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5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修辞的得体性原则与可能性原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9-13 01:2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修辞的得体性原则与可能性原则

  孟华

1得体性原则

一位中学老师发言时首先自我介绍:“我是一位中学教师…”,于是有人评论到:自称的时候只能用“一个”,不能用“一位”。因为“位”是尊称别人的,具有敬称的语体色彩,自称“一位”是用词不当,违背了“得体性”的修辞规则。

显然,这里的“得体性”指的是语言的使用规则:语言单位本身固有某种修辞意义,如词的语体色彩、感情色彩等,这些语言结构固有的修辞意义只适用于某些固定的语体或交际场合。如在科技论文中,一般忌用有明显口语色彩、感情色彩的词语,否则,就违背了语言单位自身所固定要求的运用范围。

然而,假如几个朋友到饭店聚餐,招待问“几位?”客人答:“五位。”这里的自称用“位”显然合情合理,是得体的。本来不适用自称的“位”,在具体的语境中用于自称而又不失得体,这种得体性指的是言语的使用规则。

无论是言语的得体性还是语言的得体性,都体现了这样一种修辞观:得体性就是唯一性:面对同样的表达内容或思想,哪一种措辞或表达手段是最得体的或者说是唯一合适的?

2可能性原则

某城市电视塔落成之前,报社向全社会征集电视塔的命名方案,一时间几百封应征方案寄向报社,最后报纸将这些命名作品用一整版的篇幅公布于众。

报社在向全社会征集命名方案时,所遵循的显然不是得体性原则,而是追求一种无限可能性:面对同一个命名对象,我最大可能地拥有那些表达手段(名称)?不言而喻,可能性原则就是修辞中同义手段的选择。只有到了命名工作结束时,才从无数个可能方案(同义手段)中选择出那唯一得体的某个名称。在这里我们看到两种情况:在征集名称的过程中遵循的是可能性原则,在结束命名时或作为命名的结果遵循的则是得体性原则。

可能性原则、得体性原则都体现了语言的运用规律,它是否暗示了修辞学的两种分野?

3不同的研究对象:本文与话语

也许应该区分出两种修辞学理论:建立在可能性原则基础上的和建立在得体性原则基础上的。二者的区别,一个重要的特征是研究对象的不同:可能修辞学研究的是话语,得体修辞学研究的是文本。

按照索绪尔语言和言语的划分,言语是所说(写)的行为和结果。根据符号学的观点,言语实际上包括话语和本文两个方面:话语即说(写)的过程,本文则是说(写)的结果。话语和本文的划分,是因为二者具有截然不同的哲学品格:

话语是当下发生的言语事件及其动态过程,它与说话者的思想、意向、情景等有着当下的联系。因此,话语不是从规则开始的,而是从“说”开始的,呈现出对语言规则既遵循又突破,既使用又选择的动态开放过程。话语是一种选择词语的过程。话语具有一种未完成性和创造性的特点,一切能够适合表达即时发生的事件的词语,都有可能被选择。选择词语的过程也是创造新的语句、新的词语组合、以及产生新的语言理解的的过程,这一点构成了话语的创造性本质。它可以用无限可能多的方式产生出新的谈话、语句。

本文是已完成了的言语作品,它与说话者的思想、意向等是相对分离的,即思想和表达手段是离境化的、二者间是非当下性的联系。我们读一封信或听一段录音时,说(写)者并不在现场。它是一个脱离了具体事件和时间的静态结构系统,它是经过话语过程无限选择而凝固了的有限的符号和规则,是一个被选择了的体系,具有有限性、完成性、封闭性和规则性。人们在理解或解释一个本文时,是从规则出发的:通过对语言规则(语法)的分析达到对本文的理解,通过对表达规则(得体性)的分析达到对本文的解释。

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一句,对于读者而言是一个本文。但据说“又绿江南岸”一句的“绿”曾有“到、过、入、满、绿”等十几个词的选择,这个选择的过程就是话语。话语是对语言的无限可能选择,本文是无限选择后的唯一实现形式。无限可能的选择强调的是语言的表达方式或同义手段,唯一实现的形式强调的是语言表达规则或同义手段选择的规则。方式是选择性的,规则是强制性的。

4语言能力的修辞学和语言知识的修辞学

洪堡特认为“语言决不是产品,而是一种创造活动”,语言是“有限手段的无限使用”。他强调研究话语,把语言看作是一种选择方式而不是规则系统。

索绪尔区分了语言和言语之后,又把对语言静态结构规则的描写放在了首位,即语言研究应从静态的言语作品(本文)出发,从中抽象出制约人们言语行为的结构规则。

乔姆斯基部分继承了洪堡特的观点,认为他以前的语法学主要是研究本文,也就是观察人们的言语作品,加以分析和描写,从中归纳出语法规则。而他的转化生成语法则是研究人的语言能力,或者说揭示人们大脑生成话语时所遵循的规律。乔姆斯基所谓的语言能力的研究,实际上就是对言语发生过程──话语的研究作为自己理论的出发点。他十分欣赏洪堡特把语言看成是“有限手段的无限运用”。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转化生成语法试图以有限的原则系统生成无限的句子。语法本身是一种有限的客体,它存在于有限的人脑中,这就是有限的手段,而方法却是无限的。这种生成无限方法的过程就是运用语言的能力。乔氏的“生成”,就是话语的无限选择过程,语言的创造性本质。

我们可把洪堡特和索绪尔所代表的不同观点概括为两种理论范式,这两种理论范式也是修辞学研究的出发点:

话语研究范式:语言能力和修辞能力──言语过程-从有限到无限-选择性方式-可能性原则。可能性原则着眼于为提高语言能力而开发表达的资源和手段,它研究的是语言的显在的变体(同义手段)及其可能的潜在的变体,不研究变体的实现条件及其规则。

本文研究范式:语言知识和修辞规则──言语结果-从无限到有限-强制性规则-得体性原则。得体性原则是评价言语结果(本文)表达效果的标准。它研究的是语言变体的条件及其实现的规则。

这样我们就区分出两种修辞学:着眼于修辞能力的修辞学,它涉及的是言语的动态的创造过程,遵循的是可能性原则;着眼于修辞规则的修辞学,它涉及到言语的静态的结构规则,遵循的是得体性原则。得体性原则后得于表达──它是从表达效果分析的角度总结出来的规则体系。可能性原则先得于表达──它是着眼于表达过程而不是结果的分析:我最大的拥有那些表达手段?可能性原则稍微进行了一点却也是根本性的改变:将规则改变方式。规则是强制性的,方式是选择性的。表达过程研究的是方式,表达结果研究的是规则。这两种修辞理论各有其不同的哲学方法论基础和理论魅力,从而形成了繁荣修辞学所必不可少的学术互补关系。

1997年12月13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6-5 09:00 , Processed in 0.107744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