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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音,为普通话定标准“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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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1 10:08: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审音,为普通话定标准“腔” 2011年10月29日  作者:李玉兰  来源:光明日报
  由国家语委组建的新一届普通话审音委员会10月28日成立,这意味着新世纪的普通话审音工作正式启动,距上一次普通话审音工作已有30年。
  调查显示:9成公众支持尽快审音
  “我们就目前普通话是不是应该审音做过一个调查,调查的结果是超过94%的人认为必须审音和必须尽快审音。”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在此次普通话审音委员会成立会议上说。
  什么是普通话审音?国家语委原副主任、审音委员会学术顾问曹先擢在《谈谈普通话异读词审音》一书中说道:“语音是语言的表现形式,语音的规范,是普通话确定和推广的基本条件……消除普通话内部的语音分歧,这便是普通话异读词审音问题了。”
  普通话审音委员会主任王洪君说:“审音是为了保持民族共同语的稳定,也是为了保持民族共同语和境内外其他语言方便地交流,从其他语言吸收新的活力。审音规范涉及到社会的每个民众,直接涉及到社会的教育、外交、行政、管理、信息传播等多个重要方面,处理起来,需要十分慎重。”
  新中国成立以来,曾进行过两次普通话审音工作。普通话审音委员会于1956年成立,历时八年编成《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初稿》及“续编”、“三编”,1963年合并为《普通话异读词审音总表初稿》,奠定了普通话语音规范的基础。1982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重新组建普通话审音委员会,以《普通话异读词审音总表初稿》为基础,形成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此表1985年由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播电视部联合发布,是普通话语音的现行国家标准,是普通话推广普及的基础依据。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语言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对普通话语音标准有了新的需求,开展审音工作既是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需求,也是满足现代语言生活需求的必然要求,同时还是切实推动语言文字事业科学发展、提升语言文字工作服务党和国家事业的能力的需求。”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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