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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文学名家将聚沪展现短篇小说魅力,附《曼德拉公路》先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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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4 14:17: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全球文学名家将聚沪展现短篇小说魅力,附《曼德拉公路》先读

韩晓蓉





短篇小说的世界级盛会将在上海召开,包括余华、格非、毕飞宇、苏童、罗伯特·奥伦·巴特勒等在内的中外名家都将聚首于此。

从华东师范大学获悉,第十四届世界英语短篇小说大会将于2016年7月中旬在上海召开,会议将由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作家协会、华东师范大学三方联合举办,由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具体承办。这是大会有史以来首次在亚洲举办。

250名知名作家与学者将参会

短篇小说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学体裁,一直以来受到诸多作家和学者的高度关注,随着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加拿大短篇小说家艾丽丝·门罗,短篇小说已成为文学界乃至其他文化传媒领域热议的焦点。

世界英语短篇小说大会(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the Short Story in English)是由世界短篇小说研究会(The Society for the Study of Short Stories )组织召开的一个国际性会议(1992在美国注册),每两年召开一次,是目前专题研讨短篇小说的唯一的国际性盛会。

世界英语短篇小说大会自1988年在巴黎召开第一次会议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三届,足迹遍布美国、加拿大及欧洲各国,在世界短篇小说研究和写作推广方面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成为短篇小说研究的权威机构。

7月中旬,来自世界各地三十多个国家的超过250位知名作家和学者将参加这次盛会,目前已确认参加会议的部分中国作家有余华、李洱、格非、毕飞宇、苏童、方方、赵玫、徐坤、孙甘露、路内等等;外国作家有著名华裔美国作家任璧莲 (Gishe Jen)、美国当代著名小说家罗伯特·奥伦·巴特勒(Robert Olen Butler,曾获1993年普利策小说奖)、著名加拿大作家克拉克·布莱茨(Clark Blaise,曾任爱荷华国际作家班项目主任),巴拉蒂·慕克吉(Bharati Mukherjee,美国著名小说家和社会评论家,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英语系教授,曾凭借短篇小说集《中介》获1988年美国国家图书评论界奖);比利·欧卡拉汉(Billy O'Callaghan,爱尔兰知名作家,作品多次获奖,2013年作品《我们丢失的东西,我们遗忘的东西》获爱尔兰布克奖,其作品被译成波兰,葡萄牙,土耳其等语),李翊雲(Yiyun Li ,新生代华裔美国作家,2005年短篇集《千年敬祈》获弗兰克·奥康纳奖)等。确定参加会议的国外作家已超过60名。

参会作家作品选集将出版

此次会议主题为“短篇小说中的影响与汇合:西方与东方”(Influence and Confluence in the Short Story: West and East)。与会者将针对短篇小说创作与批评探讨东西方文学及文化理念、短篇小说的写作特征及影响、短篇小说的翻译与传播、短篇小说的教学与研究、短篇小说在当下文学世界的作用、中国现代短篇小说的起源与西方文学的关系等。

会议期间将安排一系列活动,包括:参会作家的作品朗读活动、重要作家的公开讲座以及中外作家的“对话”活动。同时,此次世界英语短篇小说大会将与上海书展和上海国际文学周紧密合作,其中一些著名作家的作品朗读活动和讲座将成为2016年上海国际文学周的一部分。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彭卫国副局长表示:“上海被选中举办这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会,我们深感荣幸。我们把大会的部分活动作为上海书展和上海国际文学周的先期活动,这将给2016年上海的文化活动带来更多的新的气象。”

上海市作家协会副主席孙甘露说:“作为上海作家,我们非常期待这次会议,相信这次会议将促进中外作家的交流,推动中西方文化的碰撞。”

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院长袁筱一教授强调:“华东师范大学非常重视举办这次会议,华东师大外语学院将利用这个机会搭建一个中外作家和评论家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同时也将把这次活动视为一个契机,把学术研究和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为上海的文学研究和文化活动的国际化做出我们的贡献。”

此外,为配合这次会议的召开,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将出版参会作家作品选集(英文),部分参会作家作品中英文对照集(《相遇在地球村》)以及参会知名中国作家作品选集(《中国作家短经典系列》)。华东师大出版社社长王焰认为这三本书的出版将有助于中外作家在短篇小说方面的交流,也将促进中国作家和作品进一步走向国际。

澎湃新闻获得独家授权,先期刊登一篇优秀作品,让我们来先睹一下文学大家的魅力吧。



【名篇先睹】曼德拉公路

【牙买加】艾莉西亚·麦肯瑞 著

梁超群译


面对自己的三个孩子,你做得到“均爱”吗?倘若谁对宝琳有此一问,她最多微笑以对,一定缄口不言。她倒是经常听邻居戴维斯太太公开宣称对“自己所有的讨债鬼爱得一样一样多”,但是戴维斯有10孩子,除数是10的话,这爱比较容易分,如果除数是3,这算术就要难做一点。

在宝琳心中,儿子韦恩是老天的馈赠;老二,女儿雪莉,则是老天对她的惩罚,也不知自己究竟作了什么孽,生出这么个恶妮子来;幼女泰莉莎是个上了锁的匣子,里面装满了瘆人的秘密。宝琳可不能昧着良心胡扯什么“对他们都一样爱”。如果此时躺在床上等着咽气,她最后念叨的一定就是“韦恩、韦恩、韦恩”。

也许所有的妈妈对头胎子女都是偏爱的。不过宝琳认为,即使韦恩是幼子,他也会拥有某些品质让他鹤立鸡群。宝琳是在17岁生日当天生的他,这是一件制作耗时整整9个月的生日礼物,她本来不想要的生日礼物。产科病室里的各位妈妈(有的比她还要年轻)都振振有词地说, 韦恩恰恰在她生日这天到来绝非偶然,一定是上帝的一个信号。宝琳听了哈哈大笑,心里却笑不起来。十七年来,这是她第一次没在父母的陪伴下过生日。

二十一年过去了。今天是她和儿子的“双星生日”,她与三个孩子聚在一起庆祝,但另两个孩子似乎还是她生命中的陌生人。三个孩子中,她只敢说对于韦恩是真正了解的。二十一来,她拽着韦恩经历了各种危险:肺炎、黑帮火拼、政治仇杀类枪击案。他已经成为能让任何一个妈妈都会感到欣慰的那类孩子,勤快能干,谦逊孝顺,看见妈妈情绪不佳时,还能逗逗乐。有时,他关于本国政治家们的一个段子能让她笑得喘不过气来。她的笑声此时就会穿过墙壁,飘进院子,传到邻居们的耳朵里,令他们停下手中活计,静听片刻,——实在难得听到她的笑声。

今年是韦恩在大学里的最后一年。他心里早就琢磨开了,希望不久就能找个好工作,让母亲从此过上舒心的日子。他已经对母亲说了,只要攒够了钱,他就在自家房子的基础上再加盖几个房间。这话表明,当儿子不急着离开母亲单过。

如果说想到韦恩,宝琳就会脸上笑出花来,那么,一想到雪莉,当妈的就会眉头紧锁。这位长女有公举病,什么都要最好的,自打来到这个世上,她就没对啥事啥人啥物满意过。宝琳一直记得,雪莉还只是个吮奶的婴儿时,就很善哭,永远吃不够。稍微长大一点后,没有一件玩具能称她心的,又总嫌自己的裙子不漂亮。长到十几岁后,终于有一天,她永不满足的心受了点挫折:她一下子发现男朋友太多了,多得不太好应付。她的一头长发和犀利的美艳很能勾魂,让许多年轻男子屁颠屁颠地追在后面。

十六岁那年,雪莉宣布要离家与人同居时,做母亲的也没有费什么口舌反对。同居对象年纪比她大了许多,行动举止都很有礼貌,是个会计,名叫艾伯特。各方面看,他也许该配个好点的姑娘,不过有些男人属于受虐型,看到女人把他当狗屎一样不屑,就能爱得发狂,而雪莉确实是这方面的专门人才。宝琳一直没搞明白,雪莉怎么会生就她那些个气度、魅力和坏脾气的。她已经把艾伯特扔了三回了,每回他都追在后面恳求主人领回。宝琳为他不值,另一方面心下很是宽慰,因为这个问题女儿终于已经变成别人的问题了。

二女儿泰莉莎是个眼睛后面藏着太多东西的人,当妈的一直觉得她是不可解的异类。从她幼年时说出第一句整话开始,她就经常宣称自己看到了别人看不见的这个那个东西。她会告诉宝琳说,院子里有个男人,站在水管子旁边,仰望着天空,她甚至能说得出这个男人的穿着,从头到脚,非常详尽;宝琳立即走到院子里去探个究竟,却鬼影也没见一个。这事经常发生,于是她开始揍泰莉莎,只要泰莉莎一说谎就揍,从此泰莉莎就闭紧了嘴,对自己看见的景象噤口不言。宝琳现在有些后悔,因为随着一天天长大,泰莉莎的话越来越少,她还会看见、听见莫名其妙的东西,但不会说出来,只是脸上会闪现微微一笑。去年她十四岁时,搬出去与她父亲住了,住在西班牙镇的另一头。宝琳很内疚,知道自己对这女儿爱得不够,伤了女儿。

她记得最后一次揍泰莉莎的情景。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早晨,全家四口正吃着早饭,韦恩在快吃完的时候模仿起了首相滑溜、低沉、善诱难拒的嗓音,泰莉莎突然没来由地冒出一句:“韦恩,你的声音和你父亲一模一样。”

宝琳惊得目瞪口呆,然后走过去,搧了泰莉莎三个耳光。这孩子竟然哭都没哭,只是瞪着宝琳,眼神哀伤而嘲讽。

雪莉与泰莉莎是同一个父亲,这男人还经常上门来探望宝琳。韦恩的父亲则另有其人,一个遥远的影子,总是在宝琳最没想到的时候突然“显影”。她尽了最大的心力去忘记这个男人,可是纯属徒劳,她经常会在自己最没有防备的时候突然被一首赞美诗的回声带回过去,此时她就会看见他,圣坛上站着的那个罪人,正在诅咒着魔王,台下的信男信女们仰视着他,身子以各种古怪的方式扭动着,嘴里以各种怪异的语言应和着他的诅咒。宝琳的母亲以前是这个羊群中最热诚的信徒之一,总是拽着宝琳一起过来,仿佛这女儿就是一个用以献祭的羔羊。

一个周日的傍晚,宝琳坐在餐桌边,看着她的孩子们,想起了过去的这种种往事。大家是为她和韦恩的这个双星生日晚宴聚到一起的,所有的准备都是孩子们操持的。宝琳心下承认自己很乐意见到这两个女儿,尽管每次在她俩面前,心都会发紧。雪莉18岁了,她的美丽让宝琳很是吃了一惊:她光滑无暇的皮肤焕发着魅力;一双杏仁形大眼黑亮黑亮的;唇形完美,不过与往常一样,流露出不满与怅然。泰莉莎与她长得很像,却没有那种引入注目的电火花。面对她的沉静,人们都会望而却步,去别处寻找触电的感觉。

姐妹俩是一起到的,手中各自拿着一份礼物,此刻都放在了长沙发的一端。两人没有做出要拥抱或者亲吻母亲的表示,但见到韦恩都是又亲又抱,聊起了天,还打趣韦恩,让宝琳感觉自己像个局外人。韦恩对两个妹妹很是宠爱,他很能逗雪莉,经常能让满腹不满的她身不由己地笑起来,对泰莉莎他的举止很亲热,在餐桌边紧挨着她坐下时,韦恩的手臂搂住了她的肩膀。

是他做的晚餐:烤鸡,豌豆米饭,香煎普拉坦,还有卡拉罗。都是宝琳最爱吃的。蛋糕是泰莉莎带来的。宝琳心下感动,很想表达一下,却找不到表达的言语。她起身从冰箱里取了水来,在经过泰莉莎身边时碰了一下她的肩头,这孩子立即身子发僵,宝琳感到自己胸部紧缩,有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整个晚餐期间,她几次开口,想赞美泰莉莎几句,可是恰当的言词总是逗留在喉咙口那个位置不肯出来。她想告诉两个女儿自己见到她们是多么开心,但她最想表白的对象还是泰莉莎,因为她知道雪莉反正不会在乎,说了也多半白说。从她出生的那一天其,雪莉就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学校里怎么样, 泰莉莎?”宝琳终于做出了尝试,“你父亲说你门门功课都是好成绩。”

泰莉莎今晚第一次直视母亲,脸上全是戒备之色。

“是的,”她答道,然后将眼神转向别处。

“哦,我希望你好好学,能上大学,和韦恩一样,”宝琳说道。

“得了,妈妈,”韦恩插嘴道,“至少再过两年再想这些她都来得及。”

“早做打算好,”宝琳咕哝了一句,然后就闭了嘴。

吃过晚饭,她和韦恩一起切蛋糕。两人简直像夫妻么,宝琳想道。吃蛋糕时,她想起了韦恩出生前自己的那些生日,母亲负责烘焙蛋糕,切蛋糕的仪式,总是她和父亲一起干的。

许个愿,父亲总是对她说。于是她就会闭上眼睛想,可是几乎每次都是脑子一片空白。十六岁那个生日不同,她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千万别让爸爸知道西蒙斯牧师这档子事。”

宝琳不知道母亲和父亲后来怎么样了。她怀着韦恩离家后再也没见过他们,更没有和他们说过话。她曾希望他们和西蒙斯牧师一起在地狱里遭受火刑。她一直信守永不再回圣托马斯教区的誓言,如果去哪里需要穿过那个教区,她也从来都是宁可绕个远道。

二十一年过去了,她还能感受到当年的满腔愤懑,仿佛一切就发生在昨天,仿佛她还站在圣托马斯车站炙热的太阳下,等待着前往金斯顿的长途汽车,心中的怨恨结成了块,硬邦邦的。宽恕我们的越轨冒失吧,就像我们也宽恕那些越轨作践我们的人一样。她认为自己已经宽恕了他们,但是自从韦恩出生以来,她自己就再也没进过教堂,雪莉与泰莉莎倒是进过教堂,出于她们的父亲的坚持。两次都是他独自带着孩子去的,进的是不同的教堂,因为所有的宗教对他而言都是一样的,重要的是这个仪式,至于这圣水来自何处则不重要。雪莉进的是罗马天主教堂,泰莉莎进的是圣公会教堂。滑稽的是,三个孩子中,只有韦恩经常上教堂。几乎每一个星期天的上午,他都会穿上黑裤子白衬衫,去西班牙镇大教堂做礼拜,宝琳常常忍不住要毒舌一番,说教堂里已经挤满了伪君子,他每次也就耸耸肩以对。

“加我一个也还行,”他总会学上这么一句舌。

他甚至还参加了教会的一个青年组织,这个组织的成员经常搞示威集会,抗议政府腐败什么的。他们最近的一次宣传活动,针对的是所谓“法外杀戮”,年轻人们一家一家地敲开了西班牙镇上的民房,送上宣传册子,上面写着警察杀了多少人等等。警察对付的不是在整个岛上横行不法到处开枪的坏蛋吗?他们这么辛苦容易吗?宝琳心下疑惑。

她希望韦恩能把心思集中在自己的功课上,不要掺和这种傻事,但是无论她说什么,都不能阻止他上他的教堂去。更糟糕的是,他竟然说起要受洗的事,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要去洗礼,让做妈的怒火中烧,但儿子并没有意识到母亲心里生着这么大的气。

宝琳自己的母亲是受过洗的,而且不是一次,是两次,是在亚拉斯河里浸洗的,大概她的灵魂非来一次大洪水不能洗干净,每次西蒙斯牧师将她的头摁进水里时,都会告诉她说,这是在用基督的血为她洗刷。每一场浸洗礼,宝琳都得在一旁看着,最后轮到了她自己在她16岁那年挨浸,表示接受主耶稣为自己个人的救主,用他的血洗净自己的罪孽。仪式上,对于西蒙斯牧师的每一个问题,她都按规矩回答了“是”,但问答双方都知道,她究竟把谁接纳为自己的救主了,他不仅是她的救主,他是她的一切。

宝琳告诉父亲说她要去受洗时,引来了一顿讥讽。父亲鄙视西蒙斯牧师,一直拒绝入他的教会。事实上,父亲最喜欢将自己的妻子叫做“耶稣的傻瓜”。他其实和西蒙斯牧师一样喜欢训导世人,只是两人的说教方式不一样,另外他信奉的是另一种类的神明。

宝琳的父亲一度是圣托马斯教区最出名的法师,全岛各处都曾有人上门,掏钱享受他的法力,求取他的草药制剂。宝琳出生以后,他就被妻子说服放弃了这个营生,转而干起了庄稼活,与此同时,妻子也皈依了上帝。

夫妻在宝琳的教育问题上发生了战争。星期天,母亲要她去主日学校上课,父亲则坚持让她跟着一起在岛上游逛,沿途教她识别各种植物,讲解它们各自的用途。翠绿的圣托马斯教区,到处都是飞泉、河流和花草树木,做父亲的一心要把他所知道的一切都传授给女儿。

这场战争最终的赢家是宝琳的母亲和西蒙斯牧师。她父亲只得放弃,躲进了自己的生活里。几年以后,宝琳终于无法再隐瞒自己怀孕的事实时,她坦白了自己的“怠惰”,却没想到父亲会表现得如此痛苦,如此愤怒。他命令她离开这个家,而且还是他帮着打点的行李:他把宝琳的衣服塞进几个大塑料袋,然后将它们扔到了人行道上。

她恳求母亲和父亲谈谈,可是母亲的态度冷得像冰,只说了一句话:“这个家里没有娼妓待的地方。”

宝琳很不想再去回忆那些让她的人生急转直下的日子,但是她无法控制自己的脑袋。随着年岁增长,她会经常悔恨这个悔恨那个,有些事她该做却没做,有些事不该做的她却做了。为什么没有回家去和父母讲和呢?她知道不仅仅是因为那种羞耻感,而是因为害怕遭到拒绝,那种在西蒙斯那里已经遭受过的拒绝,她从没有一刻忘却、从没有一刻原谅过的拒绝。

她拎着那几袋子衣服去他家,问他愿不愿意娶她时,他却哈哈大笑,仿佛听到了世间最可乐的一个笑话。

西蒙斯牧师高大威猛,布道者这个身份实在委屈了他的英俊相貌。他脸形方正,牙齿洁白,一头短发铮亮,脸上浮着她见过的最灿烂的微笑,——当然,现在有了韦恩,她就不再这么想了。还有他的那个嗓音。洪亮,摄人心魄。既然有了这么一个嗓子,他就必须当个布道师,或者政客。

从陪着母亲走进教堂的第一刻起,宝琳就觉得西蒙斯牧师的所有布道都是特别针对着她来的,她是这个羊群中最受宠爱的一头。说话时他会盯着她看,似乎被她的青春所吸引,就像她被他的激情所吸引一样。他说话时确实来着火一般的激情,还有真诚,似乎他坚信自己口中说出的每一个字。

每次礼拜仪式后,他习惯于自荐上某些信徒的家里去吃中饭。他上宝琳家吃饭的频率不断增高,每次她父亲总是在整个午餐时间一言不发。有那么一次,西蒙斯牧师吃饭的样子有些对不起他的食物;饭后,宝琳的父亲发表评论说:“照那个家伙吃饭的样子,总有一天有人会下药把他毒死。”说罢以他独有的方式干笑了一下。

西蒙斯牧师有时会邀请宝琳母女去他的住所。那是一幢十九世纪种植园主的宅子,木质地板光可鉴人,天花板很高。同住的还有他的母亲,一个瘦个子话唠,负责家里的烹饪和清扫工作,另外还负责让他每个星期天都打扮得光芒四射。宝琳非常喜欢上这所宅子去,每次回来都有礼物拿,是西蒙斯牧师送的,有时是一本关于基督生平的插图低幼读物,明显不适合少女宝琳,可是她还是爱得不行;有时是一个金镯子;还有一瓶香水。

韦恩就是在这个房子里怀上的,是在西蒙斯的卧室里,就在两人的母亲聊天的时候。他说要给宝琳看一样特别的东西,便带她进了自己的卧室。猛然发现自己和他独处一个空间时,宝琳不知所措。“相信我,”他低声说道,眼神盯着宝琳的脸,没有须臾离开,一边把手移动到了她的衣服下面。事后他们就回到了两位母亲那里,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只是宝琳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了,那天剩下的时间里她都没吱过一声。

没过多久她就发现,自己并不是在那张老式铁床上颤抖过的第一个女人。从她怀孕这事显山露水的第一分钟起,她就不断听到来自左中右三个方向的消息说西蒙斯还有别的私生子女。难道她以前没注意到有很多年轻女信徒后来再也不来教堂了吗?难道她母亲以前就没有听说过那些传言吗?

牧师先生后来冲着她哈哈大笑那一次还对她说,怀上他的孩子是她按上帝的旨意在行事。宝琳听了怒火中烧,她感觉熊熊烈焰立刻就要把自己给烧毁了。孩子在自己的肚子里日长夜大,她想过把它拿掉,可是就是鼓不起勇气。韦恩出生了,接生婆把他递进她怀中的那一刻,大多数的仇恨已经从她的心中泄走了,尽管她还是发誓绝不让这个孩子受洗。

“妈妈,你不打开你的礼物看看吗?”韦恩问道,他的话音打破了她的思绪。

他已经打开他自己的那一份礼物了,是两个妹妹买的衬衫,他展开了它让母亲欣赏,型号偏大。那天的早些时候,宝琳已经送了他一瓶古龙香水,儿子拿它嬉闹着朝自己和母亲身上喷了不少。

她用指尖慢慢地剔开了包装纸,生怕弄破了。明年给韦恩准备礼物时这纸还能用上。里面是一个暗绿色的方盒子,揭开盖子,看到了一块金表。

“我们一起买的,”雪莉说道,“戴上试试。”

宝琳向着韦恩伸出了左臂,韦恩把手表系在了她的手腕上。

“真好,”她的目光从一个孩子移向另一个孩子。“谢谢,可是你们不该花这么多钱的。”她起身上卫生间去了,不想让孩子们看到自己眼窝里的泪水。

两个女儿起身准备离开时,韦恩提出陪雪莉去出租车站打车,然后步行送泰莉莎回家。宝琳叮嘱了一句,让他别在外面待得太晚。西班牙镇最近黑帮枪击案频发,每逢儿子天黑了还没回家,她就会忧心忡忡。这倒不是说她以为大太阳照着,这些家伙就不敢开枪。这些混蛋早就无法无天,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她想等到韦恩回家再睡觉的,可是洗刷完晚餐用过的这些盘子杯子以后,她感觉有些累,决定早早上床。躺下没几分钟,她就睡着了,可是睡得很不安稳,身子和脑子都被什么东西压着往下沉。整个夜里她听到了不少声音——儿子回来时的动静,远处的爆炸声,还有邻居的争吵叫嚷,不过听起来都好像来自一个非常非常遥远的地方。

第二天,她醒得比平时早,醒来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不安感,好像脑袋后部有个什么东西在挣扎,平时如果有什么事应该记得要做却想不起是什么事的时候,也是这种感觉。似乎有个鬼魂昨夜一直就在她身边躺着,而且曾经冲着她的耳朵嘟囔了一句什么,但是这句话已经在纷纷攘攘的梦境中隐身了。六点时,她准备出门了。脚步迈出门槛的一刹那,她又回身去再看韦恩一眼。以往碰到这种情况的话,儿子有时会醒来,嘟囔出睡意惺忪的一句“再见,妈妈”。可是今天他没醒,继续轻声打着呼噜,宝琳走出家,将门上了锁。

她与往常一样提早到达了自己的工作地点,赶在约翰逊夫妇出门上班之前。山姆·约翰逊是个律师,妻子多萝西是丰业银行西班牙镇支行的行长。因此,每天早上,宝琳总是坐着巴士从西班牙镇来到金斯顿,多萝西则从金士顿开车前往西班牙镇。两个女人经常拿这事开玩笑。有时候宝琳会问:“你们为什么不干脆搬到西班牙镇来住呢?这样可以让我活得轻松一些。”可是约翰逊夫妇对这个建议是绝不会给予一秒钟的考虑的。首都金斯顿是个危险的城市,可是至少有它吸引人的地方;而西班牙镇没任何值得夸耀之处,除了一点:每年发生的杀人案数量可以和首都媲美。

此外,约翰逊夫妇太爱自己的房子了。这是一幢两层的梦之屋,有五个卧室,四个盥洗间,是七十年代后期买的,价格挺便宜的,因为曼雷 的社会主义在当时引发了“出走潮”,很多业主纷纷贱卖房产,移民到迈阿密去了,结果悔不当初,对自己的仓促行动捶胸顿足。这幢房子的旧主在迈阿密住了一年就回岛上来了(这里并没有如他们害怕的那样变成另外一个古巴),跪求回购约翰逊夫妇现在的这套房子,山姆·约翰逊告诉他们说:“我理解你们的感受,可是交易不是儿戏。”他可不是白吃律师这碗饭的。

约翰逊一家在这房子里已经住了二十五年多了,山姆早把后面的大花园改造成了热带水果天堂,里面什么都有,芒果、香蕉、罗望子、面包树、番石榴、番荔枝、红毛榴莲,应有尽有。出产太丰富了,宝琳因此经常能拎上一袋子回家,够她和韦恩吃上几天的。

她也很爱这幢房子,在这里劳作时,她经常把自己想象成房子的主人。上下清扫和整理东西时的那个用心劲儿,仿佛是她自己住在这里一样。每天收工时,她会环视四周,满意地欣赏自己的劳动成果。但是今天有点不一样,她感觉使不出劲,不似往日那般风风火火,风卷残云。整整一天,她都无法摆脱那种不祥的感觉。

从约翰逊家回西班牙镇自己的家时,她的这种不安的感觉一直的爬升。她乘坐的小巴士里播放着喧闹的舞厅音乐,震得车子一抖一抖的,震得她脑袋疼。为了给自己提劲,她努力去想昨天的生日,想孩子们对自己如何如何好。这个家现在差不多像一个真正的家了,和电视节目里的这家子那家子都很像了。

她透过小巴士的窗往外看去,发现车子正高速行驶在一段当年被称为“长堤”的路上。这是一条很荒凉的路,两边的地上光秃秃的。当年这里是深夜伏击战的上佳选址,一帮强盗经常在此处截车打劫,有时还杀人。现在政府已经在整段路上都按了灯,并给它改名为曼德拉公路,改名那时正逢纳尔逊·曼德拉和他妻子温妮来岛访问。宝琳至今还记得大家欢迎温妮时的那股子热烈劲儿,因为他们觉得温妮也是一个英雄。

这条路上的抢劫案已经少多了,可能是因为按了灯,可能是因为改了名,更有可能是因为路上的车辆大大增加了。因此,乘客们不再提心吊胆地防着抢劫,而是用这个时间思考人生了,琢磨自己必须要做的事,审视自己已经做过的事。行进在曼德拉公路上,看着两边龟裂的大地以及地上丑陋的杂草时,正适合检讨自己的人生。小巴士们在路上没来由地你追我赶,飞速行驶,似乎是前方空旷的路面诱惑着它们不要命地加速,除此以外想不出开这么快车的理由。直到挨近西班牙镇时,司机才开始放慢速度。车辆驶过了以古巴诗人何塞·马蒂命名的学校,这所学校是七十年代古巴人馈赠的礼物,因为这里的人们英勇地反抗美帝国主义,拥抱社会主义。车辆驶入西班牙镇长途车站时,乘客们纷纷活动起筋骨,为下车进入混沌与枯萎的世界做好了精神与身体准备。

西班牙镇曾是一个辉煌的城市,是这个岛国的首都,是西班牙的一颗明珠,后来英国人将这里血洗一空。但是西班牙镇的主要不幸在于这里没有港口,英国人因此将行政中心东迁,让这个名镇陷入萧条,至今为止看不到起死回生的迹象。镇民们习惯了在路上遭遇一个又一个巨大的坑洞,破烂的人行道窄得难于让两个人并排通过,每逢周五和周六,街上常有小商贩挡路。近来所有这些商贩的日子都不好过,都得向西班牙镇的霸主们支付保护费。

长途汽车站紧靠着一个警署,这里有很多防御设施,戒备森严。从车站到宝琳的家要步行十五分钟。她的家是一个窄小的两居室砖房,在失笔路上,这条街道与铜鱼河平行,因此大家习惯于叫它“河边路”。这条路因为路面布满无数的坑洼而出名,但也是一条主干道,许多车辆借这条道前往西班牙镇周围近年来矗立起来的“新社区”,——这些新社区通常比老区看起来要兴旺许多。在这条路上司机们练就了高超的驾驶技术,善于急刹和紧急闪躲,……或者高速飚行,躲开疑似劫车犯的截杀。一到夜里,河边路上就没有了车。

每天清晨,宝琳都要沿着河边路步行一段,然后拐弯进入国王街,经过海军司令罗德尼 雕像和他的加农炮,然后到达汽车站。有些邻居说她太傻,认为她应该找个可靠的出租车每天来接她,可是宝琳虽说经常为韦恩提心吊胆,论到自己的安危,却是什么都不怕的。反正如果真有坏蛋要搞她,她是怎么也躲不过的。每天傍晚逆着早晨的路线走回家时,她走得比早晨慢,有时还会停下脚步和熟人匆匆打个招呼。沿着河边路居住的人们相互都熟悉,虽说其中有些人很乐意把经过这里的外来者吓个魂飞魄散,对于同区居民的财产与性命还是保持尊重的。因此,即使是那些黑着脸横行霸道的年轻人,也会在宝琳经过时友好地喊一声“晚上好,泰勒小姐”。

今天傍晚,这条街上却安静得出奇。平时总有不少闲人喜欢倚着篱笆,和防盗栅栏围护的廊台上站着的某个人山南海北地聊天,今天却一个不见。这种安静就像飓风过后的死寂,你能在空气中感受到一种无声的伤痛和沮丧,它们似乎触手可摸。

宝琳加快了脚步。她看到了自己家门前聚集了很多邻居,心跳砰砰砰瞬间加速。 他们也看到她了,随着她一步步靠近他们,喧闹声一点点沉寂下来。她打量着他们的脸,看到了痛苦、愤怒与怜悯杂糅在一起的表情。她径直挤过人群,进了家门。

“耶稣上帝啊!”这一声惊呼脱口而出,宝琳想掩嘴都已经来不及了。似乎飓风伊万又来过了,衣服散落在地上,椅子翻倒,盘子碟子都砸碎在地上。这个乱象的中间是她的两个女儿,雪莉和泰莉莎,坐在韦恩的床上。

雪莉的脸上是一幅腌臜景象,因为泪水搅污了五颜六色的化妆品。在她们意识到宝琳出现的瞬间,泰莉莎的眼神变得更加迷离。

宝琳向她们冲了过去,但是费了很大的力气终于克制住了自己揪住小女儿身子猛烈地摇晃出一个答案来的冲动。相反,她只是小心地碰了一下泰莉莎的头发,然后看着雪莉问道:

“韦恩呢?”

“警察来把他带走了,”泰莉莎没等雪莉开口抢先答道。这是她母亲几年来从她嘴里听到的最长一个句子。

“带走,带到哪里去了?”

“我们不知道。去警察局了。说是和昨天夜里的抢劫杀人案有关。”这回是雪莉的回答。

宝琳一个转身,冲出了家门。

“你去哪里呀?”一个邻居问道。

“去警署。”

“我们一起去。”

她和人群沿着河边路、国王街一路疾行,经过海军司令雕像,向警署冲过去。她能感觉到邻居们的怒火越烧越旺,她知道他们都喜欢韦恩,他是这一带最学好的小伙子之一,见人就说“早上好”“晚上好”。因为他长得像母亲,并且很乐意助人,众人更是对他另眼相看。像是隔着厚厚的屏蔽门,恍恍惚惚地,宝琳听到了他们愤怒的咕哝声:谁给警察这个权力的?就因为我们没有高档的工作,没有最新款的雷克萨斯,警察就可以对住在河边路上的我们这样肆无忌惮吗?谁给他们这个权力的?“是时候了,必须制止这种不公。”住房紧挨着韦恩家的戴维斯小姐在汹涌推进的人流中高声喊道,声音打断了宝琳脑中一泻千里滔滔不绝的絮叨:“耶稣求求你耶稣求求你耶稣求求你。”

到达警署后,邻居们聚集在了钢丝网围栏外面,宝琳母女三人步履沉重地走了进去。小小的接待室里挤满了一脸疲惫的人们,他们扫了三人一眼,脸上全无表情。宝琳慢慢地走向柜台后面坐着的一个木脸警官,双腿又冷又重,感觉是两根冰柱。

“我要见我儿子。我听说警察今天逮捕了他。”

那警官都没抬眼看他,只是吼了一声:“你儿子啥名字?”

“韦恩·西蒙斯。我还想知道你们为什么逮捕他。”

那男人翻看了一下眼前的一个本子。“这里没这个名字的。他住哪的?”

“失笔路10号。离这里不远”

“这事我一点不了解。外面等着去。”

宝琳感觉泰莉莎与雪莉搀扶着自己的胳膊慢慢地把自己领回了在外面等着的邻居们那里。“他们咋说?他们咋说法?”几人争相问道。

“他们说去查,”宝琳一脸茫然地回答道。她的脑子与身体都感觉已经死了。“也许是他们搞错了。耶稣啊,求求你让他平安。”

这句话说罢,她感觉到泰莉莎抓着自己胳膊的手紧了一下。她抬起头来,看到女儿的双眼盯着一片虚空,盯着只有她看得见的某景某物。和她童年时的表情一模一样。无数次让宝琳怒不可遏的那种表情。这一次泰莉莎看到的是韦恩,看到警察把他拽进了汽车,押进了警署。看到他们拷打他,审问他前一夜里发生的某事,韦恩回答说他在睡觉,他们气疯了,警棍和枪托雨点般落在韦恩身上,直到他躺倒在地,毫无动弹,死了的模样。她看到他们把他的尸体扔到了一个垃圾堆上。

“泰莉莎,”宝琳绝望地叫道,“告诉我你看见了什么?”

但是泰莉莎闭上了眼睛,不愿意开口,这一回她不是怕不说出来自己会发疯,她怕说出来了母亲会发疯。

(本小说有一个版本曾以另一题目发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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