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8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王开东:没有情怀的教育机智是滑稽戏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8-30 08:09: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王开东:没有情怀的教育机智是滑稽戏

来源于:新浪博客

  有一次评讲学生的作文,我让一个学生朗诵她的大作。一开始,她扭扭捏捏,再三推脱;但最终还是同意了。谁知道她朗诵到一半,突然有一个女生小声说——文章是抄的!   我的脑袋一炸,她也明显迟疑了一下,磕磕巴巴的,但还是挣扎着往下朗读,下面的声音越来越噪杂……
  在这危急关头,我灵机一动:同学们,安静下来——感谢某某给我们推荐了这篇好文章,还声情并茂为我们诵读,我们应该好好品味。
  教室里安静下来,质疑声没有了,渐渐的我们都被带入到美文中,享受了一次文学的盛宴……
  看到小姑娘从小兔般受惊的神情再到如释重负,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课后我没敢去找她,就让这件事过去吧。
  但在心里,我隐约认为我的这件事处置得漂亮,每每想起,自我陶醉。
  直至不久前一次聚会,该女生偷偷笑着告诉我,当初她朗读的那篇文章根本不是抄来的,而是她的原创。
  我惊讶极了,结结巴巴的问,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呢?
  她告诉我,那个说她抄袭的女生,一直妒忌她的成绩,到了后期,简直不能听她说话,她一说话,那个女生就要发疯。
  那你当初为什么不申辩,为什么事后也没有告诉我。我还是不明所以。
  她说:“我的确受了很大的委屈;但我还是选择了承受下,我不能把您的一片好心糟蹋了。与其让您失信于学生,不如让自己承担一个小偷的罪名,尽管这个罪名一度让我辗转反侧。”
  一刹那,我惊呆了,眼睛也湿润了,嗓子发干,多么好的孩子,多少善良的孩子,为了老师的面子,宁肯自己背上疑似抄袭的骂名而不顾;而我,却把自己一次拙劣的表演当做了一次成功的挽救,还念念不忘,以为是自己的教育智慧拯救了一个迷途的羔羊。
  由此我想到,在我的教育生涯中,像这样自鸣得意的蠢事不知道还有多少?也不知道伤害过多少孩子的心灵?
  回头再慢慢反思这个案例。
  首先,当我说出“感谢她给我们推荐了这篇文章”时,一切都不可逆转了。
  因为“推荐”的语义极其丰富,至少有五层含义。
  第一层,我认定这篇文章不是她写的。
  第二层,这篇文章不属于抄袭,而是推荐。
  第三层,她推荐的这篇文章是一篇好文章。
  第四层,她给我们推荐了一篇好文章,我们应该感谢她。
  第五层,以后有类似的好文章,鼓励其他同学多多推荐。
  那么,究竟是什么使得当初我认为的“神来之笔”,从“精彩极了”到“糟糕透了”?
  原因很简单,我没有想到教育的复杂性,我只想到要给她找台阶下,没考虑事实的多样性。
  我们不妨做这样的假设。
  假如抄袭的事实成立,我说成是推荐,作为临场反应,虽不失为机智之举,但仍然欠缺人文关怀,违背了教育应有的价值追求。在别的同学眼里,我是很好地维护了她;我也确实成功地为她解了围;但在她眼里,当同学们质疑她的时候,我缺乏对她的基本信任,事实上与其他同学站在同一立场,不假思索地认定她是抄袭,而且没有给她辩解的机会,对她一棍子打死。一个学生,一旦认定老师对自己不再信任,这个打击是致命的,很可能这个孩子从此一蹶不振,破罐子破摔。
  假如抄袭的事实不成立,或者是学生检举有误,或者是她有所借鉴,并不属于真正的抄袭,那问题就更大了。我自作聪明的一个小小举动,实质上成了“诬陷者”的帮凶,不仅助长了栽赃的恶劣风气,而且对她构成了精神虐杀。她会认为自己是众矢之的,是可耻的小偷,是舞弊分子。心理的重负可想而知,严重者甚至会酿成大祸。
  更重要的错误还有两处。在事情发生之前,尽管学生再三推辞,不愿意朗读自己的作品,但我为了评讲效果,执意让她朗读,对她不够尊重,也不够民主。更可怕的是,事情发生后,我又没有深入了解,查明事情真相,仅仅凭着课堂上“她苍白的小脸,胆怯的样子”,我就直接判处她犯了“抄袭罪”,只是出于保护她,给了她一个“缓期执行”,才没有深入追究。如果她抄袭了,我这是纵容和袒护,没有起到真正教育作用;如果她没有抄袭,我这是滥杀无辜,制造冤假错案!
  还有,就算她抄袭了,正常情况下,别的同学也不大可能向老师检举。那么,那个孩子为什么检举?她们之间出现了什么问题?这种检举该不该提倡?属于不属于告密文化的一部分?老师对这种检举的态度是什么?这些我都没有深入思考,那个时候,我还是太年轻了。
  事实上,我错过了一次极好的教育机会。
  比如,当时,我可以告诉同学们,我听到他们的议论了;但还是请他们安静下来,欣赏这篇优美的文章。
  在她朗读完之后,我会带着同学分析这篇文章的美妙之处,感谢她让我们欣赏了一篇优美的习作。
  然后,我才回应同学们的疑惑。
  首先,演员走红毯,常常会“撞衫”,文学作品也是如此,也有巧合。因此作品末尾常常有一句话——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这一方面是怕人家寻衅问罪,一方面也怕英雄所见略同。
  其次,就是借鉴。借鉴有什么关系呢?借鉴有什么不好呢?
  创作从借鉴开始。
  巴金借鉴《红楼梦》创作了《家》,鲁迅借鉴屠格涅夫《干活的人和双手白净的人》创作了《药》,还是鲁迅,甚至直接借鉴俄罗斯的同名小说,创作了《狂人日记》……
  可以说,没有借鉴就没有创作,借鉴是同学们走上创作的一条康庄大道。
  最后就是抄袭,旗帜鲜明的说,我反对抄袭!但界定抄袭和借鉴很难。比如郭敬明的《幻城》究竟有没有抄袭《圣传》?《梦里花落知多少》究竟有没有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这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
  总之,有句话我一定要说,作为老师,我了解她,相信她,我对她投信任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11-25 02:43 , Processed in 0.145860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