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9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远河远山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2-28 16:45: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远河远山


□ 张炜

--------------------------------------------------------------------------------


  像许多人一样,我也到了收拾梦中碎片的年纪了。或许我的情况更糟一些:双眼大睁,任凭思绪与梦境相混。不,也许它们本来就是一样的,本来就没有什么区别。我无法分清什么是真实发生的,而什么又是幻想和臆测。是的,我说过,它们本来就混在一起,无法分清。


  纸


  一想到“纸”这个字眼,就让人有一种温煦、一种富足的感觉。拥有许多纸,也就应有尽有了。薄薄的,匀细光润,各种颜色,简直非人力所能为。有人将发明纸的那个人当成神仙,这原是对的。我囤积纸的癖性由来已久,根深蒂固,不可救药。我用不了这么多纸,也无法传之后世,唯痛惜这些纸在身后的不测命运。当然,我会未雨绸缪,想想办法。

  十几岁之前,纸是极珍贵的东西。那时的人吃物匮乏,连青草都吞了,树皮悉数剥下,哪里还有纸。有人吃一种棕色的土,黏而细,有香味,捏成长条,从一端吃下。这时没有纸。小学生的课本是黑粗纸印的,字与纸的颜色几乎相混。但我就在这时对纸着了魔。

  我那个粗鲁的继父把纸藏在了床下,翻开他的军大衣和褥子就能看到一叠花花绿绿的纸,极薄,香气四溢,是用来卷烟的。我小心地抽出三两张,这是第一次偷。那时一般人家简直没有一点儿纸头,进门后四下张望半天就是找不到纸的痕迹。这是真正的贫穷。而继父竟然把一叠叠纸压在身子底下睡觉。大概他也知道这有多么奢侈,故而藏得严密,且与之相伴同眠。

  后来吃物多了,粮食有了,纸也就不再罕见。最先看到成捆的白纸是在海港路代销店:柜台上有酒坛和醋坛,还有一捆纸。它要五分钱一张,贵极了。我买了一张,妈妈也买了一张。继父脸色很坏,他当然嫉恨。

  我把所有的纸写上字之前,先抚摸它。它微笑着,好像说:来吧,给我写上吧。

  关于纸,我三十多岁算是见了大世面。那是进城后的事,那天由人引领,我来到了一个印刷车间,于是看到了堆成一人多高的纸岭。我的心立刻乱跳起来,两耳嗡嗡响。这些纸垒得像巨石,或卷成了碾砣一样,浑身闪烁着兰花瓣的光泽,嗅一嗅有千层菊的香味。我见四下无人,就伸手抚摸了这成堆成岭的纸。


  粉白色的纸体温与人相同,约三十六度。黑纸凉一些。有一种橘红色的纸有些烫,像发着低烧。

  也就是那不久,有人送给一叠印了方格的纸,美如画幅,我小心地收起。看许多人怎样使用:每一格填上一个字,有趣而神秘。这让我想起了种地:先修好畦垄,然后再播种。

  一天半夜,我梦见那一叠簇新的纸打上了雨点,头上急出了汗珠。我醒来一遍遍抚摸完好的纸页,再也没有睡意。

  那时我认识了一个叫雏儿的姑娘。这是我三十多年里的一个突出记忆。她微胖,有刘海,脸上一层细小的绒毛闪闪烁烁,大眼像猫一样。我对她的到来只有感激。尽管三个月了,我们之间手都没有碰一下,也没有说什么表明心迹的话。渴望结束单身生活。我比她大许多。她第一次来到这寒碜的住处,直笑:你这里什么也没有。

  我让她看了纸,一共几叠,其中一些是十几年前的积存了。我送她二十张浅红色的纸,她收下了。我一直记得她转身的样子,那条粗粗的发辫垂在背上。多么好,这座城市有雏儿这样的姑娘。

  我还想送她一叠方格纸。可是她没有再来。


  心力


  我的确拥有过一种特别的能力。这不能与人讨论,因为它不会让人明白,也许仅存在于极少的一部分人身上。当我发现自己具有这种能力并尝试使用时,仅三岁左右。后来它就消失了,消失得一丝不剩。我渐渐变成一个与他人无异的生命。

  那时我在一隅独处,在无声无息的角落里,屏息静气一会儿,就能记起许多出生前后的事情。妈妈常被我的只言片语弄得大惊失色。比如我说出了许多年前的那个下午,我和妈妈刚刚下船的情景,我们在码头上等人的焦虑。那时我还在怀抱中。

  她和继父极力想让我相信,我是他们的孩子。后来一切都难以掩饰,他们也就绝望了。继父肆无忌惮地打骂,知道我心里恨他。可是他没有更多的办法,我的不声不响最令他害怕。这样的时刻,我的眼睛望向他,他是恐惧的。他老熊一样的后背疼得一抽一抽,弓着去里屋了。

  我闭上眼睛,就能看见许久以前的那些人。我能够毫不畏惧地与他们交谈。比如慈祥的外祖母,我可以依偎在她的身边。失去了外祖母真是不幸。还有我的生身父亲,他成了我一生寻觅的人。妈妈不愿说他,她几乎从不提他。

  我曾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未发一声。这让家里人害怕。聋哑病?医生背着药箱来了,查而无果,扔下一包钙片走了。一个月的时间够长了,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想自己的生父。高个,瘦削身材,沉默。一双深深的目光。我叫了一声父亲。他开始用胡茬蹭我。泪水横流。

  因为洞悉秘密及其他,继父愈加恐惧。我在他弓着背出门时使尽心力,想让他在跨过院子当心那潭脏水时狠狠跌一跤。果真如此。这次摔得可真不轻,他破口大骂离开了。真是快意。我还用相同的办法弄碎了他手里的酒盅:当时他正温了酒端起来,让杯子在胸前晃动,我心里想快了,杯子就要爆了。砰一下,杯子碎了,酒溅得满身满脸。这瓶酒是港长送他的,他用指头蘸了一点儿品尝,大骂。

  继续想父亲。我看见他被人推上高高的台子,一群人挤挣上前,责骂,还卷起一叠厚纸,卷成一根棍子那样,一下下抽打他的脸。人群快意极了。父亲脸色蜡黄,身子摇了一下,好不容易站住。可是当太阳变得通红时,那些人又开始抽打。人多得密不透风,他们堵在一起,让我再也无法看清他的脸。父亲不知什么时候躺在地上,有人踢,踢,他一动不动。他再没有动。四周全是一种黄叶树,叶片纷纷落下。银杏树,秋天。


  战争的气味


  继父尽管是被贬来小城的,但因为是战争年代过来的人,所以仍旧使人畏惧。他最初被送来时,押解的人说:好好看住这个人。港长成了继父的顶头上司,可是他不仅未能严厉管教,反而对这个人心存畏惧,还有崇拜。继父喜欢枪支弹药,于是满屋里全是火药味儿,大大小小的枪支不少于五六枝。

  整个人都是火药做成的。巨大的身躯是一架大炮,支在泥土上可以击退成群的敌人。听说他亲手逮过敌人的一个将军,于是小城人都认为这个人胜似将军。敌方将军威名显赫,继父原以为那是一个威武的大汉,谁知逮到手中一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将军只有一米六三,黄黄瘦瘦戴了眼镜,手指细长。

  继父不乏传奇。一颗炮弹炸开了,死伤一片,继父被炸起几米高,与泥溅一块儿腾起又落下。一个班的战士上来挖开泥土,从发烫的弹屑中扒出几具尸体,又找出继父。他自己站起来,扑打一下身上的泥土,骂了一句脏话。他全身上下仅有一二处擦伤。师长有一次来团里,让他脱了衣服看一遍,说:你就是那个炸不死的人?

  在海港小城,这个不可一世的人满心怨气,无法无天,根本不把他人放在眼里。所有的人都怕他,或躲避或讨好。其实他是戴罪而来的,什么罪不知道,但肯定够可怕的。他整天搬弄的那些枪本来是港上保卫处的,由于他喜欢,就归他了。世界上什么怪事没有,他竟然能够戴罪为王,在小城里作威作福,连港长都怕他三分。

  继父所有的东西都是军用品:被褥,水壶,大衣,靴子。只要不是从军队上来的东西,他都有点鄙夷。那件军大衣足有几十斤重,厚得吓人,有毛里,大铜扣子,上面还沾了野物的血。他剥制动物时两手不停地在衣襟上蹭,妈妈离开很远看着。他屋里全是可怕的东西,这是他的积存。妈妈平时不和他在一起,只是在他喝醉了,或是一些特殊的时刻才去照料。

  这人酒量大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有一次港长和几个人被他喊来喝酒,每人面前摆两瓶,所有人都倒下时,他却将大家剩下的酒汇到几个大口碗里,然后咕咕灌下肚去。这一天他竟然没有醉,只是脸色苍白,一声不吭。这个夜晚妈妈陪了他。还有一次他在大街上与一群人莫名其妙地干上了,那一伙痞子至少有十几个,手持刀子和钢筋往前扑,结果被他用那双带铁钉的军靴一口气踢昏了三个。不过最后他还是头上流着血回来,那是被钢筋戳的。这样的夜晚妈妈也要陪他。

  一切都毁在了醉酒上。他因此而留下了永久的罪孽。有一天他歪歪扭扭骑着那辆大摩托,刚从海港路拐出就撞在了一个少年身上。少年只大我一岁,名叫永立,却从此再也离不开轮椅。继父身上的罪恶,一生难赎。

  妈妈讲继父时,我不发一言。不好奇,不询问,不拒绝。我不知道妈妈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人的身边。可怕的选择。他是你的父亲啊,妈妈故意这样说。我懒得否认。我厌恶关于他的一切。他不爱我,也不爱妈妈。我曾看见妈妈在他炸雷一样的呵斥声里全身颤抖。妈妈啊。我不止一次被他揪住暴打,只因为我不吭一声。是的,我用狠狠的目光盯住他。


  阁 楼 上


  一只大猫来到我们家,无声无响进了院子,然后径直进屋,再往上,去了阁楼。继父闭了一只眼,像瞄准一样看了看它。我真担心它吃一颗枪子儿。因为门前的大橡子树上玩耍的松鼠就被他干掉了。那只猫大摇大摆地来了。我也随它去了阁楼。

  这儿阴黑无光,要呆上许久才能看清东西。一些杂七杂八的物件,坛坛罐罐,纸箱,特别是那个式样古老的大木箱。猫嗅过了每一件物品,然后依偎了一会儿那只木箱,才走下阁楼。我看着它来了又去,简直无法解释这次造访。继父竟不敢动它。类似的情形还有几次。我宁可相信这是一只精灵,它来自一个神秘之地。

  无论何时,只要家里人找不到我,就知道我在阁楼上。靠近三角小窗的地方有木板和纸箱做成的一个窄床,我就躺在那儿。从这儿可以看到院子,看到院墙外的一截街道。大木箱里散发出一股麦穗的香气,面包的味道。其实里面只有书,旧书。这是外祖母一家的至宝,不然母亲不会千里万里携到此地。可是不知因为什么,木箱从进门那一天起一直藏在这里。深夜它发出声音,直到天明。一高一低的声音。只有我听出那是两个人的交谈,是外祖母和我的父亲在交谈。

  父亲清瘦,外祖母微胖。他们真是洁净啊,如果在今天的小城里有这样两个人就好了,那样整个小城都会变得令人景仰。现在这儿都是一些灰蒙蒙的人,他们的面廓模模糊糊的,走在清晨的海雾里,咳嗽,打喷嚏,急匆匆的。听听我这两个亲人的谈吐吧,语气徐缓,多么儒雅啊。外祖母的眼睛像外国人一样深陷,嘴唇微微有点翻,那是像孩童一样红润的嘴唇。外祖母一边说话,一边抚摸她的猫。她甚至亲了亲它,它眯起眼睛看了她一眼。

  我在小窗洞下看过了所有的书。这些书在阴暗的光色里气味浓极了,是几十年前的异地气息。他们,我是指外祖母和父亲,在我读书时就不声不响了,只心满意足地看着我。我感受着外祖母温柔的手掌。这些书有一多半是难以读懂的,但它们仍然让我无法放弃。一些古旧的物品偶尔会在箱角滚动,如一粒扣子、一枚古钱币。有一次我还发现了一只怀表。拨了拨弦,天哪,它嚓嚓走动起来。从此我知道了时间的形状,它上面满是刻度。


  大 轮 船


  它常常发出骄傲的声音。不必到近前去看它雄赳赳的样子,只要在这吼声里伫立一分钟,就会想到它漂亮逼人的白色。一个大烟囱,上缘发黑,美好的烟在飘荡。它又要启航了,码头上的桥板在铁链子的牵拉下飞快收起。一群人在岸边挥手。它又要去最远的远方了,那里的世界与这里完全不同,那儿几乎是一个传说的世界。

  我央求妈妈带我坐船离开。离开并不意味着一去不归。我也许还要留恋这个小院,特别是这棵大橡树,这个阁楼。我还要回来,因为只要外祖母的大木箱在这里一天,这里就是该死的家。可是这艘把我和母亲载来的神奇大船,它总该带上我们重返一次故地啊。那里让我放心不下,因为那里有一个谜,它包裹了以前的我。那里还有一个瘦削的男人的故事,他会在大船靠岸时微笑着站在那儿吗?

  我想象偎在他的怀里。我发现了他鬓角的几根白发。一条方格毛巾围在他的衣领处。他扭头去看妈妈。妈妈的脸一直红着,眼里溢满欢悦的泪水。妈妈多么好看,妈妈的眼睛多么大,睫毛长长的,在下午橘黄色的阳光里闪动。妈妈啊,我们终于逃出来了。从今以后只生活在橘黄色的阳光里,这是旧照片才有的颜色,暖洋洋的。我一遍遍抚摸这一层阳光,想象远方的岁月。我于是全部记起了一周岁以前的情景:大棕榈树下的白木椅上,外祖母和父亲正面容和煦地谈话。太阳投在他们脸上的光线让人无法忘记。我神往无比。我问妈妈这就是通往棕榈之路吗?妈妈高声回应。她从来没有这样朗声应答过,无论对谁都没有。

  父亲穿了一双蓝色的胶底鞋,脚步轻快。妈妈在我的身后挤眼睛。讲一讲父亲的故事吧。妈妈说他是一个运动健将呢,网球,篮球,无所不能。一个从更南的南方归来的男人,一开始还喜欢穿白衣服,戴一种大檐宽边帽,皮鞋也是白的。这是父亲的父亲对他的打扮。后来不仅服装改变了,整个人都朴素到了极点,变得与当地人一般无二。不过他一说话还有些南音,这要改变也难。父亲的父亲一开始也同他们一起住,后来不知为什么连夜逃走了。真的是逃走,慌得连手杖都遗下了。父亲把老人的手杖藏起来,然后高声谴责。妈妈惊恐万分,看着男人,用不间断的吻来平息自己慌悚的心。父亲无心温存,高声谴责。

  我能看见在更南的南方,父亲的父亲坐在另一张白木椅上泣哭,双手蒙面。老人是乘坐一条船离开的,一条白色的大轮船。他真是聪明得很,能够在事发之前离去。如果再耽搁一点点,一切全完了。要知道这是我的爷爷啊。那些与爷爷差不多的体面老人,只要留下的,都被铁链锁走了。他们再也没有出现在棕榈树下,音讯全无。

  一些荷枪的人进了家门,把父亲母亲分开,询问着,在本子上记一些话。父亲高声谴责的声音从另一间屋传来。一会儿是别人的声音:你算了吧。母亲什么也不知道,问话的人就盯着她看,上上下下看。母亲转过脸,那个人就大声咳嗽,来回走动。

  橘红色的阳光迟迟不愿收束。这是父亲的光辉。我知道这是早晚会结束的美丽时光,当大地变成浅灰色时,最终的告别就会到来。那时妈妈会泣哭,父亲会轻轻拍打她的肩头,用另一只手来安慰我。走吧,后会有期。一个冷静的声音,真不像是父亲。就这样,我看见妈妈牵着我的手,重新往一个码头走去。那儿的大轮船在等人,它将把我们从橘红色的霞光里拽走。


  食土的人


  这儿是北方,到了冬天要下很大的雪。除了松树,冬天不再有其他绿色。春天绿色也不多,因为干旱或其他,大地裸露。也没有水,到处焦干枯竭。村庄的长辈连夜议事,商量的事情永远只有一件:吃。因为树叶光了,松树的嫩梗浸过几天也吃掉了。干草磨成细粉,做成香酥可口的软糕。但是很快什么都没有了,老人绝望了。有人找来一些木头,浸泡之后用石头砸碎,勉强可以咀嚼。我的牙啊,我的牙啊。老人咕哝着,用力吞下一口。木头吃完怎么办?总不能吃石头吧?

  春天将尽时节真的要吃石头,不过这是一次极可怕的尝试。最先下口的是一个壮年汉子,他饿昏了头,把一块发白的酥石弄得粉细,然后吃下去。半天工夫他开始乱滚。这个人胀死了。老人们连夜议事,最后的结论是:这个村庄谁能最后活下去,谁能保住根苗,就看他能不能吃土了。

  如果有了吃土的本事,人的忧虑也就无影无踪。泥土多极了,让生命繁衍下去毫无问题。可惜不少人试了,结果比吃石头好不了多少。只有极小数人最终经受了这个关口,最后真的活下来。原来这些人不仅强健泼辣,而且胆大心细。瞧他们先是把一层松松的干壤扒掉,再把湿润的散发着腥臭的泥丸拂去,一点一点往下寻,直到摸着了硌手的姜石,这才大喘一口。姜石下边就是浅黄色的黏土了,不软不硬,像发面装进笼屉之前的样子。一把掏出,嗅一嗅,拳成馒头模样,狠咬一口。

  瞧他们大口吞食的样子,村里人马上得知有救了。人们奔走相告,说土是可以吃的,土芬芳无比。这一传不得了,大大小小的人都趴在了地上。可是两天之后吃过土的人都有气无力地折腾,最后只有少数几个活下来。活下来的仍然要吃土,而且食量大增,并且不再有不适感。除了吃姜石之下的细土,他们还试着吃黑土和黄褐土,吃水沟里的青色淤泥。几个月过去了,食土者脸上有了红润,力气也比以前大了许多。

  经过一冬一春一夏,村庄里活下来的只有食土的人了。这些人的特征就是口大牙坚,说话声音粗浊,土腔愈重,力气特大,不惧生死。好不容易有了粮食,他们才重新吃起了热乎乎的汤水,饭量大得惊人。不过为了抵抗饥饿,他们有时还要吃一点黏土,通常会把黏土装在衣兜里,想起来就掏出啃一口。令人遗憾的是,食土者的后代比老辈人娇气多了,他们对黏土挑剔得很,扒来找去,土质里不能含有一粒砂子,而且吃前还要在鼻孔上嗅上半天。

  战争来了,招上战场的全是食土者的后代。他们的英勇超过常人数倍,总是立下赫赫战功。在死亡将临的关头,他们会不慌不忙,咬紧牙去拼,无论死去或者活来,都是一副平常心情。战场上的勇士没有一个饿死,战场上下来的人永远也饿不死。


  不服水土


  不服水土可谓大事,轻者闹点毛病,重者蔫蔫日久,最终死在异乡。不服水土的人选择了同一个药方:喝烈酒,喝个不停,杀死异乡毛虫。他们相信异乡里有一些毛虫藏在水与土中,这就是令外乡人不得安居的根源。不服水土者小毛病不断,哪像个扛枪的人。队伍一路往南,最后胜利得无仗可打,屡建战功的军人只得留下,住在生满棕榈的大城市。

  街上的女子额头鼓鼓,纤手细腰,眼白很清,个别皮肤略黑,嘴角窝着。放下枪的男人偶尔琢磨女人,牙齿肿胀,目不转睛。不服水土,他们说。一个络腮胡子团长一天到晚骂人,连上级首长也敢骂。都知道他谁也不怕,因为那个首长的命就是他救出来的。胡子团长枪不离身,动不动就放枪打下几只鸽子,有人威胁要给他处分,要下他的枪,他就拎着酒壶找到那人,把枪砰的一声拍在桌上:你拿去吧。对方不敢收,他就揣到腰上,说那还是归我,说这枪结果了不少敌人,阴气太重,你留下可没有好处。胡子团长一口气能喝下一瓶烈酒,从来不醉。他在大街上喷着酒气游荡,引来许多目光。上级首长不得不找他认真谈一谈了,他搓着胡茬说:我有什么办法?不服水土啊。

  胡子团长给派到一个大机关里,差事与往日不同,这里需要真刀真枪。一个月里,这个机关逮住了十几个暗藏的敌人,胡子团长开始高兴。只要有敌人就好,只要他们敢折腾就好。这些日子里他忘了喝酒,布兵遣将忙得昏天黑地,再无牢骚。有一天他亲自审一个文雅青年,审了半天竟泄了气,发现此人绝算不得什么,抓他的唯一理由是其亲属可疑。而这个雅弱书生显然毫无害处。不过胡子团长可不轻易放人,只让人把青年关了,留待后查。

  那个曾经威胁要没收枪支的那个人成了主管,令胡子团长十分不快。他一见那家伙的猪脸就厌弃,看到其动不动就皱眉收唇的样子就恶心。这家伙有些来历,别看身上没有一块伤疤,却一直围着队伍打转,也曾有过军籍,那时专跟文化人过不去,危急时枪毙过不少戴眼镜的。胡子团长知道这家伙也是近视眼,不过至死不戴眼镜。

  有一天猪脸过来转了一圈,临走狠盯了胡子团长一眼。两天后有人就把一叠卷宗扔在桌上,他翻了翻,都是那家伙用红笔批的“要案”。让他吃惊的是那个年轻人也在其中,他是从卷中的黑白照片上认出的。多好的眼神,这人怎么会是坏蛋。他将这份卷宗挑出来。一边的人小声说:这人妻子连日来一直喊冤,还往上告呢,头儿一发火连她也关了。

  胡子团长喝足了酒,让人领他看关押的妇人。她当时正面窗而立,一转脸把人惊了一下。他咳一声,示意妇人坐下。下面的问话不断被哭声打断。胡子团长的拳头握得咔咔响。他离开的路上对身边人指示:立刻放人,放了这个可怜的女人。

  一个星期之后胡子团长得知,那个被他释放的女人第三天又被重新逮捕了,并由猪脸亲自审问。他几次设法去找关押女人的地方,结果都没能如愿。这种秘密羁人的方式并不陌生,这就是那个家伙的拿手好戏。可是这次竟然绕过了胡子团长,这真是欺人太甚。他照照镜子,看了一会儿满脸胡茬,又摸摸从未架过眼镜的鼻梁,揉揉眼,骂了一句脏话,跨出门去。他直接去找猪脸。

  我是负责的首长,你要明白这个。这是猪脸说的第一句话。胡子团长忍住,从头把青年人的案子述说一遍,指出这种毫无理由的关押必须结束,人家的妻子更不能收进监来。猪脸再不吭声,只示意警卫进来送客。胡子团长一路上都在回想那个可怜的女人。她的眼睛有一股说不出的神气,这让他心里充满疼怜。他好像生来第一次牵挂一个无辜的女人。他骂了一路。

  这一夜他几乎没有睡觉,只喝闷酒。当他黎明时分喷着吓人的酒气出门时,旁边的人发现他的眼睛是血红的。他径直去了猪脸办公室,人不在。那个副手傲慢地看着他,他就让这小子带路去关押女人的地方。副手冷笑:这得首长批示。胡子团长冰凉的枪管顶了一下对方的脑壳:误了大事我一枪崩了你。对方两手抖得像翅膀,直着脖子在前边带路。

  那个女人的顽强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他未敢置信的是有人竟然如此卑鄙,几欲乘人之危强占妻女。这次他了解到,猪脸曾几次暗示:只要妇人应允就一并放人,还答应了一些令人垂涎的条件。女人在他面前哭成了泪人。胡子团长伫立片刻,黑着脸出来。剩下的时间他一直在等猪脸,直到天黑才等来这个人。

  巨大的争吵声从办公室传出。一些人围过去,但不敢进门。突然爆出一声枪响。有人喊一声,是那个浑身打抖的副手。他往旁边看了看,像是哀求几个人一起闯入。大家如梦初醒冲进去。猪脸躺在地上,血流了一地。胡子团长手里的枪还在冒烟。

  事情的结局有些平淡,上边的首长亲自处理了这桩案子。猪脸拣回了一条命,但要调离原机关。胡子团长收进监里,三个月又放出。他必须离开军队了,最后的日子首长与他谈话,问愿意去哪里?胡子团长说:这一切的发生,全是因为水土不服。让我重回北方好了,离老家越近越好。首长拍拍他的肩膀,点点头。首长的眼里有泪花闪动。


  冤诉


  一群鸟儿,还有各种动物,它们是獾和松鼠、黄鼬、兔子、狐狸,许多叫不上名字的野物,一齐围拢过来。多么可爱的模样,让人恨不能一一扳在胸前,捏弄它们的小小蹄爪。可是当我离近了时,又立即有些紧张,因为我发现它们的神情如此冷肃,准确点说是满目冤恨,直盯着我。我后退一步,它们就继续往前。我的前后左右都有动物,我被包围了。这时我才看得清楚:它们身上都流着血,都有一个枪眼。

  我的头嗡嗡响,心里开始明白:这是一群动物的冤魂。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那么这些动物全都死在继父的手里。是的,许多个春天和秋天,更不要说大雪纷飞的冬天了,这个心狠手辣的猎手从未停歇。似乎只有夏天他才安静几日,但也仅仅是几日。我还记得那年夏天的一个午后,天下着毛毛细雨,四只松鼠在大橡子树上嬉耍,他就蹲在屋里瞄准,最后杀死了其中的两只。院子里有一道铁丝,那是他专门用来悬挂动物毛皮的。他把晒干的毛皮摞在厢房里,捆起,向来访的港上人炫耀一番。

  如果动物界也遵守“父债子还”的条律,那么我必须毫无迟疑地声明:我不是他的儿子。可你们是三口之家,你们在一个屋檐下生活,这是赖不掉的。动物们坚持道。黄鼬已经扬起了屁股,准备施放致命的毒气。獾把虚伪的笑脸仰向我,隐去了一句恶毒的诅咒。猞猁的利爪急急抓地,那是再清楚不过的威胁。就在这危急关头,两只松鼠挡在了我与其他动物之间。它们想为我讨回一个清白,说就因为阻止那个人的恶行,我曾经被打得遍体鳞伤。为了证明所言不虚,一个松鼠还灵巧一跳,飞快撩开了我的衣襟。几只鼻头凑近了,它们边看边嗅。

  结果是一阵沮丧和无可奈何。我禁不住问:你们为什么不去围攻那个恶煞?它们一声不吭。狐狸许久才叹道:那家伙有枪啊,那个冒烟的家伙毫不留情。一片沉寂。只一会儿,无边的冤诉就开始了。

  一只鸽子说它是六个孩子的母亲,小家伙刚孵出不久,正是张开小嘴吃食的时候,它就中弹倒地了。可怜六个小雏活活饿死了。我问它们的父亲呢?它的泪水哗哗流下,哽咽着:你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可不是谁都有父亲的啊!我再不吭声。松鼠说:它们两个惨遭毒手后,爸爸妈妈忧伤而死,它们姊弟俩是父母的一对至宝,是生命。松鼠手里有一颗硕大的松果,这时举起来:看吧,这是妈妈一直留在身边的,它舍不得吃,留给我和弟弟,总以为我们还会转活。獾说:我和孩子正在睡觉,那个凶残的魔王就在门口放火,然后又用湿草闷出浓烟,把我们呛醒。不冲出洞口就没有活路,冲出去也凶多吉少。我横下心扯着孩子往外冲,它们刚半岁多一点儿,吓得搂紧我的脖子。不出所料,那个恶魔等我们一露面就开枪,娘儿俩一起跌在了血泊里。獾的话音被一片泣哭淹没。


  湿淋淋的人


  许久未见了。我的挚友,轮椅少年,永立,永远站立的人,被命运捉弄的人。在林中,在雪地,我一度仔细辨认轮椅压下的辙痕。没有。所以,当有一天我看见了淡淡的、若有若无的两道印迹,就按住狂跳的心一直寻下去。辙痕消失在林边,似乎一直通向码头的方向。

  那次可怕的泳场经历还在眼前。永立被继父撞成截瘫后再也不能游泳了,可他过于倔强了,硬要像过去一样到水里,让我把他从轮椅上抱下来。可怜的人,当然很快沉下去了。我去拉他,可他拒绝我。我不顾一切把他弄上岸。他的一双手击在我的胸口可真疼啊。他号啕大哭。我也哭了。我们两个躺在沙岸上,旁边是他的轮椅。

  你到底去了哪里?我问一个走在前边的人,因为他的背影太熟了。他不应声也不转身,我只得追上去。手一搭上肩头吓了一跳:湿淋淋的,凉到了心口。他仍然往前,我就紧紧跟上。我仿佛忘了他要坐轮椅才能行走这一事实,只顾跟随。到了海边,就是那片泳场,他的步伐一点不曾放慢,继续向前。水达到了我的胸口,他在前边领路。水漫过了我的头顶,除了手脚更加轻快而外,简直没有其他异样。

  水下光洁闪亮,安静而透明,草绿得让人眼睛一亮。各种鱼都围过来,一遍遍亲吻永立,他还拥住一条彩色的大鱼拍打了一下,就像久别的朋友重逢那样。我这会儿想看清他的脸庞,就快步绕到前边。我发现他还是那副神情,只是没有了过去的绝望和哀伤。当我去扯他的手时,却感到了一种逼人的凉意。我想这是在水下时间太久的缘故。

  永立说:大海与陆地是一样的,只是少一些恶人。大海深处也有丛林,有城市,有各种动物。大家只要因为某种原因到了海底,也就亲如手足地生活下去。这里的生灵不太谈论陆地上的事情,无论是那儿的朋友还是仇人,都不太提起。大家尽可能遗忘陆地上的世界,因为它比起大海简直太渺小了。我对他的话坚信不疑,只是有点于心不甘。要知道我们都生于陆地啊,那里有我们的亲人和无数朋友,我们大家不可能一走了之啊。

  永立说大海才是让人自由行走的世界,而陆地上必须有一双健康的腿。这里的鱼只有鳍啊,你看它们行动起来依然迅捷灵巧。我想问他的轮椅,但忍住了。他领我向前,直走到一个小小的村庄跟前,伸手指一下:看,我就住在这个村里;这里也有大城市,可我不喜欢那儿。我们走进村庄,一些猫和狗蹦跳而出,尾摇身扭,与永立亲昵。村子里男男女女许多人,一个个站在那儿,全都湿淋淋的。他们欢迎永立,后来才把目光转向我。永立介绍说我是他陆地上最好的朋友。村里人说:早就看出他是陆地人嘛,他身上的衣服没有湿气。

  海中的风是深绿色的,吹拂时没有声音,像无形的手一样摸来摸去。夜晚的风令人舒坦。我被永立领进一间小屋:一幢用贝壳和珊瑚建起的形状怪异的居所,有床,当然是海草铺成的;有桌子,是海中植物做成的。有纸吗?有,那是海带状的薄片,平平整整一叠,摸一摸又滑又腻,只是有些凉。到了半夜,永立突然说起了一个意愿:希望我也能留下来。我没有马上拒绝,问:村里的人都是怎么来的?他说这些人大半是因为一些意外事故落到大海里的,开始那个哭啊,冤呢!后来一个个都知道了大海的好处,也就爱上了这里。你真的不想留下?

  我一声不吭。我只想听下去。他说这里的人好极了,他们从一场大灾难中过来,都懂得相互怜悯,没有一件事不是互帮互助,从不对人说谎,更不要说彼此欺骗了。至于说爱情,你也不要脸红,因为我们都到了这把年纪,可以好好谈谈了。这里的爱情很多,因为你看到了,男女数量差不多嘛。这里的爱情不像陆地上一样,讲贫富讲城乡讲年龄,因为这里的人不需要钱。年龄也不会是个问题,因为这里的人不会衰老,可以永远相伴:只要爱上了,就双双对对不再分开。当然了,这里的人与陆地上一样,亲嘴儿是少不了的。怎么样,你不想留下来吗?

  我还是没有马上回答。因为我有妈妈,有陆地上的朋友,我不能离开他们。我需要看到他们的眼睛,需要听到他们的声音。还有,我想寻找生身父亲,想知道关于他的一切。

  我流下了惜别的泪水。我摇了摇头。


  雪地


  这片林地从城郊一直向西伸延,无穷无尽。林子一过了河就变得深不可测,连最老道的猎人也望而却步。雨和雪一过了河就变得猛烈,动物在对岸成倍增多。冬天的河西岸简直就是禁地,谁敢在数九寒冬过河?在我的记忆中继父只有一次踏雪入林,结果差一点丢了性命,最后是让护林人救下来。

  大雪封林的日子有一种奇特的神秘。这种安静,以及突兀响起的一声鸟叫或兽啼,立刻会引起一连串的回应:躲在松枝后面的大鸟扑动双翅飞走,一串嚓嚓的蹿动也从远处传来。有什么动物发出孩子似的哜哜笑声,还有张口大喘声、咕哝不休声。好像林子在寂静中一直闷着,这时终于暴发出满腔不安和热情。雪地上的各种痕迹多得不可胜数,连最老的林间猎人也认不清它们的来历。可以想象一个夜晚的雪地上有过多少匆匆奔走,这里原来是一个繁忙的世界,一个未曾停息的世界。

  我的故事有许多与雪地连在一起。对我而言过河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只要一踏上那座河桥,满心的喜悦就达到了顶点。河对岸雪深林密处有一座小屋,那里面炉火熊熊,屋里全是浓郁的烤南瓜的香味。一铺暖烘烘的大炕,一个小木格子窗,窗上是红色剪纸。炕上有一张小桌,桌旁坐了一个沉默的姑娘,她和爸爸妈妈已经期待我许久了。这是快乐而孤单的一家,他们是林场的护林工人,把我看成城里码头上的孩子。她最愿与我谈论大船,那时一脸神往。她不知道一个人坐在船上该有多么幸福,正像船上的人不知道坐在林子深处的大炕上有多么幸福一样。

  她的父母在我们一起围上小桌时就忙自己的事情去了。我不久就开始倾听她的朗读:像河水淙淙流淌,像一只小手轻轻抚摸。这是令人沉醉的声音。我愿意为这样的时刻历险,踏十里雪路而来。她那时会仰起火红的脸庞看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她呼出的白气真好看。这是一个香气四溢的雪中小屋,这里啊,干结的霉豆角缠在篱笆上,蓝底白花的家染粗布隆着她的胸部。可是我把一切都忍在心里,包括幸福。我记得那时一活动身上就疼,那是因为继父的一顿拳脚。我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微笑,让她牵上我的手。她的小手像热炭。

  难忘那年冬天的一次跌伤。那是怎样的一场大雪啊,连河桥都隐去了踪迹,可我还要固执地过河。望着无边的苍茫,我站在河边不愿回返。完全是一阵突来的冲动,我踏上河冰边缘,盯着河心的激流一下腾跃起来。结果我跌了下去,落在被雪覆住的对面冰刃上。就这样,我不得不住进林中小屋养伤了。那时还不知道会造成怎样的后果,不知道一生都要忍受病痛,阴雨天里要一拐一拐地走路,让我早早拄上一根拐杖。这都是后话了。当时伤痛也许算不了什么,近在眼前的幸福却让我忘掉了一切。她的父母为我敷上中药,她一直守在身边。开始的日子不能下床,一切全要依赖别人。有一次他们去了林子,她不得不为我做得更多。我的脸红极了。她轻轻抚着我的腿部,学妈妈那样换药,帮我把短裤脱下一截。从这一刻起她不再抬头,只紧紧抿着嘴角。我长时间不敢看她一眼。该死的创痛啊,把我逼到了最尴尬的一角。我差点大喊大叫起来。

  雪地并不寒冷。我一生都未曾将雪地当成冰冻的世界,恰恰相反,它像棉絮一样包裹了我的童年和少年。任何一个冬天,只要没有了铺天盖地的大雪,我就觉得是极大的缺憾。


  可能是爱情


  关于雪地的回忆应该终止了,因为这让人无法忍受。那些陈年旧事发展下去,也许将有令人惊骇的结局。随着时间的延续,当我连连咳嗽,行动受阻,感到来日无多时,却展开了倔强的想象。拳头在疼,这拳头打在我自己的胸口上才好。显而易见,那可能是爱情。类似的事情还有一些,它们发生在浪迹的年代,在长长的少年之旅上。

  对我来说山地只能是悲惨的。我从小生活在平原和城市,记忆的彼岸还生长了棕榈树。可是接下来的日子却要在山地攀援。一大早醒来告别房东,慈祥的大哥挽留我,给我金黄的玉米饼。最小的妹妹比我还大两岁,黑红的脸庞,酒窝,领我去村边场院读书。这儿有一个巨大的草垛,被她掏开了一个洞子,无比宽敞,里面全是软软的麦草。这儿真是一个天堂之所,无人打扰,只有我们俩。天近中午时,她把我用麦草堵在洞里,然后回家拿来瓜干和玉米饼,还有黄瓜咸菜。多么香的午饭。她说要在这里藏我三天,不,十天。

  天黑了,她并不急着离开。乌黑的夜色里谁都不吭一声。后来她的手按在我的头发上,我像一个罪犯一样沮丧。这样一会儿,她开始摸我的后脖颈了。衣服里有了麦草,她就给我揪出来,痒极了。她说麦草都要找出来,就一遍遍摸索不止。你多么瘦啊,这么瘦的青年。我也摸了她的麦草,很胖,一个健康的女青年。她对在我耳眼上吹了几下,捏我的鼻子。我哭了。我想起了雪地的情景。那个人,她,还在雪地林中,正离这里千里百里。可是我今夜却在这儿。我哭的是自己的软弱。这极有可能是爱情。

  这一天直到半夜她才离去。因为不离去不行了,她的哥哥在村边高一声低一声叫她,她吓得一动不动。叫声一停她就准备离开了,在我脸上亲个不停。我咬着嘴唇,幸福和愧疚各占一半。主要是幸福。我拥住了她。她说:紧一些。我点头,紧了一些。她说:再紧。我把她抱了起来。我的力量让她吃惊。她喘着,说你就在大草垛里住下吧,我每天按时送来吃的,干吗一天到晚在山地蹿?我没有应。

  第二天我就走了。我在草垛里留了一本书、一叠浅红色的纸。这些纸是妈妈给我的,是我最珍惜的东西。

  后来我就想念两个姑娘了:雪地,草垛。可能真的是爱情,因为我一路上常常想她们想得睡不着。就这样想着走着,来到了那个大镇子。这里藏下了我的另一些幸运。有一个喜爱阅读和写字的胖姑娘就在这个镇上,她真是让我惊讶:伏在桌上写字,一边写一边哭,一会儿就哭成了泪人。她又白又胖,像是一掐就要冒水的某种植物,这要吃多少好东西才长得成?看她的头发,又黑又亮又滑,总是引人伸手去摸一摸。我只看着她,在大多数时间里被愁苦压住了,压得一声不响,只干巴巴看着她。

  胖姑娘的大眼水生生的,她看我,与我交换书和纸,还把我领到妈妈跟前。原来妈妈比她也年长不了多少,年轻得简直让人吃惊。妈妈水光溜滑地站在屋子正中说:住咱家住咱家,我家胖孩儿喜煞你了。我住下来。这不是草垛,这是明亮的大屋。我一路上从未住过这么好的房子。炕上有花被,桌上有花生,她们母女慷慨待客,总是劝我:吃啊,大口吃啊。妈妈一手揽过女儿一手抚摸我,说好孩儿皮儿真滑,像我胖儿一样。她没有男孩,见了我格外喜欢。她说要是再生个男孩这辈子就没心事了,当年奶水旺得啊,山泉一样,胖儿吃不赢,吃不赢。她的手放在胸口按了按,说。

  胖姑娘身上有一种李子花的香味。一个星期过去了,她还是边写边哭,有时不得不停下来,哭得双肩耸动。我离她稍近一点,看到了她脸上那层细小的桃绒。她说:你永远也不要离开了,就住我们家吧,当我们家的男娃。我未置可否。可我知道自己要走,不停地走,我奔向的是更远的远方。她问到底去哪儿?什么人在等你?我摇头。我也不知道。有一些人,有一些事,有一些说不清的东西,它们都在远方。这一切我必须要经历。

  一直想走,但不知何时离开。胖姑娘学母亲那样把手放在我的身上。我真想一口咬住她的手。这是一段好日子,这样的日子一生并无许多。大概又过了一个月吧,我终于恋恋不舍地离开了。

  可是后来,只要一有机会,我还会走向这个镇子。大概是第二年春天,我一踏进这个家门就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胖姑娘被省城一家做报纸的小子领走了。她妈妈对我细说这事儿,笑吟吟的:人家城里人到底是开通啊,开口就对我娃说:咱们走,这就领走了。我的头嗡嗡响,脸上是惨白的颜色吧。从此这里再也没有什么让我牵挂了,我又可以走向远方了。


  是 爱 情


  是的,有什么美好的事物在走近我。这是一种预感。我残破不堪的命运啊,一个个坎儿过去了,总该有一些激动人心的时刻来临。我期待着,又害怕被捉弄和欺骗。我的心变得像羽毛一样柔软,等待一些娇嫩的东西降落在那儿。这之前刚刚发生过令人战栗的一幕,它让我猝不及防。这个秋天继父患了痴呆症,我只得回到十六年前的小城,于是再次看到了那棵亲爱的橡树。然而就是这次东行,一个惊人的消息扑进我的耳廓:雪地姑娘与老师结婚了。是的,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老师整整大她二十一岁。可是他们结合了,并且很快有了一个男孩。我只能为她高兴,为老师高兴。雪地姑娘长啊长啊,时候一到,就把自己完美无缺地交给了他。

  是的,我也该认真想一想自己的事情了。我做临时工的地方有一个年近四十的姑娘,准确点说她整整大我六岁。这个年龄的人如果相爱了也就不会改变,这点上彼此都一样。无微不至的照料,慈爱而热烈的目光,已经许久不能让我平静了。上夜班时,她把最好的一块烤红薯留给了我,自己却啃食一个粗窝窝。大约是从东部小城归来的当年,刚刚进入冬天,我们的事情就算定下来了。这一段爱情后来被周围的人形容为“红薯婚姻”,其实是过于夸张了。我深知任何姻缘都是一种宿命,红薯只不过是小小的媒介。谁能想象一个四十岁的姑娘在这座省会城市里一直等待,其过程中要忍受多少情感的风暴,而她却岿然不移,直到把自己的手放到我的手上。

  她在夜深人静时按住了我的胸口,感受扑扑心跳。人们都走了,偌大的车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因为连续加班和写字,人有些虚脱,额上的汗像豆粒一样,后来不得不躺在一张小床上。她一直守在身边。当症状缓解了一点,我想坐起时,她制止了我。她长时间握着我的手,一遍遍擦拭抚摸我的额头。这个夜晚我突然觉得:经历了漫长的跋涉,终于来到了一个驿站,可以稍稍安歇一下了。

  没有谁能像她这样稳重而扎实地亲吻。一股异性的甘味仍然接近红薯。我得承认,三十多年来,一个异性如此认真的亲吻,这还是第一次。从开始那一刻我就明白,我们之间将有一场真挚的、持久的、不可避免的爱情,其结果只能是一桩正式的婚姻。待我身体好了一点时,她就站了起来:走吧,回自己的地方吧。她拉着我的手,搀扶着,紧紧相挨着出了厂房。我第一次见到了她那间窄窄的、然而是没有一丝灰尘的单身宿舍。

  这间小屋里养了一盆香气扑鼻的麦兰。我忍不住伏身去看,她就说:我们一般都养了麦兰。我问你们是谁?她答:大龄姑娘。说完一把抱住了我,以出乎意料的热情和力量,一下就把我扳到了床前。她动手解我的衣服。我一阵窒息,两手慌乱推挡。然而她只解了我的上衣,将脸贴在我的胸部一会儿。这使我长舒了一口气。我伸手梳理她的头发,发现这一头浓发真是特异,它每一根都比正常人粗壮两倍,涩涩地摩擦手指,发出沙沙声。她细嫩的脖子和下颌那儿有几道横纹,吸引我伸出手去。我的手到处寻索,让她浑身战栗。任何事情总要有来有往,我最后也细细察看了她的上身。我觉得她的胸部才是美丽的典范。让人大惊失色的是她的后背:强健而不臃赘,均匀地披挂了一层金色绒毛,让人想起一种金丝猴。我屏住呼吸捋着这滑滑的背部,体味她稍显猛浪的勇气到底来自何方。

  就在三十七岁的这年冬天,我们结婚了。是的,她比我大六岁。这是始料未及的。一种更为成熟的美丽照亮了婚后生活,我简直给照顾得无微不至。我相信一个人的婚姻所能带来的全部幸福、奥妙和惊喜,她一股脑儿全给了我。我不相信在这一点上,世上还有更幸运的男人。我在两人的世界里是沉默的哲人、冷肃的丈夫、频频咳嗽的小可怜、展眉一笑的孩童,甚至还充当了她的导师和兄长。她几次要像我一样在纸上不停地写,都被我拒绝了。我告诉她这是一种病,一种只有死亡才能终止的热病。


  中风


  美好的日子集中地回报了一个中年男人,抵消了半生艰辛。她把自己的全部都贡献出来,无怨无悔且兴致勃勃。但我还是发现了她头上的白发,它们因粗壮而显著。白发却使她愈加美丽。我几乎忘了她的不可思议的美妙主要来自哪里,大概还是眼睛吧。一双无与伦比的眼睛,潜下深不见底的温情。它看着我时,我自己就全部消融其中了。我不能不恐惧于它的悠然消失。这是一个大龄妻子的怜惜之光。她已经熟知我的每一点经历,记在心中,从头咀嚼。她没有了自己,而只有我。

  这就是人所不知的爱恋。我们为此几乎放弃了一切。最初的这一年足不出户,就连最好的朋友和近邻都不来往了。我们沉醉到一种生活之中,两眼模糊,手足俱抖,见了人口不能言。邻居以为我们俩得了一种怪病,有一次甚至真的找来一个街道庸医。当然这是一场误会。我们处于从未有过的健康时节,面色红润,皮肤闪亮,几夜无眠也毫无倦容。我们在长夜里倾诉,以各种方法回告对方,绝不隐藏一点心事,包括一些梦想。因为这是一场迟到的爱恋,两人都想把失去的时间追补回来。

  由于少年那次事故,胯部残疾让我在阴雨天难过起来。这疼痛是越加严厉了,弄到最后不得不终止亲吻,代之以长长的呻吟。她惊慌失措地看着,暂时还未请过医生。她似乎深知这绝非外力所能医治,请来华佗也是枉然。如果这种宿疾还有一丝挽救的希望,那也只能依靠爱情的热力来慢慢烘烤,以便将我命中深长的寒湿之根拔除干净。她学会了拔火罐,还自我发明了止疼的药方:用一把熨斗轻轻地熨我的胯部。小熨斗里烧了炭火,一下一下熨过来,真是天底下最温暖的抚摸。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隐疼不再袭来,我们两人的幸福就无边无际。像过去一样,我除了忘我的书写,其余皆不在话下。我甚至不让她出门,宁可忍受生活潦草,甚至连续一个星期只喝稀粥。这样直到我的脸色发黄两次晕厥,她才大梦初醒般尖叫一声,不顾一切出门搬来各种吃物。我们家于是变得鱼肉喷香了。她说非亲手把我喂成一个虎气生生的胖子不可,说要让我的脸上闪着资产阶级的油光。话是如此,决心也不谓不大,可惜直到最后也没能如愿。

  我认为身体的遭遇自有缘由。过于幸福的婚后生活只是部分原因,主要的根源还是来自宿命。三年后得了中风,半边不能活动,百般医治也还是行动艰难。胯骨伤痛与中风合而为一,折磨不休,成心要向我追讨什么。当然,它们追讨的是令人嫉妒的幸福。这太过分了。幸福是巨大的,但毕竟时间短暂。我不曾哀求一声,只咬紧牙关挺住。

  她准备牺牲一切换回我的健康,从此再无安歇。她的生命之汁曾经多么旺盛,从现在开始,要一点一点耗尽了。我的手像过去一样时不时地伸进她的头发里,可再也感不到往日的柔韧。这头发一碰就折。还有,当我有一天举灯察看她的后背时,发现那层令人惊叹的金色绒毛已经褪个精光,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我把脸伏上去,听到的是一颗心脏的疲惫跳动。我流着泪水为她把衣服整好。整个过程她都一动不动。自从婚后就是这样,只要我的手一沾上她的身体,她就一动不动,即便手里正忙着什么也要停下来,生怕影响了我。她是人世间多么安稳温厚的女子。

  正因为她,我的半边残疾还是好了一点。我开始拄着拐杖一挪一挪上班了。班上的头儿摆摆手:歇着,歇着,回老婆那里去吧。我一天中的二十四小时都和老婆在一起。


  父亲死于纸


  我的父亲啊,我的从未谋面然而日渐清晰的父亲啊,我的目光追随你瘦长的身影,从冬到春,又从春到夏。我们在秋天的扑扑落叶里互诉衷肠。我一看到你深邃的目光就双唇翕动,一时口不能言。这一场父与子的交谈已经进行了五十年,从我出生的那一刻开始。你一次次询问妈妈,是的,我长期陪伴在她的身边,直到最后一刻,直到那阵不祥的风吹来。

  父亲命中注定了有牢狱之灾,这是无法改变的。无中生有的罪状,谨小慎微的规避,一切就是这样,命该如此。那些比石匠还要粗糙的大手攥住了你的胳膊,推搡着,把你推到一个黑屋里,一关就是六个小时。没有一扇窗户的小屋恶腥逼人,这里以前不知关过多少人,他们花花色色,可没有一个像你这样,两手又细又白,额头开阔清洁。审讯开始了,你已经两天没有吃喝没有睡眠,他们还是让你站在那儿,回答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他们问你逃匿的路线和潜藏的方式,以及实施的步骤和细节。你目瞪口呆。他们恶笑,问你为什么摘下了眼镜?你解释说自己只有轻微的近视,只是写字时才戴上。他们吭哧着,说你写了不少字啊,拿上来。一大摞写满了字的纸,这就是罪证。他们翻动着,一会儿拍案大骂,你费解而又惊愕。他们恶声恶气:好啊,你等着吧。

  这个情节很久之后回想起来还让你后怕。因为你记住了,审问者对写了字的纸有一种特别的恐怖,几乎每一次见到都要浑身发抖。审讯者对那些面色白净的、戴了眼镜的人有说不出的惧怕,所以要一再纠缠不休:为什么摘下眼镜?为什么?你做出解释!最后他们让你在“我是戴眼镜的人”这一供词下按了手印,并且找回了你的眼镜,让你在镜片上再次按下手印。

  事后得知,这个审讯者在十几年前曾经一口气枪杀了六十多个戴眼镜的人。在许多年里,这个人的四周看不到一个戴眼镜的人,他们都消失了。以前戴过眼镜的人总是倒吸凉气,从不提及那段历史,无论近视眼、老花眼,宁可走路撞墙也不敢沾眼镜的边。那一场残酷的杀戮就发生在一个大湖的西边:一开始杀洋学堂回来的人,后来又杀识字的人,最后杀红了眼,见了眼镜就是一枪。通红的血被雨水冲到水沟里,然后又流进湖里,在一片芦苇的掩映下变得无影无踪。

  父亲的父亲及时逃掉了,剩下了一个替罪羊。妈妈为父亲的开释历尽艰险,最后不仅没能减轻丈夫一点罪名,反而自己也陷于牢笼。他们分关在不同的地方,音讯隔绝。那个谈眼镜色变的家伙一直盯着妈妈。他失败了,他不知道世上有各种各样的人。他一生都感到费解。

  那一次凶险最后竟戏剧般地化解了。审讯者遇到了一个内部对手,结果使一个显而易见的冤案裸露出来。最后是一位首长亲自过问,父亲和母亲才得以双双开释。两个人长叹一声,像从一场噩梦中惊醒。可是父亲出狱时大病一场,全身上下脱了一层皮,像蛇蜕一样。

  可惜父亲没能从整个案件中吸取教训,仍然不停地写字,同时还戴上了眼镜。这真是可怕的错误。也许妈妈负有责任,她如果牵上父亲的手去一个偏僻之地,一切就会好得多。他们总以为事情过去也就过去了,再也忍受不了日渐严重的近视,戴上了眼镜。这一来眼镜再也摘不掉了。

  仅仅过去两年,城里又混乱起来。不久又有人踏进这个小家,对他们与众不同的家私、大而满盈的书房表示了深深的惊讶。无礼的造访者这儿摸摸那儿看看,最后开始询问起父亲:你不能停止地写啊写啊,到底是怎么回事?从头交代吧。父亲的冷汗从头上生出,赶忙摘下眼镜擦起来。那个问话者紧紧盯住眼镜:多少度?父亲如实回答:四百度。是的,自从那一次释放之后,眼睛飞快近视。

  所有写了字的纸照例被搬走,妈妈感到了不祥。一个星期后父亲就被抓走了。这次与上次不同的是,两天之后人又释放了,但几天后又抓。这样抓抓放放重复不休。抓走后不是关在一个固定的地方,而是不断地移动,偶尔还要拉到集会上去。在集会上,爷爷的逃离又成了一个问题,台下有一些人大呼小叫地要冲上前去,有人还想揍父亲,被另一些人制止了。

  妈妈每次集会都要挤到最前边,仿佛要去保护丈夫,可每一次都被持枪的人推开,推到远远的地方。枪械很多,会场四周都是闪闪的刺刀。口号声此起彼伏,歌声翻涌。大雨浇下来,人群中没有一个离开,反而在大雨中更加兴奋。父亲与另两个人都被揪到雨地里,身上拴了绳子,由几个人牵上走,一直沿着棕榈大街走下去。

  整个夏天父亲都被抓抓放放,头发都被揪光了。他脸色青黄,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常常看着妈妈,嘴唇活动着却没有话。就这样挨到了秋天,父亲开始吐东西,吃一口吐一口。妈妈不得不哀求一些人,为了丈夫,一遍遍哀求:就让他去医院吧,人挺得住怎样都行。对方的回答是:死不了人,他会挺得住,正顽抗呢。集会的势头比夏天又大了许多,父亲的一个朋友竟然在一次夜间集会中被踩死了。父亲每次出门都要被绳子捆上,与另几个人拴到一起。他的头发刚刚长出又被揪掉了。

  在一场空前的、声势浩大的集会上,一些人愤怒之极,连连扑上去推搡父亲。他们其中有几个找不到器具,就把一束束纸卷成了胳膊粗,一人一根,不停地抽打父亲的脸。说不说?你这个顽敌!噼噼啪啪抽打,抽打。几个钟头过去了,人倒下又被揪起,直到最后昏迷过去。

  妈妈挤啊挤啊,挤到前边时,父亲已经永远地离开了。她看到父亲旁边有一堆沾血的纸。


  母亲死于风


  母亲直到最后也没有得到他们的消息,不知道爷爷和奶奶的下落。两个老人以神秘的方式离开了,带给全家的除了灾难,还有震惊和疑惑。别人怎么也不信他们在儿子和儿媳全无知晓的情形下离去,可这是千真万确的实情。父亲生出了白发,忧丝提前挂上两鬓。妈妈一直在想象两个老人的逃亡生活,有时竟担心他们会像突兀地离开那样,某个早上又一下出现在这间屋子里。

  棕榈大街上的风声一阵紧似一阵。风中搀和了一切,这使人无法回避,无法安稳,坐卧不宁。风中似乎有两个老人的叹气声、惊恐的咋呼声,还有各种哜哜喳喳的议论。飓风袭来时树叶折断,满地都是倒木和破烂的风旋物,总之一片狼藉。这座城市每年都要遭遇不同的恶风,它们掠过时要带走一些人的命,每年如此。对妈妈来说,她经历的所有恶劣时辰都与风有关:第一次乘船的剧烈呕吐,丈夫被拘那个夜晚的大风怒号,以及后来在风雨中的奔走:她一直盯着丈夫在推拥下脚踏泥泞的背影,后来跌倒在地,爬起来就再也看不见他了。她在风中跌跌撞撞跟上,跟上,唯恐失去了丈夫。

  我宁可相信妈妈一生都不曾爱过另一个男人。只有父亲,只有父亲。谁有我的父亲英俊呢?他身材颀长如同风中摇动的棕榈,他文思泉涌好似翻滚的湖波。他的头发柔滑飘动,是最早抚在我脸上的庇护的树叶。妈妈想一生依偎的人终将失去,这是她始料未及的。妈妈想托付一生的人终成梦境,这是她生前生后的疼,生前自己疼,生后让我疼,疼,疼死两代人。

  妈妈越来越瘦,越单薄,走在路上,总是在风中摇动。继父的怒喝会扫掉树叶,我亲眼见妈妈在这大喝中浑身抖动。风吹进妈妈单薄的身躯,穿过,扬长而去,带走她的一部分。风不停地吹过来,这是从南方,从棕榈大街上追逐而来的风,它并未饶过她。妈妈的白发在风的抚摸下一点点变白。

  我死也不明白妈妈至为关键的选择:携我来到小城,来找这个男人。残酷的决定背后到底是什么?妈妈啊,你大概被美丽神奇的白色轮船迷住了吧?你原以为它昂首前行之地就一定是今生安歇之地?你今生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啊。当然了,同样是美丽的棕榈大街,最后不也是变得丑陋残裂?小城本身是无辜的。我要说的是继父,是这个人,这个凶神恶煞般的人会让你幸福吗?你从他身上感受过一丝丝幸福吗?你没说一个字。

  于是只能猜测。我在晚年的昏睡里想着妈妈和那个暴君,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妈妈来小城后也有过短暂的、交替出现的一点点幸福。因为我无论怎么回忆,也想不起她对继父有一丝深恶抱怨。相反,她总是维护他,总是不遗余力地、千方百计地弥补我与他之间的裂痕。这虽然徒劳,却不能不给我留下深深的印象和疑虑,即妈妈和继父的关系。我甚至要不无痛苦地承认:她爱他,她多多少少或真正地爱他。爱一个酒鬼,一个失败的武人,一个目空一切却又实实在在的绝望者。

  风大的日子,妈妈出门总要扶着墙走路。她像小脚女人一样挪动,风还是不饶过她,就像无形的手一样按住她,然后把她使劲往墙上推。她忍住一声不吭地往前,走回自己有橡子树的小院。她先在橡子树下喘息一会儿,然后再迈进屋子。这个时刻我总是在阁楼上,把一切都看在眼里。我仿佛听见外祖母的声音,听见她一边盯着窗外的女儿,一边不停地诉说往事。

  你妈妈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她一头黑发在风中甩啊甩啊的样子直到如今还在眼前。你妈妈年轻时,更不要说小时候了,是棕榈大街上最漂亮的美人。她的腰身软得啊,真是杨柳一样,风让她变得更美更娇。那时她可是无忧无虑,一棵小树,未结果,叶子黑亮,越长越迷人。你妈妈的歌声被风吹得很远,一直传向你未来的父亲那儿。从他们扯着手走向街头的第一天,一条大街上的人就不会忘记。多么好的一对儿。那天是北风,风吹得不紧不慢。

  妈妈老了。她在风大的日子里干脆不再出门。她小心地躲避那一天,留恋这个小院,包括那个继父。这是我后来想到的。她多么舍不得离开啊。可是该来的一切必要如期而至。妈妈不能一直呆在家里,她总要出门。

  只是很小的一阵风,妈妈就倒在了地上。


  继父死于雨


  有人一直言之凿凿,说继父最初是被押解到这座海滨小城的:押解人员拿了枪,下车时尽管面带笑容,但的确是走在继父身侧的。被押解者脸上有浓重的胡子,虎目生生,对这里的一切都不太在乎。武装人员把继父交给当地有关部门就离开了。与传言稍有不合的是,在小城定居下来的继父不像被拘管的罪人,倒像个驾到的王子。他在小城的名声的确太大了,这儿是他的出生地,这里一直流传着他的一些惊人事迹,好像小城里终于诞生了一位飞檐走壁的神奇人物。而今这个人归来了,轻轻落了地。于是安置他的海港也荣耀起来,港长笑眯眯地看着这个人,对他有求必应。按上级要求,这里要有一个人负责对继父的日常监管,并按时报告一些情况。港上委派的人叫“鹰眼”,因为这个人真的长了一双又圆又小的眼,看人时神气就像猛禽。他一见到继父,眼里的那丝威气立刻丧失净尽。继父常揪着他的耳朵玩,厌烦时就大声呵斥。鹰眼为他跑前跑后,人们都说一个是将军,一个是将军的勤务兵。

  继父的新职务是港上调度员之类,可是他从未正经上过班,大多数时间都用来打猎喝酒。他的酒量很快出了名,同样有名的是他的枪法。据说他能在二十米外用小口径步枪击毙一只蝉。港上仅有的一辆大功率摩托被他要下来,从此人们一听见马达轰鸣就说将军来了。他从不更正人们的说法,酒后的豪气也极像一位将军。可是他真的离开了战场,没有了战争。他开始枪杀动物,毫无怜悯。

  他手上沾了多少血?他惧怕这一切吗?战场上的杀戮可以理解,可是其他时刻呢?他是十足的罪人,必将遭到报应。他以酗酒,以过人的粗暴,甚至以卑鄙的傲慢来掩盖这一切,都无济于事。我有时觉得继父是一个善良的恶人,一个正义的魔鬼,一个粗爽的阴谋家。是的,他在向妈妈和我掩盖一些事实。我战胜他的办法就是沉默,并在这个过程中憋足心力。我总是通过这样的方法知晓他的秘密。

  小城南部的巷子里就有他的秘密,那是他的耻辱和哀痛。原来他也有一颗抽搐发疼的心啊。就是这疼让他忍不住,一声声呻吟终于被妈妈听见了。没有办法,他只能在一次痛饮之后领上妈妈,第一次探访那个小巷子。小巷里的人已经没有了,空空的,散发着檀香一样的气味。原来这里一直住着一位皱巴巴的老太婆,据说她老得像绵羊一样,白发卷着,长下巴一直抵紧了胸口晒太阳,对来来往往的人看也不看。她在等一个人,抄着手,看着南边的太阳,一天又一天地挨过。这个人来到了小城,可是没有踏进这个巷子一步。老太婆得知那个人就住在同一座小城里。她等不到近在咫尺的人,也就死去了。

  继父前来指认这条小巷,告诉谁是那个老太婆。妈妈抚摸着黑糊糊的门楣。她肯定在想自己。她和老太婆的命运有什么相同之处吗?继父在小巷抽了好几支烟,这才牵上妈妈的手,走了。

  继父在战前就认识这个老太婆,那时她只比继父大三岁。他当兵时她刚做了三天的新娘。继父恋恋不舍,咬着牙离家,新娘哭得睁不开眼,站在街头送男人时,用两手撑着眼皮,看他越走越远。他走了,一去就是三年。第三年队伍在海滨转战,他冒着危险摸回家过了两天。队伍越走越远,一直向南,再也不回了。许多年后,人届中年的继父已经是南方一个大城市的军管会头目了,一下进入和平年代,突然渴望起家庭生活了。身边人接二连三休掉了原来的妻子,他终于也想效法。入城的第三年,他效法了他们。从此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大街上的南国女人,听着她们的软语,像喝了烈酒一样两眼发直。他忍不住对身边的警卫员咕哝:真好。警卫员问什么真好?他伸手指指从窗前走过的女人。

  他准备娶一个额头鼓鼓的南国女子了。他自言自语,骂着粗话:妈的怪事,走路水上漂一样,一颠一颠的物件,最好抱一个回家。嗯,抱一个回家。警卫员私下里对人说:我的首长中了魔怔。小战士担心他会出事,所以日夜胆战心惊。小战士估计得不错,这个人不久就出了事:手中的盒子枪走火,差点打死了更高一级的领导。

  继父极不光彩地回到了海滨小城,可是毫无愧疚。他曾在夜晚想起小巷里的女人,但深夜出门还是绕过了那儿。一年之后小巷里的人离去了,那天继父关在家里喝酒,不再挪窝,港上的鹰眼来寻,进门发现这个男人酒气冲天,眼也肿了,胡子狂长,整个人老了十岁。鹰眼大声呼叫他的名字,为的是让他把目光转过来。以前这个人都是叫他将军的。他终于火起,一巴掌把鹰眼打在地上。

  妈妈去世后,小院里只剩下了继父。孤独的国王自己活下去吧。那时我正由海滨平原向南走去,走向自己的命运。这边的继父也是一样,他既向着必经之路移动,最后总会到站。那个日子对他来说毕竟近了。我听到的第一个不祥的消息是他患了痴呆症,一个人长期锁在护理院里,正寻机会偷偷往外跑。

  就像命中注定的相逢和厮守一样,那段接近终点的日子还是我与他在一起。那个秋天冰冷的雨水下个不停,我冒着寒冷赶回,在小城人的一片赞许中担负起服侍继父的重任。这个人恶贯满盈却又一脸慈悲,后来的日子里我们竟然相处得不错。他目不转睛看我在桌前不停地写字,一看就是半天。我不能离开,怕稍有闪失就会酿成祸患。有一次我刚刚出门半天他就摔伤了,粪便糊了满身满脸,一见面还把脏到了极点的手伸向我。可怜的人。

  他整个人已经不晓事理,平时像木头人一样移动,并无清晰的意识。可是后来我发现一切远非那样简单,因为有几次他急着出门,分明是目标明确,竟一直奔着城南小巷而去。我吸了一口凉气。就在这样的一个深夜,我因为一天的忙碌,头一挨上枕头就睡过去了,连哗哗的雨声和巨雷也没有把我惊醒。我是在睡梦中被一阵惊恐吓醒的,一个翻身坐起。我好像听到了门响,听到了一个笨重的身躯在移动。我看到风搅弄得窗帘狂舞,雨水正从敞开的门和窗泄入。我急急跑出去,呼喊着。

  一切已经太晚。继父既已上路,就不管不顾地冒雨往南,当然是奔向城南小巷。他出院门后只挪动了十几米就倒下了,倒在一个小水洼旁,鼻子浸在水中,窒息而死。


  枪击何处


  那个挨了继父枪子儿的人职务略高,重权在握,且属于特殊人士。某种地位和优越感常常与职级无关,这是任何时期任何地方都有的一种现象。有人总是处于主动出击的位置,属于食肉动物,一直到死。继父尽管战功卓著,在那座城市里还是要受制于一个脸色苍白的丑陋家伙。这个人从未到过战场,身上没有一个疤痕,但是长了一副钢牙,队伍和机关上的人一旦被其咬住,也就凶多吉少。他凶残成性,杀人不眨眼,但大部分时间面容温和。他杀字出口时十分平静,命令只由别人执行,自己甚至连作息时间都不需改变,处变如常。他的一个隐隐的嗜好就是女人,色欲急切过人,在冷酷的战争年代尤其如此。可是他的这个特征没有留在脸上,整个人看上去有些慵懒,好像对生活已十分厌倦。

  继父那一次真是血冲脑门了,结果非得放上一枪不可。这当然不是什么走火,而是极好地发挥了神枪手的特技,且带着一种幽默的残忍,只一枪就把那个家伙的下体打掉了。结果我们的上级机关痛失爱将,因为这样一来,人虽然可以救治,但其伤残的性质容易让人联想,所以已不适宜在原来那样显要的位置上工作了,只好退到一个无足轻重的地方闲养起来。事情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无论是继父还是被其击残的人,都被上级首长用特殊的办法保护起来。两个人都是值得宝爱的,两个人都有一股狠劲儿,一个在战场,另一个在别的方面。用当时的话说,即他们战斗在不同的战线上。

  那个不幸中弹的家伙晚年过得十分寂聊,虽然口腹之欲得以满足,但心气显然一落千丈。有人在他七十岁生日时见过,说这人老了也还体面干净,耳朵上戴了一个助听器,镶了假牙,穿了黄呢衣服。可能是保养有方吧,脸色白里透红,早年的深皱反而不见了,代之以极为细小的、像灰尘一样密致的褶子。他愈到老年,脸上的一个特征就愈显著:厚唇翻着,像是对眼前这个世界表示着永远的不屑。

  无论如何他还是留下了恶名。多少冤魂在诅咒啊,天长日久,关于他的不堪入耳的传说越积越多。一个最生动最可怕的传闻仍然与那次枪击有关:那家伙挨枪之后于心不甘,以其特殊的地位和权势,让医院为其重植,并且在成功地做了义齿之后实施手术。手术本来是成功的,但由于植了驴子身上的器官,不可避免地引起了排异反应,结果只好忍痛割爱。

  植上,再割下,想一想真不是人遭的罪啊。那些传言者如是说。


  苍老


  苍老其实是有个讯号的,敏感的人会早早接受。我记得自己十几岁的那年冬天,独自走到大雪压顶的林子里,蓦然接到了那个讯号。当时我伫立不前,一动不动垂手而立,感受它从顶部缓缓流灌,弥散到全身的那种震悚感。这虽然只有一瞬,但让我永生不忘。

  那是妈妈刚刚过世的日子,极度的绝望和悲伤让我一步踏入了黑暗。我在这样的时刻茫然无措,失去了方位感,连连失眠,肉体却变得无比敏感。于是那个讯号被我不失时机地捕捉了。

  从此它固执地扎根在躯体之中,不曾偏移半步。于是在很长时间里我身上兼有青年及老人的双重特征,双目混浊而明亮,青年的欲望和暮年的消沉交替出现。它们之间在前二十年是和平相处的,后十年激烈扭杀,最后十几年青春才退出了所有的领地。我一直在做二者之间的调停,结果无济于事。我只好眼巴巴看着苍老为所欲为,从四肢,准确点说是从受伤的右胯骨那儿爬上来,压垮了双肩,最后滞留两鬓。苍老是一个倔犟的、成熟而阴险的精灵,它无情无义,心怀一个始终不变的目标,直到最后一刻才弃你而去。可是与常人不同的是,我从少年时期就结识了它,一生与之相处得大致愉快,总算没有闹出剑拔弩张的局面。

  它让我出现诸多尴尬,我都理所当然地接受下来了。我发现它尤其嫉妒爱情,尽管这已经是很晚的事情了。只要是连续的爱抚和亲近,它就会伸手扼住我的咽喉,让我呼呼憋气,喘息的声音粗浊难忍,最终把新娘吓了一跳。她举灯把我从头到脚看下来,对我身上的皱褶一阵阵惊讶。她叹一口气把灯放回原处,然后为我伸理抽搐的双腿,按摩僵硬的颈项。我心中的灸热常常无力表达,许多时候只能以目传情。苍老的精灵就蹲在一边,是这个无耻的家伙用垂涎的目光占有了我的新娘。只有在这样的夜晚,我才对其生出深深的怨恨。

  它比所有的精灵都更为沉着、智慧、忍耐和顽强。它越来越不屑于争执,变得慈悲和怜悯了,到后来我于午夜时分甚至能感到它的抚摸。它似乎在向我复述一个真理,讲时间,讲永恒,讲泥土的恩慈和博大。我昏昏沉沉地睡着,真理将我催眠,让我忘记所有的烦恼。


  一片漆黑


  我至今不会忘记一位胖胖的小学女教师对我的预言:你的将来一片漆黑。当时听了极度害怕,现在却感到了一种残酷的诗意。她能够做出这样的预言,是因为她的出类拔萃。整个小城里唯有她长得白胖喜人,水分充足,仿佛稍加捏弄就会冒出一股清水。她的眼睛是紫色的,舌头偶尔伸出像玫瑰花瓣。她紫色的眼睛仰视所有重权在握的男人,恭维起来不择言词。促使她对我做出精辟预测的,缘于她事先的一次失误。那是因为她景仰继父,就不止一次讲我如何了不起,如何勇敢,还说这就是血脉的关系。可我不是那个人的亲生儿子,焦愤不安中我终于大声指出。就这样,她恼了,蒙羞了,后来就毫不犹豫地断言了我的未来。

  怎样才算一片漆黑?我一生都在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唯恐发生偏差。我以生命本身、以它的全部去验证,辛苦非常却又乐此不疲。每当坎坷的日子来临时,我总要想起这句话。我从心里感谢刻毒丰腴的女教师,明白这是她赠予的最有分量的礼物。

  那年冬天,我从一个镇子走向省城的半途,正好遭遇了一场大搜捕。起因是有人在野外某厕所的墙壁上发现了一处淫荡的图画,上边写了一行人的名字,总之是一些可怕的话。所有从那个方向来的人都要盘查,一些警察,一排排车辆,让我远远见了就两腿发颤。我记得自己刚从一条长满了曼陀罗的小路踏上大路,还没有走上两步,一眼就瞥见百米之外的阵势,于是扭头就跑。我觉得两耳都是生风扑来,一串串叫骂甩在身后。可是那些人既然盯住了也就不会放弃,从另一边包抄过来。我穿过麦田,横越不止一条小路,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逃,逃开这个凶险之地。当时我什么都不知道,只朦朦胧胧觉得可怕。我听到了刺耳的警笛,然后就弓腰钻进一个水泥渠道。

  这是多么好的避难所。一米直径的水泥管两端长满了高大的茅草和灌木,一只兔子被我惊得蹿出。正在我长长舒气时,外面传来了狗吠。听到有人对它发出指令,我知道完了。身披武装带的大狼狗毫不费力地找到了我。几个耳光打来,我几乎失去知觉。一个粗壮的家伙把我拎起,扑一下扔到警车上。当时我闭着眼睛想到了继父,想到了他的枪。是的,人在一些特殊时刻让手里的枪走火大概也是难免的。

  我与一些肮脏的人关在一间大屋里。这里全是尿骚味儿。没法睡也没法呼吸。顶鼻子的氨气刺得人泪眼模糊。一拨拨人排查,登记,拉出去又扔回来。半夜里看守们打瞌睡了,几个中年男子就嬉着脸相互挤眼,咕哝着:这总比蹲小号强吧,哥儿几个还能说说话。天亮了,我不记得睡过。有人一指我,我出去了。在一个小屋里,一个满脸黑毛的男人和一个秀气的女人审问我。他们一会儿又翻拣我的背包,当一些书本和一叠纸掉出来时,立刻令他们大吃一惊。

  我在剩下的几天里就被单独关起来。这就是“蹲小号”。开始的几天他们拍桌子吓人,一声强似一声逼问。我于是渐渐知道了他们如临大敌的原因。真是奇怪啊,事后想一想还是不解:这么强壮的武装竟然害怕一幅淫荡的图画,害怕有人把一些名字写在上面。我当然一无所知。为了获救,我说出了继父的名字,并指出他是一位将军。那个脸上长了黑毛的男人看一眼细皮嫩肉的女搭档,骂了一句粗话。女人像大夫一样拨开我的眼皮看,没有吱声。她可能嫌衣服勒得胸部难受,两手搓了几下。

  尽管关在小屋里,但总算吃喝不愁。不可忍受的只是漆黑,是无窗的房子。再也不知时间,不知黑夜还是白天。我在这时不能不想起那个胖胖的女教师的话,对她充满了钦佩。我此刻最担心的还是那些被搜走的书和纸,两手全是汗水。门打开了,一道刺眼的光。进来的是那个女人,她吆喝一声,叭一下电灯亮了。门紧紧地关上,屋里只有我和她。她把一叠纸扔在地铺上说:写一些字。我写了。她掏出一个本子,把我的字移近了,仔细对照。后来她又让我写了几次,可能极不理想,让她极度失望。她上上下下看我,突然命令我画一些淫荡的图画,我惊得说不出话,使劲摇头。她笑了,但我看出她在忍住。她盯着我的脸,伸手在我生了一层绒毛的唇上抹了一下:多大了?我说十七了。她吭一声,又发出一声指令。正在我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了时,她重复了那个命令。我不敢,我害怕,我感到一生的羞辱全集中在这一刻了。她极力催促,拍打,我想如果她身上有枪肯定会开枪的。

  是的,她在逼我脱掉下衣。我刚脱下一点点,却被她一把揪下。我含着泪水扭过身去,任她检查我这个与淫荡图画有关的嫌犯。她捏弄了一会儿,不屑地哼着,反复查看。可能她一直不太满意,也有些费解吧,张开手指在我的肚子上度量了几下。我以为她要在本子上记录什么,但最终也没有动笔。她蹲下又站起,这样几次,让我感到她的厌烦和不安已达到顶点。大约一个小时过去,无论是对照字迹还是验看下体,大概都一无所获。她又捏弄了一会儿,欠身看看我,似乎还凑近嗅了嗅。正在这时我觉得她的身上有一股浓烈的气味散发出来,有点怪异,以至于惊骇得说不出话。我差点喊出。她啊了一声,然后死一样肃静。这一刻终于过去,她有气无力地拍拍我的脸,说:起来吧,小坏蛋。

  这个漆黑的世界多么恐怖。


  老师之死


  一个令我入迷的男人,总觉得他有点像父亲。不,他比父亲年轻,但同样英俊。我梦见他头顶和身上全都沾着雪,一大朵一大朵,冒着热气,两眼火一样看着我。有一只红红的小手帮他拍打头上肩上。我顺着这手去看,看到了一对漆黑的眼睛,是雪地姑娘的眼睛。这时我才确信无疑,细高个子男人不是别人,正是我们共同的老师。

  一开始他只是雪地姑娘的老师,因为在林场子弟小学任教,因为我和她形影不离,总是坐在炕上读啊写啊,他也就成了我们共同的老师。他曾经怎样赞扬我写下的句子啊。我为此而怀念他。

  离开他们,我去了真正的远方。许久以来,我在想念她的同时,一遍遍想着老师的眼睛。这双眼睛水一样清纯,简直与年龄不符。那时我觉得他是上一辈人,尽管笑起来像个孩子。所以后来的消息让我惊惧而迷惑,让我陷入了云雾迷茫:他和雪地姑娘结婚了。他是第二次结婚了,他比她整整大二十一岁。天,老师,丈夫,他,细高个子男人?我一直惊讶,心上发木。我觉得有什么在胸口那儿被摧毁了,碎得稀里哗啦。直过了很久,这破碎开始粘合起来,不过裂纹是揩擦不掉的。

  我从头回想,想与雪地姑娘一家相处的过程。我惊奇万分的是,老师比雪地姑娘的父母也小不了多少。这可真别扭。爱情这东西就是这么胡乱产生着,让人在惊吓当中勉为其难地接受。不记得那时的雪地姑娘在对待老师方面有一丝异常,是的,一切都是在后来的日子里渐渐演变的。没有办法,硬着头皮为他们祝福吧。

  我只是无法想象两位长辈与细高个子老师怎样相处,甚至无法想象他们家那只胸部泛黄的狗:它还会像过去那样跳起来迎接他的到来吗?老师的头顶那儿有一撮白发,一剃成平头就成了一个白点,这让我稍稍惋惜。谁知道呢,也许雪地姑娘会一再地亲吻那儿。他是她的丈夫了,一个无比成熟的丈夫,差不多可以当成父亲了。

  不过我静下来想:是的,这是一次完美恰当的结合。因为离去者杳无音讯,一切都没有希望,孤寂的人又能怎样选择。她只该留下来,留在林中小屋,固执地等一个人志愿投来。雪地姑娘啊,只有我知道你是多么清洁健康,如今从头到脚交给了一个男人。雪地的夜多么冷,从此你们可以相互温暖了。

  我当然去了一次遥远的林地,尽管那会儿身体糟透了。一切恰如预料,老师把全部家当都搬到了小屋里,属于他们俩的那一间散发出浓烈的新房气味,虽然这离他们结合的日子已经过了许久,甚至有了一个男孩。雪地姑娘胖了,脸色红中泛黑,因为她常常和他在林中空地上播种。一长溜铁丝上挂着洗过的小衣服之类,这当然展示了某种概念性的幸福。我是这一家的特殊客人,是他们从昨天到今天的见证人、目击者,也是一个隔岸观火的中年男人。老师与我握手时,我觉得他的身体大不如从前了。

  我的感觉真是准确。我的那种超乎常理的预知能力好像突然之间又复活了。当时我脑海中的一个讯号就是:这个人无论多么完美和可爱,也无论雪地姑娘多么恋惜,也还是要死的。不是很久以后,而是来日无多。我忍住了泪水与他们答话,吃饭时接过他递过来的芋头,一颗心都碎了。当然,我没有说什么,噩耗到来之前是应该守口如瓶的。

  就这样,我回到了省城。不久就传来了那个消息,老师去世了,是肝病晚期。奇怪的是我当时并无哭泣,只是在消息印证的同时,听到了雪地姑娘正在千里之外大放悲声。


  她们携手而行


  这位老人我肯定见过:慈祥,微胖,头发花白,一看到我就不再挪动目光。是的,我见过,并且与之一连几个钟头在心中交谈。我喊她外祖母。有外祖母就应该有外祖父,奇怪的是一直没有见到他。外祖母手扯另一个人的手,那人一转脸让我看清了,是母亲。我一句呼叫冲口而出,可是没有声音。这是个橘红色的黄昏一样颜色的世界,只有动作,影子,而没有声音,这就是两个世界的不同之处。我扑过去,交谈,询问,微笑,只是没有声音。

  她们一直在这个世界里携手而行。外祖母说:我还要领她走很长的路呢。我忍不住问起了亲生父亲,因为我从来以为妈妈急于离开也是因为那个男人,那个给了我生命的男人。外祖母说这不用急,她和他见面的日子已经不远,现在首先是教会她走路。于是我注意到,妈妈走路竟然像个婴孩一样,摇摇晃晃,差不多总要跌倒。这是怎么回事呢?外祖母说只要是死于风的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是这样,他们一时立不住脚跟,这要有一个适应过程。我不再询问。

  外祖母是一个独来独往的人,她不需要男人也活得挺好。她几乎没有依赖过他们。她与我交谈时挂在口头的一句话就是:那些家伙啊,百无一用。她真正要表达的是,好男人当然有,但远不如想象的那么多。这些家伙装得个个皆可依靠,实际上都是软坯子,一遇到考验就刷一下变成了纸老虎。她在暗指外祖父。那是一个相貌堂堂的人,曾背叛过她。外祖母说起他的容貌就一阵感慨:这人兼有东方和西方人的特点,但不是混血儿。这人温柔过人,一双手像女人一样柔软,你想想谁能抵挡?三两下过手,谁都得依了他。他今生的主要功绩就是使妻子怀上了一个好孩子。瞧你妈妈长得多美啊,这是遗传了父亲。

  可怜的外祖母半生孤单,一直把幸福寄托在女儿和女婿身上,想不到这两个人又命运多舛。人如果有来世,那么两个世界之间还有一个橘红色的世界,这个世界可是亲人大聚会的场所啊,亲戚朋友,也包括仇人,都要在这个世界里谋面,说一些家长里短。使我感到惊讶的是仇人也要相会,那还不要往死里厮打啊?外祖母摇摇头:不,这个世界里没有争斗没有武事,这儿的仇人们见了面只不过说一些不咸不淡的话。我问外祖父见了她会怎样?她摇摇头:你外祖父不是仇人,他不过是兴趣广泛的人,腰带太松。这样的人转向来世之前,有关方面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紧紧他的腰带。妈妈在旁边听了一个劲儿笑,笑过以后抬头看着西边的火云说:想见父亲。

  我也想见到自己的父亲。我长时间沉默,不再把目光投向别处。天色真红。


  努力


  我在短暂的婚姻里一直努力,努力想有一个孩子。当然这对于一个身有残疾的男人、一个有了一大把年纪的新娘来说是颇为艰难的一件事。我们两人心照不宣,知难而进。可能是越来越老的缘故,我对儿童有一种暴发般的激情,每一次在街头见到他们就再也挪不动腿。我的过分的热情、堆积了满脸的喜爱有时会吓着孩子,于是不止一次被赶过来的孩子父母把我们隔开。据人说,我一见了儿童就要弓腰向前,那姿势、那一脸的惊喜就像一个心怀叵测的老妖怪。更小一点的孩子曾被我吓得哇一声哭出来。可怜的美妙小孩儿,我现在最急于拥有的,就是你们这些稚嫩的生命啊。

  妻子说:这事也许不难。话是这样讲,可是连一点苗头都没有。她按书上的提示不停地吃一些特别的食物,还尽可能穿红色的衣服。她要保持一个新娘的新鲜感,认为这样会让未来的小孩儿高高兴兴投奔到怀抱中。我相信她丰盛的乳房和微微隆起的肚腹,早已做好了迎接一个婴儿的准备。可惜这种兴致勃勃的情形仅维持了一年多,后来,不知是常年的辛苦还是一再落空的期待使其疲惫了,反正是脸色日渐憔悴,乳房也有些瘪,肚腹的脂肪层像被暗暗抽走了似的,无力地凹下去。她以前习惯于把我的耳朵扳向自己的身体,去倾听生命的信息,如今再也不那样做了。

  在那些日子里我们都做过一些傻事,如病笃乱投医之类。传说坊间里有一个专治不孕的高手,就被我们千方百计寻来。这人一进门就让我失望了,因为他獐头鼠目,胡须稀稀拉拉,面色发青,手指甲又黑又长。他木着脸把怀里的药包子往床上一扔,伸手就抓起妻子的腕子号脉。号了一会儿他喷喷鼻子,对候在一边的我说:回避一下不好吗?我一时未解,但还是到外间去了。只一会儿就听到了妻子不耐烦的声音。那家伙咕哝着:最好看看体征。又咕哝:以后往身上抹点醋会好些。又静了片刻,突然妻子喊叫起来。我闯入时,见她手持一个煤油瓶子向那人头顶砸去。那家伙抱头鼠窜了。妻子嘴唇发青,指着他逃去的方向:狗东西想把手伸进来呢。我大惊失色,同时知道,对这个温良贤慧的人而言,最易惹她暴怒的到底是什么了。我明白她在前四十年里是如何严厉戒备地保存了自己,只为了这场迟来的婚配。我这时看着她因激怒而剧烈起伏的胸部,还有那高耸的鼻梁,觉得真像一个烈女。

  是的,妻子实在是省城里难得一遇的美人。她走在大街上总是招来各种目光,并听到一些人的窃窃私语:这是谁家的娘们啊?谁家的,拐子家的。最后一句让人灰心丧气。是啊,我的确拐得越来越厉害了,如果不是出于体面的考虑,也许从一年前就该拄上拐杖了。妻子与我一起行走倒没有这样的烦恼,她总是搀住我,冬天给我围上纯毛围脖,戴上的大棉护手像拳击手套那么厚,还为我系上兔绒护耳套。

  婚后三年一眨眼就过去了。她再不把自己当成新娘,也放弃了生育的奢望。我们面对这样的现实有些痛苦,但总得适应下来。我发现她愈加贤惠,后来的日子简直把我当成了少不更事的娃娃。这使我明白了她仍然想施展做母亲的才能。

  我们做了努力。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丛林之梦


  我一生都无法适应城市的嘈杂。当我忍不住把这句话写在纸上时,一个师长兼朋友拍打着纸页说:是的,你与城市结下了冤仇。我没有说话,心里却泛起剧烈反驳:不,是那些与城市结下冤仇的人把这里搞糟了。我爱城市,所以我为它痛惜,以至于大声哀号。我爱人,而城市里的人最多,所以我爱城市。我不知道什么人出于什么动机,来肆意践踏我们的城区,让车辆堵塞街道,让浊气充填巷子,让不堪入目的垃圾来占据边边角角。我们没有一刻安宁过,我们像一群被驱赶不休的、翅膀熏黑了的麻雀。

  我对妻子说:我来自海边丛林。妻子说:那是一个港城啊。我说是的,不过我的大半时间都在城郊丛林里。我的人生之梦既从那里做起,也要从那里终止。我日夜盼念的,就是一条切实可行的回返之路。我又不能做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因为终究是这座破烂大城收留了我,让我在这里拥有一个温暖如春的妻子,她大我六岁,是我的护身之宝。妻子对“温暖如春”四个字感激不已,听后立刻抱住了我,又按按我的后脑廓说:我的手凉吧?

  她为我做好了回到故地丛林的准备,说:我虽然是一个城市人,但我爱吃烤红薯,我知道所有红薯都是从乡下运来的。我告诉她,东部海滨沃壤千里,那里有一眼望不到边的红薯田。我知道她代表了这个城市最美的一面,来自温情的底层。这个城市仍然有泥土,有水,它们可以养活和栽种绿色,妻子她们就相当于水和土。然而水泥和柏油正席卷而来,我和她要赶紧逃开。

  在深夜无眠时我总在诉说丛林。那里的獾与兔,花与果,都让她烂熟于心。我无法隐去雪地姑娘,妻子满心欢悦地说:我们要像亲戚一样走动啊,我们这就去找她啊。我的胯骨开始频频发疼,有时一夜未歇。我似乎能看到伤残的骨骼,听到它的哀诉。它抱怨我一生的长路,抱怨我在这样的地方落脚。我安抚着胯骨,告诉它必有归去的日子。


  记忆之一


  关于那条长路的记忆,晚年盘绕心头。一些人和事,一些场景,正随着时间的推进而变得崭新。我有时惊异于自己生命的顽强,但一想到长路上的朋友,就明白这全依赖于他们的扶助,是他们在焦渴中为我倾注甘泉。一个叫疙娃的镇上青年,当年二十多岁,与我度过了难忘的日子。他白天做工,夜晚回到住处却不能安睡,急着为我朗读,读过就迎着夜色大声演讲。他的汗水哗哗流淌,以至于使我惊慌失措地望着他。他的无穷无尽的故事记在了各种纸上,那时他像我一样缺少纸张。他甚至像古人一样,把字写在粗布上、动物皮上,写在薄薄的木板上。有一次他展开一个写满字的破旧包袱皮,一边大声朗读,一边像挥动大刀一样做着手势。

  疙娃一脸粉刺多得吓人,乍一看还以为是个毛刺怪物。我忍不住问起了他的脸,他拍了两下腿说:没什么,最有火气的人才这样哩。接着他说自己刚刚打跑一个老婆:那女子长得呀,像小狐狸,脸上有一道漫洼儿,大眼泪汪汪的,迷死人啦。我说那就不该打跑啊。他说:呔,她不识好歹,把我写满了字的一块布头放进了水里。他说着低下头,一脸的粉刺变得通红。我为他惋惜,试着问狐狸女人还能不能返回?他挥动手掌:不要了,不能要了!

  疙娃见我像他那样迷恋写字,又愿彻夜倾听朗读和演讲,所以就把家中所有的好东西都拿了出来,还用好不容易保存下来的半瓶香油拌了咸菜给我吃。


  记忆之二


  我说过,那个林中老师很像梦中的父亲。而有一个人又像梦中的老师。这个人就是进城前两年遇到的韩哥。他的居所是我一路上住过的最长最安逸的地方,一度还让我产生了久留不去的梦想。可惜这一切都消逝了,不再重现了。我一想到他就忍不住流泪,因为我在悼念一个亲爱的兄长。我相信没有他,我的长路将泥泞不堪,也许早就倒地不起了。

  他清瘦英俊,少言寡语,一个人住在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山下小屋中。他家里没有女人,但他做饭缝衣,一切都弄得井井有条。这个人曾经考入城里的一所中专学校,后来不知为什么休学回家,然后一直呆下来,做了一个粉坊师傅。他最初吸引我的当然是那个共同的嗜好:不能停止的书写。比起我前边遇到的那些人,他写字时讲究多了,比如总要换上洁净一点的衣服,手洗过,然后点上烟斗。他使用的是清一色的方格稿纸,这使得我觉得他有些非同一般的来历。可是他似乎不讲往昔。他介绍我在作坊里打工,夜晚就住在他家里。我第一次听到他手持烟斗发出的吟哦,惊得都呆住了:当时我真的闪过了清瘦的父亲的身影。我把他的吟哦记下来,飞快地展开一张张纸。

  在韩哥身边的日子也许是婚前最幸福的时光。那时我甚至以为自己之所以要有长长的流浪,原来就是赶来见这样的一个人哪。他把我领到山峰的最高处,引我看山上的悬溪,从那儿望整个村镇上方的雾霭,望远方,让我指认遥远的海港小城。他说有一天要和我一起去那里看昂昂鸣叫的轮船。

  可惜这一切美好的设想后来都落了空。在作坊里他一连犯了两次晕厥,每次抢救过来都静静地躺一会儿,看着我笑。想不到的是第三次晕厥,这次他迟迟不能醒来,赶来抢救的医生最后也束手无策。他再也没有醒来。

  就这样,我失去了山中的巢,失去了巢中的兄长,一生中再也听不到他的吟哦了。我后来在纸上写一些长长短短的句子,那是我对韩哥的纪念。我想着他。


  记忆之三


  对于一个饥寒交迫的孤儿来说,一路上任何一餐饭、一点赐予,都应谨记在心。我没有忘记,它们一直装在我的行囊之中,伴我走到尽头。有一些谜样的美好然而不乏怪异的遭逢,让我至今迷离恍惚,回头注视。

  那天我一连爬过了两个山头,无比疲累饥渴之时,一抬头看到了山下河谷林密处有一座棕色茅屋。心中漾起一阵喜悦,立刻大步奔去。河谷的水又清又旺,河边树木高大,是我多日未见过的好地方。小茅屋有矮矮的石墙,一扇木门紧紧闭合。出来开门的是一位六七十岁的老太婆,头上戴一顶式样古旧的呢绒帽,不合季节。她叫了一声孩子,又按按头上的帽子说:我怕风。她把我让进了屋子。

  惊奇从帽子开始,然后一桩接一桩。这儿只她孤单单一人,却丝毫没有凄凉气,小屋里香气缭绕,吃物充足,摆设简易而繁琐,大部分是草泥捏成的器具,摆放得十分整齐,像开店一样。老人明白我是一个赶路的饥儿,就打开了所有的食盒:干枣核桃,发糕馍馍,还有肉馅地瓜饼。我大吃大嚼,心存疑惑,不知这是怎么一回事。但我觉得不能莽撞询问。她伴着我吃,吃了一会儿又从角落里摸起什么出门,不久就提回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鱼。她熬起了鱼汤。

  小茅屋的夜晚真是好极了。老人吃鱼时搬弄出一个瓶子,倒出一点暗红色的汁水,原来是甜酒。我喝了一点,脸和脖子立刻红了。老人高兴起来,扳住我亲一口说:真是好孩儿。她在一铺火炕上弄好了被褥,然后让我安睡。我太困了,没有在意老人睡在哪儿,一歪头就迷糊过去。可是半夜醒来时发现老人也躺在炕上,我不知何时偎在她的怀里。我想坐起,老人就拍拍我,再拍拍我。我又睡去了。

  白天并不急着赶路,因为老人总是挽留我。这儿的吃物丰盛惊人,想不出她是怎么弄来的。她笑吟吟看我,捏弄我的手指骨节,说真好孩儿,头发真黑真亮,像小壳郎猪似的。她闲了就吸一个大铜水烟袋,发出咕噜噜的声音。她不止一次提议我也吸一口,我拒绝了。这天下午,老人端详了一会儿,然后教我下五子棋。我发现她的心眼多到了惊人的地步,我没有任何赢棋的可能。下棋倦了,她又捏着我的手说:孩儿,我教你算命吧?她问了我的生日时辰,还扳着头发看了又看,掐着手指咕咕哝哝。她说出我亲人的情况,遭际,以及未来。奇怪的是除了未来不得而知,我已经历的所有事情都大致不差。我呆呆地看她,看她呢绒帽上那块神秘的琉璃。她开始教我算命的方法,我听不太懂。天就要黑下来,外面传来一声鸣叫。老人从角落里抓起什么,拉上我的手说:走。我这才看清她提在手里的原是一把弓箭。

  还来不及惊愕呢,老人已经出了院门,迈着小步走到大树下,然后拉个满弓。我仰头去看,只有抖动的树叶。可是嗖一声弦响镞飞,随后有东西扑扑掉下。原来是射中了一只野鸡。它不动了,伏在那儿。天哪,我只从书里看过这样的场景,想不到今天真的有人使用弓箭。我剩下的时间里一直摸着那把弓:黑糊糊油腻腻缠了布条,看模样至少是一件千年古物了。老人把弓取回,把猎物交给我。

  一餐香喷喷的野鸡汤。我一直琢磨老人,想了许多欲言又止。老人歪头看我:学会算命了?我摇头。她这天临睡前又在院里活动,黑影里看不清,待月亮升起时我马上吓了一跳:老人正弓起马步打拳呢。


  记忆之四


  这是我进城前遇到的最后一位老人:老会计。老人七十五岁,一生都在辛辛苦苦为村里记账,到了七十五岁生日这一天突然把账本一抛说:我要做个大活计了。从此闭门不出,吃饭都让老伴端进屋子。原来他一辈子积累了一些空白账本,它们装订得整整齐齐码在桌上,说要把这些账本全部写满,这就是他的大活计。

  我就是因为好奇才结识了老人。进门时他的老伴抄着手坐在中间屋里,得知我要拜访男人时立刻有些紧张,说:这不行,连村长他都不见,他正忙大活计呢。我的好奇心越发增加,就把自己写下的字纸交给她,让她呈给屋里老人。等了约有半个钟点,女人从里屋探出头喊:进来吧。

  面前的老人鹤发童颜,头颅大得出奇,穿了宽松的衣褂坐在一张八仙桌前,手中有一枝毛笔。这使我肃然起敬。待老伴出门后他才说话,一开口声如洪钟。他说小小年纪就写这么多,真乃奇人也。可是说了一会儿他才承认,他几乎没有看懂。原来老人拒绝写简化字,对这些字恨之入骨,还说我们国家非毁在这些字上不可。他说着又在账本上记起来。我看了看,那是关于一个村庄的记录,事无巨细全要写下,其中有很多数字,如:四月十五日殁十九口。七月二十日午后三刻雪骤起,毁平房一间,黄牛一头,老五哥伤左臂。九月六日七哥二子入狱,淫事发。等等。

  老人的文字平直翔实,没有什么描述。他对我说:我是这个村的会计啊,记了一辈子钱物,这会儿该记下人和事了。他让我读了一段自己的文字,捋捋长须说:你这孩子一路游荡,会遇到不少事儿,将来有出息,也会像我一样仔仔细细记下来。要使用毛笔,要像会计一样。不,其实就是会计。

  离开老人之后,我对自己的文字有点不满足了。我有时真的觉得自己是一个会计。


  离别


  自从中风之后,妻子就成了一个小心翼翼的看护。她寝食不安,几乎没有一刻不在关注。在我睡前,她会伸手在没有闭合的眼睛上方轻轻移动,以便弄清是否为发病后的斜视。因为那个早晨让她一想起来就心惊肉跳:醒来时,第一眼就看到了半睁半合的两眼、歪斜的嘴巴和僵直的手臂。她为我伸理,呼叫,想让我转醒过来看她一眼。那一幕把她吓坏了,她担心这个场景重演。

  她比我大六岁,连续的操劳让其羸弱不堪。当我的手脚稍稍能挪动一点时她就迫不及待了,一天到晚搀着一个沉重的肉身踟蹰街头。她成了我的左半边,一度还是口和手。我深知没有她的驱力,我这部残破的机器早就停转了。引擎尚可,循环系统却出了问题。我吐字含混,舌头仿佛大了一倍,目光却变得无比锋利。据她后来说最害怕的就是这目光:半夜里它像电光一样射向窗户,像在等待一次遥远的造访。她的观察在让我惊惧。是的,那样的造访总会来临的,那个日子对我来说不会太远了。可是我唯独放不下她。我如果把这样一个人独自留在省城,那就糟透了。

  尽管我后来又第二次中风,但最可怕的结局并没有出现。妻子连续高烧,因为查不出病因,不得不住进医院。结果她再也没有出院。她不像我,她没有第二次。就这样,一部残破的机器仍在隆隆转动,一旁的司机却离开了。

  最后的几年主要是分别的故事。我们的每一次注视都是分别。因为我舌头僵硬,说话越来越少,她除了说自己的话,还要说我的话,那情景常常是自问自答。她说你要挺住啊,我挺住啊;你答应要在晚年带我去海滨小城、去丛林啊,我答应了一定做啊;你听话啊孩子,我听话啊。我们窄窄的空间里全是她的叮咛。我行动迟缓,老牛破车,终于落在了她的后头。

  后来的夜晚彻底寂静无声了。不记得睡过一个长觉。无眠的夜积到一起,无形中延长了生命。在一片清晰可辨的橘红色里,她离开了这座城市,去投奔另一个世界。我目送她走啊走啊,走到携手而行的两个女人跟前。她们三个稍稍对视一下,手就扯到了一起。母亲和外祖母。妈妈向外祖母引见她,说:儿媳。

  这边是一场离别,那边是一场相逢。妻子是两个世界的信使,是新人,是行将担负起崭新使命的人。她暂时不再牵挂红薯了。她以前听过丈夫的允诺:去海边平原吧,那里有无边无际的红薯。

  可是我没有忘记。我每次祭她,都要选用紫红色的烤红薯。


  一 句 话


  我成了一个衰老的孤儿。四十七岁独自移动,步履艰难,大概是人生的别一种风景。可是我有一句话又渐渐泛在心头。这句话如果不说出来,恐怕就要带到另一个世界里去了。我从妻子最后的目光里看出了深深的鼓励。可是我又时有疑惑。我倚杖而行,走出了这座城市,看到郊野里有一片苍鹭翻飞,再仔细些看是片片纸页。纸在飞起,在高扬,上面有字吗?

  我将一生积存的字纸都放进了一个大木箱里。它们可以安眠,我将不再开启,不打扰它们受惊的灵魂。锁上门,离家离城,在铅一样的现代烟尘中登上东行的车子。我去东方,去那个深深吸引母亲目光的地方,我的少年之城,我的丛林,我的夏天的葱茏和冬天的雪地。那里的海上还停泊着白色轮船吗?我有时真想登上大船,有一次晚年的梦航。

  几乎没怎么停留在小城。这里变得残破了,时髦了,愚蠢了。我们的小院满是青草。哪里才是家的感觉?往西,去丛林。一直往西,过桥,在桥头用拐杖敲了敲发黑的柱子。下了桥走得慢极了,像一个行将就木的人。又看见那个棕色小屋了,心里一烫。狗没有出来迎接,狗大概已经衰老了。老狗的眼睛总是昏花,耳朵略好一点。果然,它听到了什么,呜吠一声。我应答了它。不是原来的狗,但可以肯定是一只老狗。

  棕色小屋中只有雪地姑娘和她的男孩。孩子真是好东西,没有他的朗朗笑声,这里会多么可怕。两位老人都离开了。我称她小雪。她仍然有些胖,但面色没有了以前的光泽。一些细小的皱纹,嘴唇上一些白屑。头发花白,但很稠密。她对男孩说:这可是你的伯伯。男孩的脸廓完全像父亲,像我们的老师。他的英俊是无可置疑的,是个很棒的小男子汉。又一个林中少年。我说出了心中的赞许,小雪一笑。这一笑宛如当年,仅此而已。雪地姑娘坐在炕桌前的样子一闪而过。我们三个人喝着米粥。男孩不好好吃饭,偶尔回头摆弄那一叠纸。多么好的纸,一大叠。富足的少年。

  我不知该在这儿呆上多久。其实我完全自由。小雪一再挽留,听起来反而像驱客。这是我的误解。她把一间安放了原木床的屋子收拾得干净无比,让我在这里安歇。她大概以为我已经习惯于睡床了。半夜又听见四声杜鹃了:一声连一声鸣叫。显然,这种鸟儿爆发了爱情。我听见隔壁的人在走动,她失眠了。我不存在失眠的问题,因为我早已不把按时入睡当成一个问题。我几乎一夜都在倾听杜鹃。

  早晨,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该离去了。可是我没有完成此行的任务。我总要做点什么。中午饭一起吃过,然后又是晚餐。转眼又是早晨了。我与她分坐桌子两旁。我低头沉默的样子让她明白:我马上就要回城了。她抬头看我,我把脸转向南边。阳光透过黑松的枝叶落在脸上。我把心中积存了近四十年的那句话吐露出来。从此一身轻松,我可以走了。


  给 小 雪


  小雪,不知这是写给你还是写给自己。不停地写,仿佛一直未能写尽。这些文字如今只能留在手边,它们不会离我而去,所以我将放纵心情。也许在十年二十年前就开始了这样的倾诉,现在不过是把心章抄下。无论是现实还是梦想,你都占据第一页。你是不会改变的,不会褪色,不会移动,不会消失和模糊。

  不管从哪儿算起,都不该有另一种结局。我好像从一开始就被一个神灵告知了,我们将以某种方式联系在一起。这究竟意味着什么,也许我们都难以领悟。可是我在离你远行时,准确点说是在那些无眠的长夜,一想到那些日日夜夜,那些梦幻,幸福中就有了更多的羞愧,无地自容。自小厮磨一起的异性,大眼忽闪坐在小桌对面,还有,她的成熟的身体。一条火红围脖那么好地遮住了颈部和胸部,随呼吸起伏,时而剧烈。这儿从未放过一个男子的手。这个时刻该固执顽强地按住你,感受扑扑心跳的撞击,一个小时接一个小时地持续。小巧的鼻中沟活动一下,生气的眼神。屈服,低头,下颌压住一只手。这只手不顾一切,轻率的手。彻底屈服了。最后的时辰,像对待梦境,两眼惺忪看向四周。莫名的时空。

  类似的幻想无穷无尽,只属于我。我设想两人一起走入这片苍茫,向无边的山野投掷心情。我看到那些抱篮提包、一手牵一个孩子的男女。他们是在流浪中生育跋涉中抚养的夫妇,天当被地当炕,拥有大地的居所。我真想把全部体能烧得炽热,在寒风里烘烤我的爱人。她不会饥饿不会发冷,因为我就是食物和棉衣,我就是她索要不尽的宝瓶。

  你在长达三十多年的时光中都在诱惑我。没法探究和靠近,没法设想。当越来越近的思绪把我缠裹起来,我就会大喊大叫地挣脱。回到现实,回到独身一人的事实之中。我从来不将你写在纸上,这次是唯一的例外。因为我不可能遗忘,因为任何一个细部都生成铸就,装在心中。

  我们仿佛是为了思念而分离。当这些告一段落,我也长成了一个说话瓮声瓮气的人,身上散发着浓烈的男性气味。靠近故乡,走进丛林,让昨天的大黄狗惊异万分地注视,不安地吠叫和转动。那个日子就是天赐的盛节,我们会装模作样问候几句,将幸福藏起,沉醉下去。这应该是确定无疑的明天,不打折扣的未来,难道会有什么例外?

  你问讯千里,用目光追逐。那个人身边没有一个亲人、一个旧友的日子里,曾经有过多少渴望。那是一闪之念,是刚刚抬起又垂下的、随即射向他处的目光。他没敢将昨天遗忘和淡漠,没有一刻荒疏对你的温习。这就是实情。是的,你们之间既没有契约也没有誓言,既不曾交换信物又不曾私下定情,仅仅是丛林中的一双,雪地里的一对,是无人分抢的各自的拥有。

  然而,老师出现了。多么尊敬的人,像我们的父辈。谁会想象父辈会有另一种爱怜。我们当年一起望向他、一起景仰他。他高高瘦瘦的身躯、一手漂亮的字迹,都让我们视为完美自然的一部分,就像雪地那样洁净和美妙,有风有树的林莽。杜鹃一声声鸣叫的春夏,我们多兴奋啊,我们牵着老师的手一起走向林间,去找百合花和菊芋。可是我们谁也不会想到老师那只清秀灵巧之手,除了采摘这些,还会把你的未来抓住。

  我的痛苦可想而知。不必诉说,因为一切皆可想象。可是我怎能缄口一生,怎能在这样的时刻不置一辞?我对老师的束手无策与对你的无望之爱是如此一致,以至于只有怨恨自己。是的,这是怨恨,一种卑下却不无力量的情感。我那时是最颓丧最潦倒的日月,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因为我愿把往昔埋葬干净,忘记你的名字,迷茫回家的路径。我做这一切时太晚太难了,我的目光无论转向哪里,最后都要被两个人的身影牵回。

  我梦见一高一矮两个人在播种,他们创建了自己又小又美的田园,手拉手欢笑。高个子的亲昵刺伤人心。他是不可原谅的好人,没有污点的罪人,无比忠诚的谎言。他就是他了,无法取代,无法变换,无法将其挪动到另一个时空。你纯洁无瑕的甘甜乳汁洒向崭新的生命,你充分而真实地做起了母亲。一个人一旦成为母亲,也就不可救药。这个人将无法医治,无法救赎,也无法嫁接。这个人从此将把自身的灵魂抵押出去,以拥有梦想未能抵达的现实。

  我不敢用旧日称呼来召唤你了。我瞠目结舌,差不多用一整天的时间望向东方。日出之地尽是金色,一个用黄金铺就的虚妄。固执的心把我牵向你,牵向老师,牵向小屋和黄狗。我极想独自与两位老人交谈,若无其事地探询原委,虽然已经毫无意义。真的,这是平息自己之方,是恍然醒悟后的癫狂。

  整个事件给我再生的力量,我明白守株待兔式的独身生活应该结束,让一个迥然不同的日子来临吧。就这样,我在省会城市安居,有了一根生命的拐杖。无雪的冬天一个接一个降临,我们尝试着爱这座城市,彼此无一丝保留。这就是我的全部,我留恋和厮守的所有理由。这期间,我从未隐瞒三十多年的渴望,让倾听变得泪眼蒙眬。她总是以最美好的心情向往,猜想雪地小屋的生活。

  在后半生,我们似乎走在一条相似的道路上。我们都拥有过也都失去了。不同的是你有了一个男孩,留下了宝贵的硕果。如今,我们之间的屏障又被一只手摘除了,事情就是这样神奇。我的腿还在发疼,它在提醒昨天的故事:一切都好像是刚刚发生的,你还在为我敷药,一直为我敷药。创口没有愈合,我又怎能离开。可是我也明白,我终将在这座城市里度过余生,正像你走不出那座小屋一样。这有点不可理解,但这是命运。


  拐杖


  我常常抚摸它,看着它出神。曾几何时,它也是枝叶繁茂的树木啊,就像一个朝气勃勃的少年。因为要陪伴一个形容枯槁的人,它就删削浓发,变成了眼前的模样。它搀扶我,我如果离去了呢?我不禁怜惜起来。

  因为半夜下床寻找拐杖总是费事,只能将它倚在床边。可是有几次它困了,倒下睡了,我摸黑寻它时差点跌倒。没有办法,我们只好同床而眠。它贴紧了我,我睡去时一只手还在揽着它,让它顺着我的腿弯躺着。它浑身温煦,一动不动,任我抚摸。这是个没有一丝邪念的孩子,一个生命之宝。我在夜色里发出回告,喃喃之声惊动了它。它的齐额短发被我梳理了一下,手上的茧花硌疼了它。它漆黑闪亮的眼睛望向我,一双大大的杏核眼。

  睡吧孩子,离天亮还早呢。


  心中的鹂鸟


  我五十多岁才算真正安居下来。我认定这是可以托付终身的城市,无论怎样都将如此。这里的街头有源源不断的烤红薯,卖薯娘推着移动烤炉的呼唤声此起彼伏。这是我妻子出生和归去的城市,我该一直陪伴这里。这里有她偏嗜的美食,依然在向她发出声声呼唤。两块钱一个的滚烫烫的烤红薯捧在手里,吹着撩着,听着她们“小心跌倒”的叮嘱,愉快无比。不错,这是缺齿少牙的老人口福,也是一味贪吃的青年食物。当年那个脸色红润的大龄女子每天夜班都要捧一个进车间,放在我的桌上。我眼睛盯在纸上,伸手去取时,分不清她的手还是烤红薯。一样的温软香甜。

  随着时间的推移,无边的沮丧像暮色一样退尽,最后变得一片浑然。是的,一个人,尤其是一个老人,应该安然自如地消失在一座城市里。这座城市被人喻为垃圾堆,这是一些乳臭未干的孩子才有的偏执。这儿挺好的,比如泥土,越脏越好。开始的日子我比任何人都要牢骚满腹,要绝望,这幸亏无所不能的妻子从那个世界回手揪我一下。

  夜里,分处两个世界的老两口有过推心置腹的谈话。我一抱怨她就批评,说你啊,千里万里走过来了,就为了走到一个地方让人可怜?快擦干浑浊的眼泪笑一笑吧,把没有几颗像样牙齿的嘴巴倔强地绷起,让街上人看看你这个老家伙多难对付。是的,我明白了,我一拐一拐活着可不是让人同情的。妻子又说:你说到底有什么可怨可悔的?难道一辈子写啊写啊糟蹋了这么一大箱子纸,到头来还娶了一个胖乎乎的货真价实的姑娘,这姑娘让你夜夜搂得紧紧的,连感冒打喷嚏的日子也是如此,难道还不够让人满意的吗?你到底还要怎样?人老了就该有些美好的回忆,这回忆就像最可口的食物一样,让人享用不尽。人老了回顾那些美好的交往、一些过去的朋友,就应该像揽住一些鹂鸟一样,让你身心俱喜。

  我真不知该怎样感激自己的妻子。是的,首先,关于她的忆想就让人陶醉余生。一个至美的女性,悉心爱护自身四十余年,砰的一声交给了我,这之前连个磕磕碰碰都没有。人微胖,大腿鼓胀胀的,正是我喜欢的那种。不过把她比成鹂鸟,这只鹂鸟也太大了些。我们如此恩爱,相濡以沫,最后她还是先我而去,应了“恩爱夫妻不到头”这句古话。她品貌端庄,不温不火,大眼生生,用那只粗粗的臂膀挽住我,让远比我们年轻的一代惊愕回首。他们对这幅夫妇相持图感到迷惑。年轻人需要学习和观察的还多着呢。

  是的,咱心中有一些鹂鸟。小雪,房东女儿,胖姑娘,雏儿,等等都算鹂鸟了。她们是彩色的,顽皮的,不拘一格的。她们与我不一而足的交往的故事,像多幕剧一样徐徐展开。尽管旷日持久,但她们当中某人咀嚼杏子的模样、鼓着嘴巴吐出一个光洁杏核的情景,还栩栩如生。乡间和村镇的姑娘爱穿松紧带镶腰的方格裤子,那种橘白相间的花纹让人看一眼随即牢记。她们无一例外地埋怨我的少言寡语,殊不知那些专心致志和长于记忆的男人无不如此。我不吱一声,但我始终没能忘记。

  我的所有故事都在最后的几年里讲给了妻子。她言简意赅的一句评价就是:你是个自作多情的男人。我笑了。她宽容,博爱,亲吻起来专心致志,锅子糊了都不管。她一生言辞适度,从不暴躁伤人,记忆中只在多次尝试生育失败后骂过一句粗话。可是骂过也就骂过了,对她来说,别人的孩子就是自己的孩子。她是那样喜欢娃娃,有时长久地站在幼儿园门口,不过是为了傍晚大门一开涌出的那群娃娃脸。

  我承认,愈到老年,我愈像妻子了。我拄着拐,常常一拖一拖走在大街上,像是漫无目的地往前,往前,可走着走着就不愿挪步了。到了哪里?幼儿园。我一动不动站着,站累了就倚在墙上。时间过了一个钟头又一个钟头,渐渐有了一些家长汇集过来。他们有时打一声招呼:来接孩子啦?我点点头。

  喧声一响,大门洞开,一群孩子跑出来了。描了红脸蛋的,扎了朝天锥的,几乎全是花衣服。小家伙们张着手臂往前,跳着笑着,伸出顽皮的舌头。

  哦,这才是心中的鹂鸟。

  这是我最大的满足,最大的幸福。这就是我,一个身有残疾的、五十多岁的男人,正泪眼蒙眬站在霞光里,看着自己的昨天。



  2004年12月3日写于万松浦,

  12月28日改于济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5-2-20 06:32 , Processed in 0.084919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