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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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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9 22:51: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读  书

老 舍



若是学者才准念书,我就什么也不要说了。大概书不是专为学者预备的;那么,我可要多嘴了。
    从我一生下来直到如今,没人盼望我成个学者;我永远喜欢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可是我爱念书。
  书的种类很多,能和我有交情的可很少。我有决定念什么的全权;自幼儿我就会逃学,楞挨板子也不肯说我爱《三字经》和《百家姓》。对,《三字经》便可以代表一类——这类书,据我看,顶好在判了无期徒刑后去念,反正活着也没多大味儿。这类书可真不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犯无期徒刑罪的太多;要不然便是太少——我自己就常想杀些写这类书的人。我可是还没杀过一个,一来是因为——我才明白过来——写这样书的人敢情有好些已经死了,比如写《尚书》的那位李二哥。二来是因为现在还有些人专爱念这类书,我不便得罪人太多了。顶好,我看是不管别人;我不爱念的就不动好了。好在,我爸爸没希望我成个学者。
  第二类书也与咱无缘:书上满是公式,没有一个“然而”和“所以”。据说,这类书里藏着打开宇宙秘密的小金钥匙。我倒久想明白点真理,如地是圆的之类;可是这种书别扭,它老瞪着我。书不老老实实的当本书,瞪人干吗呀?我不能受这个气!有一回,一位朋友给我一本《相对论原理》,他说:明白这个就什么都明白了。我下了决心去念这本宝贝书。读了两个“配纸”,我遇上了一个公式。我跟它 “相对”了两点多钟!往后边一看,公式还多了去啦!我知道和它们“相对”下去,它们也许不在乎,我还活着不呢?
  可是我对这类书,老有点敬意。这类书和第一类有些不同,我看得出。第一类书不是没法懂,而是懂了以后使我更糊涂。以我现在的理解力——比上我七岁的时候,我现在满可以作圣人了——我能明白“人之初,性本善”。明白完了,紧跟着就糊涂了;昨儿个晚上,我还挨了小女儿——玫瑰唇的小天使——一个嘴巴。我知道这个小天使性本不善,她才两岁。第二类书根本就看不懂,可是人家的纸上没印着一句废话;懂不懂的,人家不闹玄虚,它瞪我,或者我是该瞪。我的心这么一软,便把它好好放在书架上;好打好散,别太伤了和气。
  这要说到第三类书了。其实这不该算一类;就这么算吧,顺嘴。这类书是这样的:名气挺大,念过的人总不肯说它坏,没念过的人老怪害羞的说将要念。譬如说《元曲》,太炎“先生”的文章,罗马的悲剧,辛克莱的小说,《大公报》——不知是哪儿出版的一本书——都算在这类里,这些书我也都拿起来过,随手便又放下了。这里还就属那本《大公报》有点劲。我不害羞,永远不说将要念。好些书的广告与威风是很大的,我只能承认那些广告作得不错,谁管它威风不威风呢。
  “类”还多着呢,不便再说;有上面的三项也就足以证明我怎样的不高明了。该说读的方法。
  怎样读书,在这里,是个自决的问题;我说我的,没勉强谁跟我学。第一,我读书没系统。借着什么,买着什么,遇着什么,就读什么。不懂的放下,使我糊涂的放下,没趣味的放下,不客气。我不能叫书管着我。
  第二,读得很快,而记不住。书要都叫我记住,还要书干吗?书应该记住自己。对我,最讨厌的发问是:“那个典故是哪儿的呢?”“那句书是怎么来着?”我永不回答这样的考问,即使我记得。我又不是印刷机器养的,管你这一套!
  读得快,因为我有时候跳过几页去。不合我的意,我就练习跳远。书要是不服气的话,来跳我呀!看侦探小说的时候,我先看最后的几页,省事。
  第三,读完一本书,没有批评,谁也不告诉。一告诉就糟:“嘿,你读《啼笑因缘》?”要大家都不读《啼笑因缘》,人家写它干吗呢?一批评就糟:“尊家这点意见?”我不惹气。读完一本书再打通儿架,不上算。我有我的爱与不爱,存在我自己心里。我爱念什么就念,有什么心得我自己知道,这是种享受,虽然显得自私一点。
  再说呢,我读书似乎只要求一点灵感。“印象甚佳”便是好书,我没工夫去细细分析它,所以根本便不能批评。“印象甚佳”有时候并不是全书的,而是书中的一段最入我的味;因为这一段使我对这全书有了好感;其实这一段的美或者正足以破坏了全体的美,但是我不去管;有一段叫我喜欢两天的,我就感谢不尽。因此,设若我真去批评,大概是高明不了。
  第四,我不读自己的书,不愿谈论自己的书。“儿子是自己的好”,我还不晓得,因为自己还没有过儿子。有个小女儿,女儿能不能代表儿子,就不得而知。 “老婆是别人的好”,我也不敢加以拥护,特别是在家里。但是我准知道,书是别人的好。别人的书未必都好,可是至少给我一点我不知道的东西。自己的,一提都头疼!自己的书,和自己的运气,好象永远是一对儿累赘。
  第五,哼,算了吧。







论读书

林语堂

(十二月八日复旦大学演讲稿又同月十三日大夏大学演讲)



本篇演讲只是谈谈本人对于读书的意见,并不是要训勉青年,亦非敢指导青年。所以不敢训勉青年有两种理由:第一,因为近来常听见贪官污吏到学校致训词,叫学生须有志操,有气节,有廉耻;也有卖国官僚到大学演讲,劝学生要坚忍卓绝,做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料想战国的土豪劣绅亦必好训勉当时的青年,所以激起孟子这样不平的话。第二,读书没有什么可以训勉。世上会读书的人,都是书拿起来自己会读。不会读书的人,亦不曾因为指导而变为会读。譬如数学,出五个问题叫学生去做,会做的人是自己脑里做出来的,并非教员教他做出,不会做的人经教员指导,这一题虽然做出,下一题仍旧非指导不可,数学并不会因此高明起来。我所要讲的话于你们本会读书的人,没有什么补助;于你们不会读书的人,也不会使你们变为善读书。所以今日谈谈,亦只是谈谈而已。

读书本是一种心灵的活动,向来算为清高。“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所以读书向称为雅事乐事。但是现在雅事乐事已经不雅不乐了。今人读书,或为取资格,得学位,在男为娶美女,在女为嫁贤婿;或为做老爷,踢屁股;或为求爵禄,刮地皮;或为做走狗,拟宣言;或为写讣闻,做贺联;或为当文牍,抄帐簿;或为做相士,占八卦;或为做塾师,骗小孩……诸如此类,都是借读书之名,取利禄之实,皆非读书本旨。亦有人拿父母的钱,上大学,跑百米,拿一块大银盾回家,在我是看不起的,因为这似乎亦非读书的本旨。

今日所谈,亦非指学堂中的读书,亦非指读教授所指定的功课,在学校读书有四不可。

(一) 所读非书。学校专读教科书,而教科书并不是真正的书。今日大学毕业的人所读的书极其有限。然而读一部《小说概论》,到底不如读《三国》、《水浒》;读一部历史教科书,不如读《史记》。(二) 无书可读。因为图书馆存书不多,可读的书极有限。(三) 不许读书。因为在课室看书,有犯校规,例所不许。倘是一人自晨至晚上课,则等于自晨至晚被监禁起来,不许读书。(四) 书读不好。因为处处受训导处干涉,毛孔骨节,皆不爽快。且学校所教非慎思明辨之学,乃记问之学。记问之学不足为人师,《礼记》早已说过。书上怎样说,你便怎样答,一字不错,叫做记问之学。倘是你能猜中教员心中要你如何答法,照样答出,便得一百分,于是沾沾自喜,自以为西洋历史你知道一百分,其实西洋历史你何尝知道百分之一。学堂所以非注重记问之学不可,是因为便于考试。如拿破仑生卒年月,形容词共有几种,这些不必用头脑,只需强记,然学校考试极其便当,差一年可扣一分;然而事实上于学问无补,你们的教员,也都记不得。要用时自可在百科全书上去查。又如罗马帝国之亡,有三大原因,书上这样讲,你们照样记,然而事实上问题极复杂。有人说罗马帝国之亡,是亡于蚊子(传布寒热疟),这是书上所无的。

今日所谈的是自由的看书读书:无论是在校,离校,做教员,做学生,做商人,做政客,有闲必读书。这种的读书,得以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增学问,广识见,养性灵。人之初生,都是好学好问,及其长成,受种种俗见俗闻所蔽,毛孔骨节,如有一层包膜,失了聪明,逐渐顽腐。读书便是将此层蔽塞聪明的包膜剥下。能将此层剥下,才是读书人。并且要时时读书,不然便会鄙吝复萌,顽见俗见生满身上,一人的落伍、迂腐、冬烘,就是不肯时时读书所致。所以读书的意义,是使人较虚心,较通达,不固陋,不偏执。一人在世上,对于学问是这样的: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自认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大学生自以为心理学他也念过,历史地理他亦念过,经济科学也都念过,世界文学艺术声光化电,他也念过,所以什么都懂。毕业以后,人家问他国际联盟在哪里?他说“我书上未念过”,人家又问法西斯蒂在意大利如何?他也说“我书上未念过”,所以觉得什么都不懂。到了中年,许多人娶妻生子,造洋楼,有身份,做名流,戴眼镜,留胡子,拿洋棍,沾沾自喜,那时他的世界已经固定了:女人放胸是不道德,剪发亦不道德,社会主义就是共产党,读《马氏文通》是反动,节制生育是亡种逆天,提倡白话是亡国之先兆,《孝经》是孔子写的,大禹必有其人……意见非常之多而且确定不移,所以又是什么都懂。其实是此种人久不读书,鄙吝复萌所致。此种人不可与之深谈。但亦有常读书的人,老当益壮,其思想每每比青年急进,就是能时时读书所以心灵不曾化石,变为古董。

读书的主旨在于排脱俗气。黄山谷谓人不读书便语言无味,面目可憎。须知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的人很多,不但商界政界如此,学府中亦颇多此种人。然语言无味,面目可憎在在官僚商贾亦无妨,在读书人是不合理的。所谓面目可憎,不可作面孔不漂亮解,因为并非不能奉承人家,排出笑脸,所以“可憎”;胁肩谄媚,面孔漂亮,便是“可爱”。若欲求美男子小白脸,尽可于跑狗场、跳舞场,及政府衙门中求之。有漂亮面孔,说漂亮话的政客,未必便面貌不可憎。读书与面孔漂亮没有关系,因为书籍并不是雪花膏,读了便会增加你的容辉。所以面目可憎不可憎,在你如何看法。有人看美人专看脸蛋,凡有鹅脸柳眉皓齿朱唇都叫美人。但是识趣的人如李笠翁看美人专看风韵,笠翁所谓三分容貌有姿态等于六七分,六七分容貌乏姿态等于三四分。有人面目平常,然而谈起话来,使你觉得可爱;也有满脸脂粉的摩登伽,洋囡囡,做花瓶,做客厅装饰甚好,但一与交谈,风韵全无,便觉得索然无味。黄山谷所谓面目可憎不可憎亦只是指读书人之议论风采说法。若《浮生六记》中的芸,虽非西施面目,并且前齿微露,我却觉得是中国第一美人。男子也是如此看法。章太炎脸孔虽不漂亮,王国维虽有一条辫子,但是他们是有风韵的,不是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的,简直可认为可爱。亦有漂亮政客,做武人的兔子姨太太,说话虽然漂亮,听了却令人作呕三日。

至于语言无味(着重“味”字),那全看你所读的是什么书及读书的方法。读书读出味来,语言自然有味,语言有味,做出文章亦必有味。有人读书读了半世,亦读不出什么味儿来,那是因为读不合的书,及不得其读法。读书须先知味。这味字,是读书的关键。所谓味,是不可捉摸的,一人有一人胃口,各不相同,所好的味亦异,所以必先知其所好,始能读出味来。有人自幼嚼书本,老大不能通一经,便是食古不化勉强读书所致。袁中郎所谓读所好之书,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这是知味的读法。若必强读,消化不来,必生疳积胃滞诸病。
       口之于味,不可强同,不能因我之所嗜好以强人。先生不能以其所好强学生去读,父亲亦不得以其所好强儿子去读。所以书不可强读,强读必无效,反而有害,这是读书之第一义。有愚人请人开一张必读书目,硬着头皮咬着牙根去读,殊不知读书须求气质相合。人之气质各有不同,英人俗语所谓“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One’s meat is another’s poison)。因为听说某书是名著,因为要做通人,硬着头皮去读,结果必毫无所得。过后思之,如做一场噩梦。甚至终身视读书为畏途,提起书名来便头痛。萧伯纳说许多英国人终身不看莎士比亚,就是因为幼年塾师强迫背诵种下的恶果。许多人离校以后,终身不再看诗,不看历史,亦是旨趣未到学校迫其必修所致。

   所以读书不可勉强,因为学问思想是慢慢怀胎滋长出来的。其滋长自有滋长的道理,如草木之荣枯,河流之转向,各有其自然之势。逆势必无成就。树木的南枝遮荫,自会向北枝发展,否则枯槁以待毙。河流遇了矶石悬崖,也会转向,不是硬冲,只要顺势流下,总有流入东海之一日。世上无人人必读之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心境下不得不读之书。有你所应读,我所万不可读,有此时可读,彼时不可读。即使有必读之书,亦决非此时此刻所必读。见解未到,必不可读,思想发育程度未到,亦不可读。孔子说五十可以学《易》,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尚不可读《易经》。刘知几少读古文《尚书》,挨打亦读不来,后听同学读《左传》,甚好之, 求授《左传》,乃易成诵。《庄子》本是必读之书,然假使读《庄子》觉得索然无味,只好放弃,过了几年再读,对《庄子》感觉兴味,然后读《庄子》。对马克思感觉兴味,然后读马克思。

   且同一本书,同一作者,一时可读出一时之味道来。其景况适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读名人文章,未见面时,是一种味道,见了面交谈之后,再看其相片,或读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层深切的理会。或是与其人绝交之后,看其照片,读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四十学《易》是一种味道,五十而学《易》,又是一种味道,所以凡是好书都值得重读的。自己见解愈深,学问愈进,愈读得出味道来。譬如我此时重读Lamb的论文,比幼时所读全然不同,幼时虽觉其文章有趣,没有真正魂灵的接触,未深知 其文之佳境所在。一人背痈,再去读范增的传,始觉趣味。或是叫许钦文在狱中读清初犯文字狱的文人传记,才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由是可知读书有两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读者。程子谓《论语》读者有此等人与彼等人,有读了全然无事者;亦有读了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所以读书必以气质相近,而凡人读书必找一位同调的先贤,一位气质与你相近的作家,作为老师。这是所谓读书必须得力一家。不可昏头昏脑,听人戏弄,庄子亦好,荀子亦好,苏东坡亦好,程伊川亦好。一人同时爱庄荀,或同时爱苏程是不可能的事。找到思想相近之作家,找到文学上之情人必胸中感觉万分痛快,而灵魂上发生猛烈影响,如春雷一鸣,蚕卵孵出,得一新生命,入一新世界。George Eliot(乔治.爱略特)自叙读《卢梭自传》,如触电一般。尼采师叔本华,萧伯纳师易卜生,虽皆非及门弟子,而思想相承,影响极大。当二子读叔本华、易卜生时,思想上起了大影响,是其思想萌芽学问生根之始。因为气质性灵相近,所以乐此不疲,流连忘返;流连忘返,始终可深入,深入后,然后如受春风化雨之赐,欣欣向荣,学业大进。谁是气质与你相近的先贤,只有你知道,也无需人家指导,更无人能勉强,你找到这样一位作家,自会一见如故。苏东坡初读《庄子》,如有胸中久积的话,被他说出,袁中郎夜读徐文长诗,叫唤起来,叫复读,读复叫,便是此理。这与“一见倾心”之性爱(love at first sight)同一道理。你遇到这样的作家,自会恨相见太晚。一人必有一人中意的作家,各人自己去找去。找到了文学上的爱人,他自会有魔力吸引你,而你也乐自为所吸,甚至声音相貌,一颦一笑,亦渐与相似。这样浸润其中,自然获益不少,将来年事渐长,厌此情人,再找别的情人,到了经过两三个情人,或是四五个情人,大概你自己也已受了熏陶不浅,思想已经成熟,自己也就成了一位作家。若找不到情人,东览西阅,所读的未必能沁入魂灵深处,便是逢场作戏。逢场作戏,不会有心得,学问不会有成就。

     知道情人滋味便知道苦学二字是骗人的话。学者每为“苦学”或“困学”二字所误。读书成名的人,只有乐,没有苦。据说古人读书有追月法,刺股法,及丫头监读法,其实都是很笨。读书无兴味,昏昏欲睡,始拿锥子在股上刺一下,这是愚不可当。一人书本排在面前,有中外贤人向你说极精彩的话,尚且想睡觉,便应当去睡觉,刺股亦无益。叫丫头陪读,等打盹时唤醒你,已是下流,亦应去睡觉,不应读书。而且此法极不卫生。不睡觉,只有读坏身体,不会读出书的精彩来。若已读出书的精彩来,便不想睡觉,故无丫头唤醒之必要。刻苦耐劳,淬砺奋勉是应该的,但不应视读书为苦。视读书为苦,第一着已走了错路。天下读书成名的人皆以读书为乐;汝以为苦,彼却沉湎以为至乐。必如一人打麻将,或如人挟妓冶游,流连忘返,寝食俱废,始读出书来。以我所知国文好的学生,都是偷看几百万言的《三国》、《水浒》而来,决不是一学年读五六十页文选,国文会读好的。试问在偷读《三国》、《水浒》的人,读书有什么苦处?何尝算页数?好学的人,于书无所不窥,窥就是偷看。于书无所不偷看的人,大概学会成名。
       有人读书必装腔作势,或嫌板凳太硬,或嫌光线太弱,这就是读书未入门,未觉兴味所致。有人做不出文章,怪房间冷,怪蚊子多,怪稿纸发光,怪马路上电车声音太嘈杂,其实都是因为文思不来,写一句,停一句。一人不好读书,总有种种理由。“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最好眠,等到秋来冬又至,不如等待到来年。”其实读书是四季咸宜。古所谓“书淫”之人,无论何时何地可读书皆手不释卷,这样才成读书人样子。顾千里裸体读经,便是一例,即使暑气炎热,至非裸体不可,亦要读经。欧阳修在马上厕上皆可做文章,因为文思一来,非做不可,非必正襟危坐明窗净几才可做文章。一人要读书,则澡堂、马路、洋车上、厕上、图书馆、理发室,皆可读。

读书须有胆识,有眼光,有毅力。胆识二字拆不开,要有识,必敢有自己意见,即使一时与前人不同亦不妨。前人能说得我服,是前人是,前人不能服我,是前人非。人心之不同如其面,要脚踏实地,不可舍己从人。诗或好李,或好杜,文或好苏,或好韩,各人要凭良知,读其所好,然后所谓好,说得好的理由出来。或某名人文集,众人所称而你独恶之,则或系汝自己学力见识未到,或果然汝是而人非。学力未到,等过几年再读若学力已到而汝是人非,则将来必发现与汝同情之人。刘知几少时读前后汉书,怪前书不应有《古今人表》,后书宜为更始立纪,当时闻者责以童子轻议前哲,乃“赧然自失,无辞以对”,后来偏偏发现张衡、范晔等,持见与之相同,此乃刘知几之读书胆识。因其读书皆得之襟腑,非人云亦云,所以能著成《史通》一书。如此读书,处处有我的真知灼见,得一分见解,是一分学问,除一种俗见,算一分进步,才不会落入圈套,满口滥调,一知半解,似是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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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0 00:50:54 | 只看该作者
段永朝:挡不住的“浅薄”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0年12月24日


我们现在可能正在步入技术遍地生根的最后阶段。我们热烈欢迎技术狂热进入自己的灵魂深处
段永朝/文


  在日益喧嚣的网络时代,这本12月份由中信出版社推出的、名为《浅薄:互联网如何毒化了我们的大脑》的新书,无疑是一服清醒剂。
  看到“浅薄”这个词,如果你脑子里飘过的是另一个词:“轻佻”,那在买这本书之前,建议先看一遍序言“看门狗与入户贼”,并要坚持看到最后一段——如你所知,静心阅读2~3页文字,很有挑战。
  如果——你随手翻开这本书,插在耳朵里的iPod耳机中播放着艾米纳姆的“Love the way you lie”,或者LadyGaGa的“Poker Face”;当你试图浏览这本书的目录,打算让自己稍微定定神的那一刻,口袋里的手机再次震动起来,一条短信让你的注意力顷刻转移……那么,恭喜你!你就是这本书的最佳读者。


  我们失去了什么
  7年前,时任《哈佛商业评论》执行主编的尼古拉斯?卡尔,以一篇《IT不再主要》的文章,在IT界引起轩然大波。在他看来,在电脑与网络技术已经与电力、铁路等工业时代的基础设施一样满世界都是的时候,宣扬IT可以带来竞争优势,“即便不是不可能,也非常困难”。
  这一次,尼古拉斯?卡尔瞄准的是数字化的“内容”,或者说是互联网背景下人们的“阅读”行为。
  卡尔认为,“信息过载”已经不是虚张声势的提醒,而是令人烦躁不安的事实。这个事实不但在吞噬着你我的注意力,更重要的是我们已经“失去了以前的大脑”——这是个非常要命的问题。
  那,以前的大脑是什么样子的?
  在这本书里,卡尔历数人的大脑在语音时代、文字时代,以及古腾堡印刷术发明之后,大批量书籍报刊传播时代的差异,他不厌其烦地引证大量神经生理学、文化发展史的文献,为的是说明这样一件事情:
  人的大脑是高度可塑的。
  “人的大脑是高度可塑的”,当然,这种可塑性,人自身是察觉不到的。不过今天,你终于“察觉”到了:你时常会觉得耳鸣、目涩,注意力无法集中;你懒于记忆,习惯于张口就问;你不喜欢冗长的陈述和表白,喜欢直奔主题和搜寻答案。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医学院心理学教授杰弗里?施瓦茨把这种状态称为“忙者生存”。
  正如经济学家泰勒?考恩所说:“在能够轻易获得信息的情况下,我们通常喜欢简短、支离破碎而又令人愉快的内容。”
  这种“非线性”阅读方式,或者说支离破碎的浏览方式,一方面是人们应对信息过载的无奈之举,另一方面也是人的大脑神经系统在悄然变化的直接证据。
  卡尔说:“从纸面转到屏幕,改变的不仅是我们的阅读方式,它还影响了我们投入阅读的专注程度和沉浸在阅读之中的深入程度。”


  从“深阅读”到“浅浏览”
  2009年,美国《新闻周刊》的记者兼编辑雅各布?韦斯伯格在该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赞扬Kindle是“标志着一场文化革命的机器”,它让“阅读和印刷实现了分离”。
  近期热卖的iPad、iPhone,让苹果迷们掀起一波又一波久违的排队抢购风潮,也让更多的智能电子装置生产商卷入兴奋异常的市场竞争中。
  与电子装置相配合的,是社交媒体的兴盛。新浪微博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吸引了超过5 000万黏性很高的受众,几乎每一个被各类互动网站、智能装置武装到牙齿的“迷”们,他的日程表都是以分钟为单位切割的,他的日常生活需要不停地切换,进入,退出……人们不停地浏览、快速地切换、四处留下脚印。
  卡尔的这本书,如果不坚持读完,恐怕很难领略其中内嵌的叙事逻辑。
  我们已经知道,文字的发明其实在人类交流史中只占很短的时间,印刷术就更短了。但是,文字的出现却极大地改变了人类大脑思维的习惯,让人类从以语音为中心,转移到以文本为中心。
  按照麦克卢汉和德鲁克的观察,语音为中心的时代,诗意的表达和雄辩的口才,不断刺激、强化着大脑神经系统的某个部位;书籍的出现则改变了这一切。卡尔认为,古腾堡发明的活字印刷术唤醒了人们,深度阅读随之成了普遍流行的阅读习惯,在这种深度阅读活动中,“寂静是书中含义的一部分,寂静是读者思想的一部分”。
  然而,互联网的出现,正在彻底颠覆书籍所养成的阅读习惯。由于互联网越来越多地发挥着知识记忆的功能,使得人的大脑对博闻强记的依赖迅速减弱;此外,图书馆、书籍所培育出来的“宁静的阅读”和“深邃辽远的对话”,在社交媒体的喧嚣声中,也成为无法还原的田园景象。
  卡尔不无忧虑地说:
  “我们已经抛弃了孤独宁静、一心一意、全神贯注的智力传统,而这种智力规范正是书籍赠与我们的。我们已经把自己的命运交到了杂耍者的手上。我们正在彻底颠覆图书好不容易缔造出来的“深阅读”、独处阅读的氛围和神经系统。”
  遍地生根的技术让我们变成了什么
  这本书的绝大部分叙述,不由得让人产生沮丧、无助的感觉。
  在日益强大的计算机器和联网机器面前,人们一方面欢呼雀跃,另一方面又满腹狐疑。诚如尼葛洛庞帝所预言的那样,数字化不只是与计算有关,它决定着人类的生存——这一天已经日渐清晰、日益真实了。
  不过在这本书里,卡尔的字里行间,仍然在坚守着那些“最不可能计算机化的部分”,他把这种依赖互联网记忆的生存状态称为“记忆外包”,并且给出了自己的惊人论断:


  记忆外包,文明消亡
  在所有的鲜花和掌声都属于兴高采烈的互联网技术天才和商人的时候,在不容置疑的对未来的论断,夹杂着未来的道德判断,属于各种未来学家的时候,在天平的砝码似乎毅然决然地向这个新时代倾斜的时候,卡尔的声音,或许不被人喜欢,或许遭人误解甚至痛恨——但是,当人们即将进入睡眠状态,或者得到一点难得的闲适,漫步在乡间小路的时候,“文明是什么”的问题,会情不自禁地涌上来,纠结在心头。
  令人掩卷长思的书籍不多见——阅读卡尔的书,不会轻松,但值得。
  最后抄录一段本书末尾的文字,向这位清醒的作者致敬:
  20世纪50年代,德国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说,即将到来的“技术革命浪潮”是“那样的迷人,那样的诱人,计算思维必将作为唯一的思维方式为人们所接受和践行”。在他看来,人之为人的最本质的“沉思冥想”能力将会变成鲁莽进步的牺牲品。甚嚣尘上的技术进步就像康科德镇上到来的火车一样,带走了只能由沉思冥想而来的领悟、思考和情感。海德格尔写道,“技术狂热”带来了“让技术遍地生根”的威胁。
  我们现在可能正在步入技术遍地生根的最后阶段。我们热烈欢迎技术狂热进入自己的灵魂深处。■
  [注:本文是该书的推荐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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