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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史写作原则及评价体系———论还原文学历史对于文学史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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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7 09:41: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学史写作原则及评价体系———论还原文学历史对于文学史的重要性
            方铭
            人民政协报学术家园 2002.07.23
            

         
            
     在20世纪末期,文学史的写作,已经逐渐成为一个学术热点,这其中既包括各种断代文学史的写作,更包括通史的写作,如果抛开为了在大学讲述文学史的方便而编辑的各种文学史简明或者不简明的读本以外,更多的文学断代史或者通史的写作,是出于世纪结束之际,总结20世纪学术历史的目的。
     一部文学史,即写一部既是文学又是历史的书,是可能的吗?
     文学史研究首先应该属于历史研究范畴,而且,从根本上来说,它也是从历史发展角度对文学的研究。当然,这样说,并不是排斥文学的特殊性。
    既然是历史研究,首先就应该遵从历史研究的规律。但是,就像文学研究不是文学创作一样,文学史也不是文学理论或者文学批评,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是牵扯到观点和信仰的问题,而文学史却是解决可以考证的事实,这就是为什么文学史是文学研究中最具有学术气氛的学科的原因。按照F·W·BATESON的说法,文学史是考察源流问题的,就是甲乙谁前谁后的问题,而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则是要宣示甲乙谁优的问题。这个区分无疑是有价值的。
    从这个区别上,我们相信,文学史的研究目的,首要的是复原文学的历史,这个复原,包括对文学观念的复原和文学活动的复原,所以,为欧洲文学史家所广泛接受的建立在历史主义基础上的文学重建论,主张文学史家必须设身处地地考察古人的内心是并接受他们的标准,竭力排斥我们的先入之见,虽然受到E·TROELTSCH的攻击,但是却是最有历史主义的科学的文学历史研究态度。
   如果按照这个原则,我们的文学史的写作,就首先应该按照一定的时代他们的文学观念,来努力勾勒出一个时代文学发展的全貌———这个全貌当然包括勾勒出每一个作家的每一部作品所要实现的创作意图,这也是E·E·STOLL等文学史家实践过的。同时,应该勾勒出这个时代文学的流传和文人的心态面貌等问题。也就是说,文学史研究的目的,首先不是对某个时代的文学盖棺论定,而是首先还原历史。
      复原文学历史,应该建立在个体的复原的基础上,从个案研究走向综合研究。对于研究古代文学的学者来说,对古代文学的个案研究,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个案的研究最终需要上升为宏观的综合研究,惟如此,才可以通过个体的比较鉴别,了解一个时代文学的基本面貌,使文学研究走向深入。
     当然,每一个个案,应该是包含了无限个可以肢解的个案,一个作家某一时代的文学活动是个案,某一部作品是个案,某一个流派是个案,甚至一个具有一定广度和长度的文学过程也是个案。所以,只要不是对一个时代一定区域的文学的全貌的描述,我们都可以把这种研究称为个案。
      每一个断代,又可以分解为无限个断代,像对春秋或者战国或者两汉时期的文学研究是断代,对两汉时期西汉武帝时期的文学史研究当然也是断代,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如果只着眼于文学在万历十五年的作为的话,也当然是断代文学史的研究。
    严格意义的中国文学通史,则所指应该包括研究者对自中国文学产生起到研究者著作文学通史著作之前的文学的总结。由于今天中国文学的研究,有所谓古代、近代、现代、当代这样琐细的区分,虽然可能造成学术传统的割裂与隔绝,但是,却极大地缩小了通史的无限扩张性,这样,我们就完全有理由把通史定义为古代文学这个断代意义的通史。
    因此,对古代文学的研究,理应具有这样一个层次,即:
    个案(包括无限可以肢解的个案)———断代史(包括可以无限分析的断代)———通史(从古代文学的产生到终结为至)
      一般来说,当代学者把文学通史的写作,看作是西方学科分野进入中国以后的产物,如果从光绪30年(公元1904年)林传甲在京师大学堂优级师范馆讲课时所撰写的《中国文学史》算起,中国人撰写中国文学史的历史,还不到一百年,当然,在二三十年代,文学史著作多达数十部,胡适、谢无量、曾毅、顾实、葛遵礼、王梦曾、张之纯、游国恩、胡云翼、汪剑如、欧阳溥存、蒋鉴章、谭正璧、胡怀琛、凌独见、周群玉、刘鳞生、郑振铎、穆济波、胡小石等人都有文学通史著作或者断代史著作,这说明中国文学史学科的建立曾经也是轰轰烈烈的。
     相对于中国漫长的文学历史而言,在上述意义上文学史的研究历史真是微不足道的。即使我们算上海外学者的著作,如把《支那文学史》这样的日本学者的研究著作包括在内,则中国文学史的写作史,也不过刚刚超过了一百年。
     由于中国的文学史研究,不如中国历史的研究那样发达,所以,文学断代史和通史学科的不成熟,当然是可以原谅的。但是,这样的一个认识实际是背离了中国的学术传统和学术事实的。
    如果我们承认文学史是文学的历史研究,按照这个定义,中国文学史的写作,就不是从近代开始,在中国古代历史著作体系中,特别是以《史记》、《汉书》为代表的正史系统,其《艺文志》、《经籍志》,以及《儒林传》、《文苑传》,还有大量的列传,如《史记·孔子世家》、《史记·屈原贾生列传》、《汉书·司马相如传》、《汉书·扬雄传》,无不是有关文学史的著作。而这些文学史著作,虽然也对文学作品和文学现象、文学家进行了综合评价,但是,它们又是以“实录”精神来写作的,所以,它们的功绩首先在复原历史。
    如果我们考察最早的几种中国文学史著作,著作者在写作之初,也是秉承了复原历史的文学史本意的,如林传甲《中国文学史》在写作方法上借鉴史书体例,结合纪事本末体和通鉴纲目体,在文学对象的选择上,则包括经子辞赋史传,体现了文学观念的历史性内容和民族性特征。谢无量的《中国大文学史》则强调他所谓文学,不是今天意义的纯文学史,而是包括了纯文学,以及今天所谓学术,以及与文学相关的文章,认为治文学史不能仅从今日之纯文学出发,必须联系当时的学术文化。胡小石《中国文学史讲稿(上)》,则提出文学是由于生活之环境受到刺激而引起情感的反映,冀艺术化的语言来做具体表现。文学史的研究对象是历代各种文体,研究目的则是说明文学史的演变,而特别关注文学之间的因果联系,并且强调治史与学文的区别,认为文学史属于科学,其特点是冷静、客观、求信,注重事实的变迁,不注重价值的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我们用这种与西方历史主义的文学史研究方法一致的尺度来衡量古代文学史著作,古代学者的成功范例也可以说比比皆是,一部《文心雕龙》,不但《时序》是文学史,其他各篇,与其说是文学理论著作,倒不如说是刘勰之前的一部中国文学史。
     钟嵘在《诗品》中探讨五言诗流变关于建安、太康、元嘉诗坛领袖的论述,其立足点正是当时的历史状况。在魏晋六朝之际,天下动乱,氏族势力强盛,非曹植、陆机、谢灵运这样的贵介公子,不足以在世族社会执文坛之牛耳,而陶渊明、左思这样的人才,由于没有天时地利人和,所以只能空留无奈。但这并不妨碍钟嵘把左思放在上品,而把元嘉时期的文坛副领袖颜延之放在中品,把嵇康、何晏、刘琨、鲍照、颜延之、陶渊明、谢惠连的诗歌与上品诗人的某些诗句当作“五言之警策”,称赞陶渊明是“古今隐逸诗人之宗也”。
     二十世纪初期的文学史家,以及古代的文学史学者的观点,实际都是以他们的实践肯定文学史复原历史的责任的重要性。这个原则,无疑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那么,我们对文学史的评价体系,首先就不一定是它有怎么样的哗众取宠的观点,而是首先必须考察它对历史面貌的表现如何,然后再考虑通过纵横比较,给于科学的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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