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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志-教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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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 11:24:21 | 只看该作者
(二)成人教育
1.扫盲教育
汉川县扫盲工作始于新中国成立。经过几十年努力,汉川市(县)扫盲工作成效显著。
1981年6月,省教育厅批准汉川县为基本无文盲县。
1988年,国务院颁布《扫除文盲条例》后,汉川县扫盲教育重新指定双盲目标,把扫盲年龄提高到15~45周岁。经费来源主要是地方政府拨一点,教育部门筹一点,村里拿一点。11月,汉川县受国家教委表彰,获“全国扫除文盲先进县”称号。
1990年2月,副县长、县扫盲领导小组组织罗慰慈发表电视讲话,提出政府统领、教育牵头、部门配合,打好扫除剩余文盲的硬仗,高标准完成扫盲任务。县委书记魏文和也在全县四级干部会议上强调“把扫盲工作作为考核干部,晋职、晋薪、评先表模的一个内容”。
1990年5月,为了迎接国际扫盲年,汉川县编印出版了万余册《“三扫”识字课本》(“三扫”即扫文盲、扫科盲、扫法盲),受到省、地教委好评,其经验在全省扫盲工作会上推广。9月,省教委召开扫盲工作表彰大会,我县丁集乡和垌冢小学教导主任李银海被表彰为“扫盲先进单位”和“扫盲先进个人”。11月,国家教委成教司扫盲处处长张昭文带领的国家扫盲工作验收检查组一行7人,来汉川县考察扫盲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1993年,县政府建立乡(镇、场)、管理区、村三级扫盲工作“四包”(包宣传发动,包组织入学,包乡规民约制定,包奖惩制度兑现)责任制。县教委同时实行“四包”(包文盲摸底造册,包扫盲教学工作,包学员脱盲,包档案完成齐全)责任制。
1994年4月,省扫盲工作领导小组来汉川县验收。其时,汉川县15-45周岁青壮年非盲率达到98.86%,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27%,年巩固率为99.8%,毕业率为99.5%。是年,省政府发文(鄂政函<1994>43号)确认汉川县为基本扫除文盲县。
1996年,汉川县实现“两基”目标,县人民政府获得国家教委、财政部颁发的首届“中华扫盲奖”(全国扫除文盲工作先进县市),被省人民政府授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合格县市”称号。
1998年,汉川市教委成教股副股长喻四平获得第三届“中华扫盲奖”,其事迹在《农村成人教育》杂志登载。
1999年,汉川市召开全市扫盲工作会议,表彰了39个先进单位和97名先进个人。
2001年,为防止复盲和新文盲产生,市教育局抓好扫盲后教育。全市非盲率达到99.86%,脱盲学员的参训率达95%。
2.教育兴农
1986年9月,经省教委、省计委联合批准,在原“汉川县农民中等专业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了“汉川县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其间,乡镇成人学校建设发展迅猛,初步形成起了以县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为龙头,乡镇、村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基础的实用型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培训体系。
1987年,省委农工部、省教委授予汉川县“农村成人教育先进单位”。
1988年,汉川县有乡、镇成校20所,校舍建筑面积7153平方米,专职教师70人,兼职教师55人。
1991年,汉川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县市。6月,成立了县长张开源任组长,县直农业、科技、教育、财政等十多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汉川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11月,国家教委授予丁集乡成人学校“全国农村先进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称号,授予汉川县成人中专学校“全国农村先进成人中专”称号。是年,副县长徐春芳、县成人中专学校校长徐义成、丁集乡成人学校校长蔡光华等出席了湖北省农村成人教育工作会议。
1995年,县教委制定并实施了“1123”科技推广计划,要求各乡镇成人学校每年都要开发1个科技项目的示范基地,并创1万元年收入,培训200名致富能人,辐射3个村。
1996年7月,全省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工作评估会在汉川召开,与会专家、代表对汉川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1997年7月,沉湖镇被湖北省教委、人事厅、财政厅、经贸委联合授予“湖北省校办产业明星乡镇”称号。10月,丁集成人学校被国家教委授予“先进成人学校”称号。12月,湖北省教委授予南河成人学校、丁集成人学校“省级示范成校”称号。
1999年12月,“湖北省农科教结合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汉川市举行。省委副书记王生铁、副省长王少阶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委主任余凤盛、教育部成教司扫盲处处长张昭文、孝感市委书记张昌尔、市长曹世佑等参加了会议。会上,汉川市长胡功民作了题为《发展农村成人教育,促进农业科技转化》的交流发言。与会领导对汉川市“农科教结合”的突出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湖北电视台、湖北教育报等媒体对会议进行了报道。其后,广西市平果县、省内蒲圻市、黄石市、应城市等教委领导先后来汉川市观摩学习。
2000年,市长胡功民到美国考察并带回26个特色瓜菜品种。城关镇成人学校试种成功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种植。
“十五”期间,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和教育改革等因素影响,汉川市农村成人教育有所削弱。
2001年,汉川市评估认定了14个“教育兴农示范乡镇”。是年,汉川市被评为省级“教育兴农示范(县)市”。
2002年,汉川市政府制定《汉川市加强职业成人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汉川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积极整合多种教育资源,探索农村成人教育的新模式。
2004年,汉川市在大力发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同时,充分发挥远程教育设备在成人职业教育中的作用,将远程教育与服务农村、农业、农民(以下简称“三农”)结合起来,实行“一网多用”、“一室多用”特色教学。
2004年5月,按照国家七部委的文件精神,报经湖北省“阳光工程”办公室批准,汉川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被确定为“汉川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养基地”。
2006年,全市工业发展迅猛,企业遇到招工难的局面,许多企业在省内外报刊上打出了“要上班,到汉川”的招工广告。为此,市教育局根据人才市场需求,狠抓了初、高中毕业生的职业技术培训和社会待业青年、下岗职工专业技能的培训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用工困难和社会就业问题。
2006年,汉川市共有乡镇成人学校23所,其中丁集乡成人学校为国家级先进成人学校,另有湖北省示范成人学校9所、孝感市先进成人学校15所。
3、成人中等专业教育
(1)学校设置
1986年以来,汉川市(县)先后有成人中等专业学校3所:汉川教师进修学校,汉川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汉川党校。汉川教师进修学校主要负责全市(县)中小学教师进行学历补偿教育和继续教育,汉川党校主要负责对全市(县)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汉川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主要招收农村初中毕业生以及社会青年。
市(县)直部门学校与有关中专挂钩开办中专班11处:汉川师范干训班和民师班、汉川卫校中专班、孝感农业广播电视大学汉川分校中专班、汉川供销学校中专班、汉川县企业管理局函授站中专班、汉川县粮食学校中专班、汉川县商业学校中专班、汉川县轻工职业技术学校中专班、汉川县农业机械学校中专班、汉川县经委干校中专班、汉川财政学校中专班。这些学校主要根据社会需要招收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学校不负责分配工作,大部分学生回原单位工作,少数部分学生自主择业。
1999年后,成人中专停办。
(2)学制、招生与教学管理
汉川市(县)成人中等专业教育有全日制脱产学习和函授学习两种。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多为2年或3年,函授学习学制为3年或4年。学生学完规定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汉川的3所中专是由省计委和省教委下达招生计划后,由学校组织生源,到省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招生手续。由学校按照??教学大纲组织教学管理。
市(县)直部门学校与有关中专挂钩开办的中专班由学校自己组织生源,与挂钩学校一起到省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由办班学校按挂钩学校的要求组织教学、管理。学生学完规定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由挂钩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3)汉川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简介
汉川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是1986年9月经省教委、省计委联合批准设立,国家教委备案的一所县级中等专业学校。该校的前身是“汉川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创办于1975年3月。1981年更名“汉川县农民技术学校”,1984年更名为“汉川县农民中等专业学校”。
学校创建初期,设师训和农技两个专业,各招收一个班,学生106人。1986年,增设了水产、畜牧等专业,开设4个班,学生158人。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学校又开设了电工电子、财会等专业。到1995年,学校先后开设过农学、财会、畜牧兽医、文秘、乡镇管理等专业。
1991年,学校被国家教委授予“农村成人教育先进学校”称号;1996年,学校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北省成人中等教育示范学校”称号。
1997年,由于生源减少,学校发展趋缓。1999年,学校停办。
4、成人高等教育
(1)自学考试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始于1981年,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成人教育模式。汉川县自学考试始于1984年,具体工作由县招生办公室负责。
1984年~1986年间,汉川县367人参加了政治教育、英语、法律等专业的自学考试。
1987年,汉川县开始大专专业自学考试,1990年停止组考,其工作转由孝感地区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1988年,汉川县开始本科专业自学考试,1998年停止组考,其工作转由孝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
1999年,省政府发文《关于推进农村自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其后,自学考试的重点开始向农村转移。2000年,汉川市成立了“自考向农村延伸工作领导小组”和“自学考试服务中心”。至2002年,汉川市共建有自学考试服务站7个。
1986年~2006年,汉川市自学考试涉及中专、专科、本科三个学历层次的38个专业,毕业人数3409人,被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
(2)函授教育
1984年,汉川县教师培训站更名为汉川县函授站。是年,湖北大学(原武汉师范学院)在汉川招收本科函授生。次年,孝感师范专科学校在汉川招收专科函授生,县函授站招收中等师范函授生。
1990年后,高等院校函授教育实行滚动式招生,学员必须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成绩合格者方可录取。至此,县市函授站不再单独组建教学班,只承担主办院校所交托的招生、组织学员入学、办理毕业手续等管理任务。
1992年,为进一步加快中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的速度,湖北省教委启动“函授、卫星电视教育与自学考试三结合教育模式”(以下简称“三结合”培训)。汉川函授站招生人数、毕业人数均居孝感市前列。
1995年,汉川函授站分别与湖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大、湖北省计划干部管理学院等院校联合办学,广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
1999年,汉川函授站开办了成人高考辅导班,学员分别被孝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北省计划干部管理学院录取为函授生。
(3)孝感广播电视大学汉川分校
1982年3月,孝感地区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电视大学简称电大)汉川工作站始建,1984年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罗慰慈兼任站长,同年孝感广播电视大学汉川工作站并入汉川县教师进修学校。
1985年秋,汉川电大开办了党政干部大专班、中专班各一个,汉语言文学进修班三个,同时办有教师进修班两个,学员总数为276人。
1993年,经孝感市人民政府批准,孝感电大汉川工作站更名为孝感广播电视大学汉川分校(以下简称汉川电大)。同年学校有教学班11个,在校生516人。
1999年,汉川电大有教学班18个,专业设置分文史类、理工类、经贸类三类20余个专业。
2000年后,因招生制度、分配制度改革等因素,汉川电大停办。
(4)其它
??年月,汉川党校、汉川卫校与有关高等院校开办的成人高等大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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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师队伍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1986年~2006年,汉川教师作为汉川教育的砥柱,在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感召下,在市(县)委、市(县)政府致力营造的崇文尚教氛围中,逐渐发展成为一支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正是他们的恪尽职守、辛勤耕耘、无私奉献,才铸造了汉川教育的辉煌。
(一)教师队伍结构
1.教师队伍的成分结构。
①公办教师与民办教师结构。
汉川教师队伍,由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组成。1985年全县教职工8713人,其中民办教师4196人,占教职工总数的47%。1990年,全县教职工9448人,其中民办教师4082人,占教职工总数的43.2%。1994年,全县教职工10763人,其中民办教师4507人,占教职工总数的41.8%。1998年,全市教职工10667人,其中民办教师3637人,占教职工总数的34.1%。2002年,全市教职工9845人,其中民办教师1541人,占教职工总数的15.7%。此后,汉川市民办教师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中小学教职工队伍中,再没有民办教师成分了。
②中小学教职工与专任教师结构。
汉川教师队伍由教育战线的专任教师、职员和工人组成。1987年,全县中小学教职工8799人,其中专任教师7865人,占教职工总数的89.3%。1991年,全县教职工9123人,其中专任教师8156人,占教职工总数的89.4%。1996年,全县教职工10069人,其中专任教师9161人,占教职工总数的91.0%。2000年,全市教职工8706人,其中专任教师8182人,占教职工总数的94%。2004年,全市教职工8554人,其中专任教师7658人,占教职工总数的89.5%。2006年,全市教职工8303人,其中专任教师7902人,占教职工总数的95.2%。
③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结构。
从学段划分,汉川教师队伍包括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和高中教师。1987年,全县共有中小学教师8799人,其中小学教师5856人,占教师总数的66.6%;初中教师2476人,占教师总数的28.1%;高中教师467人,占教师总数的5.3%。1992年,全县共有中小学教师9032人,其中小学教师6046人,占全县中小学教师总数的66.9%;初中教师2404人,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6.6%;高中教师582人,占全县中小学教师总数的6.4%。1996年,全县共有中小学教师10069人,其中小学教师6750人,占全县中小学教师总数的67.0%;初中教师2847人,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8.3%;高中教师472人,占全县中小学教师总数的4.7%。1999年,全市共有中小学教师8720人,其中小学教师5345人,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61.3%;初中教师2670人,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30.6%;高中教师705人,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8.1%。2003年,全市共有中小学教师8408人,其中小学教师4107人,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48.8%;初中教师3337人,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39.7%;高中教师964人,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1.7%。2006年,全市中小学教师8303人,其中小学教师3718人,占全市中小学教师总数的44.8%;初中教师3399人,占全市中小学教师总数的49.4%;高中教师1186人,占全市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4.3%。
2.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
①小学专任教师的年龄结构。
1987年,全县有小学教师5379人,其中25岁以下的教师931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17.3%;26~35岁的教师1947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36.2%;36~45岁的教师1727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32.1%;46~55岁的教师602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11.2%;56~60岁的教师172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3.2%。1994年,全县有小学教师5886人,其中25岁以下的教师1218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28.6%;36~45岁的教师1184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20.1%;46~55岁的教师1318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22.4%;56~60岁的教师483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8.2%。1999年,全市有小学教师5127人,其中25岁以下的教师1512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29.5%;26~35岁的教师1354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26.4%;36~45岁的教师1133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22.1%;46~55岁的教师887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17.3%;56~60岁的教师241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4.7%。2006年,全市有小学教师3718人,其中25岁以下的教师1175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31.6%;26~35岁的教师784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21.1%;36~45岁的教师770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20.7%;46~55岁的教师949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25.5%;56~60岁的教师52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1.4%。
②初中专任教师的年龄结构。
1987年,全县有初中教师2080人,其中25岁以下的教师303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14.6%;26~35岁的教师851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40.9%;36~45岁的教师664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31.9%;46~55岁的教师229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11%;56~60岁的教师33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1.6%。1990年,全县有初中教师2015人,其中25岁以下的教师425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21.1%;26~35岁的教师667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33.1%;36~45岁的教师236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11.7%;46~55岁的教师643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31.9%;56~60岁的教师44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2.2%。1994年,全县有初中教师2575人,其中25岁以下的教师803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31.2%;26~35岁的教师878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34.1%;36~45岁的教师502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19.5%;46~55岁的教师353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13.7%;56~60岁的教师39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1.5%。1999年,全市有初中教师2525人,其中25岁以下的教师921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36.4%;26~35岁的教师690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27.3%;36~45岁的教师542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21.6%;46~55岁的教师326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12.9%;56~60岁的教师46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1.8%,2003年,全市有初中教师3006人,其中25岁以下的教师有794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26.4%,26~35岁的教师有1130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37.6%,36~45岁的教师有679人,占初中教师的22.6%,46~55岁的教师有358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11.9%,56~60岁的教师有45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3.8%。2006年,全市有初中教师3399人,其中25岁以下教师921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27.1%;26岁~35岁教师1295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38.1%;36岁~45岁教师789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23.2%;46岁~55岁教师384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11.3%;56岁~60岁教师102人,占初中教师总数的23.0%。
③高中专任教师的年龄结构。
1987年,全县有高中教师406人,其中25岁以下的教师71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17.5%;26~35岁的教师165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40.6%;36~45岁的教师119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29.4%;46~55岁的教师45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11.1%;56~60岁的教师6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1.4%。1990年,全县有高中教师380人,其中25岁以下的教师73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19.3%;26~35岁的教师133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35.1%;36~45岁的教师107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28.1%;46~55岁的教师59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15.4%;55~60岁的教师8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2.1%。1994年,全县有高中教师400人,其中25岁以下的教师73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18.2%;26~35岁的教师119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29.7%;36~45岁的教师110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27.4%;46~55岁的教师74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18.6%;56~60岁的教师24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6.1%。1999年,全市有高中教师479人,其中25岁以下的教师97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20.3%;26~35岁的教师132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27.6%;36~45岁的教师142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29.7%;46~55岁的教师95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19.8%;56~60岁的教师13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2.6%。2003年,全市有高中教师843人,其中25岁以下的教师178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21.1%;26~35岁的教师241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28.6%;36~45岁的教师225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26.8%;46~55岁的教师175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20.7%;56~60岁的教师24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2.8%。2006年,全市高中教师1186人,其中25岁以下教师264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22.3%;26岁~35岁教师345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29.1%;36岁~45岁教师323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27.2%;46岁~55岁教师230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19.4%;56岁~60岁教师24人,占高中教师总数的2.0%。
3.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
①小学专任教师学科结构。
1987年,全县有小学专任教师5379人,其中思想品德228人、语文2312人、数学1398人、自然常识(农业、地理、历史)429人、体育407人、音乐316人、美术198人、劳动91人。与委颁《教学计划》规定相比,本年段专任教师超编的学科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缺编的学科有自然常识、体育、音乐、美术、劳动。
1995年,全县有小学专任教师6330人,其中思想品德270人、语文2344人、数学1407人、社会246人、自然357人、体育687人、音乐463人、美术429人、劳动127人。与委颁《教学计划》规定相比,本年段专任教师超编的学科仍然是思想品德、语文、数学三科,自然学科持平,其余五个学科缺编。
2002年,全市有小学专任教师3867人,其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349人、科学258人、语文964人、数学625人、外语131人、体育417人、音乐249人、美术206人、综合实践668人。与部颁《教学计划》规定相比,本年段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语文、数学、体育五个学科的专任教师超编,外语、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四个学科缺编。
2006年,全市有小学专任教师3667人,其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319人、科学231人、语文917人、数学583人、外语162人、体育396人、音乐227人、美术198人、综合实践634人。与部颁《教学计划》规定相比,本年段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语文、数学、体育、音乐七个学科的专任教师超编,外语、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三个学科缺编。
②初中专任教师学科结构
1987年,汉川县有初中专任教师2080人,其中政治139人、语文427人、数学417人、外语301人、历史101人、地理102人、物理107人、化学62人、生物81人、体育110人、音乐101人、美术93人、生理卫生39人。与委颁《教学计划》规定相比,本年段除政治、语文、数学三个学科的专任教师超编之外,其余十个学科均处于缺编状态。
1996年,汉川县有初中专任教师2466人,其中政治175人、语文453人、数学425人、外语334人、历史162人、地理124人、物理138人、化学81人、生物116人、体育161人、音乐75人、美术71人、劳动技术151人。与委颁《教学计划》规定相比,本年段专任教师超编的学科为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缺编的学科为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劳技,其中以生物、美术、劳技三科尤为突出。
2002年,汉川市有初中专任教师2885人,其中思想品德178人、语文447人、数学439人、外语360人、历史145人、地理121人、物理147人、化学86人、生物144人、体育与健康241人、音乐79人、美术77人、综合实践活动(含地方与学校课程)421人。与部颁《教学计划》规定相比,本年段专任教师超编的学科为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语文、数学、外语九个学科,短缺的学科为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
2006年,汉川市有初中专任教师3219人,其中思想品德193人、语文501人、数学492人、外语396人、历史161人、地理132人、物理161人、化学97人、生物158人、体育与健康277人、音乐97人、美术90人、综合实践活动(含地方与学校课程)464人。与部颁《教学计划》规定相比,本年段专任教师超编的学科为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语文、数学、外语九个学科,缺编的学科为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
③高中专任教师学科结构
1987年,汉川县有高中教师406人,其中政治24人、语文74人、数学71人、外语62人、物理49人、化学27人、历史22人、地理29人、生物24人、体育24人。与委颁《教学计划》规定相比,本年段专任教师超编的学科为语文、数学、物理、地理、生物,缺编的学科为政治、外语、历史、体育,基本持平的学科为化学。
1994年,汉川县有高中教师400人,其中政治35人、语文74人、数学73人、外语70人、物理34人、化学33人、历史30人、地理17人、生物14人、体育29人。与委颁《教学计划》规定相比,本年段专任教师超编的学科为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缺编的学科为生物、体育,基本持平的学科为历史、地理。
2002年,汉川市有高中教师851人,其中思想政治67人、语文135人、数学91人、外语134人、物理53人、化学35人、历史34人、地理33人、生物33人、体育与保健66人、信息技术18人、艺术29、综合实践活动87人。与部颁《教学计划》规定相比,本年段高中学生数急增,教师数也有明显增加,专任教师超编的学科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缺编的学科为信息技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基本持平的学科为思想政治、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保健。
2006年,汉川市有高中教师1003人,其中思想政治82人、语文168人、数学114人、外语163人、物理64人、化学43人、历史42人、地理41人、生物41人、体育与保健81人、信息技术26人、艺术39、综合实践活动98人。与部颁《教学计划》规定相比,本年段专任教师超编的学科为语文、外语、物理,缺编的学科为数学、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基本持平的学科为思想政治、化学、历史生物、地理、艺术、体育与保健。
4.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今后“只有具备合格学历或有考核合格证的,才能担任教师。”湖北省人民政府1986年5月27日批转了《湖北省教委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湖北省要经过15年不懈努力,使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上达到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学科配套、适应教学,即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业高中)教师分别达到中师(高中)、专科、本科毕业,胜任教学工作,并有一批高水平的骨干教师。”按照中央和省政府的要求,汉川市(县)教育局(教委)在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和学历提高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市(县)中小学教师的学历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①小学专任教师的学历结构
1986年,全县有小学教师4887人,其中具有中师(含相当于中师)学历的2432人,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1067人,学历未达标但教龄满20年的118人,三项累计小学教师学历合格人数为3617人,学历合格率为74.1%。1990年,全县有小学教师5387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5人,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140人,具有中师学历(含相当于中师学历)的3600人,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1162人,学历合格率为91.1%, 1996年,全县有小学教师633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8人,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477人,具有中师(含相当于中师)学历的5484年,学历合格率为94.1%。比同时期全国小学教师学历达标平均水平71.4%高出22.7%。2003年,全市有小学教师3928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57人,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966人,具有中师(含相当于中师)学历的2815人,学历合格率为97.7%。2006年,全市有小学教师3667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78人,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1127人,具有中师(含相当于中师)学历的2383人,学历合格率为99.2%。
②初中专任教师的学历结构
1986年,全县有初中教师2043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71人,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889人,获得专业合格证书的149人,学历合格率为54.3%。1990年,全县有初中教师2015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106人,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886人,获得专业合格证书的392人,学历合格率为68.7%。1995年,全县有初中教师2408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117人,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1756人,学历合格率为77.8%。2000年,全市有初中教师2489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549人,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1686人,学历合格率为89.8%。2006年,全市有初中教师3219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896人,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3010人,学历合格率为93.5%。
③高中专任教师的学历结构
1986年,全县有高中教师498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34人,获得专业合格证书的73人,学历合格率为61.7%。1990年,全县有高中教师4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63人,获得专业合格证书的55人,学历合格率为79.5%。1995年,全县有高中教师411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84人,获得专业合格证书的83人,学历合格率为89.3%。2000年,全市有高中教师647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97人,学历合格率为92.3%。2006年,全市有高中教师1086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1034人,学历合格率为95.3%。
5.教师队伍的职称结构。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的职务评聘(以下简称“职评”)工作于1986年底启动。1987年5月,全省中小学及成人学校职称改革工作会议在武昌召开,随后省教委印发了《湖北省贯彻执行<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细则》、《湖北省贯彻执行<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细则》、《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职务的职责和任职条件暂行规定》和《关于贯彻执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工作若干问题的说明》等指导性文件。汉川县根据省教委的总体部署,1987年7月在城隍和城关中学试点,11月在全县展开中小学教师职评工作。
①小学专任教师职称结构
1988年,全县有小学专任教师5376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1人,占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0.02%;小学高级教师414人,占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7.7%;小学一级教师1347人,占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25.1%;小学二、三级教师1573人,占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29.3%;未评职称教师2031人,占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37.9%。1994年,全县有小学专任教师5886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7人,占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0.12%;小学高级教师1245人,占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21.2%;小学一级教师2458人,占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41.8%;小学二、三级教师1532人,占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26.0%;未评职称教师663人,占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11.2%。2000年,全市有小学专任教师5156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16人,占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0.31%;小学高级教师2013人,占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39.0%;小学一级教师2701人,占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52.4%;小学二级教师197人,占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3.8%;未评职称教师229人,占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4.5%。2003年,全市有小学专任教师3928人,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17人,小学高级教师2659人,小学一级教师1901人,小学二级教师90人。与2000年相比,本年小学高级教师净增646人。
②中学专任教师职称结构
1988年,全县有中学专任教师2436人,其中有中学高级教师43人,占中学专任教师总数的1.77%;中学一级教师79人,占中学专任教师总数的3.24%;中学二、三级教师580人,占中学专任教师总数的23.8%;未评职称教师1734人,占中学专任教师总数的71.1%。1994年,全县有中学专任教师2975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109人,占中学专任教师总数的3.7%;中学一级教师679人,占中学专任教师总数的22.8%;中学二、三级教师2054人,占中学专任教师总数的69.0%;未评职称教师133人,占中学专任教师总数的4.5%。2000年,全市有中学专任教师3028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218人,占中学专任教师总数的7.2%;中学一级教师1421人,占中学专任教师总数的46.9%;中学二、三级教师877人,占中学专任教师总数的28.9%;未评职称教师512人,占中学专任教师总数的16.9。2003年,全市有中学专任教师3849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310人,占中学专任教师总数的8.1%;中学一级教师1897人,占中学专任教师总数的49.3%;中学二、三级教师1213人,占中学专任教师总数的31.5%;未评职称教师429人,占中学专任教师总数的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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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 11:25:24 | 只看该作者
(二)教师队伍管理
1986年~2006年,汉川市(县)中小学教师(含幼儿教师、成职校教师)人数一直徘徊在八千人左右。此间,市(县)委、市(县)政府以及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把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当作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来抓,采取一系列措施,坚持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业务素质,使汉川市(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始终呈现稳定、健康发展态势。
1.教师队伍的补充与整顿
(1)公办教师队伍补充
1986年以后,汉川市(县)中小学公办教师的补充,首先是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其次是通过考试或择优转为公办教师的民办教师,另外还有为数不多的退伍军人和外地、外单位调进人员。1995年以后,由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民办教师问题逐步解决等原因,汉川县(市)中小学公办教师队伍的补充,主要来源是聘用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学生,其次则是退伍军人和外地、外单位调进人员。
(2)民办教师队伍整顿
1987年11月,县政府发文《县人民政府转发<县教委关于对全县民办教师进行整顿的报告>的通知》,重点整顿1980年12月以后参加工作的民办教师。经过整顿,当年4216名民办教师,留用2938人,调整出1278人。1990年,县教委根据孝行[1989]13号文件精神,对全县民办教师进行核查整顿。全县当年原有民办教师2938人,留用2431人,调整出507人。1995年,县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从优秀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的通知》(鄂政发[1995]107号)和《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委、市人事局1995年度从优秀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孝政办发[1995]82号)文件精神,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从优秀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的通知》(川政发[1995]45号)文件。全县当年共有民办教师1947人,报名参加此次选招的有1787人,实际录用100名。1996年,县政府遵循省政府下发的鄂办发[1996]95号文件、孝感市政府下发的孝政办[1996]42号文件精神,精简民办教师427名。1998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在本世纪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目标,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省政府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鄂政发[1998]20号)。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通知精神,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1997年底从优秀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工作的通知》(孝政办发[1998]39号)。汉川市政府除将孝感市统一分配的55名指标(含华严农场5名)全部用于选招优秀民办教师外,还安排“民转公”配套指标118名,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2001年3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一次性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01]14号),要求各地按照国家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采取“三个一批”的办法(转正一批、退养一批、辞退一批),统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2002年,汉川市委、市政府遵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区别民办教师的不同情况,一次性解决了民办教师问题计1147人(其中择优转公办教师300人,退养249人,辞退598人)。至此,汉川市民办教师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中小学教师队伍中的民办教师成分也不复存在了。
2.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任用与调配
(1)中小学教师的任用与调配
1988年10月,省教委印发了《湖北省公办教师管理暂行规定》,其内容包括范围权限、任教资格、责任权利、教师调配、培训进修、奖励处分、工资福利、离休退体、档案管理等9个方面。遵循《湖北省公办教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全市(县)中小学公办教职工(包括教育部门办的各级各类学校、事业企业单位的公办教职工以及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办学而由教育事业费支付工资的公办教职工)的管理,随着“分级办学、分级管理”教育体制的运行和终止有统有分。1986年~2006年,汉川市(县)各级各类学校公办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由市(县)教育局(教委)管理,公办教职工的转正定级、退职退休由市(县)教育局(教委)审批核定,工资由市(县)财政统一发放。市(县)直属学校汉川一中、二中、三中、四中、汉川师范、教师进修学校、汉川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汉川高考补习学校、汉川高中、实验高中、汉川职业高中(城隍)、实验中学、官备塘中学、实验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职工,市(县)教研室、教科所、教育技术装备站、勤工俭学办公室、招生办公室等市(县)直属单位的人员,以及各乡(镇、场、办)中心初中(教育组)的干部均由市(县)教育局(教委)统一调配。各乡(镇、场、办)中小学教职工在本乡(镇、场、办)范围内的调配由本乡(镇、场、办)中心初中(教育组)决定,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调出乡(镇、场、办)范围到市(县)内其他乡(镇、场、办)工作的,则由中心初中(教育组)报请市(县)教育局(教委)研究决定。汉川市(县)中小学公办教职工因改换工种调到其他部门工作、因故要求调出汉川市(县)的,须经教职工本人申请,市(县)教育局(教委)初步审批,报市(县)人事局、组织部审查批准。
20世纪80、90年代,民办教师是汉川中小学教师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汉川市(县)教育局(教委)非常重视民办教师的管理。汉川市(县)民办教师包括地聘民办教师、县聘民办教师、乡(镇、场)聘民办教师。地聘民办教师由孝感地区教育局(教委)于1987年始聘,市(县)教育局(教委)统一调配,其工资由市(县)教育局(教委)会同各地协商统筹安排,在教育费附加中列支,地聘民师符合教师职务评聘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相应“职评”,教师职务一经评聘,即可按其职务晋档发工资,工资来源仍为教育费附加列支。县聘民办教师由市(县)教育局(教委)聘任,并颁发聘用证书,一般在教师任职的乡(镇、场、办)范围内调配任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教师职评等方面情况,与地聘民办教师基本相同。乡(镇、场、)聘民办教师是由村或乡(镇、场、办)负责安排的民办教师,是民办教师实行“地聘”、“县聘”之后的历史遗留问题,地、县均不予承认,其工资、福利一般由所在村或乡(镇、场)负责解决。
(2)中小学校长的任用与调配
1989年以前,汉川师范学校正副校长由县教育局(教委)党委提名,报县委任命。1989年以后,汉川师范学校正副校长由县委常委讨论提名,县委组织部下达任命书。
1986年~2006年,汉川一中、汉川教师进修学校、汉川高中、实验中学等学校的校长由教育局(教委)提名,报市(县)委审批任命。汉川二中、三中、四中、实验高中、成人中等专科学校、汉川高考补习学校、汉川职业高中(城隍)、官备塘中学、实验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教科所、教育技术装备站、勤工俭学办公室、招生办公室等单位的负责人(校长、主任、站长、经理),均由教育局(教委)任命。各乡(镇、场、办)中心初中(教育组)的校长(教育组长、学区主任)由市(县)教育局(教委)与各乡(镇、场、办)协商提名,教育局(教委)任命。各乡(镇、场、办)初级中学和中心小学的校长,由各乡(镇、场、办)提名,报市(县)教育局(教委)任命。
3.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汉川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始于1984年。是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一律实行民主选举校长,校长聘任教师。由于思想准备不足和缺乏实践经验,此次改革尝试仅实行一年即半途夭折,无疾而终。1987年,县教委在总结1984年人事制度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先在西江乡、丁集乡、垌冢中学进行人事制度改革试验,后逐步在部分乡(镇、场)和学校推广。
1999年6月,根据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和孝感市教委人事工作会议精神,市教委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教师全员聘任制。1999年7月,市教委先在城隍镇进行试点,10月开始在全市铺开。1999年10月,市教委在全市教育战线推行全员聘任制改革。此次改革分三轮进行(1999年,2003年,2006年),其主要内容是“五定”(即定编、定岗、定职责、定工作量、定人),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
2000年~2006年,市教育局在部分局直学校、乡镇中小学还尝试组织了校长以及中层干部竞聘工作。
4.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国家实施教师资格制度”。1995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教委)有关精神,汉川市(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996年开始启动,小学幼儿教师、初中教师资格由汉川市(县)教育局(教委)负责认定并发证书,高中及中专教师资格由孝感市教育局(教委)负责认定并发证书。1996~1998年属于教师资格过渡认定,过渡认定对象是在编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含县聘)。2002年后,教师资格认定面向社会。
5.教职工编制管理
(1)教职工编制管理的实施
汉川市(县)中小教职工编制管理是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实施的。1984年,国家教育部发出[1984]教计字239号文件,对中小学教职工负担学生的比例作了具体规定:小学1:25;初中1:19.3;高中1:15.8。汉川市(县)从1986年起,每隔两年遵循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委)、孝感市教育局(教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汉川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情况,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施情况实行动态管理。1999年,全市为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控制计划外用工,对教育战线临时工和临时代课教师进行了清查、清退工作,共清退1719人。2000年,市政府下发文件(川政办发[2000]24号),要求在推行教师全员聘任制,深入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师生配比的规定,严格控制中小学内设机构设置和干部职数。随后对全市中小学的学生数、教职工数进行清查、核对,按照编制规定了确定各个学校的教职工人数。全市此次清退临时代课教师952人,减少干部职数214个,超编地区、学校向缺编地区、学校分流教师1740人。2001年10月,省政府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鄂政办发[2001]112号)(以下简称《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统一全省教职工编制标准:小学专任教师与学生之比为1:23.8,初中专任教师与学生之比为1:19.3,高中专任教师与学生之比为1:15.8;小学教职工与学生之比为1:21.6,初中教职工与学生之比为1:16.8,高中教职工与学生之比为1:13.8。是年,汉川市对全市中小学教师职工编制进行了复查。2002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精简优化中小学教职队伍的若干意见》,对中小学编制管理、依法完善中小学人事管理体制、推进中小学用人制度改革等内容都作了具体的规定。汉川市根据上级部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职工编制总额,区别学校层次和地域分布,按班额、生源等情况,配制各中小学校人员编制。与此同时,对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以及教师与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的比例也作了适当规定。2004年~2006年,市教育局结合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在推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中,实行“五定”(即定编、定岗、定职责、定工作量、定人)。通过多年努力,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日趋规范。
(2)中小学专任教师编制执行状况
1987年,全县中小学专任教师8320人,在籍学生168562人,每个专任教师负担学生20.3人。其中小学专任教师5379人,在籍学生121255人,每一专任教师负担学生22.5人;初中专任教师2080人,在籍学生32674人,每一专任教师负担学生15.7人;高中专任教师406人,在籍学生6396人,每一专任教师负担学生15.8人。与教育部教计字239号文件规定相比较,小学专任教师少负担4.3人,初中专任教师少负担1.3人,高中专任教师少负担2.1人。1996年,全县中小学专任教师10171人,在籍学生224869人,每一专任教师负担学生22.1人。其中小学专任教师6330人,在籍学生150362人,每一专任教师负担学生23.8人;初中专任教师2466人,在籍学生44201人,每一专任教师负担学生17.9人;高中专任教师365人,在籍学生5360人,每一专任教师负担学生14.7人。与教育部教计字239号文件规定相比较,小学专任教师少负担1.2,初中专任教师少负担1.4人,高中专任教师少负担1.1人。2000年,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8694人,在籍学生203715人,每一专任教师负担学生23.4人。其中小学生任教师5156人,在籍学生135233人,每一专任教师负担学生26.2人;初中专任教师2489人,在籍学生48106人,每一专任教师负担学生19.3人;高中专任教师539人,在籍学生9601人,每一专任教师负担学生17.9人。与教育部教计字239号文件规定相比较,小学专任教师多负担学生1.2人,初中专任教师负担持平,高中专任教师多负担学生2.0人。2005年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7779人,在籍学生148194人,每一专任教师负担学生19.1人。其中小学专任教师3707人,在籍学生63361人,每一专任教师负担学生17.1人;初中专任教师3129人,在籍学生56299人,每一专任教师负担学生17.9人;高中专任教师943人,在籍学生20212人,每一专任教师负担学生21.4人。与省《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相比较,小学专任教师少负担学生4.5人,初中专任教师少负担学生1.3人,高中专任教师多负担学生5.6人。
6.中小学校长培训
(1)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
1989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在《关于加强全国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人[1989]035号)中提出:今后要用五年左右的时间(主要在“八五”期间),使全国百万中小学校长接受一次岗位培训。
1990年10月,汉川县被确定为湖北省中小学校长培训试点单位。11月,全县146名初中校长参加的岗位培训试点班在汉川教师进修学校开班。
1991年4月,省教委师训处处长贾宝深、干训中心主任陈南邨、科长冯梦舟,在孝感地区教教师进修学院院长冉贤治陪同下,对汉川县初中校长岗位培训试点班工作进行了考察和指导。5月,《汉川县初中校长岗位培训情况简介》录像片和《联系实际,开展校长岗位培训》经验材料,由省教委副主任朱定昌带到国家教委在山东莱芜召开的“全国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会议”上交流。会后,《中国教育报》、《中小学管理》等报刊相继报道了汉川县初中校长岗位培训试点班的经验作法。
1992年,中央组织部、国家教委在《关于加强全国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教人[1992]076号)中提出:“今后新任命的校长应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3月,县教委印发《关于做好我县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的意见》(川教字[1992]15号),启动汉川县“八五”期间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
此次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的培训形式是业余、自学与短期脱产相结合;面授与交流、讨论、参观、见习相结合。1992年6月~1995年3月,汉川教师进修学校共开办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班五期,总人数为478人。
1996年1月止,全县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率100%;1996年4月止,全县初中(职中)校长持证上岗率100%。
1995年12月,根据国家教委《关于“九五”期间全国中小学校长培训指导意见》(教人[1995]109号)和《湖北省教育委员会关于“九五”期间全省中小学校长培训意见》,汉川县制定《关于“九五”期间全县中小学校长培训的意见》。
1996年7月~2002年5月,汉川教师进修学校共开办三期新任校长岗位培训班。全市169名(其中小学112名,中学57名)新任中小学校长参加了培训。培训形式与“八五”期间相同。
“十五”、“十一五”期间,汉川市共开办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4期,共培训学员260名(其中小学193名,中学67名)。培训形式与“九五”期间相同。
汉川市(县)自1992年以来,(1991年前的初中校长培训属省试点,教学工作由孝感教师进修学院承担),共举办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班12期,培训学员907名(其中小学783名,中学124名)。907名学员中,有900名经综合考核合格,合格率为99%。
(2)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
1997年4月,根据《湖北省教育委员会关于“九五”期间全省中小学校长培训的意见》,县教委提出《汉川县教育委员会关于“九五”期间全县中小学校长培训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九五’期间的中小学校长的培训,主要是在校长岗位培训基础上(已经取得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提高培训”。培训的形式是在职、自学为主,集中研修为辅。每期研修时间为一年。
2004年4月,市教育局对35名学员的理论学习、课题研究与实验、研究报告等进行了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15人,占43%;良好17人,占48%;合格3人,占9%。
1997年9月~1998年8月,孝感市教育局在孝感教师进修学院举办了“孝感市初中校长骨干研修培训班”,研修时间为一年,分四次脱产完成四十个学习日任务。汉川市十余名初中校长参加了培训。
(3)中小学后备校长培训
1995年3月,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全国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人[1989]035号)和省教委文件(鄂教人[1993]034号)精神,县教委印发《关于举办汉川县中小学校长后备干部培训班的通知》(川教师[1995]03号),启动全县中小学后备校长培训工作。
参加培训的对象为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工作成绩突出,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年龄在35岁以下,工龄在3年以上,具有相应学段合格学历的中小学优秀中层干部或教师。培训形式为脱产学习,时间半年。
1995年4月~1997年元月,汉川县共举办中小学后备校长培训班三期,培训学员171人。1997年6月~1998年6月,市教委对171名学员从理论学习成绩和教育实践成绩两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为全部合格。
(1)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
2005年,省教育厅启动斥资亿元、历时五年的“湖北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工程包括中小学校长培训和教师培训,时间安排在每年暑假。2005年、2006年,汉川市每年分别选派十名初中校长和小学校长参加初中校长培训班和小学校长培训班培训。市实验中学副校长汪洪被省教育厅聘为初中校长培训班授课教师,参加了2005年、2006年分别在省教师进修学院、武汉大学举行的初中校长培训班的培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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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改革与调整
1985年6月,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方案》(中发[1985]9号),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劳人薪[1985]19号)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套改工资标准表>的通知》(劳人薪[1985]25号)等文件精神,汉川县教职工工资进行了一次改革。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是建国后增加工资最多的一次。此次工资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改为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度,教职工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为了鼓励教职工长期从事教育工作,除按规定发给工龄津贴之外,还另外加发教龄津贴。普通中小学(含成职校)、幼儿园教职工从1985年5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资制度。这次工资改革,全县调资人数4212人,调资后小学教职工月平均为工资81.95元,月最高工资为125元,月最低工资为48元,中学教师月平均工资为88.67元,月最高工资为151.5元,月最低工资为59元(包括洗理费、资料费、水电补助费、教龄津贴费)
附:中小学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
中学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
(六类工资区)     单位:元
工资级别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职务工资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合计
130
170
120
160
110
150
100
140
91
131
82
122
73
113
65
105
57
97
49
89
42
82
36
76
30
70
24
64
小学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
(六类工资区)     单位:元
工资级别
十一
十二
职务工资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合计
91
131
82
122
73
113
65
105
57
97
49
89
42
82
36
76
30
70
24
64
18
58
12
52
注:
1.中、小学教师的基础工资均为40元。
2.对有特殊贡献的中、小学教师,仍设“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另给津贴。“特级教师”津贴,中学的为30元,小学的为20元。
3.中、小学教师的职务名称系列确定后,再按此工资标准排列各个职务的工资标准。
1987年,遵循国务院《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国发[1987]102号)和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下发<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劳人薪[1988]2号),从1987年10月起,我县中小学(含成职校)和幼儿园教师的各级工资标准(基础工资、职务工资之和)均提高10%。
附:中小学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
中学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
(六类工资区)     单位:元
职务
基础工资
职务工资标准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两项合计
高级教师
40
150
140
130
120
110
100
91
82
190
180
170
160
150
140
131
122
一级教师
40
110
100
91
82
73
65
57
150
140
131
122
113
105
97
二级教师
40
82
73
65
57
49
42
36
30
122
113
105
97
89
82
76
70
三级教师
40
57
49
42
36
30
24
97
89
82
76
70
64
小学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
(六类工资区)     单位:元
职务
基础工资
职务工资标准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两项合计
高级教师
40
110
100
91
82
73
65
57
150
140
131
122
113
105
97
一级教师
40
82
73
65
57
49
42
36
30
122
113
105
97
89
82
76
70
二级教师
40
57
49
42
36
30
24
97
89
82
76
70
64
三级教师
40
42
36
30
24
18
12
82
76
70
64
58
52
1989年,国务院发出《国务院批转人事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一九八九年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实施的通知》(国发[1989]82号),人事部印发《<关于贯彻(一九八九年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实施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人薪发[1990]1号)。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汉川县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1989年9月30日在册的中小学、成职校幼儿园公办教职工(不含未转正定级和停薪留职人员),均在本人职务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普调一级工资,工资从1987年10月起执行。
199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1994]1号),汉川县政府对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了改革。这次工资改革,将原结构工资制改为科技职务工资制,取消了工龄津贴,以科技职务为依据,确定基础职务工资。改革后的全县中小学(含成职校)、幼儿园、以及教育系统县直单位评有教师职称人员的工资由职务工资、津贴奖金、提高教师工资10%、冲销64元后补贴四块组成。职务工资,按照专业技术职务高低确定。津贴奖金,其数额为全额拨款单位在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的30%。提高教师工资10%,其数额为改革后的职务工资和津贴奖金之和的10%。冲销64元后补贴,其数额按照地方各类补贴和职务高低来确定,一般在78.0—82.5元之间。事业单位工人的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冲销64元后补贴两块组成。本次工资改革政策从1993年10月起执行。
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职务等级
职务工资标准
津贴部分
中学高级教师
275
305
335
365
395
435
475
515
555
62—238
(按在工资构成中30%计算)
中学一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205
225
245
265
285
315
345
375
405
435
中学二级教师
小学一级教师
165
179
193
213
233
253
273
293
313
333
中学三级教师
小学二级教师
150
162
174
192
210
228
246
264
小学三级教师
145
156
167
183
199
215
231
1996年4月,根据(鄂人薪[1996]11号)文件精神,全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教职工普调一级工资。
1998年10月,根据(鄂人[1997]222号)文件精神,全市机关干部和中小学教职工在调整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普调一级工资。
1999年9月,根据(国办发[1999]78号)文件,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普调工资标准。
2001年6月,根据(鄂人[2001]80号)和(鄂人薪[2001]79号)文件精神,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调整工资标准,并在调整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晋升一级工资。
2003年12月,根据(鄂人[2003]34号)文件和(鄂人薪函[2003]17号)文件精神,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调整工资标准之后,晋升一级工资。
2006年,遵循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0号)和湖北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人[2006]18号),湖北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人[2006]19号)等文件精神,汉川市教育系统对教职工收入分配制度进行了改革。这次改革实施范围,限于教育系统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此次改革,将原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度改为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个部分。汉川市此次工资制度改革于2007年办理审批手续,从2006年7月起开始执行。
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
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标准表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增加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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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资发放
1990年以前,汉川县中小学教职工的工资全额由县财政预算支付,教师工资发放处于正常状态。《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8——关注义务教育教师》中指出:“上世纪90年代,全国曾出现过拖欠教师工资的情况”,汉川县也不例外。
1990年6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适当提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书报费补助和奖金标准的通知》(鄂政发[1990]62号),每人每月增加书报费3.5元,节支奖20元。由于我县财政困难,政府决定此次增加补贴经费由各地各校自筹解决。1993年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整改中,随着省财政厅《关于下放乡镇财政所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财预发[1992]1049号),进一步下放财政收支管理权限,实行“收支挂钩”的财政体制,教师增加套改工资部分由乡(镇、场)解决的方案落空,出现了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1994年2月,副省长韩南鹏,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秘书长胡文昌及省教委副主任袁继凤一行到汉川调研教师工资兑现情况。同年4月,孝感市政府下发《关于全市中小学教师工资实行县市区统筹的通知》,将原切块到乡(镇、场)的预算内教育经费收归县(市、区)统一管理,实行“全额预算、县市统筹”,还规定从1994年元月起农村教育费附加改为乡征县管,乡镇随粮征收,全额上缴。汉川采取县财政包一部分,乡(镇、场)自筹一部分的办法,使教师工资基本得到保证。
1998年5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省直机关下发了《关于省直机关工作人员适当调整补贴的通知》(鄂管发[1998]68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1997年7月1日起,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职工增加生活补贴。汉川市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汉川市情况,下发了《关于适当增加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补贴的通知》(川政办发[1991]101号),规定各单位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发放生活补贴。汉川市中小学教职工的生活补贴未能得到落实。
从1999年起,孝感市政府再次强调全市教师工资实行县(市、区)统筹。2000年,中央政府要求实现教师工资县级统筹,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确保教师基本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同年,孝感市政府召开全市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管理专题会议,确定县市统筹发放教师工资分三步走的实施办法,切实保障教师工资落实。汉川市遵照各级政府指示精神,于2000年10月始,在孝感市率先对教职工工资实行“县级统筹、财政专户统管、银行代发,直达教师个人”的管理体制,保障了教职工基本工资按时发放。2003年,中央政府实行教育事业由县、市政府管理的教育体制改革,教师工资由县市财政拨款,并制定监督机制,困扰教育发展的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才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3)福利待遇
教职工住房
1986年~1995年,县政府和教委在教师住房问题上做了很多工作,城区学校、重点高中以及马口等镇都兴建了教职工单元楼,教师住房条件有了较大改善。1995年,汉川县参加省政府在老河口市召开的教师住房建设工作会议后,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加快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房改办、省教委教师住房建设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采取政府为主、部门配合、教师集资、学校补贴、社会支持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建房资金的办法,将“实施教师安居工程”作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地位的基础性工作来抓。1996年,县政府出台了筹措教师住房建设资金的三条政策:一是县财政局每年在县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二是“九五”期间每年从教育费附加县统筹部分中拿出10%用于教师住房建设;三是教育部门每年从勤工俭学收入中拿出1/3用于教师住宅小区的配套建设。与此同时,县政府还要求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对教师住房的建设、分配、销售、租赁在政策上实行优惠,对教师住房申报项目要优先立项、审批,办理各种手续要从速从简。土地、市政、城建、规划、电力等部门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要按最低标准的5%收取。此间,在县政府以及多个部门的关怀、协调下,园丁新村,城关教师公寓、分水新农村“人才楼”、二河镇教师住宅楼、脉旺镇教师住宅小区,杨水湖教师宿舍等多个教师安居工程陆续建成。1997年11月,湖北省教职工住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汉川召开,省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孙棋声、省教委副主任余凤盛主持会议,副省长王少阶出席会议,汉川市市长胡功民在会上作了题为《立足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实施教师安居工程》的发言,与会代表还参观了二河、脉旺、分水和城区教职工小区。
2000年~2006年,全市中小学教职工住房建设进一步得到重视,全市先后有新河中学、韩集中心初中、麻河镇、刘隔镇等兴建中小学教职工住房。至2006年底,全市公办教职工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1.4平方米,教师住房成套率达到67%,其中城关地区教师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4.5平方米,教师住房成套率达到81%。
教职工就医
1997年以前,汉川县公办教职工就医实行公费医疗。1997年以后,按照孝感市市统一部署,汉川市教职工实行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基金包括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和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两个部分。资金来源的具体渠道有三:一是市财政补助,即每年按照教职工基础工资总额的6%配比;二是用人单位支付,即按本单位在职教职工上年工资总额与退休(职)人员上年退休(职)费用总额之和的9%缴纳;三是教职工个人缴费,即按个人上年工资总额的1%缴纳。1999年,汉川市人民政府发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川市深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政发[1999]30号),规定国家机关、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单位综合财政预算中分别列支。
(三)教师队伍建设
1.教师培训管理机构与培训队伍建设
(1)培训机构
汉川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包括教育局(教委)内设的教师培训管理机构和教师培训职能机构。
1988年以前,教师培训管理工作先后由教育局(教委)人事股和普教股负责。1988年6月开始,县教育局将教师培训管理工作从普教股分离出来,交由新成立的师训股负责。2004年机构改革,师训股撤销。其后,教师培训管理工作由职成教股负责。
教师培训职能机构包括函授站、教师进修学校(详见“成人教育”部分)、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汉川市中小学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5年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中心”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兼任,市教育局分管教师培训工作的副局长具体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中心”整合了市教研室、教科所、电教站、教师进修学校等单位的教师培训功能,形成四位一体运行机制。
(2)培训队伍建设。
培训师资是构成培训条件的首要资源。汉川市(县)中小学教师培训队伍由专职教师队伍和兼职教师队伍两部分组成。
1980年,县函授站配有专职教师55人(县总站8人,公社分站47人)。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由于中小学教师培训侧重于学历补偿教育,培训教师队伍在人数上稳定在50人左右。20世纪90年代末期,随着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基本完成,教师培训侧重于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教师队伍在结构上有了较大变化,专职教师队伍主要来自于市教师进修学校、继续教育中心和市教研室、市教科所、市电教站等单位,兼职教师队伍主要来自于从武汉高校聘请的教授、副教授,从省教育厅聘请的学有专长、经验丰富的干部,从省教研室、教科所聘请的专家、权威教科研人员,从孝感学院、教研室、教科所聘请的教授、专家、资深教科研人员,从汉川市中小学聘请的特级教师、省地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
2.学历补偿教育
(1)高等师范函授教育
1984年,武汉师范学院(湖北大学)在汉川县招收五年制本科函授学员。以后,高等师范(以下简称高师)函授教育实行滚动式招生,学员须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成绩合格者方能录取。县(市)函授站只承担主办院校交托的诸如招生、组织学员入学、寄发面授通知书、办理毕业手续等管理工作任务。
1989年~2006年,先后有湖北大学、孝感学院(孝感师专)、孝感教育学院、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湖北省经济学院、黄冈师范学院在汉川市(县)主办高师函授教育,其中大学本科学员计236人,大学专科学员计1540人。
②中等师范函授教育、卫星电视教育与“三结合”培训
1985年,孝感地区教委师训科在全区开通中等师范(以下简称中师)函授教育。汉川县招录学员425人,在各乡(镇、场)开设教学点。
1987年,为了快速提高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国家教委开通了卫星电视教育,卫星电视教育分高师专科和中师两个层次。汉川县教学仪器装备站建立卫星地面接受站,并在全县大多数乡镇建立放像点,县函授站负责教学、辅导工作。
1987年~1998年,汉川函授站共招收卫星电视中师学员3007人。1987年~1991年,孝感教育学院在汉川县招收高师专科学员187人。
1992年,湖北省启动“函授、卫星电视教育与自学考试三结合教育模式”(以下简称“三结合”)。主办院校为各地市州教育学院,主考院校为省教育学院,考试接受省自考委监督,并由自考委验印发证。当年,孝感教育学院在汉川县招收“三结合”专科学员308人。1994年,湖北大学在汉川县招收“三结合”本科学员135人。
(3)自学考试助学班
1995年~1999年,汉川函授站分别与武汉大学、中南财经大学、湖北大学、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联合开办自学考试助学班。
(4)中小学教师进修教材教法合格考核
1984年6月,省教育厅下发《关于搞好在职中小学教师进修教材教法过关考核工作的意见》(鄂教师[1984]009号),规定所有中小学公办教师和1980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民办教师除6种免于考试者外,都要参加考试,经考核(考试)合格后发给《进修教材教法合格证》。1985年~1986年,汉川县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组织了三次教材教法过关考试。1986年,全县获得《进修教材教法合格证》的有1266人(其中小学段教师843人、初中段教师350人、高中段教师73人)。
(5)教师专业合格考试
1986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要争取在五年或更长一点时间内使绝大多数教师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在此之后,必须具备合格学历或有考核合格证书的,才能担任教师。”据此,国家教委决定在全国推行中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制度。1987年,县教委发文《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考试工作的意见》(川教字[1987]5号),把教师专业合格考试、考核工作纳入议事日程。1989年,根据孝地教字[1989]第022号文件《关于组织中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文化专业知识考试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县教委要求按照“自学为主、业余为主、函授为主”的原则安排复习备考工作。至1993年止,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考试结束,全县有3037人(免考获证者未计入其中)获得《专业合格证书》。由于组织工作出色,汉川县被评为全国中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考试先进县,并在全国中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考试经验交流大会上发言。
(6)汉川电大师资培训班
1986年~2006年,为了拓宽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及提高教育的渠道,汉川市(县)教育局(教委)委托汉川电大开办师资培训班,共计招收中师班学员451人,招收专科班学员1362人,招收本科班学员344人。
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1)省继续教育研究项目
1989年12月,省教委将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题研究任务交给汉川和嘉鱼两县教委完成。县教委成立了以主任张重芬为组长,三位副主任为副组长和13位相关人员组成的课题研究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组成课题研究小组。1990年10月,课题组完成《依据农村教育实际,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验材料。是年,县教委副主任李朝诚携此材料,出席国家教委在四川省自贡市召开的全国第一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座谈(研讨)会,并在大会上交流发言。会后,此材料收录于国家教委师范司编撰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验选编》一书之中。1991年3月,由课题组成员胡必梅主编的《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报告》由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1年6月,省教委委托汉川研究编撰《湖北省小学教师职务培训教学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县教委主任张重芬担任研究编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研究编撰小组由七人组成,主编为胡必梅。《计划》由省教委师训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之后,供全省各地小学教师职务培训之用。
1992年9月,省教委将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系列中的语文、自然专任教师职务培训课程教学大纲的编撰任务交给汉川。10月,县教委成立以主任张重芬为组长的7人领导小组,并以原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为班底组成教学大纲编撰小组。1993年,编撰小组完成了《湖北省小学教师职务培训语文学科教学大纲》和《湖北省小学教师职务培训自然学科教学大纲》,为湖北省小学教师职务培训语文、自然学科系列培训专用教材的编撰奠定了基础。
1992年12月,汉川县受省教委委托完成了《湖北省小学教师基本功训练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一书的编撰任务。《纲要》经省教委聘请有关专家评审论证后,由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7年1月,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将汉川县教师进修学校“农村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确定为“九五”教育科研重点课题。8月,国家教委将研究课题调整为“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学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研究”,并给予科研经费1.5万元。9月,课题研究小组成立,主持人为汪天然,课题组成员包括李继平、左维刚、黄诚全。1999年5月,市教委制定《汉川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工作全面展开。2000年5月,课题通过了由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组织的评审鉴定。2002年,此课题被国家教育部师范司评为优秀科研成果。
(2)小学教师基本功训练
基本功训练是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1992年初,县教委制定了《汉川县小学教师基本功训练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写字、普通话、教案编制、课堂教学、教育教学论文写作等5个项目制定了训练标准和评价量化表。省教委副主任朱定昌对汉川县基本功训练的工作予以了肯定。1993年9月,省教委在汉川县召开全省小学教师基本功训练研讨会,县教委师训股股长吴发元、县教师进修学校胡必梅、城关一小校长鲁夫奇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1994年,县教委发文《关于开展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八项全能”竞赛活动的通知》(川教字[1994]28号),竞赛内容包括一手规范汉字(毛笔、钢笔、粉笔字)、一次即兴演讲、一幅素描画、一件手工作品、一份教案、一次班队会方案、一节电化教学课、一篇教育教学论文。1995年6月,全国小学教师基本功训练现场会在辽宁锦州市召开,县教师进修学校胡必梅出席会议,并在会上作了题为《针对实际需要开展小学教师基本训练》的发言。1996年,县实验小学教师于秀兰参加中南六省在海南举行的小学美术课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得第一名。1997年,为巩固基本功训练成果,县教委发出《关于开展小学教师基本功“六项全能”竞赛的通知》(川教字[1997]8号),竞赛内容包括写字、即兴演讲、简笔画、电教操作、教案编制、组织学生。
(3)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与培训
从1994年起,汉川市(县)启动了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1994年,县教委组织评选出徐先国等100人为汉川县第一届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并规定县级骨干教师每月享受20元资料补贴。1999年,市教委组织评选出李军荣等100人为汉川市第二届中小学骨干教师。2003年,市教委组织评选出汉川市第三届中小学骨干教师167人。2004年,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奖励基金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及开展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03]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03]16号),全省评出4017名省级骨干教师,汉川市有62名教师被评为省级骨干教师(其中高中5人、初中23人、小学32人、幼儿园2人)。2005年,孝感市教育局发出《关于推荐孝感市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通知》(孝教育函[2004]79号)和《关于评选孝感市市级骨干教师的通知》(孝教育字[2005]34号),评出孝感市骨干教师479名,汉川市有93名教师被评为孝感市市级骨干教师(其中小学39人、初中38人、高中16人)。2006年,汉川市教育局评出中小学名校长10名,中小学名教师20名。
1995年10月,县教委对1994年评选的100名骨干教师进行了培训和考核,并评出学科带头人13名。1996年,根据省教委《关于抓好全省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县教委制订了《汉川县跨世纪小学骨干教师培训“1368”工程计划》(以下简称《工程计划》)。《工程计划》确定的各级培训目标为:乡(镇、场)级骨干教师1000名;县级骨干教师300名;地(市)级骨干教师60名;省级骨干教师8名。1998年10月,省教委召开全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会,汉川市教委负责人在大会上作了题为《突出骨干培训,发挥骨干作用,全面推动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交流发言。2001年,市教育局制订了《汉川市“116”骨干教师建设计划》,即每两年评定1000名乡(镇、场)级骨干教师、100名市级骨干教师、60名孝感市市级学科带头人。
2003年~2005年,为推动全市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市教育局先后从省教研室、孝感市教科院和华中师范大学等单位聘请专家教授11人,利用暑假来汉川举办“课改理论讲座”,听讲者逾500人次。与此同时,市教育局还于2003年暑假选派60名优秀中小学教师参加了省教育厅与高校联合组织的各学科“湖北省省级培训者培训”活动。2004年~2006年,市教育局从教研员、教科研员、电教员、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中挑选60多名教师组起“汉川市新课程师资培训讲师团”,深入基层,巡回送教。
(4)中小学校本培训。
1994年5月,根据省教委《关于抓好初中教师继续教育研究试验工作的通知》(鄂教师[1994]021号)精神,县教委确定城关中学、刘隔镇中学、城隍中学、分水镇中学承担《以教师任职学校为单位,开展初中教师继续教育》课题研究任务。1995年5月,省教委在汉川召开了“湖北省初中教师继续教育现场会”,汉川县继续教育课题组作了题为《开发农村中学培训教师资源,拓宽初中教师继续教育渠道》的交流发言。1999年,市教育局分析汉川市师训工作情况,总结出“以教师任职学校为单位,开展继续教育”的经验,将全市全市校本培训工作向纵深推进。
2003年,遵循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关于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汉川市制定了《汉川市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方案》。2004年12月,汉川市《以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为主导的校本培训研究》课题,作为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全国教育科学“十五”教育部规划课题——新课程师资培训策略与有效模式的研究与实验》的子课题,在汉川白云大酒店召开课题开题报告审议会。2005年5月,教育部新一轮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项目办公室、中央教科所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会议,汉川市课题研究组组长赵志超的论文《抓“课改”师资培训,建“三主”一体模式》被评为一等奖。
2003年~2006年,各中心初中(教育组、学区)以及局直学校,根据市教育局要求,每年暑假均安排时间开展校本培训。2004年,汉川市被评为“2004年度全国教师培训特色示范区”,农利小学、分水小学被评为“全国学习型学校”。
(5)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
2005年,省教育厅启动斥资亿元、历时五年的“湖北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过程包括中小学校长培训和教师培训,时间安排在每年暑假。2005年、2006年,汉川市均选派近百人中小学教师赴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了参加素质提高培训。
4.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1986年开始,汉川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大力开展“双文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全县以学校为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五讲:讲文明、讲道德、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等教育活动。1988年,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县教委制订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意见》、《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方案》、《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道德理论学习计划》。
1990年,全县在中小学教师中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和平演变”教育。同年10月,为了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汉川县教委举办了全县首届离退休教师“金秋钟声”联谊会,突出“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主题。
1991年5月和7月,汉川全县先后遭受龙卷风和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涝灾害的袭击,各级各类学校损失严重。在与自然灾害的抗争中,汉川县教育系统涌现了杨水湖乡教育组组长罗炎新、韩集横堤中心小学教导主任李书安、祁湖小学教师祁宝成等20多名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抗灾、护校保安全的模范教师典型。城隍镇新沙小学民办教师、教导主任、残疾青年程佐明舍小家保大家、抗洪护校,被群众誉为“独臂英雄”,并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1992年~1993年,为贯彻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汉川县开展了“育师德、树师表、正师风、铸师魂、强师能”系列活动。1993年元月18日,刘家隔镇初级中学副校长杨文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生安全,与闯进学校寻衅闹事的两名歹徒英勇搏斗,以身殉职。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授予他“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团省委、汉川政法委分别授予他“湖北省新长征突击手”和“汉川市见义勇为标兵”称号。
1999年,市教委评选出15名师德模范,并组成“汉川师德教育报告团”,分三个小组在全市28个乡(镇、场)和8所市直学校做巡回报告。
2001年5月,市教育局发出《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师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把每年的5月定为“师德教育月”,将师德教育纳入学校常规管理范畴。
2003年,汉川市与大冶、嘉鱼、谷城、武汉市硚口区和东西湖区等区县成为全省“师德建设”调研对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受到省教育厅的肯定,并在全国师德论坛上作了题为《采取积极措施,开展师德教育》的经验交流。
2003年,省教育厅发出《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实行教师职业道德档案制度的通知》(鄂教师[2003]5号)。2004年,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实行师德档案制度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先在汉川一中、实验中学、实验小学和城隍、马口、分水等学校试点,然后于2005年在全市中小学全面推行师德档案制度。
2006年5月,市教育局发出《关于分别授予何承军等三十名教师和王桃荣等一百四十三名教师“师德标兵”和“师德模范”称号的决定》(川教字[2006]22号),开展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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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督导评估
(一)机构沿革
1991年4月,国家教委颁发《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其后,孝感地区教委根据中央和省政府“县级以上政府应在其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督导机构,配备督导人员”的指示精神,加快了县市督导机构的组建工作。1992年,汉川县政府根据鄂政发[1992]78号文件精神,在县教委内设置教育督导室。同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川政发<1992>8号),提出了成立汉川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下设教育督导办公室,各乡(镇、场)教育组配备一名专职教育督导员的组织机构设置意见。
1995年元月,汉川县编制委员会根据川政发[1992]8号文件精神,印发《关于成立汉川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等机构的通知》。1995年4月,汉川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正式成立,原教委督导室更名为汉川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作为汉川县人民政府督导室的办事机构。此外,各乡(镇、场)教育组也按要求配备了专职督导员,后更名为督导干事,委直中小学也配备了一名兼职教育督导干部。
1997年10月,汉川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更名为汉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汉川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更名为汉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02年4月,汉川市实行教育机构改革,各乡(镇、场)学区取消督导干事的设置。
教育督导
1.“五项内容”督导
1995年6月,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人大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在全国开展基础教育“五项内容”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对“普九”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情况、《教师法》的落实情况、增加教育投入的情况、加强德育工作的情况及减轻义务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项主要措施落实情况(以下简称“五项内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教育投入和《教师法》执行情况。
1995年8月,县政府办公室用传真电报印发了《关于开展基础教育“五项内容”督导检查的通知》,决定由政府教育督导室、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计委、教委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四个专班,对全县各乡镇进行督查。督查检查发现,“五项内容”落实情况成绩显著,但也存在教育投入不足、初中学生流失比较严重、全县教育发展不够平衡等问题。
2.“普九”督导
按湖北省政府部署,汉川县于1996年接受“普九”评估验收。
1995年,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普九”乡镇场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1995>9号文件),对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制订方案、指导自查、坚持标准、补差补缺、整理资料、按时呈报等项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与要求,同时印发《关于1995年实施“普九”乡镇场开展评估验收工作方案(<1995>11号文件),就验评估收工作的组织领导、评估时间、评估人员、评估单位、评估程序、汇总通报等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汉川县“普九”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验收阶段。“普九”自查验收工作是分期分批进行的。1994年11月,第一批自查验收了马口、分水、城隍、新河、三星垸、丁集、南河、马鞍、汈东、汈汊10个乡(镇、场);1995年12月,第二批自查验收了垌塚、庙头、沉湖、杨林、新堰、麻河、脉旺、西江、刘隔、杨水湖、华严、中洲12个乡(镇、场);1996年7月,第三批自查验收了回龙、二河、里潭、韩集、湾潭、民乐6个乡镇场。(没有城关)
第二阶段:孝感市抽查阶段。孝感市的评估是采取听取县、乡两级政府领导“普九”工作汇报,分组到乡(镇、场)重点评估全部初中、40%的小学、抽查其余学校的办法进行的。经孝感市评估合格后,汉川县政府向省政府呈送了《关于“普九”评估验收的申请报告》。
第三阶段:省评估验收阶段。1996年11月2日~8日,省政府组团对汉川县“普九”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省评估团团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常务副主任纪登训,副团长兼秘书长、省教委督导办公室主任曾庆宏等一行三十多人,在孝感市副市长赵小勇、孝感市教委主任黄能全陪同下,听取了汉川县县长李友清关于“普九”工作的汇报。11月8日,评估团在汉川宾馆举行验收反馈通报会,充分肯定汉川县实施“普九”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并宣布汉川县为“基本实现‘普九’县”。同时,也指出了汉川教育经费的投入不足、普及水平有待巩固提高、中小学布局还要进一步合理调整等问题。
1998年6月21日~26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普九”复查组一行十人在省政府督学李润民、督导办公室副主任祝正龙率领下,经抽签后对西江乡、城关镇、城隍镇、刘格镇、回龙镇、南河镇、新堰镇、分水镇8个乡镇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复查工作。复查后,省政府教育督导室领导充分肯定了汉川“普九”的巩固提高工作。
在“普九”评估活动中,汉川县政府督导室共编印《汉川教育督导》25期,较好的推动了迎检工作。
3.示范学校督导评估
示范学校督导评估是指分级分等对中小学进行督导评估。“分级”是指县(市)级教育督导室对本地区普通中小学进行评估;市(地)级教育督导室对本地区的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及申报的示范学校进行评估;省教育督导室对全省重点高中、申报的省级示范学校进行评估;对申报国家级示范学校的单位,由国家教育督导团评估,各级职责分明。“分等”是指根据《湖北省中小学督导评估细则》评估,总积分及“办学目标”指标得分均在90分以上者为一等(示范)学校,得分在80分~89分为二等(先进)学校,得分在60分~79分为三等(合格)学校,得分在59分以下者为四等(不合格)学校。
汉川县(市)中小学分级分等评估工作始自1994年,四年为一个轮次。政府教育督导室遵循“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实事求是、鼓励创新”的原则,加大督导力度,指导创建了一批示范学校,为汉川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2006年,经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评估,汉川一中被评为湖北省示范学校。
至2006年底,汉川市共有湖北省示范学校1所、孝感市示范学校15所以及汉川市示范学校42所。
4.教育评价工作
2001年,市教育局组成专班起草《汉川市中小学校教育评价方案》。2002年3月,此方案经省教育厅专家论证后,市教育局采取“边试点、边推广”的办法在全市推行。
2004年5月,为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工作专班,修订完善了《汉川市学校评价方案》、《汉川市中小学校长评价方案》、《汉川市教师评价方案》、《汉川市中小学课堂评价方案》(简称《四个评价》)。10月,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汈汊湖培训基地组织专题培训,部署“四个评价”的落实工作。2005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了《汉川市中小学教育评价评分细则》(川政教督<2005>6号)。
2004年后,每年由市教育局和乡(镇、场)学区负责“学校评价”、“校长评价”,由学校负责“教师评价”、“课堂评价”。“四个评价”督导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汉川市中小学管理向法制化、科学化法制化,受到省教育督导室、孝感市教育督导室督导部门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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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教育经费
(一)经费来源
1986年以来,汉川(县)市建立了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年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了全(县)市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推动了汉川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1.财政拨款
1986年~1999年,汉川市(县)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了4%,对教育的拨款逐年增加。列下表以作说明:
单位:万元
年度
1986
1989
1992
1994
1999
财政拨款
841
1080
1537
2145
3834
较上年增长
0.001
9.2
12.5
16.4
20.6

2000年~2006年,市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占全市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年平均达到20%,投入力度明显加大。详见下表:
汉川市2000年~2006年教育经费情况表
年度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资金
合计
总计
4597
4874
8314
8608
9866
11537
12547
中央
0
82
2925
2994
3644
4095
4523
0
25
30
0
150
262
390
4597
4767
5359
5614
6072
7180
7634
教师
工资
小计
4567
4667
8134
8169
9506
11003
11546
转移支付
2875
2875
3534
3923
4103
4567
4667
5259
5294
5972
7080
7443
免教
科书
小计
0
0
5
9
45
72
153
中央
9
71
153
5
45
1
免杂费资金
小计
0
0
0
0
8
171
256
中央
8
171
256
公用
经费
补助
资金
小计
0
0
0
220
0
0
91
中央
220
91
校舍
维修
改造
资金
小计
30
207
175
210
307
291
501
中央
82
50
110
110
101
267
25
25
97
90
134
3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贫困
寄宿生
生活
补助
小计
0
0
0
0
0
0
0
中央
2002年我市农村转移支付资金总额为4793万元,按60%用于教育的规定应为2875万元。以前年度中央、省对我市的工资性转移支付因年限长无法统计。

2.勤工俭学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委)和省教育厅(教委)关于开展中小学勤工俭学活动的相关意见,从1988年始,汉川市(县)教育系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弥补了教育经费的不足。
1991年,全县勤工俭学总产值1513万元,纯利润256.5万元。1999年全市完成勤工俭学总产值6847万元,纯利润1058万元。2002年,全市勤工俭学创总产值6730万元,获纯利1230万元。
3.社会集资
1989年,为筹措“普九”所需资金,汉川县人民政府印发《汉川县人民政府批转<汉川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在城关地区开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报告>的通知》(川政发[1989]44号)文件。该文件规定:从1989年秋季开始,按每生每年小学60元、初中100元、高中120元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办学集资费。集资费由学校收取,交集资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2000年,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收费“十不准”的通告》的有关规定,汉川市停收办学集资费。十年里,全市向学生收取办学集资费2.2亿元。此项资金为汉川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教育费附加
根据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三税’的2%到3%,缴纳城乡教育费附加”的规定,汉川县从1990年开始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城乡教育费附加。1993年以前计征的比例是“三税”的2%,1994年起是3%。1990年~2001年,全市共征收城乡教育费附加1865万元。
农村教育费附加从1986年起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征收。计征的标准是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不同年份,计征数额不同,列下例以作说明:
单位:元
年份
1986
1994
1995
1996
1997~2001
数额
7
10.50
13.50
18
24
1988年6月,汉川县教委、县财政局联合印发《汉川县教育费附加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对教育费附加的统筹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教育费附加征收款除少部分(1999年以前按20%,1999年起按25%)上缴市财政作专项资金外,其余由乡镇财政作统筹安排,主要是用于发民办教师工资和公办教师补贴。
由于受乡镇财政体制的制约和地方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影响,从1995年起,农村教育费附加乡镇统筹部分逐渐出现被挪用而导致民师工资打“白条”现象。1998年,为了解决挪用教育费附加的问题,市监察局、市教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的通知》(川监字[1998]2号),为落实教育费附加征管用政策,拓宽筹资渠道,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1986年~2001年,汉川平均每年用于教育的教育费附加款为986万余元,推动了汉川教育的发展。
2002年,国家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从此,汉川市废止了教育费附加的征收。
5.社会捐资
1986年~2006年,社会团体向汉川中小学校和特困学生捐资1533万余元;个人捐资644万余元;社会团体及友人在汉川设立奖学基金5550万元。这些资金全部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扶持特困生等方面。
(二)经费管理
1.管理体制变更
1981年~2006年,汉川财政对教育单位实行的是“预算包干”管理体制。其间,根据《关于下放乡镇财政所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财发[1992]1049年)文件精神,财政收支管理权限又下放到下镇,实行“收支挂钩”的财政体制。在这种体制的影响下,教师套改工资增加部分和生活补贴增加部分因受到各地财力状况不一的影响,落实情况不尽相同。在教育经费包干和实行乡镇财政期间,部分乡镇教师工资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出现了拖欠教师工资现象。
1998年,根据国办发[1998]23号文件要求,汉川市将下放到乡镇管理的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归县级管理,并进一步完善统一由市发放教师工资的相关措施。2000年起,全市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市财政预算,由市财政拨款到市教育局统一发放。
2.管理模式创新
1986年~1996年,为了节约支出,积累资金,确保完成“普九”任务,县教委先后制订了《汉川县中小学财务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教育辅导组财务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财务管理的意见》、《关于对委直单位、学校预算外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和《关于严格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等规章制度。
1997年9月,针对中小学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县教委全面实行“校账组管”(即在各乡镇教育组设立中心财务管理机构,管理全乡镇所属学校的财务,学校只设报账员,按月向教育组中心财务管理机构报审学校收支情况)。
从2000年起,市教委对委直单位、学校的帐务也实行集中管理。同时,建立汉川市教育财务管理中心。
3.校舍兴建与维修、改造
1985年~1993年,根据《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规范化若干规定(试行)》(鄂教计[1988]60号),汉川县在彻底消除危房基础上,建设“十配套”(校舍、课桌凳、围墙、厕所场地、校门、校牌、升旗台、旗杆、食堂)中小学校99所、“六配套”定点村小311所、“四配套”教学点104所,基本完成全县中小学校舍规范化建设,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打下基础。
1994年~1996年,汉川县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完成兴建特殊教育学校1所、城区教师安居工程——“园丁一村”建设、投资6000万元迁建汉川一中等建设工程,为完成“普九年”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1998年,汉川遭遇百年一遇洪涝灾害,全市有60%左右的中小学校舍出现毁损。此后五、六年,全市中小学校舍建设的重点是对危房的维修和改造。1999年,市教委启动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至2006年,全市共撤销地处偏远、规模较小、基础薄弱的中小学215所。
1986年~2006年,社会各界团体和个人对汉川教育发展非常支持,慷慨解囊,捐资助学蔚然成风,不少中小学校舍状况得到改善。
如:1991年,香港富商邵逸夫捐资50万港币迁建城关镇官备塘学校; 1993年,西江乡农民企业家李景文,投资20万元,兴建西江乡新生小学教学楼;2004年,“全国十大风云人物”、武汉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喻惠平捐资160万元,重建马鞍乡黄龙小学;2000年5月至2006年10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谭功炎,先后投资325万元,兴建福星中学等等。
4.“普九”债务化解
在实施“普九”过程中,汉川全县共欠债7980万元。
从1997年春季开始,汉川县就开始化解“普九”债务。从整体上看,化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97年~2000年初):自行偿还。在“校账组管”的资金管理模式下,各地通过控制招待费、降低或减少教职工补助等途径节资还债,四年里,全市共偿还债务460万元。第二阶段(2000年初~2000年底):集中化债。一是转移债务主体。其作法是将部分以村集体名义建校所负债务转给村集体并办理债务转移手续,由村集体负责偿还。这样做共减少债务400余万元。二是从2000年9月1日起,将所有借款利率均按国家同期存款利率基准执行,并实行利息挂账。这样做共减少再生债务480余万元。三是清收债权,回收资金28.43万元。第三阶段(2001年~2006年):计划还债。这个阶段,各乡镇教育组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制定年还债计划,实行“一把手”还债责任制,并将还债效果纳入乡镇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列。六年里,全市中小学共偿还“普九”债务3822万余元。
以上三个阶段都是在地方政府领导下,通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和指导,由各乡镇场及中小学校负责清偿债务。十年里,全市共还债4700万余元。
第四阶段(2006年~2009年初):政府补偿。2006年,经省审计厅审定,汉川市义务教育学段中小学的总债务为3269万元。2009年1月,省政府按照下达给汉川市的化解“普九”债务补助资金控制数3675万元的90%,一次性划拨了3307.5万元。同时转移支付激励性补助资金104万元。2009年初,在国家的资助下,汉川市一次性还清了“普九”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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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 11:28:20 | 只看该作者
九、教育机构与管理
(一)市(县)教育行政机构
1.市(县)教育局(教委)机构沿革
1985年11月,县政府撤销汉川县教育局,成立汉川县教育委员会。1997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汉川县撤县建市。是年,汉川县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汉川市教育委员会。2002年4月,根据《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川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孝文[2001]18号)和《中共汉川市委、汉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川市市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2001]10号)的精神,汉川市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汉川市教育局。
2.市(县)教育局(教委)工作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指导、协调汉川市的教育改革和发展。
(2)研究拟订汉川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项实施工作。
(3)综合管理汉川市的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依法加强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按管理权限负责教育系统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的认定、高中教师资格的申报和教师职务评聘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管理教师的表彰和奖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5)综合管理教育系统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学校的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联防工作和查办骚扰、破坏学校正常秩序和侵犯师生正当权利的案件;综合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6)负责提出市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投资的政策和规章,负责统筹管理市财政下拨给教育系统的教育经费。负责和指导全市学校布局调整、条件改善、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后勤基建和教育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教育经费和预算外收入的审计和监督工作。
(7)主管汉川市初等教育招生和汉川市中等教育招生及普通高中高考的组织领导和招生工作。
(8)指导、协调汉川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9)组织制订教育科研工作规划,统筹指导教育科研工作。
(l0)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负责汉川市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管理工作,办理社会力量办学有关审批、申报等工作。
3.市(县)教育局(教委)领导更迭
汉川县教育委员会(1985年11月~1989年1月)
主  任               王国显(兼)    1985.11~1989.1
副主任               罗慰慈(兼)    1985.11~1989.1
常务副主任           邓衍浩        1985.11~1989.1
副主任               林承贤        1985.11~1989.1
副主任               陈自超        1985.11~1989.1
副主任               洪  涛        1985.11~1989.1
副主任               李朝诚        1985.11~1989.1
汉川县教育委员会(1989年1月~1995年1月)
主  任               张重芬        1989.1~1995.1
副主任               邓衍浩        1989.1~1995.1
副主任               陈自超        1989.1~1995.1
副主任               李朝诚        1989.1~1991.3
副主任               林承贤        1989.1~1989.7
副主任               洪  涛        1989.1~1989.7
纪检书记、组长、监察室主任  傅义植        1989.11~1996.2
副主任               刘振权        1991.1~1995.1
副主任               邹雪仿        1991.7~1995.1
汉川县(市)教育委员会(1995年1月~1999年11月)
主  任               鲁文栋        1995.1~1999.11
副主任               邓衍浩        1995.1~1999.8
副主任               刘振汉        1995.1~1999.8
副主任               陈自超        1995.1~1996.2
副主任               邹雪仿        1995.1~1997.8
副主任               朱克登        1996.5~1999.11
副主任               张标华        1996.2~1999.11
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        朱克登(兼)  1996.5~1996.11
纪检组长               李华祥        1996.11~1999.8
副主任               张开元        1997.6~1999.8
副主任               陈银成        1999.8~1999.11
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       严爱桃        1999.8~1999.11
副主任               张建安        1999.8~1999.11
汉川市教育委员会(局)(1999年11月~2008年4月)
主  任(局  长)     钱继斌        1999.11~2008.2
副主任(副局长)     朱克登        1999.11~2001.8
副主任(副局长)     张标华        1999.11-2002.11
副主任(副局长)     陈银成        1999.11~2008.4
副主任(副局长)     张建安        1999.11~2008.4
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       严爱桃        1999.11~2008.4
副主任(副局长)     张开元        2001.8~2008.4
副主任(副局长)     汪望明        2001.11~2008.4
4.教育局(教委)内设机构变更
1985年11月,县教委机关内设股室有秘书股、人事股、普通教育股、计划财务股、业余教育股和纪检组6个股室。
1988年6月,增设师训股。1989年7月,增设保卫股。1990年2月,增设审计股和老干部工作股;同时撤销业余教育股,改设职业技术教育股和成人教育股。1992年2月,增设教育督导办公室。1996年2月,撤销职业技术教育股和成人教育股,改设职成教育股。1999年10月,撤销保卫股。2002年6月,撤销师训股和审计股;老干部工作股更名为离退休干部管理中心。2006年1月,增设干部职工档案室。
2006年底,市教育局机关内设股室9个,分别是秘书股、人事股、基础教育股、计财务股、教育督导办公室、职成教育股、纪检监察室、离退休干部管理中心、干部职工档案室。
(二)市(县)教育局(教委)二级单位
1、市教研室、教科所
1986年~1990年,汉川县中小学教学研究室设在县实验小学,有正副主任5人、专职教研员21人。教研室内设机构由原来的小学、初中、高中3个组变为小学、初中、高中和教辅4个组。
1993年,教研室自筹资金60万元,在实验小学校园内建起一栋教研综合楼,初步改善了教研员的办公和住宿条件。
1998年6月,汉川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挂牌成立,增设教科组,与教研室合署办公,形成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教研科研一肩挑、两手抓的工作格局;教研室主任兼任教科所所长,教科所配备副所长一名,具体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同时补充高中政治教研员和素质教育研究员各1人。
1996年以前,县教研室的主要职能是“研究、指导、管理”, 1996年~1999年,市教研室、教科所的主要职能则是“研究、指导、服务”。即根据国家教育方针,研究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特殊教育和中小学职业技术教育规律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及教法学法;指导中小学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和提高施教水平;协助教育局相关股室抓好教育教学常规管理;配合孝感市教研室做好高中学段的教育教学研究、视导、统考工作。
2、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1982年,经汉川县编制委员会批准, “汉川县电教仪器管理室” 成立。1994年5月,“汉川县电教仪器管理室”搬迁至六合一路电教大楼。1995年,“汉川县电教仪器管理室”撤销,成立“汉川县教育技术装备站”、“汉川县电化教育馆”,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模式。1997年11月,更名为“汉川市教育技术装备站”、“汉川市电化教育馆”,内设发行、装备、电教、综合4个组。
市教育技术装备站主要工作职能包括:制订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的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市中小学实验用房、配套设施、仪器设备、图书馆(室)及图书资料的建设和配备标准,并负责检查落实;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招标、质量验收等工作,制订装备管理规范;提出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人员、图书管理人员及电教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意见,组织业务培训;指导和督促学校运用教育技术装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实践活动,总结和推广实验教学和电化教学实践活动的经验,开展实验教学和电化教学研究;组织全市初中毕业生实验技能考试。
3、市教育考试中心
1985年11月,汉川县招生委员会在县教委设置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办”),隶属于县教委。2002年4月,汉川市机构改革,招办独立设置,为市教育局二级单位。2004年,招办更名为汉川市教育考试中心。
汉川是教育考试中心的主要职能包括:负责全市中等专业教育的招生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等教育的招考工作;(3)负责全市成人高(中)等教育的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1999年起,负责全市剑桥少儿英语班的管理工作。
4、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1985年11月,汉川县勤工俭学服务公司成立。1990年11月,经汉川县编委批准,县教委内部设置“汉川县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1993年5月,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经县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 “湖北省汉川县勤工俭学总公司” 成立。
1993年8月,县教委将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从机关内分离出来,与勤工俭学总公司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模式。
2006年,勤工俭学总公司因企业改制而被注销。与此同时,成立“汉川市教育书刊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汉川客户部”,归属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管理。
2003年起,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能包括: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发展勤工俭学事业;负责全市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的发行、管理工作;负责抓好全市中小学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和安全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生统一着装和“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负责全市中小学学生风险防范与风险转移工作。
(三)乡(镇、场、办)教育机构
从1984年1月开始,汉川县各区(镇、场)都配有行政编制的文教助理员1人,同时配事业编制的专职或兼职的文教干部和财会人员各1人。1987年10月,全市8个区撤销,设置28个乡(镇、场)。每个乡(镇、场)各设置一个教育辅导组。乡(镇、场)文教助理领导教育辅导组的工作。同时配备事业编制的组长(兼管人事)、普教辅导员、职成教辅导员、会计、出纳各1人。从1991年秋始,文教助理不再直接管理教育辅导组日常事务。教育辅导组由组长主持日常工作,另配备人事、普教、政教、计财、勤办、职成教干事和教育督导员各1人。2001年8月,汉川市人民政府撤销了丁集乡(并入马口镇)、杨水湖乡(并入刘家隔镇)和民乐乡(并入新河镇)。是年,全市共设25个教育辅导组。
2002年8月,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8]2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撤销乡镇教育管理机构的通知》(鄂政办发[2002]50号)精神,汉川市人民政府撤销了各乡(镇、场、办)教育辅导组。
乡(镇、场)教育辅导组撤销后,原教育辅导组工作人员编制一律下到该地中小学校。有关教育工作由乡(镇、场)直接负责。
2002年8月,以乡(镇、场、办)为单位设学区。学区以各乡(镇、场、办)中心初中为依托,负责协助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学区配主任1名,教育干事2-3名(仙女山街道办事处、新河、刘家隔、马口、城隍、分水为3名,三星垸农场设中心学校校长1人,其余乡(镇、场为2名),其编制在乡镇中心初中。学区主任、教育干事由教育局组织考核征求各地政府意见后任免;学区主任兼任乡(镇、场、办)中心初中校长,中心初中原校长经考核合格后任中心初中常务副校长,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原教育组其余人员全部安排到教学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到2005年8月,乡(镇、场、办)教育管理模式又一次改革:改学区管理为中心初中管理,原学区主任任中心初中校长,其2—3名干事均任中心初中副校长,其管理职能与原学区基本相同。
(注:2004年9月,中洲农场移交汉川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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