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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员何以异化为“考研员” ——对教研员工作价值的思考 ● 朱志平
我国教育系统有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那就是各级教研员队伍,他们对推动本地的教育教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但在其自身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推进课程改革的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某些教研室和教研员异化成了名副其实的“考研室”、“考研员”,从而受到一些专家学者和中小学教师的非议和指责。在基础教育阶段,由教研员命题的统考,次数频繁,覆盖的科目逐渐增加,涉及的年级越来越往下延伸,甚至向小学辐射。
教研员的职责和价值到底体现在哪里?是“考研员”还是“教师专业成长的促进者”?
一、教研室该承担怎样的工作职能。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各中小学教研机构要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等作用,并与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建立联系,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这充分说明,各级教研机构的中心工作是推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其主要的工作职能是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
在定位上,我们既不能把教研室作为大学教育研究机构来看待,又不能把它当作一般中小学的教科室,更不能把它看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有部分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能。这里的管理职能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部分管理职能的延伸。如,配合基础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落实课程计划,对中小学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立项、中期评估、日常研究和结题等做出具体的指导和管理(有的地方教研室和教科所已合并);对学校教学秩序与教学过程进行视导;对教学质量进行调研分析;对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与考试命题进行必要的指导等。
但是,目前有些教研室把管理职能仅仅局限在组织统考上面,把组织统考作为自己主要的工作职能,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和矛盾。最为关键的是,这样做就淡化或弱化了教研室的主要的工作——引导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促进自身专业成长,也就使得区域性教育研究只是停留在组织统考等追求显性目标的层面上。
时代发展与课程改革对教师专业化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相适应,教研员的职责要从单纯的“做事”逐渐走向既做事,更注重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轨道上来。当然,教研员作为“教研活动的组织者、促进者”的角色依然存在,但是其内涵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教研员将越来越需要具有课程意识、合作意识和研究的品质。
对教师而言,教研员是“平等中的首席”,这种角色将逐渐增强。“专业评估、专业解释、专业建议,平等交流、智慧共享,学习共同体”等将成为新时期教研员工作的关键词。自律性、专业性、反思性、实践性应成为教研员的专业自觉。教研员主要的研究范式是阐释“教育事件”,引导中小学教师走“用事实本身说话”和兼顾一般教学艺术的研究之路。
二、教研员职能异化的原因分析。
目前一些教研室成为“考研室”、教研员成为“考研员”或“考官”的原因主要有:
1. 我国的考试评价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还没有真正成为促进学校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因素。一个地区的高考升学率(现在提本科上线率),会引起学校、家庭、社会的广泛关注,这是一个已经超越了教育本身的问题,如果我们不能看到这一点,对问题的分析将有失公允。而在一个地区具体指导教学研究工作的职能部门,就是教研室。
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社会看来,教研室如果不能有效指导教师对高考、中考开展研究,或者说哪一年高考、中考没考好,那么,教研室的工作是失职的,就会受到来自行政、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责难。这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如果教研室不去研究高考、中考,只研究课程开发与管理,只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其前途和命运是堪忧的。
在目前的体制下,即教研室还是隶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的状况下,教研员要想不去研究高考、中考是不可能的。问题是,我们不能走极端,不能一说要研究高考、中考,就把对高考、中考的研究作为教研室的主要工作,就要以“行政手段”来驱动对高考、中考的研究,就要编制大量试题和考卷,频繁地组织区域性统考,使得教研室成为加重学生负担的“罪魁祸首”。
2. 大多数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对教研室的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能的定位不准确,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仍然把教研室看作是教育行政机关的一部分,把教研室作为自己开展工作的“别动队”或“救火队”。哪个部门需要评估要请教研室,哪个学校的某个学科薄弱,要请教研室去指导、检查,要是哪一年高考成绩比上年有所回落,或比某地方差了,那他们就会断定是教研室没花工夫或指导不得力,接下来,就会要求教研员在编试题、搞统考上要多花时间,甚至哪个学校缺分管业务的校长,也要把教研员调去……有些教研室主任抱怨说,我们也知道要集中精力开展课程改革,搞教学研究,但上面一个指令下来,你不得不去落实,而要去落实,必然要花费许多时间和精力。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研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损教研室在当地学校领导和教师心目中的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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