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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脸咋成了“女写手”成名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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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7 05:45: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要脸咋成了“女写手”成名的捷径来源: 山东新闻网     作者:侯文学

    继上海“80后女写手”张丽华在博客上大胆宣布“只想和余秋雨一夜情”,并在网上晒出了自己的裸照之后,随之又一位“80后”女写手“佛公子·朱秀”在网上呼喊:“我要做韩寒的情妇!”(见2008年10月20日大河网)这些初出茅庐的“女写手”为了坐飞机成名,竟然拿自己仅有的一点本钱当卖点,实在又可悲又可怜。

    社会的包融和网络的开放,给一些形形色色的人提供了表现自己的舞台。一些不甘寂寞且出名欲极强的人年轻女性,便使出了浑身解数,利用网络炒作自己,其中有:在网上先发表低俗日记后露臀的南方某报记者“木美子”,专司跳S型造型舞红极一时的芙蓉姐姐,靠人炒作出名的天仙妹妹,提出甘愿被张艺谋“潜规则”的重庆大学表演专业大二女生依依......

    把张丽华、“佛公子·朱秀”称作“女写手”,大概算是一种抬举。她们无非是在网上开了自己的博客,堆砌一些无病呻吟的文字,叫散文也好,称随笔也罢。可就她们的文学素养而言,距离作家的要求还要有很长一段路程要走。当然,只要她们钟爱文学,执著地写下去,并不怀疑有一天能够被作协吸收为会员。问题在于,她们似乎太急了一点。为了能够一夜成名,竟然不顾羞耻、不择手段。张丽华声称“只想和余秋雨一夜情”,甚至在接受采访时把自己的裸照散发给记者,极力撺掇记者拿照片去问余秋雨有没有兴趣“那个”,后来裸照又登在了网上。这种做法已经涉嫌触犯了《刑法》第六章第九节“传播淫秽物品罪”,因为它既不属于宣传人体生理、医学知识,有不属于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且向包括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公众传播。对于网友的置疑和批评,张丽华斥之为“道貌岸然”。既然如此,为何不敢把自己的劣行向电工丈夫坦承呢?更何况,如果道德的底线也可以随意突破,社会还有什么道德标准可言?呼喊“要做韩寒情妇”的“佛公子·朱秀”,大概可与张丽华归于同类。

    文学创作是一项艰苦的劳动。它需要有志于走文学这一独木桥的人对文学有执著的追求,更需要有深厚的文学素养和丰富的生活积累,并非能够把文字堆砌在一起就是文学作品,也不是想当作家就能成为作家,成为有名的作家就更难。但现实的情况是,众多的人都想当作家。有些孩子不谙世事,竟然也成了作家。北京的春树出了一本《北京娃娃》,看了几页便无法看下去,那无非是劣迹斑斑的少女日记。有的有钱老板也成了诗人,看了他的诗作,不过是又臭又长的顺口溜。号称“80后女写手”的张丽华、“佛公子·朱秀”,在写作水平上,也只能与娃娃作家和老板诗人划等号,而她们不如娃娃作家和老板诗人之处,在于她们成名的急不可耐和不择手段。

    清代文学家申居郧说过:“作人,作文,以品为主。”笔者以为,这些冲破道德底线、靠意淫名人成名一时的“80后女写手”,若不改弦易辙,加强道德修养,很难成为名副其实的作家。更令人担心的是,靠非正常手段成名一旦演化为文学界的“潜规则”,不仅会污染文学界和社会风气,而且会贻害于我们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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