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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定法 大道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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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7 18:3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法无定法   大道之门



李胜洪



  书法是一门讲究“法度”的艺术。有“法”或无“法”,从古到今皆被认为是书匠与书法家的根本区别。古人还把文字书写的方法与做人做事联系起来,提升到社会道德、伦理的高度,体现出对书写法度的高度重视。
  书法离不开 “法”,指的是古有古法、今有新法;庙堂有经典之法,江湖有简捷之法;不同书体,各有各法。小而言之,执笔有执笔法,运笔有运笔法,点画有点画之法,间架之内有结字之法,整章谋篇有布局之法。而各种法度又有细分,甚至一横、一竖、一点、一撇、一捺都能道出许多书写的方法来,不一而足。由此足见“书”与“法”的血肉关系。
  “法”当为书法之生命。这种法度,“指挥”着“东方魔块”神秘的空间建构及变化莫测的线条表现,体现出中国人因文字书写而对自然、社会、人生的美学感悟与哲学思考,并经过几千年的积累而逐步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核心。从历史发展来看,正是前人知“法”、用“法”、守“法”,才创造了无数至今让我们读来仍会激动人心的美好图式,如王羲之的《兰亭序》、颜真卿的《祭侄稿》、米芾的《研山铭》……
  常言道: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文无定法。其实书法亦然。传统只是以前时代留下的一种文化遗产,也是一把“双刃”的利剑。因此“守”与“破”、“法”与“非法”永远是矛盾的对立统一。古法形成之前断无成法,而创新必然是相对于既有之法而言。首先从个案来看,假如没有钟繇、张芝、卫铄以及“汉魏以来诸名家”传承的古法,便不会产生晋代的著名书法家王羲之;如果没有王羲之“兼撮众法,备成一家”,全然突破隶书笔意,变汉魏质朴书风为笔法精致、妍美流便的今体书风,更不可能成为彪炳千秋的书圣人。再则就笔法而言,也是随着艺术的发展而发展的。笔法虽然可以相互传授,但它的发展主要靠书法家个体、群体的创造。如蔡邕的飞白笔法、王羲之的“内擫”笔法、王献之的“外拓”笔法、颜真卿的“屋漏痕”笔法,都是在传承古法而又不拘成法、通过勤学与精思所创造出来的新法。其三,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人对事物的认识永远不会完结。无论古人今人对书法美学、书写规律的认识也是如此,绝不可能一蹴而就、或者到今天为止。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入与发展,新美会被不断发现,新规律会被不断总结出来,而且循环往复永无止境。故老子《道德经》云:“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其大意是:世间一切法门,均不是我们要获得的自然道法(即终极真理),可以用语言来表述的道法、可以确定其内涵与外延的概念,都是暂时、非永恒不变的;它必然随着事物本质、时空变化而变化。如果不了解这一点,我们就只能永远游离于艺术真谛的门槛之外,更谈不上达到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
  如果说书法之至道在于“法非法”,那么我认为至理却在于“无法有天”。其实“无法”易、“有天”难,境界莫高、且无捷径可寻。只有得道明理、笃学尚艺,“修炼”到火候、方能够自然而然进入大道之门。书法之道亦是哲学之道:黑与白、疏与密、欹与正、徐与疾、大与小、粗与细、虚与实、曲与直……等等,其中充满着辩证与奥秘。
  书法有法亦无法,大象无形却有形。天之道在于“始万物”,地之道在于“生万物”,人之道在于“成万物”。而艺术之妙在似与不似、是与不是之间。故我深信:天人合一、人书合一、心手合一,书家方可悟天道、沐天风、闻天籁、识天趣、得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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