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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课标”作文:“自由表达”和“规则指导”的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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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19:09: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注“课标”作文:“自由表达”和“规则指导”的融通

文章作者:周一贯 来源:语文教学通讯·小学刊2012·7-8C 2012-10-9

    解读2011版“课标”关于习作教学的阐述,令老师颇感纠结的是:一方面“课标”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要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提倡学生自主选题”……要的就是学生那种可以无拘无束地“我手写我心”的状态;可另一方面又要求小学习作能够“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发展书面语言运用能力”,所以就要“抓住取材、构思、起草、加工等环节”指导写作,这要的自然是教师的规则写作指导了。这是不是有点儿“既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呢?“自由表达”与“规则指导”可以融通吗?答案是可以融通,而且必须融通。也只有这两者真正融通了,小学写作教学才能达到“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创造性表达的过程,写作能力是语文素养的综合体现”(课标语)这样的境地。
    余秋雨先生在《作文连接着健康的生命》中有一段很好的话,他说:“作文训练,说到底,是生命与生命之间表达和沟通的训练。……要表达生命,必须掌握一些基本的技术手段;要沟通生命,又必须掌握能被别的生命理解的一些共同规则。语文老师讲授的,就是这些技术手段与共通规则,为了讲清楚又必须提供一些范例和范文,这都无可厚非。问题是,这些手段、规则和范文,都不能代替学生要表达的自我生命。”
    审视小学生的写作生活,正是存在着这样两种状态:一种是规则写作状态,学习用词造句、布局谋篇的规则,为了书面交际的效果,掌握写作的基本技术手段和简单的共通规则,这也是作文教学所必须承担的教学任务。另一种是自由写作状态,即用笔作生命独白与心灵对话,没有固定的命题,不受体裁的限制,不论篇幅的长短,有啥说啥,自由表达。小学生这两种写作状态的存在,也大体反映了社会写作生活的现状。因为从根本上说,写作作为社会书面交际的手段,也有着自由写作与规则写作的区别。如果说文学创作和个人舒怀达意的宣泄是自由写作的话,那么,为了表达效果而遵循遣词造句的规则,运用一些写作的方法等,便是规则写作,需要教师作相应的“规则指导”。至于属于社会应用的实用文之类,则更是必须遵循一定规范、格式的规则写作,否则便无法与他人沟通,在社会生活中应用。
    但是,在传统的小学生作文中,似乎过分看重,甚至是单一、僵化地进行着规则写作的训练,而扼杀了小学生自由写作的生命投入。作文教学一旦陷入了只以章法和技巧统领,儿童的思想自由和个性话语便不再有立足之地,作文也就只是重复别人的意思,失去了习作者自我生命的活性和张力。这正是传统作文教学的莫大悲哀。
    所以,当下小学作文课改的任务,必须把“自由表达”、解放儿童思想放在第一位,但这并不等于可以不要“规则指导”了,而“规则指导”恰恰在于能够把生命之间的自由表达和沟通进行得更好、更有效。
    新课标的儿童习作提倡自由写作的根本目的正是为了呼唤儿童的生命活力在习作过程中的真情投入和倾情投入。“儿童作文”的第一要义便是儿童的生命活力在习作中的真情投入,这是“儿童作文”的魂。那么,什么才是人的生命活力?马克思认为:人的活力固然与主体的心理机制、生活经历、文化修养、道德情操、审美情趣有关,但最根本的,却是人的本质力量的释放。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中,马克思把人的本质力量概括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是活动的倾向性,也就是主体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倾向性,是一种“趋动”,也就是活动主体对他所从事的实践活动所具有的热情和积极性。“儿童作文”的生命活力首先就体现在儿童是否具有强烈的表达和交流欲望,我们如何去激发这种欲望,而且满足这种欲望,这就显得十分重要。应当说,希望表现自我,希望与同伴交流、与外界交流是儿童的天性。儿童并不缺乏表达和交流的欲望,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去保护和强化这种欲望。所以,不要用抽象的知识、僵化的技巧和呆板的形式去限制儿童的自由表达和自主表达,让他们自在地以“我手写我口”,无疑是保护和强化儿童表达欲望的重要方法。第二是活动的自主性。“儿童作文”应当让儿童自主写作,教师的单向灌输、强行牵制或包办代替,使习作成了套袭范文的鹦鹉学舌或千篇一律的克隆写作,实际上都会侵犯儿童的自主写作,使他们对表达和交流活动,彻底失去热情。第三是活动的创造性。前面所述的倾向性与自主性都还是蕴藏在主体自身中的主观力量,它们还只是活力的潜在状态。要使这种主观力量客观化,就要让主体进一步进入能动的行动,现实的创造。“儿童作文”对儿童来说也是一种创造,完全可以看作是儿童创造的一种“精神产品”。总之,倾向性、自主性和创造性既是人的本质力量的释放,同时也是儿童在写作活动中生命活力的具体体现。因此,保护好儿童在习作中的倾向性、自主性和创造性是多么重要,这就离不开“自由表达”,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儿童作文”是否真正能够具有儿童生命活力这一最为关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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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8 19:10:03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作文教学来说,儿童的自由写作状态虽然十分重要,但我们也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规则写作的指导和学习,同样也十分必要。在始于世纪之交“新概念作文”的冲击下,发展至今,我们开始为中小学生作文出现的崇尚“猎奇”“标新立异”和追求“另类”“偏激”的那些“灰色作文”“疯狂作文”而困惑。事实表明,这样的作文很有可能会从旧的造作进入新的造作,从旧的套路陷入新的套路,它们同样远离了“真情实感”。我们反对说假话、大话的拔高,也不再崇尚说空话、套话来制造伪圣,但我们仍然会十分重视“儿童作文”中的理智感、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前些年,由《上海中学生报》等单位主办的千校中学生作文联赛中提出的作文理念是“规范作文”“健康作文”。按理说用规范的语言写出情感真实、思想健康的作文应当是基本要求,而如今却成为作文竞赛选拔优秀作品的主要标准而郑重提出,是足以令人深思的。这说明在倡导自由写作的同时,规则写作的导引,同样是不可缺失的。这也就是“课标”要求“写作教学应抓住取材、构思、起草、加工等环节,指导学生在写作实践中学会写作”的道理所在,以实现语文课程也要“为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良好个性和健全人格打下基础”。
    “儿童作文”对规则写作的导引是多方面的:
    首先要尊重母语,用好母语。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字是这个民族的印记,是构建民族精神的基本元素。法国作家都德的《最后一课》,也是最重要的一课,只要这个民族的语言文字活在人民的心中,这个民族是不会灭亡的。所以,规则写作的第一条就应当是尊重母语,用好母语。一位大学教授批评媒体中英文夹杂使用过多、过滥现象时,引用了这样一篇报道:“APEC记者招待会后,我约了STV的记者和一群MBA、MPA研究生朋友,讨论中国加入 WTO后IT业对GDP的影响。读MBA的张小姐本来想去当  CEO,但觉得IT业风险大,转而想去Nike公司。大家相约关掉BP机,也不上Internet的QQ和BBS聊天,而是去了KTV唱卡拉OK……”天哪,这还是汉文吗?我们为什么要如此不尊重母语。
    滥用网络语言,也会严重影响母语的纯洁性。《东方新报》曾有这样一则报道:教初一的张老师发现一个学生写的一篇作文里,使用了大量的,让她看不懂的语言。这个学生的作文里有一段是这样写的:“那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逛200。我的GG带着他的“恐龙”GF也在200玩,GG的GF一个劲地对我PMP……”张老师将这个同学叫到办公室,问他写的作文是什么意思,他说,200代表英文ZOO,意即公园,GG是哥哥,GF是女朋友,PMP是拍马屁。张老师将翻译的结果拿给其他老师看,没有一个人能够在不看翻译的情况下看懂原文。也许孩子会觉得网络语言有趣好玩,简洁方便,而且有点儿幽默诙谐。可能别人还不太习惯,但在他们的生活中,这种另类语言已经大行其道。其实,语言需要社会的检验,社会公认程度不高的语言是无法与大众交流的。作文是思想的表达和交流,应该强调规范地使用好母语。网络语言的流行范围毕竟非常有限,这种杂乱的表达形式有没有生命力更有待时间的考验。
    第二是用字造句要有规则。《文汇报》曾载有这样一条消息:不久前参加完今年上海中考阅卷的语文老师钱传明忧虑重重地说:“如果中考作文中每个错别字扣一分,有的学生分数就差不多扣光了。”在曾举行的上海市“语文规范大家谈”研讨会上众多语文学家和语文教师也呼吁,规范使用语言文字,为孩子成长提供良好的语言环境。据钱传明老师说:“现在的孩子写字越来越随便,学生写错别字的比率一年比一年高。用字不规范直接影响了学生的语言表达。”
    学生用字造句不规范,当然有受社会语言环境影响的原因,如把“埋单”写成“买单”等,什么户外广告、报刊错字百出。每天打开电视、电视剧的字幕没有不出错的。再加上港台语言、外来语言、网络语言的冲击。热衷于在文章中不适当地夹写外语的时尚……所有这些使好奇心强、吸收力强,但辨别能力不强的中小学生在用字造句上难免不受影响。因此,语文教师面临着强化语言文字规范教育的重任。学校是学习规范语言文字的地方。让学生从小就认规范字、读规范音、知规范义是语文教学中的重要问题,当然也是“儿童作文”教学中的重要问题。
    第三是必要的写作知识的规则学习。波里特曾将命题作文的心理过程设计成一个模型。这个模型的特点是强调知识在作文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具有写作知识(包括审题、选材、布局、谋篇、语法规则、词汇量、标点符号等)是作文的先决条件(懂得“如何写”)而掌握自然和社会的一般知识则是作文的必要基础(知道“写什么”)。该模型把“写作构思”看成是作者根据主题和体裁的要求从自己的长期记忆中提取出与之相适应的知识(或信息),并对这些知识的合理组织,用以有条理地、合乎语法地表达主题思想的过程。因而可以把它称之为“知识表达型作文心理模型”(《语言心理学》)。波里特虽然分析的是“命题作文”,但其基本精神同样适用于非命题作文,在一定程度上,对写作教学具有普适性。“课标”要求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发展书面语言运用能力,当然不排除让学生掌握一些必要、有用的写作知识。
    第四是写作的技能、方法的规则学习。“儿童作文”反对传统小学生作文过分强调章法、讲究技能而导致生命真情缺失的不正确做法,但并不排斥一切写作技能、方法的规则学习。儿童习作技能和方法不是主要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学习技能和方法。“快乐大作文”的倡导者李白坚教授也认为“写作教学应该设计出科学而系统的‘训练规程’”。“写作是一门带有技艺性质的课程,它需要的是学生通过自己的动手写作来提高自身的实际写作水平,它似乎不太需要教师作过多的理论说教,所以教师应从学生的实际需要出发,设计出种种有趣而且便于操作的‘训练规程’。让学生从‘战争中学习战争’也许是一个最好的办法”。“写作的‘训练规程’必须有趣味性,这样才能调动学生的思维积极性和情感活跃性,使之在内在联系的触发中,自然而然地脱手就写出千八百字来,这些‘训练规程’不是孤立的而是系统的,它不但要训练学生眼的观察、耳的觉察、手的触摸、鼻的嗅觉和舌的味觉,要训练学生文字的组合和辨别能力,还要训练学生去进行假设、联想、自由想象,甚至还要进行情绪的体验、角色的替换、经验的揣摩,以便去适应各种文体的把握与表达”(参见李白坚《快乐大作文(小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1版)。
    著名语文教育专家吴立岗教授曾提出过作文教学“双轨运行”的主张:一轨是教师根据语言文字训练的要求组织习作,可以称之为“教学作文”;另一轨是让学生根据自己在生活中的实际感受自由命题,放胆作文,可以称之为“自由作文”。显然,这与本文提出的自由写作与规则写作相融通有相似之处。当然对于“教学作文”和“自由作文”不宜机械划分,而应当重在结合。“教学作文”怎能缺失了“自由作文”的精神;而“自由作文”又如何可能离开了“教学作文”的引导。在这个基点上,吴教授也认为两轨可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但是,吴教授认为为了落实作文教学的主要目的,前一轨应该成为“主轨”。不过,他同时也指出,历史上也曾有人主张将后一轨作为作文训练的“主轨”,例如前苏联教育家赞可夫。赞可夫强调作文教学的重要目的,在于“使学生的个人特点及完整的个性得以充分发挥”。因此,有了题目以后,教师不要作任何指导,放手让学生写。谁爱写什么就写什么,能写几句就写几句。学生没有框框“自由创作”,有充分的余地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吴立岗教授评价赞可夫的思想是对当时苏联作文教学“重形式、轻内容”,“重目的,轻动机”的弊病以有力的抨击,对我国目前的作文教学也有可借鉴的地方(参见《小学语文教师》1997年第3期《对两个争鸣问题的思考》)。
    由于传统作文教学过分注重写作技巧而产生了一系列连锁的弊端,使人们一提作文的指导便会自觉不自觉地与“套路作文”“虚假作文”“模式作文”“雷同作文”联系起来。其实,作文的规则,相对的技巧,灵活的方法都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反思传统作文教学过分推崇技巧的弊端,并不完全否定技巧、方法的作用。对此,著名特级教师贾志敏就认为:一个孩子从小必须接受系统的、规范的语言训练。这种训练必须在学校里,在课堂上,在语文教学中进行。语言训练必须从严,必须扎扎实实,循序渐进。他认为作文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课堂作文,我们也叫训练作文。另一类是生活作文,我们也叫自由作文。训练作文(课堂作文)必不可少,有点大同小异,似曾相识,也很正常,我们不必担惊受怕。就像孩子学习走路,初学的样子几乎一模一样,但会走了,个人走路的姿势、样式也就迥异了(参见《新作文》2003年第10期)。
    第五,即使只就小学生习作焕发儿童的生命活力而言,也还是有规则需要学习、需要教师指导的。如“自由表达”不可“东拉葫芦西扯瓢”;“放飞想象”也不等于胡思乱想;“实话实说”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分主次、不加选择;“真情实感”也还有需要内省的是非问题。至于怎样激发自己的写作欲望,怎样感受表达的快感,怎样与同伴分享习作的成果,怎样去提炼生命的体验……也都有其内在的规则。须知规则并不等于都是僵化的教条,它鲜活地存于世界的万事万物之中。学习规则、掌握规则也不等于将规则一一变为条文,然后强记熟背,便可“以不变应万变”;它需要我们在运作中去体验,在应用中去感悟,达到课标所要求的“在写作实践中学会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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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8 19:10:33 | 只看该作者
本文提出自由写作与规则指导的融通,有其充分的理论依据。这里应当着重指明的是“融通”的概念不是机械地把规则指导的训练作为课堂教学的任务,而自由写作则是课外作文的事。这显然是不妥的,课堂作文或课外作文都同样必须遵循自由写作与规则指导相结合的精神,即让“儿童作文”能在充满生命活力的童真意态后面,渗透出规范写作、善于表达的能力。儿童教学体系体现了自由写作与规则指导的融通,其内部结构笔者认为可以由三维目标和六大要素组建。三维目标是“知识维”(日常生活知识、自然和社会知识、写作知识)、“能力维”(观察事物的能力、表象操作的能力、思维加工的能力和言语表达的能力)和“情操维”(表达交流欲、价值观、审美水平、道德意识和情绪、情感)。知识维主要决定“写什么”,“能力维”主要决定“如何写”,而情操维则决定“为什么写”。(见三维图)

    与课程标准相比较,这里“情操维”的内涵基本体现了“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目标要求,而“知识维”和“能力维”的分解,实质上已大大突破了以往狭义的“知识技能”要求,而接近于课程标准的“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而本文作这样的表述只是为了更能表现儿童习作的心理过程特点。
    六大要素是儿童写作在实践“课标”精神,力求自由表达与规则指导融通过程中特别重要的一些方面:
    1.强烈的表达欲望。是儿童作文的出发点和归宿。儿童作文是生命的表达和交流,必须有表达、交流的欲望;而在完成表达、交流之后,又能享受到表达、交流欲望达成后的快慰。激发表达欲望并始终维持高涨的表达欲望是儿童作文教学的基本要素。
    2.求真的观察体验。儿童作文是个性写真的作文,要引导学生在观察中体验,去求得真实的感受和感悟,不说假话、空话、大话。同时也要注意指导儿童逐步掌握正确的观察方法,有正确的观察立场和观点。
    3.放飞的表象操作。儿童作文要展开想象的翅膀,放飞心灵。但也要指导儿童在健康情感的支配下去合理、科学地想象,而不是胡思乱想。
    4.发展的个性思维。儿童作文是思维成果的展示,它既需要以形象思维来生成,也需要抽象思维的参与,在以词语为中介,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过程中,必然要受到价值观、审美观的制约,有利于思维的健康发展。
    5.规范的言语训练。儿童作文是儿童个性化言语的自由表达,既要克服权势语言、公众语言对儿童个性言语的侵犯和消解,又要引导学生遵守表达的共同规则,实现表达的规范,以提高表达交流的效果。
    6.多元的评价共享。儿童作文的评价包括了习作主体的自评、互评和教师的参评,是一种多元评价——互动评价,评价的过程也是习作共享的过程。
    2011版“课标”,既为当下的小学写作教学引领了正确的航向,当然也会对作文的“改课”,提出诸多挑战。笔下认为构筑建立在儿童精神基础上的自由写作与规则指导的融通,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话题。以老子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思维方式观照“儿童作文”教学新体系,可以把“儿童作文”弘扬儿童个体生命精神的基本原理归结为“一”。“一”条原理往往涵盖了两种对立统一的教学观点,即“自由写作”与“规则指导”相融通的中间路线,于是构成了“三”,正是这个“三”又可以派生出多种多样符合新“课标”“儿童作文”精神的各种教学模式、教学途径和教学方法,呈现出“三生万物”的百花齐放的宽阔境界。这样的“儿童作文”是儿童自己表达生命和沟通生命的需要,是放飞的心灵的真情写作,掌握一些表达规则和写作技巧,只是为了更好地表达和沟通。“儿童作文”也有摹仿,但因为有了生命真情的投入,正如余秋雨先生所说,连模仿也成了狂欢节里的面具,指向着的是一种整体的生命释放。这些作文当然也是有章法、有规范的,但生命真情是首位,章法和规范全已沉淀到写作者的童真和意态后面。
    新“课标”的小学写作教学追求的正是这样的一种境界:
    作文连接着健康的生命,让作文与生命一样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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