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存在很多问题,诸如教学的目的任务,“文”与“道”的关系,讲读课该怎么上等等。所有这些重大问题的认识分歧,其总根子就是对语文学科的性质缺乏一个正确的、统一的认识。 如果做一个简单的调查,去问问语文教师“语文是什么”,恐怕会有许多不同的回答;也可能有人会感到一片茫然,不知如何答对。不知道自己所教的课程的性质,不知道自己在教什么,怎么能把这课教好! 50多年前吕叔湘先生曾说过,“我觉得每逢在种种具体问题上遇到困难,长期不得解决的时候,如果能够退一步在根本问题上重新思索一番,往往会使头脑更加清醒,更容易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吕叔湘文集》第四卷312页)这话说得很有道理,是迷途指津。 “语文”一词最初是由叶圣陶先生等人在1949年提出来的。我们在讨论一个名词的概念时,必须了解并尊重首提者赋予这一名词的含义。因此,为什么叫“语文”,首先得听听叶圣陶先生的。 叶圣陶先生曾多次对“语文”的含义作过解释。1964年他在《答滕万林》的信里说: “语文”一名,始用于1949年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选用中小学课本之时。前此中学叫“国文”,小学称“国语”,至是乃统而一之。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其后有人释为“语言”“文字”,有人释为“语言”“文学”,皆非立此名之原意。第二种解释与原意为近,唯“文”之含义较“文学”为广,缘书面之“文”不尽属于“文学”也。课本中有文学作品,有非文学之各体文章,可以证之。第一种解释之“文字”,如理解为成篇之书面语,则亦与原意合矣。 至于为什么不把课程直接叫“语言”,1980年在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成立大会上,叶圣陶先生作过这样的阐述: “既然是学习应用语言的本领,为什么不叫‘语言’呢?口头说的是‘语’,笔下写的是‘文’,两者手段不同,其实是一回事。功课不叫‘语言’而叫‘语文’表明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都要在这门功课里学习的意思。”(《叶圣陶教育文集》第三卷218页) 至此,“语文”这一名词的含义应该说是很清楚了。“语文”就是“语言”。 正确认识语文学科的性质,语文教学的诸多问题也就比较容易解决了。 语文是语言,语文教学的目的任务应该是提高学生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简单地说,就是提高学生的读写能力。 语文是语言,语言是思想的直接显示,语言和思维密不可分。“文”与“道”自然也不存在以谁为主、孰轻孰重的问题,因为它们互相依存、不可分离。学生深刻理解了课文的语言,也就深入理解了文章的思想内容。 语文是语言,讲读一篇课文当然是要着眼于增长学生的语言知识、提高学生的语言能力。 如是,头绪简单,目标明确,语文教学的效率自然也就提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