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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别”解古典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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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 09:3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胡适“别”解古典诗词杨建民 《 中华读书报 》( 2012年04月25日   15 版)

    胡适那一代人,自幼受旧文化熏陶,又接受西方教育多年,两相冲撞,火花四溅。于是,对于旧文学,便有了许多数百上千年未有的颠覆看法,有了让大多研读旧文学者震悚,“骇得一堂中舌挢而不能下”(顾颉刚语),几乎感觉石破天惊的论断。
    胡适那一代人,自幼受旧文化熏陶,又接受西方教育多年,两相冲撞,火花四溅。于是,对于旧文学,便有了许多数百上千年未有的颠覆看法,有了让大多研读旧文学者震悚,“骇得一堂中舌挢而不能下”(顾颉刚语),几乎感觉石破天惊的论断。通过对胡适研究旧文化、旧文学著述的阅读,我们似乎可以认为,胡适不仅是新文化,文学得风气先的倡导者,同时是以现代眼光梳理旧文化、文学,重新考量其价值的有绝大贡献者。
    胡适对古典诗词的研究,最早起于对“新文学”、“文学革命”的思考
    在美国留学期间,他即从“吾国历史上的文学革命”的视角,认为“文学革命,在吾国史上非创见也。即以韵文而论:《三百篇》变而为《骚》,一大革命也。又变为五言,七言,古诗,二大革命也。赋之变为无韵之骈文,三大革命也。古诗之变为律诗,四大革命也。诗之变为词,五大革命也。词之变为曲,为剧本,六大革命也。何独于吾所持文学革命论而疑之?”
    这样的看法,胡适后来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挥:“我们若用历史进化的眼光来看中国诗的变迁,方可看出自《三百篇》到现在,诗的进化没有一回不是跟着诗体的进化而来的。《三百篇》中虽然也有几篇组织很好如‘氓之蚩蚩’、‘七月流火’之类……但是《三百篇》究竟还不曾完全脱去‘风谣体’的简单组织。直到南方的骚赋文学发生,方才有伟大的长篇韵文。这是一次解放。但是骚赋体用兮些等字煞尾,停顿太多又太长,太不自然了。故汉以后的五七言古诗删除没有意思的煞尾字,变成贯串篇章,便更自然了。若不经过这一变,决不能产生《焦仲卿妻》、《木兰辞》一类的诗。这是二次解放。五七言成为正宗诗体以后,最大的解放莫如从诗变为词……这是三次解放。宋以后,词变为曲,曲又经过几多变化……直到近来的新诗发生,不但打破五言七言的诗体,并且推翻词调曲谱的种种束缚……这是第四次的诗体大解放。”(《谈新诗》)
    为何历史上需要“文学革命”,胡适认为,是因为文学“有病”了。病在何处?按胡适留学期间尚不完备的见解,有“无病而呻”;“摹倣古人”;“言之无物”……仅以“言之无物”看:“诗人则自唐以来,求如老杜《石壕吏》诸作,及白香山《新乐府》、《秦中吟》诸篇,亦寥寥如凤毛麟角。晚近惟黄公度可称健者。余人如陈三立、郑孝胥,皆言之无物者也。文胜之弊,至于此极,文学之衰,此其总因矣。”仅由此考察,唐以下宋、元、明、清数百千年,言之有物之诗作,不过“寥寥如凤毛麟角”。这样的状态,不需要进行“文学革命”吗?
    这样的思想,胡适在他那篇名文《文学改良刍议》中发展为“八事”。在避免“三病”之外加有“须讲求文法”,“不用典”,“不讲对仗”,“不避俗字俗语”等等。虽然这种归纳仍嫌粗放,并且未能究诘到根本,可这些文字在当时问世,仍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除去这样宏观考察古典诗词演变线索脉络,在一些具体作品探讨上,胡适也新见迭出。这一些“新见”,不仅震动当世,同时也给后人留下许多思考的课题。
    胡适最早自发在课余做的一篇有分量论文,便是《〈诗三百篇〉言字解》
    《诗经》是中国旧读书人大多要求背诵的发蒙读物,胡适亦不例外。在海外留学期间,胡适最早自发在课余做的一篇有分量论文,便是《〈诗三百篇〉言字解》。在其中对《诗经》里“言”字的用法,通过比照,亦运用西方语法系统,得出恰当意义及正确用法。这是胡适对这部重要作品研究的最早贡献。
    数百上千年来,《诗三百》这部远古先民的咏叹之作,被带着“正统”眼光的学究们蒙上了层层纱雾,并被推上了“经”的高位。如此一来,其中鲜活而充满生命力的作品,被曲解,遮蔽得一塌糊涂。针对这样的状况,胡适在回国未久的一次演讲中,就对这部重要作品集做了明确宣示:“《诗经》不是一部经典。从前的人把这部《诗经》都看得非常神圣,说它是一部经典,我们现在要打破这个观念;假如这个观念不能打破,《诗经》简直可以不研究了。因为《诗经》并不是一部圣经,确实是一部古代歌谣的总集,可以做社会史的材料,可以做政治史的材料,可以做文化史的材料,万不可说它是一部神圣经典。”
    在胡适眼睛里,《诗经》中的重要作品,到底该如何看待呢?“这一部《诗经》已经被前人闹得乌烟瘴气,莫名其妙了。诗是人的性情的自然表现,心有所感,要怎样写就怎样写,所谓‘诗言志’是。”胡适明确地说:“《诗经·国风》多是男女感情的描写,一般经学家多把这种普遍真挚的作品勉强拿来安在什么文王、武王的历史上去;一部活泼泼的文学因为他们这种牵强的解释,便把它的真意完全失掉,这是很可痛惜的!”对于《诗经》中的“风”类作品,胡适认为:“譬如《郑风》二十一篇,有四分之三是爱情诗……说来倒是我的同乡朱子(按:朱熹)高明多了,他已认《郑风》多是男女相悦淫奔的诗”。
    对其中《野有死麕》一诗的解说,亦显示了胡适开阔的视野:“《野有死麕》的诗,也同样是男子勾引女子的诗。初民社会的女子多喜欢男子有力能打野兽,故第一章:‘野有死麕,白茅包之’,写出男子打死野麕,包以献女子的情形。‘有女怀春,吉士诱之’,便写出他的用意了。此种求婚献野兽的风俗,至今有许多地方的蛮族还保存着。”
    《嘒彼小星》一诗,胡适甚至认为“好像是写妓女生活的最早记载”:
    嘒彼小星,三五在东。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实命不同。
    嘒彼小星,维参与昴。肃肃宵征,抱衾与裯。实命不犹。
    胡适与后来小说《老残游记》进行比较:“可见黄河流域的妓女送铺盖上店陪客人的情形。”“我们看她抱衾裯以宵征,就可以知道她的职业生活了。”这样的解说,对于视《诗三百》为“经”的道学家,那该有多大的震撼!
    对杜甫,他有许多与我们今人观感、认识相异的“别见”
    唐宋诗词作者,胡适谈得最多的,当是杜甫了。
    在大多数文学史里,在大多数读者阅读印象中,杜甫的风格是用“沉雄顿挫”来概括的。可胡适在研读后却另有新见:“杜甫很像是遗传得他祖父(按:杜审言)的滑稽风趣,故终身在穷困之中而意兴不衰颓,风味不干瘪。他的诗往往有‘打油诗’的趣味:这句话不是诽谤他,正是指出他的特别风格……”“幸而杜甫有他的诙谐风趣,所以他总寻得事物的滑稽的方面,所以他处处可以有消愁遣闷的诗料,处处能保持他那打油诗的风趣。”(《白话文学史》)
    为了证明这一点,胡适举出的例证有《百忧集行》,《茅屋为秋风所破歌》,《遭田父泥饮,美严中丞》,《夜归》等等。他甚至以为:“杜甫最爱作打油诗遣闷消愁,他的诗题中有‘戏作俳谐体遣闷’一类的题目。他做惯了这种嘲戏诗,他又是个最有谐趣的人,故他的重要诗(如《北征》)便常常带有嘲戏的风味,体裁上自然走上白话诗的大路。他晚年无事,更喜欢作俳谐诗……后人崇拜老杜,不敢说这种诗是打油诗,都不知道这一点便是读杜诗的诀窍:不能赏识老杜的打油诗,便根本不能了解老杜的真好处。”这样一来,杜甫俨然是一个最有谐趣的诗人了。这一点,与我们的阅读感受有相当差异,但笔者以为,不妨照胡适的思路去想一想,或许这些“别见”中有真正、深切的“洞见”也未可知。
    因为研究的深透,胡适对杜甫的“短处”,见得也格外突出。读过杜甫的人都知道,他的律诗是最用心思,成就也相当高,甚至堪为唐朝典范的作品,但在胡适眼中:“律诗本是一种文字游戏,最宜于应试,应制,应酬之作;用来消愁遣闷,与围棋踢球正同一类。老杜晚年作律诗很多,大概只是拿这件事当一种消遣的玩艺儿。”
    在这样的认识下,胡适虽然举出几首较好的杜甫律诗作例子,认为:“老杜作律诗的特别长处在于力求自然,在于用说话的自然神气来做律诗,在于从不自然中求自然。”并且“有意打破那严格的声律,而用那说话的口气”。但是,胡适基于自己“不讲对仗”的文学主张,对律诗一直持一种否定的态度。在这里,即使对他最为推重的杜甫,也不例外:“杜甫用律诗作种种尝试,有些尝试是很失败的。如《诸将》等篇用律诗来发议论,其结果只成一些有韵的歌括,既不明白,又无诗意。《秋兴》八首传诵后世,其实也都是一些难懂的诗迷。这种诗全无文学的价值,只是一些失败的诗顽艺儿而已。”
    仅仅这样说说,似乎难以说服人,胡适便进一步分析,举证:“律诗很难没有杂凑的意思和字句。大概做律诗的多是先得一两句好诗,然后凑成一首八句的律诗。老杜的律诗也不能免这种毛病。如‘江天漠漠鸟双去’,这是好句子;他对上一句‘风雨时时龙一吟’,便是杂凑的了。又如:‘重露成涓滴,稀星乍有无。’下句是实写,上句便是不通的凑句了……这些例子都可以教训我们:律诗是条死路,天才如老杜尚且失败,何况别人?”
    在胡适眼里:“以《长恨歌》与《琵琶行》较,后者为胜也”
    1919年,胡适作了一篇长文《谈新诗》。其中提出了一个“做一切诗的方法”,即“诗须要用具体的做法,不可用抽象的说法。凡是好诗,都是具体的;越偏向具体的,越有诗意诗味。”按照这样的标准,他拉出了一些古人来佐证:“李义山诗‘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这不成诗。为什么呢?因为他用的是几个抽象的名词,不能引起什么明瞭浓丽的影像……再看看白乐天的《新乐府》,那几篇好的——如《折臂翁》,《卖炭翁》,《上阳宫人》,——都是具体的写法。那几篇抽象的议论——如《七德舞》,《司天台》,《采诗官》,——便不成诗了。”
    《长恨歌》与《琵琶行》是白居易最负盛名的作品。可在胡适眼里:“以《长恨歌》与《琵琶行》较,后者为胜也。《长恨歌》中劣句极多:‘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几不能卒读。《琵琶行》无是也。”
    在另一处,胡适还拿白居易的诗作与国外的现实情形比照,得出有趣结论。1917年4月,美国议会通过“选择的征兵制”。按正在美国留学的胡适解释:“此亦强迫兵制之一种也。”胡适在与友人谈及此“征兵制”时,很有几人表示“不愿从军”;有人更坚决地说:决意不征调,即使因此而被囚拘也不后悔。当时,胡适想起了白居易的《新丰折臂翁》一诗。他在日记里抄背了其中若干句子后议论:“向之宁折臂而不当兵者,与今之宁囚拘而不愿从军者,正同一境地也。”拿美国人对入伍的态度与中国唐朝的“折臂翁”作比,这种联系,实在是身处异国才会生发出来的。
    胡适还从一个人的诗、词作品,读出完全相反的效果。譬如宋朝文人陈亮,胡适就在他的作品中读出了这种特异现象:“陈同甫(按:陈亮字同甫),天下奇士,其文为有宋一代作手。吾读其《龙川集》,仅得数诗,无一佳者,其词则无一不佳。”对此,胡适从自己的观点出发,认为:“此岂以诗之不自由而词之自由欤?”无论胡适解释正确与否,这种“异象”确可引发后人关注才是。
    胡适是着力倡导新文学的先锋大将,从实际看,他并没有对旧有传统文学一概抛弃,反而通过对旧文学的深彻研究,探寻出新文学的发展“新路”;并且由于受新思想、观念影响,他对旧文学,便有了别样的评价眼光,有了恢复古典诗词原本鲜活生命情态的自信。通过以上举列我们可以看出,胡适对中国古典诗词的观照,大多是有相当新鲜意义的。他当时的许多看法,后来日渐为学界接受,成为文学史的定见;一些研究虽不无偏颇,但却给人以很深启发;一些“别见”,至今是人们可以进一步深入探讨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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