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作家"陈大超:一个自由撰稿人的生存报告时间: 2011-08-25来源:湖北日报 陈大超在创作中。 湖北日报讯(记者 朱学诗 李剑军)8月18日,记者收到孝感作家陈大超先生寄赠的一本新书——《聪明的最高境界》,这是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他的第二本励志散文集,打开扉页,散发出清新的墨香。“请放心,这可不是自费出版啊!”陈大超在电话里解释:“按合同他们支付我5000元稿费。” 对陈大超,眼下只能以“孝感作家”相称了,因为除了这个头衔,他没有别的职务,只是一位家住孝感城区的自由撰稿人。 “国家人”变自由撰稿人 陈大超原来可是“国家的人”,有单位,有职务,也有技术职称——孝感市图书馆馆员、副馆长。 1998年初,陈大超辞职了,不是内退,不是留职停薪,而是“裸退”。不当副馆长,不保留职称,不保留公职,当然也没了一分钱工资——人称“三不要”。 带着满腹的疑问,记者于1999年12月赶到陈大超家作了第一次采访。“我酷爱、痴迷创作。”陈大超说,自从1978年3月在部队服役时写的稿件《连长手里的纸条》在《铁道兵报》发表起,他就迷上了写作。复员后,无论工作怎么变动,“爬格子”始终是他最大的爱好,小品、散文、随笔、诗歌、小说,样样均有涉猎,并屡屡获奖。 搞创作不一定要辞职啊?“上班,那是公家的时间,我绝不能为创作而分神一秒钟。”陈大超坚定地说:“晚上写稿入了神,有时会影响第二天上班的精神。我感到对不起那份工作!” 也有朋友劝他办个停薪留职,给自己留条退路,但陈大超不愿“脚踏两只船”,他最终选择“裸退”的底气,很大程度来自于对自己写作能力的自信——就在辞职的那一年,他业余创作的稿费收入就有1万元,接近他的全年工资额。 天道酬勤。陈大超辞职后的头一年,在国内外报刊发表作品270多件,收入稿费1.6万多元;第二年收入1.7万多元,还有数百美金。 一场著作权官司让新浪低头 2004年7月28日,记者第二次采访陈大超时,他刚刚赢得了状告新浪网侵犯著作权的官司。 案由是,新浪网转载其43篇作品既不事前招呼,也不按国家版权法支付稿费。 网络肆意转载他人作品不付稿费,似乎早已成了潜规则,陈大超为何执意较真?“我不认可这样的潜规则!”陈大超说,“我许多作品都曾对读者大声疾呼,要勇敢地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当我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时却漠然忍之,岂不是自欺欺人?如果我默认了这种潜规则,我的灵魂将陷入黑暗。” 作为一介平民,起诉名声显赫、财大气粗的新浪,无疑需要非凡的胆识和勇气。“任何时候,我都不会放弃对社会公正的追求!”他说。 2003年春,陈大超发现两篇作品被千龙网转载,跟该网编辑交涉无果,他又找该网站的张律师,张律师认为“应该向作者付酬”,并说:“我虽然是网站的律师,但我必须站在法律的立场上说话。”他被这话感动了好久。最终,他第一次拿到网站付给的50元稿酬。 就在新浪被起诉的过程中,其网页上依然不断转载陈大超的文章,他发表在《南方周末》上批评新浪的杂文《“著作权”就是我的生存权》也转载了。 尽管陈大超认为新浪态度傲慢,但他的诉讼标的只有区区几千元。“我打官司并非想狠狠捞一笔,而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索取应得的稿费。”他解释说。 9个月中,他的官司从孝感打到北京,起诉、立案,被迫撤诉、再次起诉,最终赢得了新浪的经济赔偿和公开道歉。 2004年7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调解书称:被告北京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原告陈大超赔偿经济损失2679元,自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被告在新浪网《国内新闻》栏目上连续24小时刊登声明,向陈大超公开致歉……“向真理低头,向法律低头,是一种可贵、可喜、可敬的表现。”陈大超点评新浪。 迎接网络时代的挑战 收到陈大超先生赠送的《聪明的最高境界》一书,记者通过面谈、电话以及网络沟通,第三次采访了他。 记者:您“三不要”有14个年头了,共创作、发表了多少作品? 陈大超:到2011年8月15日止,共创作小说、诗歌、散文、随笔、杂文3607件,在报刊上发表1847件。至少有200篇被《读者》、《青年文摘》、《杂文选刊》、《微型小说选刊》、《报刊文摘》、《作家文摘》等知名报刊转载;至少有50篇被收入各种文集,至少有30篇在各种征文活动中获奖。 记者:能公开稿费收入吗? 陈大超:13年半的稿费收入37.72万多元,最多的是2004年,4.3万多元。 记者:目前的写作遇到困难吗? 陈大超:目前的困难,主要是网络发展迅速,传统纸媒呈现出萎缩状态,不少报刊已停办,稿件采用率有所下降。同时,一些报刊的稿费标准也在不断降低。稿费收入有减少的趋势。 记者:您如何应对这种局面? 陈大超:一是将过去的作品分类整合成书稿,现已整合《我要享受一颗完整的太阳》等8部,其中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聪明的最高境界》就是其中之一;二是按出书的要求调整写作思路,比如时政类《我说首脑》已完成12万字,家教、亲子类《我和我的女儿》已完成6万字,长篇纪实《自从看见那道光芒》已撰稿15万字,长篇小说《采桑》已创作2万余字;三是进入数字出版领域,目前已有《鲜为人知的事情》等4部书稿与一家出版社签约,即将在手机上与读者见面。 陈大超说,希望通过报纸转告读者,我目前的写作已非为稻粱谋,不再是仅仅为个人生存和养家而写。为人类提供值得反复阅读的作品,可以一代又一代读下去的作品,既是写作者的神圣使命,也是写作者的无上光荣。写作者绝不能因为自己的作品挣不到大钱而悲观失望,心灰意冷,自卑自贱。 (责任编辑 肖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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