么两样。这年头的人其实已经分出等级了,三五个一群,五六个一堆,他们在一起说说笑笑,哪一堆也没有她的份。硬凑是凑不上去的。偶尔也有人和她打个照面,都是统一的、礼貌而有分寸的微笑。她只能仓促地微笑,但她的微笑永远都慢了半拍,刚刚笑起来,人家已擦肩而过了。这一来她的微笑就失去了对象,十分空洞地挂在脸上,一时半会儿还拿不下来。这感觉不好,很不好。她只好端着酒杯,茫然地微笑,心里头说,我日你爸爸的!
  手机却响了。只响了两下,她就把手机送到耳边去了。没有找到工作或生活还没有着落的年轻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接手机特别地快。手机的铃声就是他们的命——这里头有一个不易察觉的幻觉,就好像每一个电话都隐藏着天大的机遇,不容疏忽,一疏忽就耽搁了。“喂一”她说,手机却没有回音。她欠下身,又追问了一遍:“——喂?”
  手机慢腾腾地说:“是我。”
  “你是谁呀?”
  手机里的声音更慢了,说:“——贵人多忘事。连我都不认识了。抬起头,对,向左看,对,卫生间的门口。离你八九米的样子。”她看见了,是他。几分钟之前刚认识的,她的校友兼老乡。这会儿她的校友兼老乡正歪在卫生间的门口,低着头,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拿着手机,挺幸福的,看上去像是心上人调情,是情到深处的样子。
  “羡慕你呀,”他说,“毕业还不到一年半,你就混到这家公司里来了。有一句话是怎么说的?金领丽人,对,说的就是你了。”
  她笑起来,耷拉下眼皮,对着手机说:“你进公司早,还要老兄多关照呢。”
  手机笑了,说:“我是来蹭饭的。你要多关照小弟才是。”
  她一手握住手机,另一只手抱在了胸前,这是她最喜欢的动作,或者说造型,小臂托在双乳的下面,使她看上去又丰满、又窈窕,是“丽人”的模样。她对手机说:“我也是来蹭饭的。”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差不多在同时抬起了脑袋,对视了,隔着八九米的样子。他们的目光穿过了一大堆高级的或幸运的脑袋,彼此都在打量对方,开心了。他们不再寂寞,似乎也恢复自信。他微笑着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有闲情了,说:“酒挺好的,是吧?”
  她把目光放到窗外去,说:“我哪里懂酒,挑好看的喝呗。”
  “怎么能挑好看的喝呢。”他的口气显然是过来人了,托大了,慢悠悠地关照说,“什么颜色都得尝一尝。尝遍了,再盯着一个牌子喝。放开来,啊,放开来。有大哥呢。”随即他又补充了一句,“手机就别挂了,听见没有?”
  “为什么?”
  “和大哥聊聊天嘛。”
  “为什么不能挂?”
  “傻呀。”他说,“挂了机你和谁说话?谁会理你呀,多伤自尊哪——就这么打着,这才能挽救我们俩的虚荣心,我们也在日理万机呢。你知道什么叫日理万机?记住了,就是有人陪你说废话。”
  她歪着脑袋,在听。换了一杯酒,款款地往远处去。满脸是含蓄的、忙里偷闲的微笑。她现在的微笑有对象了,不在这里,在千里之外。酒会的光线多好,音乐多好,酒当然就更好了,可她就是不能安心地喝,也没法和别人打招呼。忙啊。她不停地点头,偶尔抿一口,脸上的笑容抒情了。她坚信自己的微笑千娇百媚。日你爸爸的。
  “谢谢你呀大哥。”
  “哪儿的话,我要谢谢你!”
  “还是走吧,冒牌货。”她开开心心地说。
  “不能走。”他说,“多好的酒,又不花钱。”
  三个小时之后,他们醒来了,酒也醒了。他们做了爱,然后小睡了—会儿。他的被窝和身体都有一股气味,混杂在酒精和精液的气息里。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是可以接受的那一类。显然,无论是被窝还是身体,他都不常洗。但是,他的体温却动人,热烈,蓬勃,近乎烫,有强烈的散发性。因为有了体温的烘托,这气味又有了好的那一面。她抱紧了他,贴在了他的后背上,做了一个很深的深呼吸。
  他就是在这个时候醒来的,一醒来就转过了身,看着她,愣了一下。也就是目光愣了一下,在黑暗当中其实是不容易被察觉的,可还是没能逃出她的眼睛。“认错人了吧?”她笑着说。他笑笑,老老实实地说:“认错人了。”
  “有女朋友么?”她问。
  “没有。”他说。
  “有过?”
  “当然有过。你呢?”
  她想了想,说:“被人甩过一次,甩了别人两次。另外还有几次小打小闹。你呢?”
  他坐起来,披好衣服,叹了一口气,说:“说它干什么。都是无疾而终。”
  两个人就这么闲聊着,他已经把灯打开了。日光灯的灯光颠了两下,一下子把他的卧室全照亮了。说卧室其实并不准确——他的衣物、箱子、书籍、碗筷和电脑都在里面。他的电脑真脏啊,比那只烟缸也好不到哪里去。她眯上眼睛,粗粗地估算了一下,她的“家”比这里要多出两三个平方。等她可以睁开眼的时候,她确信了,不是两三个平方,而是四个平方。大学四年她选修过这个,她的眼光早已经和图纸一样精确了。
  他突然就觉得有些饿,在酒会上光顾了喝了,还没吃呢。他套上棉毛衫,说:“出去吃点东西吧,我请客。”她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却把棉被拉紧了,掖在了下巴的底下,“再待—会儿吧。”她说,“再做一次吧。”
  夜间十一点多钟,天寒地冻,马路上的行人和车辆都少了,显得格外地寥落。却开阔了,灯火也异样地明亮。两侧的路灯拉出了浩荡的透视,华美而又漫长,一直到天边的样子。出租车的速度奇快,“呼”地一下就从身边窜过去了。
  他们在路边的大排档里坐了下来。是她的提议,她说她“喜欢大排档”。他当然是知道的,无非是想替他省一点。他们坐在靠近火炉的地方,要了两碗炒面,两条烤鱼,还有两碗西红柿蛋汤。虽说靠近火炉,可到底还是冷,被窝里的那点热乎气这一刻早就散光了。他把大衣的领口立起来,两只手也抄到了袖管里,对着炉膛里的炉火发愣。汤上来了,在她喝汤的时候,他第一次认真地打量了她,她脸上的红晕早已经褪尽了,一脸的寒意,有些黄,眼窝子的四周也有些青。说不上好看,是那种极为广泛的长相。但是,在她做爱的过程中,她瘦小而强劲的腰肢实在是诱人。她的腰肢哪里有那么大的浮力呢。
  一阵冬天的风刮过来了。大排档的“墙”其实就是一张塑料薄膜,这会儿被冬天的风吹弯了,涨起来了,像气球的一个侧面。头顶上的灯泡也跟着晃动,他们的身影就在地面上一左一右地摇摆起来,像床上,激烈而又纠缠。他望着地上的影子,想起了和她见面之后的细节种种,突然就来了一阵亲呢,想把她搂过来,好好地裹在大衣的里面。这里头还有歉意,再怎么说他也不该在“这样的时候”把她请到这样的地方来的。下次吧,下一次一定要把她请到—个像样的地方去,最起码,四周有真正的墙。
  她的双手端着汤碗,很投入,咽下了最后的一大口,上气不接下气了,感叹说:“——好喝啊!”
  他从袖管里抽出胳膊,用他的手抚住她的腮。她的腮在他的掌心里蹭了一下,替他完成了这个绵软的抚摸。“今天好开心哪!”她说。
  “是啊,”他说,“今天好开心哪。”他的大拇指滑过了她的眼角。“开心”这个东西真鬼,走的时候说走就走,来的时候却也慷慨,说来就来。
  大排档的老板兼厨师似乎得到了渲染,也很开心,他用通红的火钳点了一根烟,正和他的女帮手耳语什么,很可能是调笑,女帮手的神情在那儿呢。看起来也是一个乡下姑娘,炉膛里的火苗在她开阔的脸庞上直跳。除了他们这“两对”男女,大排档里就再也没有别的人了。天寒地冻。趁着高兴,他和大排档的老板说话了:“这么晚了,又没人,怎么还不下班哪?”
  “怎么会没人呢,”老板说,“出租车的二驾就要吃饭了,还有最后一拨生意呢。”
  “晚饭”过后他们顶住了寒风,在深夜的马路上又走了一段,也就是四五十米的样子。在一盏路灯的下面,他用大衣把她裹住了,然后,顺势靠在了电线杆子上。他贴紧她,同时也吻了她。这个吻很好,有炒面、烤鱼和西红柿蛋汤的味道。都是免费的。他放开她的两片嘴唇,说:“——好吃啊!”
  她笑了,突然就有些不好意思,把她的脑袋埋在他的胸前,埋了好半天。她拽紧了他的衣领,抬起头来,说:“真好。都像恋爱了。”
  又是一阵风。他的眼睛只好眯起来。等那阵风过去了,他的眼睛腾出来了,也笑了,“可不是么,”他说,“都像恋爱了。”
  她回吻了他。他拍拍她的屁股蛋子,说:“回去吧,我就不送了,我也该上班了。”
  他的“班”在户部街菜场。在没有找到对口的、正式的工作之前,他一直在户部街菜场做接货。所谓“接货”,说白了也就是搬运,把瓜、果、蔬菜、鱼、肉、禽、蛋从大卡车上搬下来,过了磅,再分门别类,送到不同的摊位上去。这些事以往都是摊主们自己做的,可是—-外人往往就不知道了——那些灰头土脸的摊主们其实是有钱人,哪有有钱人还做力气活的。摊主们不做,好,他的机会可就来了。他把他的想法和几个摊主说了,还让他们摸了摸他的肌肉。几个摊主一碰头,行。工钱本来也不高,摊开来一算,十分地划得来,每一家也就是三个瓜两个枣。
  接货的劳动量并不大,难就难在时段上。在下半夜。只能是下半夜。第一,大白天卡车进不了城;第二,蔬菜娇气,不能“隔天”,一“隔天”品相就不对了。品相是蔬菜的命根子,价码全在这上头。关于蔬菜的品相,摊主胡大哥有过十分精辟的论述,胡大哥说,蔬菜就是“小姐”,好价钱也就是二十郎当岁,一旦蔫下来,皮塌塌、皱巴巴的,价格就别想上得去!
  撇开“小姐”不说,比较下来,他最喜欢“接”的还就是蔬菜。不油,不腻,“接”完了,冲冲手,天一亮就可以上床了。最怕的是该死的禽蛋,不管是鸡蛋、鸭蛋还是鹌鹑蛋,手一滑,哗啦一下,一个都别想捡得起来。只要“哗啦”一次,他一个月的汗水就不再是汗,而是尿。尿就不值钱啦。
  刚开始接货的时候他有些别扭,似乎很委屈。现在却又好了,挺喜欢的。体力活他不怕,夜里头耗一耗也好。一身的蛮力气绷在身上做什么呢,每天起床的时候裤裆里的小弟弟没头没脑地架在那里,还做出瞄准的样子,又没有目标。现在好多了,小弟弟是懂道理的,凌晨基本上已经不闹了。
  可话又说回来了,他到底还是不喜欢,主要是不安全。为了糊口,在户部街菜场临时过渡一下当然没问题,可总不能“接”一辈子“小姐”吧。也二十四岁的人了,总要讨老婆,总要有家吧。一想起这个他的心里总有一股说不上来的落寞,也有些自怜的成分。特别怕看货架。晨曦里的货架琳琅满目,排满了韭菜、芹菜、莴苣、大椒、蒜头、牛肉、羊肉、风翅、鸭爪、猪腰子,还有溜光滚圆的禽蛋。这些都不属于他。并不是他买不起,是“买菜”这样的一种最日常的生活方式不属于他。他就渴望能有这样的一天,是—个星期天的早晨,很家常的日子,他一觉醒来了,拉着“她”的手,在户部街菜场的货架前走走停停,然后,和“她”一起挑挑拣拣。哪怕是一块豆腐,哪怕是一把菠菜——能过上那样的日子多好啊。会有的吧。总会有的吧。
  作为一个“接货”,他在下班的时候从来都不看货架,天一亮,掉头就走,回到“家”,倒头就睡。
  户部街菜场离他的住处有一段距离。他打算在附近租房子的,由于地段的关系,价格却贵了将近一倍。城里的生计不容易。他不是没有动过回老家的念头,但是,不能够,回不去的。不是脸面上的问题,当初他要是考不上大学反而好了,该成家成家,该打工打工——现在呢,他在老家连巴掌大的土地都没有,又没有本钱,怎么能立得住脚呢?能做的只能是外出打工。与其回去,再出来,还不如就呆在城里了。唉,他人生的步调乱了,赶不上城里的趟,也赶不上乡下的趟。当年的中学同学都为人父、为人母了,他一个光棍,回家过年的能力都没有,一声“叔叔”一百块,两声“舅舅”两百块,他还值钱了。他怎么就“成龙”了呢?他怎么就考上大学了呢?一个人不能有才到这种地步!
  到底年轻,火力旺,和她分手才两三天,他的身体作怪了,闹了。“想”她,“想”她瘦小而强劲的腰,“想”她坚忍不拔的浮力。可是,她还肯不肯呢?那一天可是喝了一肚子的酒的——他一点把握也没有了。试试吧,那就试一试吧。他一手拿起手机,另一只手却插进了裤兜,摁住了自己。她没有接。手机最后说:“对不起,对方的手机无人接听。”
  他合上手机,羞愧难当。这样的事原本就不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他站在街头,望着冬日里的夕阳,生自己的气,有股子说不出口的懊恼,还有那么一点凄惶。他就那么站着,一手捏着手机,一手握住自己。不过他到底没有能够逃脱肉体的蛊惑,又一次把手机拨过去了。这一回却通了,喜出望外。
  “谁呀?”她说。
  “是我。”他说。
  “你是谁呀?”她说。她的气息听上去非常虚,嗓音也格外地沙哑,像在千里之外。
  他的心口一沉。问题不在于她的气息虚不虚,问题是,她真的没有听出他的声音。不像是装出来的。
  “贵人多忘事啊。”他说,故意把声调拔得高高的。这一高其实就是满不在乎的样子了。“是我——,同学,还有老乡,你大哥 嘛!”
他自己也听出来了,他的腔调油滑了。这样的时候只有油滑才能保全他弱不禁风的体面。这个电话他说什么也不该打的。
  手机里没声音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沉默。他尴尬死了,恨不得把手机扔出去,从南京一直扔回到他的老家。这个电话说什么也不该打的。
  出人意料的事情就在这时发生了。在一大段的沉默过后,手机里突然传来了她的哭泣,准确地说,是啜泣。她喊了一声“哥”,说:“来看看我吧。”
  他把手机一直摁在耳边,直到走进地下室,直到推开她的房门。就在他们四目相对的时候,他们的手机依然摁在耳边,已经发烫了。可她的额头比手机还要烫。她正在发高烧,两只瞳孔烧得晶亮晶亮的,烧得又好看、又可怜。
  “起来呀,”他大声说,“我带你到医院去。”
  她刚才还哭的,他一来似乎又好了,脸上都有笑容了。“不用,”她沙哑着嗓子说,“死不了。”
  他望着她枕头上的脑袋,孤零零的,比起那一天来眼窝子已经凹进去一大块了。她一定是熬得太久了,要不然不会是这种样子。他想起了上个月他熬在床上那几天,突然就是一阵酸楚。“——你就一直躺在这儿?”他说,明知故问了。
  “是啊,没躺在金陵饭店。”她还说笑呢。
  “赶紧去医院哪——”
  “不用。”
  “去啊!”
  “死不了!”她终于还是冲他发脾气了。到底上过一次床,又太孤寂,她无缘无故地就拿他当了亲人,是“一家子”才有的口气,“唠叨死了你!”
  “——还是去吧……”
  “死不了。”她说,“再挺两天就过去了——去医院干吗?一趟就是四五百。”
  他想说“我替你出”的,咽下去了。他们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毛病,在钱这个问题上有病态的自尊,弄不好都能反目。他赔上笑,说:“去吧,我请客。”
  “我不要你请我生病。”她闭上眼睛,转过了身去,“我死不了。我再有两天就好了。”
  他不再坚持,手脚却麻利了,先烧水,然后,料理她的房间。不知道她平日里是怎样的,这会儿她的房间已经不能算是房间了,满地都是擦鼻子的卫生纸、纸杯、板蓝根的包装袋、香蕉皮、袜子,还有两条皱巴巴的内裤。他一边收拾一边抱怨,哪里还像个女孩子,怎么嫁得出去,谁会要你?谁把你娶回去谁他*的傻×!
  抱怨完了,他也打扫完了。打扫完了,水也就开了。他给她倒了一杯开水,告诉她“烫”,下楼去了。他买来了感冒药、体温表、酒精、药棉、面包、快餐面、卷筒纸、水果,还有一盒德芙巧克力。他把买来的东西从塑料口袋里掏出来,齐齐整整地码在桌面上都妥当了,他坐在了她的床边,把她半搂在怀里,拿起杯子给她喂药,同时也喂了不少的开水。在她喝饱了的时候,她拧起了眉头,脑袋侧过去了。他就开始喂面包。他把面包撕成一片一片的,往她的嘴里塞。吃饱了,她再一次拧起了眉头,脑袋又侧过去了。他就又塞了一只梨。也没有找到水果刀,他就用牙齿围绕着梨的表面乱啃了一通。
  “昨天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她说,“前天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喝饱了,吃足了,她的精神头回来了。
  这怎么回答呢,不好回答了。他就不搭理她了,脱了鞋,在床的另外一头钻进了被窝。他们就这样捂在被窝里,看着,也没有话。她突然把身子往里挪了挪,掀起了被窝的一个角,她说:“过来吧,躺到我身边来。”他笑笑,说:“还是躺在这边好。躺在你那儿容易想歪了——你生病呢。”
  “哥,你就不知道你的脚有多臭吗?”她踹了他一脚,“你的脚臭死啦!”
  大约到初夏,他和她的关系相对稳定了,所谓的稳定,也就是有了一种不再更改的节奏。他们一个星期见一次,一次做两回爱。通常都是她过来。每一次他的表现都堪称完美,有两次她甚至都给他打过一百分。他们俩都喜欢在事后给对方打分,这也是后戏的一个重要部分。前戏是没有的,也用不着,从打完电话到她赶过来,这里头总需要几十分钟。这几十分钟是迫不及待的,可以说火急火燎。他们的前戏就是他们的等待和想象,等待与想象都火急火燎。
  没有前戏,后戏反过来就格外重要,要不然,干什么呢?除非接着再做。从体力上说,双方都没有问题,但每一次都是她控制住了,“下次吧,夜里头你还有夜班呢”。他们的后戏没有别的,就是相互打分,两次加起来,再除以二。他们就把除以二的结果刻在墙面上,墙面写满了阿拉伯数字,没有人知道那是怎样的一笔糊涂帐。
  打了一些日子,他不打了。在打分这个问题上男人总是吃亏的,男人却有他的硬指标。其实,正是因为这一点,她坚持要打。她说了,在数字化的时代里,感受是不算数的,一切都要靠数字来说话。
  数字的残酷性终于在那一个午后体现出来了,相当残酷。原是他和她约好了,下午一点钟在鼓楼广场见面,说有好消息要告诉她。没想到一见面他就蔫了,怎么问他都不说一句话。回到“家”,他还是不说,干什么呢,还是做吧。第一次他就失败了。她只好耐着性子,等他。第二次他失败得更快。她笑死了,对他说:“——零加零除以二还是零哦!”她特地从他的抽屉里找出了一把圆规,一定要替他把这个什么也不是的圆圈给他完完整整地画在墙壁上。她一点也没有留意这一刻他的脸色有多阴沉,他从她的手里抢过圆规,“呼噜”一下就扔出了窗外,他的脸铁青,气氛顿时就不对了。
  因为他的动作太猛,她的手被圆规划破了,血口子不算深,但到底有三厘米长,吓人了。这么长的日子以来,撇开性,他们其实是像兄妹一样相处的,她在私下里已经把他看作哥哥了。他这样翻脸不认人,她的脸上怎么挂得住。她捂着伤口,血已经出来了,疼得厉害。这时候要哄的当然是她。可她究竟是知道的,一定是她的玩笑伤了他男人的自尊,反过来哄着他了。没想到他还不领情了,一巴掌就把她推开了,血都溅在了墙上。这一推真的伤了她的心,你是做哥哥的,妹妹都这样让着你、哄着你了,你还想怎么样吧你!
  她再也顾不得伤口了,拿起衣服就穿。她要走,再也不想见到你。都零分了,你还发脾气!
  她的走终于使他冷静下来了,从她的身后一把抱住了她。他拿起了她的手,他望着她的血,突然就流下了眼泪。他把她的手握在掌心里,用他的舌头一遍又一遍地舔。他的表情无比地沮丧,似乎是出血的样子。她的心软了,反过来还是心疼他,喊了他一声“哥”。他最终是用他的蹩脚的领带帮她裹住伤口的,然后就把她的手捂在了脸上。他在她的掌心里说:“我是不是真的没用?我是不是天生就是一个零分的货?”
  “玩笑嘛,你怎么能拿这个当真呢。我们又不是第一次。”
  “我是个没用的东西。”他口气坚决地说,“我天生就是一个零分的货。”
  “你好的。”她说,“你知道的,我喜欢你在床上的。”
  他笑了,眼泪却一下子奔涌起来。“我当然知道。我也就是这点能耐了。”他说,“我一点自信心也没有了,我都快扛不住了。”
  她明白了。她其实早就明白了,只是不好问罢了。他一大早就出去面试,“试”是“试”过了,“面子”却没有留得下来。
  “你呀,你这就不如我了。”她哄着他,“我面试了多少回了?你瞧,我的脸面越‘拭’越光亮。”
  “不是面试不面试的问题!”他激动起来了,“她怎么能那样看我?那个女老板,她怎么能那样看我?就好像我是一堆屎!一泡尿!一个屁!”
  她抱住了他。她知道了。她是知道的。为了留在南京,从大三到现在,她遇见过数不清的眼睛。对他们这些人来说,这个世上什么东西最恐怖?什么东西最无情?眼睛。有些人的眼睛能扒皮,有些人的眼睛会射精。会射精的眼睛实在是太可怕了,一不小心,它就弄得你一身、一脸,擦换都来不及。目光里头的诸种滋味,不是当事人是不能懂得的。
  她把他拉到床上去,趴在了他的背脊上,安慰他。她抚摸他的胸,吻他的头发,她把他的脑袋拨过来,突然笑了,笑得格外地邪。她盯住他的眼睛,无比俏丽地说:“我就是那个老板,你就是一摊屎!你能拿我怎么样?嗯?你能拿我怎么样?”他满腹的哀伤与绝望就是在这个时候决堤的,成了跋扈的性。他一把就把她反摁在床上,她尖叫一声,无与伦比的快感传遍了每一根头发。她喊了,奋不顾身。她终于知道了,他是如此这般地棒。
  “轻松啊,”她躺在了床上,四仰八叉。她用手抚摸着自己的腹部,叹息说,“这会儿我什么压力也没有了,真轻松啊——你呢?”
  “是啊,”他望着头上的楼板,喘息说,“我也轻松多了。”
  “相信我,哥,”她说,“只要能轻松下来,日子就好打发了——我们怎么都能扛得过去!”
  就这样了。除去她“不方便的日子”,他们一个星期见一次,一次做两回。他们没有同居,但是,两个人却是越来越亲了,偶尔还说说家乡话什么的。他倒是动过一次念头的,想让她搬过来住,这对她的开销绝对是个不小的补助。不过,话到了嘴边他还是没敢说出来。她的开销是压下来了,他的开销可要往上升,一天有三顿饭呢。他能不能顶得住?万一扛不下来,再让人家搬出去,两个人就再也没法处了。还是不动了吧,还是老样子的好。
  可他越来越替她担忧了,她一个人怎么弄呢。还是住在一起好,一起买买菜,做爱也方便。性真是一个十分奇怪的东西,它是什么样的一种药,怎么就叫人那么轻松的呢。还有一点也是十分奇怪的,做得多了,人就变黏乎了,特别亲,就想好好地对待她。可到底怎么—个“对待”才算好,又说不上来了。不过,他的这么一点小小的心思在做爱的时候还是体现出来了。最初的时候,刚开始的时候,他是有私心的,一心只想着解决自己的“问题”。现在不同了,他更像一个哥哥,要体贴得多。他对自己尽可能地控制,好让她更快乐一些。她好了,他也就好了。他就希望她能够早一点好起来。
  秋凉下来之后她回了一趟老家。他其实是想和她一起回去的,一想,不成了。离开户部街菜场两个星期,这个岗位是不可能等他的。多少比他壮实的人在盯着他的位置呢。他也就没有客套,只是在临走的时候给她买了几个水果,“路上吃吧。就这么啃,都洗过了。”
  都说“小别胜新婚”。新婚的滋味是怎样的,他们不知道,然而,“小别”是怎样的胜境,他和她一起领略了。其实也就隔了两个星期,可这一隔,不一般了。他在呼风,她能唤雨。好死了。这一次她却没有给他打分,她露出了她骄横的、野蛮的和不管不顾的那一面,反反复复地要。后来还是他讨饶了,可怜兮兮说:“不能了。还有夜班呢。”
  “不管。你是哥,你就得对我好一点。”
  那就再好一点吧。他们是下午上床的,到深夜十点她还没有起床的意思。到后来,他实在也“好”不出什么来了,她就光着身子,躺在他光溜溜的怀里,不停地说啊说,还用胳膊反过来地勾住他的脖子。两个人无限地欣喜、无限地缠绵了。她突然“哦”了一声,想起什么来了,弓着腰拽过上衣,从上衣的口袋里面掏出了她的手机。她握住手机,说:“哥,商量个事好不好?”他的双手托住了她的乳房,下巴搁在她的肩膀上,脑袋一抬,说:“说吧。”她从手机里调出一张相片,是一个男人,说:“这个人姓赵,单身,年收入大概在十六万左右。”她噼里啪啦摁了几下键钮,又调出了一张相片,却是另外一个男人,说:“这个呢,姓郝,离过一次,有一个七岁的女儿,年收入在三十万左右,有房,有车。”介绍完了,她把手机放在自己的大腿上,握住了他的手,她把她的五只手指全都嵌在了他的指缝里,慢慢地摩挲,“我就想和你商量商量——你说,哪一个好呢?”
  他把手机拿过来,反复地比较,反复地看,最终说:“还是姓郝的吧。”她想了想,说:“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他说:“还是收入多一些稳当。”她说:“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商量的进程是如此地简单,结论马上就出来了。她就特别定心、特别疲惫地躺在了他的怀里,手牵着手,一遍又一遍地摩挲。后来她说:“哥,给我穿衣裳好不好嘛。”撒娇了。他就光着屁股给她穿好了衣裳,还替她把衣裤上的褶皱都拽了一遍。他想送送她,她说,还是别送了吧,还是赶紧地吃点东西去吧。她说,还有夜班呢。
  他就没送。她走之后他便坐在了床上,点了一根烟,附带把她掉在床上的头发捡起来。这个疯丫头,做爱的时候就喜欢晃脑袋,床单上全是她的头发。他一根一根地拣,也没地方放,只好绕在了左手食指的指尖上。抽完烟,掐了烟头,他就给自己穿。衣服穿好了,他也该下楼吃饭去了。走到过道的时候他突然就觉得左手的食指有点疼,一看,嗨,全是头发。他就把头发撸了下来,用打火机点着了。人去楼空,可空气里全是她。她真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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