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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豹]君说;俺拒绝(被)扣“爱心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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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9 12:22: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年终岁尾,送温暖活动又多了,俺举双手拥护。
        见院子里公告栏里有个通知:说每人都要献爱心,按不同等级捐款30——100元不等,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云云。
        俺声明:捐款,俺是愿意的,但俺拒绝被扣,尽管捐款数额不大。
        原因如下:
        1、俺们亲眼看到了真需要救济的人却没有得到救济的事实。
        前几年,看到一位40岁左右的农村妇女,到一所学校要求减免孩子部分杂费的情形。
        她说:丈夫得病去世,花光家里所有的积蓄。她一个妇道人家种了3亩多地,还要供两个孩子读初中。在村里,她要交农业税、人头费等费用,算起来,种一年的田根本就“落”不到什么钱。而两个孩子又都说要读书,一个初中生一学期的报名费是400多块,家里实在交不起。
        妇女说着,声带哭腔。闻此言的人,亦唏嘘不已。因为她的孩子在校遵守纪律、穿着很朴素、以前的学费也是到最后才交齐,所以,学校马上替她办理了减免手续。
        稍后,有人问她:过年之前,政~有没有给你们发救济补助?她说:没有,我人小面窄,哪有救济。又有人说:我们过年前,都捐了款的,像你这样困难的都冒发救济?那钱用到哪里去了?众人都无语。
        妇女走后,人们议论纷纷,都愤愤然。说:下次捐款,我们就直接送到真需要救济的人的家里去,不要他们代劳。
        拒绝扣“爱心捐款”,就是拒绝此类事在俺们的眼前再次发生,拒绝助长有些人的不正之风。
        2、这么多年来,只见扣俺们的款;从来没有哪个人、哪个单位通报一下,这些钱用到哪里去了。俺们只有出钱的份(尽管不多),从来就没有“知情权”;有些人有“使用权”,却从来不履行“告知义务”。
        俺们国家是法治国家,国家告诉俺们: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俺相信这是真理,俺不明白的是:这么多年,俺的知情权哪去了?谁剥夺了法律赋予俺的权利?
        3、俺愿意“捐款”,但拒绝参与变味的“爱心捐款”。
        这点钱对俺们来说,无也穷不了,有也富不了。是真需要救助的,俺们愿捐款,对别人多少是个援助,尽管俺们也上有老、下有小,俺们还愿意多捐点。如果是“贫帮富”,那还不怕人家笑掉大牙:把你卖了,你还在替他数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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