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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育民:笔战规则与学者风度
时间:2011年6月14日 作者:周育民(上海师范大学教授)
因为学术批评而引起的所谓名誉案件,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司法界,都引起了困挠。
文人之间打笔墨官司,既是文人之间“笔战”的一种形式,也反映了文人骨子里的一种自傲。文人间的“战争”,以笔论胜负,如果某人弄到动拳不动笔的时候,即使把对手打翻在地,自己也已经输得一塌糊涂了,因为他自己把“文人”的身份变成了“武人”了,“秀才遇到兵”,还讲什么道理?这就是笔战的规则。
最精彩的“笔战”,往往是一场大戏。有了近代媒体出版物的载体之后,笔战一旦拉开,会引来无数看客,笔战双方声誉激增,稿酬倍蓰,报刊杂志也是洛阳纸贵。所以,笔战虽有输赢,但在经济方面却是能够共赢的。所以,文人之间一旦开打,说理之外,调侃、讽刺、挖苦,无不用其所极,就像武人开打亮出十八般兵器一样精彩。如果没有这些“看头”,怎么会引来看客?
有一种文人称之为学者,过去在文人厮打中并不显眼,相互之间的掐斗只在很少人看的杂志上才能发现。借着新兴媒体的力量,这类“笔仗”现在也开始进入大众视野。这种笔战称之为学术批评与反批评。论点批评,可以从立论分析,指出论点的常识学理错误、逻辑矛盾混乱之类,进而“攻击”泡制者思维能力和知识水准。论据批评,可以通过证明论据的种种错误,进而“攻击”立论者别有用心、歪曲事实等等。学术规范批评,如存在剽窃、抄袭等等事实,进而“攻击”泡制者学风不正、道德败坏之类。而学术的反批评,则多为证明批评者歪曲原作观点、虚构事实和澄清有关剽窃或抄袭的指控。如果论说者充分自信,亦可对批评者的人身和道德攻击进行反击。这些常见的批评与反批评手段,是学者之间笔战的基本形式,大抵名为“学者”者,都要经得起这类学术批评与反批评的战阵。如果战败,大大方方认输,也不失作为文人的学者风度。在现在的体制上,这类笔仗文章,只要在CSSCI之类的刊物上发表,依然算是学术成果,用阿拉伯数字登记,然后获奖评职称,名利双收不亚于当年文人的笔战。
学者的笔仗本来是打给学界看的,学科门类众多,输赢只有精于此道的专家才能看明白。只有伪证、抄袭、剽窃这类通过比对就可以发现的低级错误,才会有更多人能否判断。学者最怕的就是被人指出自己作品中有这类低级错误,所以一旦出现这类批评,必须充分举证以澄清。
很少有人知道,马克思也曾受到这样的学术批评。大家打开《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版序言,就可以看到这样一个案例,有人指责马克思在引文中塞进了自己的话,攻击马克思是无耻的伪造者。马克思的态度是充分举证所引话语的来源,而没有打一场名誉官司。马克思逝世以后,马克思女儿爱琳娜的反驳也仅止于举证反驳。这就是学者的风度和风骨。
而现在的有些文人、学者,一受批评,便武功全废,或装聋作哑,或装疯卖傻,从骨子里露出贱气。现在文人因学术批评打名誉官司,也是一种自我作贱。法官,在传统文人的眼里,不过是刀笔之吏,依法拟判田房户婚、奸盗拐骗之类的俗事,与关怀天道人事和精神世界的文人,完全风马牛不相及。故文人虽然相轻,甚或恶语相侵,但决不诉诸刀笔之吏,这是古代文人的一种气度。现在的法院虽然可受理文人诉案,但主要是自诉著作权受侵案件,因学术批评而引起的“互骂”而至于求助法官,不仅自贱,而且无能。
近代“文骂”最健者,莫如鲁迅。倘生于今世,看到满眼混迹文界的贱人,骂不过来,便不屑骂了,更恐怕不敢骂了。因为稍一开骂,便可能官司缠身,不说这些人的名誉开价远高于他们的人格,可能赔得个倾家荡产,仅对接二连三官司的恐惧也会让他骂兴全无。所以,文人间本来具有高贵气质的笔仗,现在也弄得俗不可耐了。
文仗靠的是智力、笔力,智力、笔力不如人,认输还算有自知之明,不失文人之道。输而不服,拳脚相加,至少还有个体力强于对手的说法,不过由文人变成武人。笔仗不打,拳脚不行,求诸法官,由文人变成了“原告”(通常在法庭上“原告”后面是不加“人”字的)。
市上引车贩浆者流的“文斗”多为开国骂,骂他个祖宗八代,断子绝孙,不论是否升级为拳脚,大抵不过众人劝散。如果都将这类骂战弄到法庭上,这类名誉官司可以把整个中国的法官全部累死。也算是他们体恤法官,每天可能数以百万计的骂案,大多不了了之地自行消解了。但某些法院却不自量力,乐于承揽这些不入流的文人“雅案”来附庸风雅。如果引车贩浆者都知道“被骂”可以赚钱的话,也会学样把个车拉得你坐不住、把个浆搅得你喝不下,只要你一出骂声,就可以把个名誉权卖个高价。于是,举国学风日下,不得批评;产品服务劣质,不得开骂。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传统文人相“骂”而不诉诸官司,大概也是为庶民立个示范吧。
好了,笔战规则归根到底是以笔决出是非胜负。笔战规则在,文人风度、风骨在;笔战规则亡,文人风度、风骨亡。进入文人学者之行列,就要有独立笔阵之勇气,有用笔作战的能力,有承受笔战胜败的气度。如果没有这些起码的素质而想充于文人学者之列,可以用一句传神的网络话语说:“你妈叫你回家吃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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