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6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想不到!中国古代选官吏到底最看重什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5-3 06:58: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想不到!中国古代选官吏到底最看重什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治民先治吏,是历代王朝共同的政治经验。这是因为,官吏的管理与权力的运用相伴而行。因此,官吏既要具备普通社会道德和基本的职业道德,如忠于国家、忠于职守、勤于政事、扬清激浊、办事公道、救危助困等,又应在权力运行的过程中养成官德,也就是权力道德,如清正廉洁、诚实无私、遵纪守法等。另外,中国古代的百姓视官如父母,因此,官吏的道德素质状况不仅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统治效能,而且对整个社会的道德状况有广泛影响。正所谓官德如风,民德如草,官风正则民风纯。鉴于官吏在社会道德体系中的这种主导地位,历代统治者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都始终把对官吏的道德素质要求放在一个十分突出的位置。

早在夏朝,统治者就有所谓“夙夜惟寅,直哉惟清”的廉政思想。西周在选拔官吏时,吸取夏商亡国的教训,特别强调道德品行,以“六德”(即知、仁、圣、义、中、和)与“六行”(即孝、友、睦、姻、任、恤)作为选拔官吏的标准。由于司法官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西周在选拔司法官时更是强调必须遵循“有德惟刑”的标准,即司法官既要道德高尚,又要知刑懂法。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贵族世袭政体的崩溃,封建官僚政治逐步形成,任用官吏时更加重视能力与德行。管仲把礼、义、廉、耻视为维系国家的四大绳索,并强调“清洁于货”是设置官吏的重要条件,即用官时必须考虑“清廉”之节。秦朝是我国历史上典型的以法家学说为统治思想的王朝,在国家治理上反对“礼治”,“独任法治”。但即便如此,秦朝在职官管理制度中仍十分注重官吏的道德素质。《云梦秦简?为吏之道》载:“为吏之道,必精洁正直,慎谨坚固,审悉无私,微密纤察,安静毋苛,审当赏罚。”由此可见,秦朝的官吏守则中,道德要求占很大比重。此外,秦律中还规定了“五善”与“五失”的考课原则,“五善”即“一曰忠信敬上,二曰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恭敬多让”,可见其内容主要是对官吏道德品行的考察。

到汉代,伴随着儒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礼义道德教化也被置于治国的首位,对官吏的道德素养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汉朝选官的主要途径是察举制,其法定的主要标准为“四科取士”和“光禄四行”。“四科取士”为:“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四曰刚毅多略……皆有孝悌廉公之行”。“光禄四行”为“质朴、敦厚、逊让、节俭”。由此不难看出,汉朝选官是按照德、才、能的顺序进行考察的,德被置于首位。三国时,曹魏创造了九品中正制的选官办法,此法至隋才得以终止。尽管该法在选官标准上过于重门阀家世,但对才德亦有具体要求。如西晋咸熙二年颁行的《诸郡中正六条举淹滞令》对官员的德行就有明确规定:“一曰忠恪匪躬,二曰孝敬尽礼,三曰友于兄弟,四曰洁身劳谦,五曰信义可复,六曰学以为己。”

唐朝统治者在“德礼为政教之本”思想的指导下,更加强调德礼在治国中的作用。其时,从官员的选任到考绩到监察等一整套职官管理制度中,每一个环节都高度重视官员的道德素质状况。唐朝实行科举选官制度,科举考试及第者还须经吏部的考试,合格者才被授予官职。吏部考试主要从体貌、言词、楷法和文理等四方面进行,若“四事皆可取,则先以德行,德行均以才,才均以劳”(《通典?选举》)。唐朝对官吏考绩的法定标准为“四善二十七最”,所谓“四善”专指品德“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二十七最”主要是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责规定的具体标准,其中第三条是“扬清激浊、褒贬必当,为考校之最”(《唐六典?尚书吏部》)。唐朝对流外官则按四等第进行考核。《唐六典》规定:“流外官本司量行能功过,立四等第而免进之:清谨勤公,勘当明审为上;居官不怠,执事无私为中;不勤其职,数有愆犯为下;背公向私,贪浊有状为下下。”另从唐玄宗时制定的监察法规——《六察法》的内容来看,六察中的第一察便是“察官人善恶”。由此可见,唐朝对职官的选任、考核和监察,都把道德品行放在首位。

唐以后的宋、元、明、清各朝在职官管理制度方面与唐有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如宋代的《守令四善四最》和金代的《四善十七最》在官吏考课方面,对“四善”的要求与唐代是完全一致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朱元璋这位以重典治国治官著称的明代开国君主,也认为“礼乐者治本之膏梁”,在察举贤才时,“以德行为本,而文艺次之。”

通过以上考察可以看出,虽然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和社会贤哲也强调“礼乐刑政,综合为治”,但由于儒家伦理观在中国古代社会始终居于支配地位,因而道德教化在治国理政中的作用也就被无限拔高了。无论是董仲舒提出的“刑者德之辅”,还是唐代律家倡导的“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或者康熙帝提出的“以德化民,以刑弼教”,其主旨无不在强调道德教化在综合治理中的主导地位。统治者意图通过突出道德教化来唤醒官员的良知和责任感,从而远恶近善,不去违法,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尽管这一目的在中国古代的政治实践中远未达到,但强调道德教化这一手段对治理贪官、反对腐败所起的作用还是应该肯定的,其中有些东西对今天也仍不失其借鉴意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11-25 20:27 , Processed in 0.068658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