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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史记》到《汉书》:中国古代传记写作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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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5 03:0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史记》到《汉书》:中国古代传记写作的进步
               
                 复旦大学   朱文华
论文摘要:《汉书》在受到了司马迁《史记》的启示,并吸收其经验的同时,作者班固也有自己的创新,除了变“通史”体为“断代”体这一大端之外,具体的还表现如:(一)统一与严格“纪传”体史书体例,由此使得“传记”性质的文本(纪、传)体例更为完备,更具传记作品的基本要素;(二)在立传的思想观念和标准、方法等方面多少纠正了《史记》的某些缺陷,包括慎用或少用 “互见法”;(三)因重视对于传主的主要著述文字的引录,使得传记作品在内容上更为充实;(四)关于传记写作的语言文字技巧与风格,基本上抛弃了《史记》的“小说家言”式的笔调;(五)又纠正了《史记》文本的感情色彩过于显露的问题。笔者认为,正是在这些问题上,反映了中国史学的进步,以及古代中国传记写作的进步。
      
关键词: 《史记》; 《汉书》; 史学;  传记 进步。
司马迁的《史记》作为中国古代第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纪传体通史),对于后来的中国史学、传记学的发展,发生了明显重大的积极作用。这种作用的一个最显著的体现,就是在司马迁逝世近二百年之后[1]我国古代的又一位杰出的史学家班固也完成了《汉书》的编撰,而作为第一部断代史的《汉书》的写作,正是多方面受到了《史记》的启示,吸收了《史记》的经验。关于这一点,历代的史学史专家已多有论及,兹不赘述。
但是,说到《史记》、《汉书》两者的联系,还有另一方面的问题,这就是《汉书》在受到了《史记》的启示,吸收了《史记》的经验的同时,也有自己的创新。这除了变“通史”体为“断代”体之外,还有另外一些。在笔者看来,正是在以下几个问题上,更具体地具体反映了中国史学的进步,以及古代中国传记文本写作的进步——
一,鉴于《史记》初创“纪传”体史书,而实际上对于“纪”、“传”、“书”三者的体例界限尚不够鲜明的情况,《汉书》则有意进一步统一与严格了“纪传”体史书体例。
从《汉书》看,对于皇帝立“本纪”,凡能够体现基本的历史发展轨迹的历史事件,均撮其要而书之于其中,以强化其纲领性与线索性;对于文物典章制度等,一律书之于”志”(替代《史记》中的书,并有相应括增),同时适当保留“表”;此外唯以“列传”专记以除皇帝之外的各种类人物的思想生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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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史学界一般认定,司马迁(生于前155135)于征和二年(公元前91)大致已写成《史记》,不久即逝世,班固的生卒年为(公元32-92,以其晚年编撰《汉书》推算,距司马迁逝世当在近二百年之后。
如此做法,尤其使得其中的“纪”、“传”的体例更为完备,更有质的规定性,即更加集中体现了传记作品的基本要素。[1]
稍具体的说,《史记》出自某种考虑,对于某些比较重要的历史人物不予立传,从而人为的破坏了“纪传”体史书的体例,如汉惠帝其人,作为西汉王朝的第二代君主,虽然文弱了些,但毕竟在历史的过渡中扮演过重要的角色,而《史记》中无“惠帝本纪”,其事迹以及在位时期的历史大事的线索,只是被掺入《吕太后本纪》;相比之下,《汉书》虽然也立《高后纪》,但在这之前则又置单独的“惠帝纪”,不过两者的记事的角度与内容各有侧重。类似的情况还如,西汉末年的元、成、哀、平四帝,尽管其实际的执政能力大致还不如惠帝,但《汉书》依然为之一一立传(按例置于“本纪”部分)。应该说,这是一种更为实事求是的尊重历史的态度,当然也是对“纪传”体史书基本体例的维护。[2]
二,鉴于《史记》在立传的思想观念和标准、方法等方面也多少留有缺陷的情况,《汉书》又尽可能的予以了改正与改进。
这主要表现为:《史记》为历史人物立传,除了“本纪”另有某种考虑(主要是借此勾勒历史大事的主要线索)之外,又分置“世家”与“列传”两大类,这其实是把历史人物按其社会政治经济地位而分类,反映了旧时代的 “等级观念”,并不可取。[3]所以《汉书》废弃“世家”,当是一种明显的进步。
另外,在《史记》创制“合传”与“类传”体例的基础上,《汉书》也有所发展;一是设置新的“类传”,如“外戚传”,仅此一点,也很有史学意义,即从把握一个时代(王朝)的历史特点出发,明显扩大了立传的范围,容纳了更丰富复杂的史实,也给读者提供了考察社会历史现象的新视角:二是在实际上把“合传”当作“类传”写,即对某一“列传”(“合传”)中先后叙写的人物,着重于反映(揭示)其各的人格特点与历史命运,这也就在客观上对他们作了某种比较,从而可以给读史者留下更多的思考。如《张良陈平王陵周勃传》、《郦食其陆贾朱建娄敬叔孙通传》等,即是比较典型的。
此外还有三个属于纯技术手法层面的革新:一是:《史记》中普遍采用了“互见法”,这对大型的通史类著作整体来说,自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就单篇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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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所谓传记作品的“基本要素”的概念内涵,参见拙著《传记通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2]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人们不妨设想一下,今人修《清史》,如果仿《史记》,只有《西太后本纪》而没有《同治本纪》和《光绪本纪》,是否能够全面完整的勾勒一段历史风貌,并为读者所接受?
[3]这样的等级观念甚至在秦汉之际的那个时代也并非是进步的,如陈涉曾公开表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史记-陈涉世家》)此外,《史记》有三十世家,同时也表明受儒家经学思想的影响,如司马迁表示:二十宿环北辰,三十幅共一毂,运行无穷,辅拂股肱之臣配焉,忠信行道,以奉事主上,作三十世家。”(《史记-太史公自序》)
传记来说,未必是一种优点,反而会影响作品内容的完整性,甚至在实际上成为“避讳”(“隐恶”)的一种手段,从而妨碍普通的读史者对于传主形象的全面认识。[1]《汉书》有鉴于此,明显慎用或少用 “互见法”,个别地方不得已而用之,也不至于割裂人物形象;[2]二是对于生平活动事迹特别丰富复杂的重要的历史人物的“专传”,《汉书》又能够从实际出发,给以相应的篇幅,而不是削足适履,如《扬雄传》(卷分上下)和《王莽传》(卷分上中下),均是破例。三是《史记》列传各篇标题,对被立传者的姓名、字号、官职、爵位等杂用,而《汉书》除了“类传”外,一律标其姓名(或姓),[3]客观上表示历史人物在人格上的“平等”。这些虽为细节问题,也足以表明《汉书》的创新发展。            
三,关于传记内容的充实。从传记理论上说,历史人物的言与行是难以分割的,在传记作品里,欲完整反映人物的人格形象和思想风貌,引录其重要的或有代表性的著述文字是有必要的,尤其是为思想家、文学家一类的人物立传,更是如此,这样做的主要意义,不仅为了保存文献,更是有助于传记内容的充实。在这一问题上,《史记》是注意了,但尚是初步的,到了汉书,则表现为更自觉,更完善。
例如,《史记》中的公孙弘、董仲舒两人的本传,均不载他们各自的《天人对策》,而《汉书》则是分别引录的。考虑到这两个文本是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史上的绝对重要的文献(如所谓“罢黜百家,独尊儒学”,即是董仲舒在其《天人对策》中首先提出的),可见《汉书》的意义。还有一例: 《史记》的贾谊本传中只录有传主的《吊屈原赋》与《鵩鸟赋》,而《汉书-贾谊传》,除了著录上述两篇文学作品外,又全文著录了传主的著名政论文《治安策》和另两次重要的“上疏”文本。相较而言,《汉书》的做法,显然能够使得读史者对传主的历史形象有更完整、全面的认识:传主不仅是个优秀的文学家,而且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政治思想家,他的人生形象除了有痛哭流涕的一面,还有慷慨激昂的一面。
四,关于传记写作的语言文字技巧与风格。《史记》的文学色彩极为鲜明,历来对此多有称颂。但是,对于史学著作以及传记作品来说,过于浓厚的文学色彩未必是值得完全肯定的,因为这样做,不免文史不分,以“小说家言”来混淆难以确切考订的史实,[4]从而影响史学著作以及传记作品在内容上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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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的学者对《史记》采用“互见法”问题持完全肯定的态度,谓“这种方法用之于写人物,是塑造人物形象的一个好方法”,并举例说:《魏公子列传》中的传主,曾经因为“畏秦”而“犹豫未肯见”前来政治避难的魏相魏齐,以致“魏齐闻信陵君之初难见之”,“怒而自刭” ,这件事显然同本传的中心主题(肯定传主的“礼贤下士”、“谦恭待士”的政治家形象)有抵触,“写在传里会损害信陵君的形象”,因而写在《范雎蔡泽列传》里。同样,《项羽本纪》的中心主题是“揭示项羽盖世的英雄性格和悲壮结局”,所以对其“不少缺点和 军事上的错误”,没有写入其中,而是写入《淮阴侯列传》,“这样既能突出项羽的英雄气概,也并不隐恶,如实地记载了项羽的缺点。”见许凌云著《司马迁评传》(广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168页。案:如此为“互见法”的不足之处辩护,其实没有说服力。
[2]如《叙传上》记述作者的叔父班斿当年任职“秘书之副”时,“东平思王以叔父求太史公、诸子书,大将军白不许,语在东平王传”,这里用“互见法”尚有一定道理。
[3]但有极个别的例外,如石奋传,在标题上被写成“万石”(外号)。
[4] 司马迁曾说自己“网罗天下放失旧闻”(《报任少卿书》),《史记》中的“小说家言”大约就是与此有密切关系。
即作为“信史”的程度。例如《史记》中有《廉颇蔺相如列传》,从内容看,故事情节曲折有致,人物形象生动活泼,完全近似于小说,可是缺乏可靠的史料依据,因为相关古籍如《战国策》仅是简略提及廉颇的事迹,而对蔺相如根本没有提到,是否史有其人还难说。 [1]
就《汉书》而言,显然没有象《史记》那样看重文学色彩,刻意描绘那些反映历史人物之间各种冲突的戏剧性场景,反而是有意弱化之,主要表现为全书基本上抛弃了“小说家言”式的笔调,在写人叙事时,大体上用“白描”而非“渲染”的手法,即主要是靠史实材料本身说话,只是对之作恰当的剪辑编排而已,而不是凭推测想象而虚构某种戏剧性的场景和细节。如《史记-项羽本纪》中涉及“鸿门宴”的一段文字,从文学上说自是精彩至极,但如此浓墨重彩,必定摻入了作者的文学想像(至少作者没有提供文献材料的依据),作为历史事件的真实性,不能不令人存疑。从《汉书》来看,仅在有关人物的传记中简略的交代一句(即承认刘邦、项羽间有过一次政治会晤),而并没有对之作肆意渲染,仿佛作者当时亲临现场耳闻目睹一样 。同样对于项羽之死的记载也是如此。总的说来,尽管《汉书》不愿象《史记》那样借重文学色彩,但这种情况也不影响《汉书》在揭示人物形象上的生动性。如《汉书》中的《李陵苏武传》和《王莽传》,前篇对于两位传主的曲折的人生道路写得波澜起伏,引人入胜;后者对于传主的作为特殊类型的政治人物的言行举止以及心理活动的描摹与揭示,也是相当活灵活现、淋漓尽致的,同样令人印象深刻。
五,关于传记作品的感情色彩问题,这与上一问题有紧密联系的。本来,所谓感情,属于文学作品的基本元素之一,对属于广义的史学文本性质的传记作品来说,不必成为特别值得关注与重视的一个话题,这是因为,尽管任何传记作品会不可避免的流露出作者的某种思想倾向和感情立场,但就传记作者(广义的历史学家)来说,“史德”却要求他尽可能的以客观、公正的眼光与立场审视史料、整理史实,在这基础上用平实的语调的描述(再现)历史,而在这“描述(再现)历史”(具体如写传记作品)的时候,就不必追求什么“笔端常带感情”。[2]
换言之,如果一个史学家(传记作家)因故必欲抒发某种感情,大抵可以借用其他著述形式(如专门的史论、“咏史”诗词等),而不必非要借助纯粹的史学著作或传记作品予以流露不可。
就司马迁来说,他作为一个职业历史学家(史官)兼思想家,而且又是半部西汉王朝历史的亲历者(过来人),有太多的历史感慨,以及相应丰富、复杂而又深刻的思想情感,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史记》作为一部纯粹的史书,并且已在其中创造性的设置了“太史公曰”(计130余段)以及“太史公自序”(专篇)的情况下,再在有关相对独立的人物传记(本纪、世家、列传)篇什中,有意识的掺入具有浓烈感情色彩的文句段落,或者以具有明显感情倾向的语言摻入亦述亦评、评述结合的文字段落,这就多少妨碍了纯粹的史书性质,会令人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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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代史学家均认定《史记》一书的相关篇章内容明显地援引了《左传》、《战国策》、《国语》等古籍的史料,而廉颇、蔺相如的关系事迹两人不见这些作品提及,而是“突然”出现在《史记》中,这或许就是“小说家言”的一个重要反证。
[2]所谓“笔端常带感情”系梁启超对于本人的“新民体”散文的特点的揭示(见《清代学术概论》)。案:就梁启超而言,他曾用如此笔法语调写过传记作品,如《意大利建国三杰传》和《罗兰夫人传》,但这是发生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开启民智”)的情况,不能成为作为正常学术文化活动的史书(传记)编撰的通用的方法。
到史书的作者是“借他人之酒杯,浇心中之块垒”,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对于传主的认识,如《史记》中的《屈原贾生列传》,就多少染有此弊。
再看《汉书》,上述情况大致得到了纠正,其《贾谊传》的笔调语气都相当平实,与其他列传无异。再如《汉书》中的《韩信传》、《晁错传》,尽管两位传主的命运也足以令人有太多的感叹同情,但史家的笔调均仍然是平实的。同样,王莽是一个过于复杂的历史人物,其所实行的社会改革的文化内涵又十分丰富,对此,作者尽管对其有一定的褒贬,但全篇只是提供基本史料,作者的感情倾向并未外露,对于传主一生的功过与实际的历史地位问题,则是留给读史者自己去体味。应该说,如此“不动声色”的处理,较之“感情的外露”,也是传记写作方面的一种历史性进步。
末了,顺便提出一个问题:从传记理论角度来考察,《史记》还存在一个明显的的缺点(或曰不足之处),即其对“传”的概念的理解,明显受儒家经学思想理论的束缚, [1]尚未将“传”视之为在内容上有质的规定性,在文体上又有相对独立性的专门文体(文类)。
例如,《史记》中有多篇“列传”(“匈奴”、“南越”、“东越”、“朝鲜”、“西南夷”、“大宛”等),从其实际内容看,大致属“地方志”或“民族志”的性质,[2] 与一般意义的“传记”有过于明显的根本性的差异。对这样的问题,《汉书》虽然在整体上并没有予以纠正,即对《史记》的相关名目与内容大致是沿袭下来(略有调整补充,尤其“西域传”写得更详尽一些);但还是有两点值得重视的变动:
其一,《汉书》把相关各卷文字编排得更为集中(而不是象《史记》那样,与普通的人物“列传”混杂在一起),并且置于全书的最靠后部分,由此隐含着将这部分文字内容归为某一特类的意思。应该承认,从史学观念来说,这也是进步,不过进步不大、不显著;
其二,在个别地方对《史记》作了非常重要的增删与改写。如关于张骞这一重要的历史人物,《史记》中只是在《大宛列传》篇里简要插述了他的事迹,而《汉书》独具慧眼,拔出张骞其人为之单独立传(写入《张骞李广利列传》),从而确立其恰当的历史地位(所谓“博望杖节,收功大夏”)。[3]这无疑是反映了一种可贵的历史眼光。
可以指出的是,上述情况表明,班固所处的历史时代的思想文化的大背景(大体是“独尊儒学”),还不足以提供彻底纠正儒家经学的传记观念(所谓“阐明经义曰传”)的历史条件;换言之,直到班固的时代,在中国古代史学(包括“传记”文本的写作)的发展中,尚未完全确立传记作品的比较纯粹的“人物本位”意识,而这一纯粹的“人物本位”意识的真正确立还有待时日。从这一意义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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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一儒家经学理论即“阐明经义曰传”,有现代学者指出:《史记》的体例是摹仿儒家经典《春秋》的,即“十二本纪”仿“十二公”,“七十列传”仿《公羊(传)》和《谷梁(传)》,所以“七十列传”就是对经书的七十篇“注解”。参见朱东润:《张居正大传-序》(1943)。
[2]对于这种情况,有的学者从“为少数民族确立史传”的角度予以肯定,参见许凌云著:《司马迁评传》(广西教育出版社,1994)第96页。案:这是对的,但是从传记理论的角度考察问题,《史记》将这方面的内容写入“列传”而不是“书”,不能不说是失当的。
[3]《汉书-叙传》。
中国古代史学,以及传记文本的写作,在司马迁、班固的基础上还将按自己的规律而发展、进步。
综上所述,我们今天自然应当充分肯定司马迁的《史记》在中国古代史学史(传记史)乃至整个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史(文明史)上的重要的贡献与地位,但具体的评价也应该要实事求是,不必对之任意拔高,无限溢美。可以说,依据现代的传记理论观念,认真总结《史记》的经验教训,探究其深浅得失的原因,以为当代的传记写作提供借鉴,要比笼统的赞颂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1]更有意义。
【附记】本文的主要观点,笔者在旧著《传记通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初版)中已经提出,但似乎未见相应的学术批评。有鉴于此,现将旧著中的一段相关的文字抽出,并予以一定的补充修改(但基本观点不变),作为提交“司马迁传记文学国际学术讨论会”的论文,期待借此机会求得方家的批评指正。      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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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鲁迅:《汉文学史纲要》(1926)。案:鲁迅的原文为:司马迁“恨为弄臣,寄心楮墨,感身世之戮辱,传畸人于千秋,虽背《春秋》之义,固不失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矣”,其本意在于强调《史记》的写作,如同诗赋等文学作品那样,明显带有作者个人的感情寄托。
所谓”背《春秋》之意”,意为《史记》如此文字风格,与通常的史学著述的情况明显相异。由此可见,鲁迅此语仅仅在于从“(两汉)文学史”的背景肯定(赞誉)《史记》的某种文学特色,并不含有如同今人所夸大理解的那么多微言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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