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8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谢泳:对历史保持温情和敬意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2-17 16:0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谢泳:对历史保持温情和敬意

·谢泳



    书架上有一本192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中国年鉴》,厚厚一大册,因为时间的关系,书已泛黄。年鉴是资料性的东西,作为书来读的时候极少,如果遇到了涉及那个历史时期的史料,有时会拿出来查阅一下。商务当年出版的此类书很多,我有几种,编辑水平都很高。像《重编日用百科全书》(1934年出版),三大册,保存了当时很多重要的史料。如果研究民国时代的日常生活,特别是日常生活中的器物,这套书很有用,我对民国时代一些事情的认识,就与常常翻看这本书有关。
    《中国年鉴》出版时,北伐还没有成功,但从年鉴收入的各种资料看,这个社会还是在努力,并很有一些新东西。
    我们读历史,如果先从资料下手,有时反而会更容易看到真实的情况,而再好的教科书也难免有误导人的地方。看这本年鉴时,注意到两件小事,特别有感慨。一是那个时代真是落后,人民真是贫穷。书中有一个“中央任用各官赴任程表”。是规定官员任命和到任的期限,当时分为“有交通的地方”和“无交通的地方”。
    以北京为中心,到顺天要十日,直隶十五日,奉天二十日,吉林二十五日,龙江三十日,山东二十日,山西二十日。这是有交通的地方,而没有交通的地方,我们今天听起来真是恍如隔世了。到热河三十日,陕西四十日,甘肃七十日,四川六十日,广西六十日,贵州一百日,云南一百日。往南到广东是三十日,江南其它地方也要二十日。最远是新疆,期限为一百六十日。
    从官员赴任的期限看,那时社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大致可以有一个了解,当时中国只有极少的工业,所有现代化的东西还只停留在观念里,这是它落后的一面,对于这一面,我们今天是完全有资格来给它一个评价了。但在另一方面,我们却不一定有资格来评价它,这就是当年的政治结构和地方自治。
    比如1911年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整个框架体现了现代宪政思想的理念,《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已有这样的规定;“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人民之家宅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或搜索;人民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人民有书信秘密之自由;人民有居住迁徙之自由;人民有信教之自由。”它在宗教一栏中列出的就有:孔教、道教、佛教、回教、犹太教、基督教等,而且对外人在华的教会人数、神职人员、团体和所有活动都列表统计,非常真实。
    《中华民国宪法案》第四章是关于国会的内容。参众两院议员选出办法,大体与美国相同,参议员按地方议会及选举团体选出,众议员按人口比例选出。具体条款我就不说了,只说两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两院各得受理国民之请愿;第四十七条:两院议员得提出质问书与国务员或请求其到院质问之。
    民国初年的宪政历史本来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有人认为并没有落实,只是一场闹剧。我以为不能这样看,民初的宪政历史是有问题,但那个问题是宪政实现初期必然要经历的过程,此点当年许多宪政专家都已指出过。更重要的是要看那个宪法的内容有没有与世界文明主流融合的倾向,如果在这个意义上来评价民初宪政历程,我以为就比较符合实际。
    我手边还有一本1946年申报馆出的《申报上海市民手册》,对于上海第一届市议会选举的整个过程记载甚详。我把它的条文和选出来的议员仔细对比了一下,感到很有启发。
    这本手册还附了许多照片,其中就有当选市参议会议长的潘公展宣誓的照片。我查阅了当选市参议员的简历,有两个感觉,一是文化程度很高,多数人有大学和留学经历;二是相对年轻,基本是四十岁左右的人为主。整个宪政的设计和操作过程基本上是以欧美宪政历史为参照的。
    手册对于这次完成了的市参议会的选举有两个评价:
    一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基于民权的运用,基于政府与人民平等权力的调和,务必使民选而受人民监督的政府,真正为人民谋福利,达到‘民治、民有、民享。’”
    二是;“参议员是人民的代表,他们从社会各阶层,各区域,各团体中由市民投票选举而产生出来,代表市民参与督促市政,代尽言责。在这种意义上,上海市参议会的成立,实是全国政治迈向民主宪政的一步,它是人民争取民主自由的记程碑。”
    了解了这段历史,如果再听到有人说中国人教育水平太低,宪政会把最坏的人选出来那种话,我是不大相信了。
    民初中国的宪政历史不是没有问题,而是问题很多,但那些问题是操作中的问题,而不是能不能操作的问题。
    中国现在是在乡村开始民主试验,西方对此评价甚高,这自然有他们的道理,多少有一点,总比一点没有要好,但这个评价如果过了头,就不对了。
    我看过中国宪政专家、当时西南联大政治系教授张佛泉在《今日评论》(钱端升主编)上的一篇文章,他有一个意思是说,宪政在中国是一个新东西,而中国所有的新东西都是从城市开始的,他对当时中国已经开始的市县地方自治都提出了批评(而如今还只在乡村试行),他认为重要的问题不在那里。我想他那个意思在半个世纪以后,可能还有道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11-14 04:15 , Processed in 0.235863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