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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艺术院”的国家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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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01:1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当代艺术院”的国家意志
吴味


      2009年11月13日,中国艺术研究院成立了“中国当代艺术院”,并以“院士”头衔聘请了21位中国当代艺术家——罗中立、徐冰、许江、周春芽、隋建国、韦尔申、蔡国强、王广义、汪建伟、张晓刚、叶永青、王功新、林天苗、岳敏君、展望、方力钧、刘小东、曾梵志、冯梦波、宋冬和邱志杰,此事一出,网“骂”如潮。确实,成立“中国当代艺术院”毕竟是中国当代艺术界的一件大事,它对中国当代艺术的健康发展究竟可能有什么影响,需要深入分析。

     我们知道,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院士都有严格、科学、公开的院士标准和院士评选程序,这些院士标准和院士评选程序基本上是遵循世界科学界的惯例,尽管其执行可能不尽完美,但评选出来的院士从整体上来说还是能够代表国家科学技术界的最高成就,所以两院院士头衔能够代表中国科学技术的国家级荣誉;而且,由于科学的非意识形态性,国家对于科学技术基本上能够秉承公正立场,所以院士这种国家级科学技术荣誉也可以说就是最高科学技术荣誉。

     然而,到现在为止中国当代艺术院也没有公布它的“院士”标准和“院士”评选程序;再一看,原来中国当代艺术院的首批“院士”是“聘请”的,而不是“评选”的。机构“聘请”是机构内部行为,而“评选”是社会公共行为,它们原本不是一回事。既然是“聘请”,当然就无所谓严格、科学、公开的院士标准和院士评选程序(当然不是完全没有标准,下述),那么这样的一些内部“聘请”的“院士”怎么能够代表中国当代艺术的国家级荣誉和最高成就呢?但中国艺术研究院和中国当代艺术院的许多“领导”一再声称:“首批获聘的21位艺术家都是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院士头衔代表的是国家级的荣誉和认同”等等,而且都以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以及英国皇家艺术院和法兰西艺术院的院士进行类比(英国皇家艺术院和法兰西艺术院的院士也是有相对严格、科学、公开的院士标准和院士评选程序的)。这不免让人深感滑稽。

      而且,由于当代艺术的强烈意识形态性(这和科学技术大不相同),如果从艺术的人性终极价值来说,那么显然,即使是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出来的当代艺术的国家级荣誉也不代表当代艺术的最高成就,因为当代艺术是对人性终极价值问题的追问,而国家意识形态对于人性来说不仅仅不是尽善尽美的,甚至国家意识形态往往与人性背道而驰,以至于人性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人性在国家意识形态中挣扎的血泪史。即使是英国皇家艺术院或者法兰西艺术院的“院士”国家级荣誉也不能代表两国当代艺术的最高成就,在中国这样一个向自由、民主、法治过渡的国家更是如此。


所以,将中国当代艺术院的“院士”当作“国家级荣誉”,进而当作中国当代艺术的最高成就,实际上极大地模糊了当代艺术的价值标准,其强大的舆论导向会扰乱人们的视线,导致人们以为那些能够被官方接受的、就像那些所谓的“院士”们所创作的当代艺术才是中国最好的当代艺术,而其实那些“院士”们的当代艺术就人性终极价值来说,基本上都是一些无聊主义、痞子主义、暧昧主义、保守主义、功利主义、市场主义等等犬儒主义精神垃圾,早已成了中国真正先锋的当代艺术批评所要清理和批判的对象。

我们应该认识到,国家机构成立中国当代艺术院并推出一批“院士”,实际上是国家的一种文化策略,这种文化策略内在地取决于国家意识形态,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国家意识形态从根本上控制一直主要掌握在民间的中国当代艺术话语权,从而消除中国当代艺术与国家意识形态的冲突,这就决定了中国当代艺术院的当代艺术标准,也决定了中国当代艺术院的“院士”标准。那些标准我们完全可以从那些“院士”以及他们的作品中看出来,它们恰恰体现的是国家意志。那些犬儒主义的当代艺术既是西方后殖民文化求之不得的,也是与国家意识形态没有内在冲突的,更是可以利用西方后殖民荣誉为各方(不仅仅是被封“院士”的艺术家)带来经济利益的,所以收编这样的一些艺术家岂不皆大欢喜?!从现在这些艺术家与国家意识形态并无内在冲突的犬儒主义性质来说,说中国当代艺术院加封他们为“院士”是“招安”并不恰当,他们之间应该是相互利用、各取所需的关系。然而那些标准是不能像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一样白纸黑字公之于众的,因为一旦公之于众,就会立即授人以柄,整个中国当代艺术院及其聘请的“院士”就马上成了一个历史的大笑话,国家意识形态图谋和个人名利欲望就不打自招了,这不符合后现代国家与个人行为的特点。在不公布的“暧昧”中,才能浑水摸鱼,方显出各方“智慧”。

也所以说,成立当代艺术院对中国当代艺术的健康发展是十分不利的。这种“不利”在于中国当代艺术院的国家意识形态性质及其在国家意识形态控制下的根本运作方式,它会在根本上导致由国家支配的中国当代艺术的不伦不类,进而影响到整个当代艺术。连当代艺术院的院长都由文化部直接任命,“院士”都由国家机构直接聘请,当代艺术院还能够独立运作吗?当代艺术院的院长罗中立在就职演讲时说:“中国当代艺术院的学术基点定位于以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为根本”,所以,我们还能指望中国当代艺术院能够促进中国当代艺术的自由发展吗?这从国家机构直接操控的任何当代艺术活动也可以明显看出来,有哪一次官办双年展能够真正展示中国当代艺术的优秀作品呢?而且,连整个中国艺术研究院都是国家意识形态的传声筒,里面就没有出现一个研究中国当代艺术有值得称道者,相反它还一直在呼应某些左的文化观念批判中国当代艺术的“胡作非为”,那其下的中国当代艺术院会有多大的能量超越国家意志呢?这不是说当代艺术院的那些“院士”们个个都是国家意识形态的走狗,而是说,他们的良知发挥又能有多大的空间?这也不是说国家意识形态就没有任何“进步”,但我们应该看到,对于国家既得利益集团来说,这种“进步”永远是“被动”乃至“被迫”的。

总有一帮“好心”的糊涂人,以为国家成立了一个什么当代艺术院,肯定对中国当代艺术的发展有好处,至少有当代艺术院总比没有好。彭德不是说:“积极地看,这是一件好事,表明中国在变化”吗?但我想问的是,国家今天有那么多艺术机构(比如各种“官方”艺术协会和各种官方画院、雕塑园等等),有几个是对中国艺术的“自由”发展有真正好处的?除了乱花纳税人的钱,它们还能做什么?现在连体制内有良知的人(比如吴冠中)不也在大声疾呼解散画院、解散美协甚至解散文联吗?尤其对于已经超越了审美愉悦、走向观念批判的当代艺术来说,我看不到中国当代艺术院及其“院士”促进当代艺术“自由”发展的可能性。

当代艺术的真正希望在民间,而且只能在民间,这是由当代艺术的根本性质——社会与文化的“异在性”而决定的,因为这种永远的“异在性”,所以它不属于主流文化,不属于官方文化,也所以它不可能在体制内很好地生存。在中国更是如此。这不是彭德所说的:“当代艺术是几代人追求的事业,不会满足于永远地被视为异端。”真正的当代艺术(家)怎么会视自己为“异端”?怎么会因为不满于被官方视为“异端”从而与官方苟合?真正的当代艺术(家)只会永远追求人性超越,追求自由与尊严。彭德说,每个艺术家都乐意被更多的人承认,除了重度神经病患者,没有拒绝“院士”荣誉的人。如果真是这样,那恰恰说明了中国当代艺术(家)的精神危机,恰恰说明了中国当代艺术(家)都是一些人格低劣的犬儒主义者。当然,不是说国家不能支持当代艺术,就像现代民主国家一样,国家应通过制订一系列体现人性正义和超越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当代艺术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当代艺术的言论自由和经济支持等,应以“法”的名义保护艺术(家)不断超越的自由意志。但我们偏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艺术法》!却不断地折腾出像中国当代艺术院及其“院士”一样的东西,来巧立名目地张扬国家意志。

2009年11月21日星期六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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