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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刊号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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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3 13:37: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报刊刊号的由来
刊号是指报刊的代号,是报刊管理部门为了便于报刊统计、管理而按一定规则进行编排的号码总称。本文力求把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的报刊刊号的来龙去脉交待清楚,但由于资料所限,如有不当之处,请予以纠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编号
  1988年之前,我国报刊出版管理工作主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宣传部等部门管理,报刊刊号没作统一规定。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将报纸、期刊分类编号,如《集邮》在1988年以前刊号为“北京市期刊登记证第551号”;
  2.将报刊合并编号:一种是统一编号,一种是在“报刊准印证”后再分“报”“刊”,如当年《人民权利报》刊号为“山东省报刊出版准印证报字第022号”;
  3.将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加“报”“刊”或“报”“刊”第一个大写字母编号。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是,早在1986年10月27日,国家出版局就下发了《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中国国家中心开始分配ISSN的通知》·(86)出教字第934号,《通知》中讲到:1985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宣布加入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International Serial Data System,简称ISDS),并决定建立ISDS中国国家中心。ISDS中国国家中心设在北京图书馆内。请迫切需要ISDS的期刊编辑单位主动与设在北京图书馆的ISDS 中国国家中心联系,以便尽快获得ISSN。
  当时,相当一部分刊物申请到了ISSN,也就是说早在1988年实行国内统一刊号之前,我国一部分刊物已经领取了ISSN号。
  实行国内统一刊号
  1987年新闻出版署成立后,报刊出版管理工作由新闻出版署、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1987年5月9日,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报刊、期刊和出版社重新登记注册的通知》·(87)新出办字第289号。
  1987年7月底,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联合召开报刊整顿工作会议。会上对报刊重新登记工作进行部署。考虑到《中国标准刊号》已基本成形,但上报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尚需一定时间,因此,当时新闻出版署有关部门决定将《中国标准刊号》(草案)作为国内统一刊号予以实施(详细说明见本文“三、实行中国标准刊号”)。
  特例 :1987年10月30日,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对侨刊进行登记的复文》·(87)新出期字第867号,文中对侨刊乡讯刊号作了明确规定 :参照国内统一刊号,在代表省的两位数字后加印代表“侨”字的汉语拼音字母(Q)。
  实行中国标准刊号
  为使国内统一刊号标准化,同时与ISSN接轨,1988年12月10日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中国标准刊号》(GB9999—88),该标准从1989年7 月1日起实施。1989年1月11日,新闻出版署下发通知,要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有关报刊社按《中国标准刊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
  中国标准刊号由一个以“ISSN”(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ing)为标识的国际标准刊号(正确翻译应为“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考虑到我国已习惯于“刊号”,于是在翻译时作了调整)和一个以中国国别代码“CN”为标识的国内统一刊号两部分组成,其一般格式如下:
  ISSN××××-××××
  CN××-××××/××
  1.国际标准刊号。国际标准ISO3297规定,一个国际标准刊号由以“ISSN”为前缀的8位数字(两段4位数字,中间以一连字符“—”相接)组成。如《青年记者》ISSN 1002—2759,其中前7位为单纯的数字序号,无任何特殊含义,最后一位为计算机校验位,其数值根据前7位数字依次以8~2加权之和、以11为模数计算得到。
  (1)取ISSN的前7位数字为基数 1 0 0 2 2 7 5 ;
  (2)取8~2为各数数的加权因子 8 7 6 5 4 3 2;
  (3)对应各位相乘 8 0 0 10 8 21 10;
  (4)乘积相加8+0+0+10+8+21+10=57;
  (5)要模数11除和数57÷11=5……2;
  (6)以11减去余数11—2=9;
  (7)将所得余数加到ISSN的第八位(校验位)即得《青年记者》ISSN 1002—2759;
  当余数为10时,校验位以大写字母“X”表示之,若余数为零,则校验位以“0”表示。
  2.国内统一刊号。国内统一刊号以GB2659—86所规定的中国国别代码“CN”为识别标志,由报刊登记号和分类号两部分组成,两部分之间以斜线“/”分隔。
  报刊登记号为定长的6位数字,由地区号(2 位数字)和序号(4位数字)两部分组成,其间以连字符“—” 相接,亦即:报刊登记号=地区号+序号。
  (1)地区号按GB2260—82所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代号前两位数字给出。
  (2)序号由报刊登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分配,各地区的刊号范围一律从0001~9999,其中0001~0999统一作为报纸的序号,1000~4999统一作为期刊的序号,5000~9999暂不使用。
  (3)分类号作为国内统一刊号的补充成分用以说明报刊的主要学科范畴,以便于分类统计、订阅、陈列和检索。一种期刊只能给一个分类号,报纸暂不加分类号。
  期刊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基本大类给出,其中文化教育(G类)、自然科学(O类)和工业技术(T类)的期刊按该分类法的二级类目给出。
  国内统一刊号采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类号,即借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并稍加变动。
  随后,期刊管理部门依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对期刊分类制定以下分类原则:
  1.期刊分类要以期刊内容的科学属性作为主要依据,按照分类表的类目范围进行分类。
  2.期刊内容,涉及并列主题的(有二三个学科内容的),分入前面的主题。例 :《科学、经济、社会》入“G3”。
  3.期刊内容,涉及交*关系的主题,要依刊物研究的中心问题分。例如 :《医学与哲学》入“R”。
  4.期刊内容的主题,如有双重属性的(可入两个学科的),分入主要学科。例 :《白蚁科技》入“Q”不入“TU”,《心电学》入“R”不入“TM”。
特例:
  1996年至1999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管理的通知》(厅字〔1996〕37号)精神,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报刊业治理工作。其中对报刊国内统一刊号作了局部调整。
  (一)报纸
  1.1997年3月10日,新闻出版署下发了《关于报业治理工作的通知》· 新出报(1997)117号,对全国报纸出版业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文中对建立专门管理系列作了明确规定:
  (1)学习辅导类报纸,刊号为CN(X)××—××××;
  (2)解放军各军区、军兵种报纸,刊号为CN(J)××—××××。
  1998年3月18日,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设立高校校报类报纸刊号系列的通知》(新出报〔1998〕324号),文中指出:经国家教委及省级教委批准设立的普通高校、专科(大专)学校,已经省级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批准、持内部报纸准印证的高校校报,全部编入高校校报类报刊系列,纳入专门管理类别。其刊号形式为:CN(G)××—××××。
  2.1999年3月12日,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报纸年度核验和重新登记的通知》(新出报刊〔1999〕216号)。该《通知》“附件1”对报纸国内统一刊号的编法规定如下:  
  (1)报纸国内统一刊号的基本形式为:
  “/”后填写报纸系列识别和文种识别符号,或版别号。
  (2)刊号由新闻出版署统一编制、统一下发,原则上不空号,现有编号的空白从后向前递补,使本省报纸总数与报纸编号相符。
  (3)新设为直辖市的重庆市报纸的国内统一刊号为CN50—××× ×/。
  (4)另列系列报纸的原国内统一刊号作废,按如下方法编号:
  解放军系列报纸:CN81—06××/(J)
  学习辅导系列报纸:CN××—07××/(F)
  高校校报系列报纸:CN××—08××/(G)
  CN××—09××/(G)
  今后再设立新系列报纸,另行通知编号方法。
  (5)少数民族文字的报纸在“/”后加“—”和本民族称谓第一字的汉语拼音声母。如《新疆经济报》(维文版)的国内统一刊号为CN65—0060/ —W;《新疆经济报》(哈文版)的国内统一刊号为CN65—0060/—H。另立系列的民族文字报纸,在系列识别码后再加“—”和民族文字识别码,如 “CN ××—××××/(G)—×”。
  (6)经批准使用同一刊号出版、报名相同而版别不同或文种不同的报纸,国内统一刊号的填法为 :在“/系列识别和文种识别”后再加阿拉伯数字以示区别,如《××广播电视报(地方版)》的国内统一刊号登记在报纸出版许可证正本上,应统一填写为: CN××—××××/01—××(后两位为版别总数之和),登记在副本上的应为CN××—××××/××(“/”后的××为具体某一版别的编号)。
  (二)期刊
  1.1997年3月10日,新闻出版署下发了《关于期刊业治理工作的通知》·新出期(1997)118号,对全国期刊出版业散滥状况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文中对“建立社科类期刊专门管理系列”作了明确规定:
  (1)年鉴类期刊,刊号为CN(N)××—××××;
  (2)中国人民大学资料中心出版的复印报刊资料,刊号为CN(F)× ×—××××;
  (3)政报、公报类期刊,刊号为CN(G)××—××××;
  (4)解放军系统的期刊,刊号为CN(J)××—××××。
  2.1999年3月17日,新闻出版署接着下发《关于期刊核验及重新登记的通知》(新出报刊〔1999〕242号)。该《通知》“附件1”对期刊国内统一刊号的编法进行重新明确:由于各种原因,各地现有期刊的统一编号与实际数量不符,为便于统计与管理,这次重新登记不再空号,现有编号的空白从后向前递补,使本省期刊的总数与期刊编号相符。同时规定:
  (1)重庆市期刊的国内统一刊号的编法为:
  CN50-××××/××
  (2)解放军系列期刊的国内统一刊号的编法为:
  CN81-××××/××
  (3)特殊系列期刊国内统一刊号的编法:
  高校学报系列期刊:CN ××—5×××/××
  信息参考系列期刊:CN ××—6×××/××
  复印资料系列期刊:CN ××—7×××/××
  政报公报系列期刊:CN ××—8×××/××
  年鉴系列期刊 :CN ××—9×××/××
  (4)中文、少数民族文版期刊合并使用国内统一刊号的编法:
  CN ××-××××/××-Z
  Z为少数民族文字版代号,民族名称汉语拼音首字母。
  例:《新疆支部生活》 CN 65—1001/D
  《新疆支部生活》(维文版) CN 65—1001/D—W
  《新疆支部生活》(哈文版) CN 65—1001/D—H
  3.1999年3月31日,新闻出版署报刊管理司发出《关于期刊核验及重新登记的补充通知》,将有关年鉴系列期刊的编号由原“CN ××—9×××/×× ”改为“CN ××—4×××/××”。
  4.1999年12月2日,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关于期刊核验及重新登记的通知〉的补充通知》,《通知》要求停止使用在1999年重新登记中新编的期刊刊号排序,包括年鉴、高校学报、信息参考、复印资料、政报公报、解放军系列、少数民族文版等期刊的编号。恢复重新登记前的期刊刊号排序,其中凡属1999年新批、更名及特殊系列期刊的刊号,由署统一配发。
  期刊迁移(期刊由某省、自治区、直辖市迁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更名须重新编号。
  通知要求,务必保证从2000年元月起,恢复使用原刊号。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许多期刊未能在2000年元月开始恢复原刊号。
  由此可见,1999年是期刊刊号变化最多的一年。
实行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2001年1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该标准从2002年6月1日起实施。
  《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GB/T9999—2001)代替了《中国标准刊号》(GB9999—88)。
  这里提请读者注意的是,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代替了中国标准刊号。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由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和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两部分组成。
  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结构:
  ISSN ××××-××××
  CN ××-××××/××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此处ISSN翻译是符合原意的)由前缀ISSN 和8位数字组成。ISSN与8位数字之间空半个汉字空。8位数字分为两段,每段4位数字,中间用半字线“-”隔开。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取代国内统一刊号,主要是从两方面考虑:一是为了与ISSN原意结合,二是考虑到出版物除纸质外还有网络、磁质等连续出版物,如继续采用刊号一词显然文不太符)的前面部分由前缀CN和 6位数字组成。6位数字由国家出版管理部门负责分配给连续出版物。CN与 6位数字之间空半个汉字空。6位数字的前2位与后4位之间用半字线“-”隔开。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前2位为地区号,依据GB/T2260—1999的数字码前两位给出。GB/T 2260—1999在GB2260—82基础上增加 :重庆市; 500000 ;香港特别行政区 :810000; 澳门特别行政区 :820000。
  连续出版物较多的北京地区,当地区代码“11”使用完毕后,北京地区的连续出版物使用“10”为扩充代码。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后4位数字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内连续出版物序号范围一律从0001~9999,其中 0001~0999为报纸的序号,1000~5999为印刷版连续出版物的序号, 6000~8999为网络连续出版物的序号,9000~9999为有形的电子连续出版物(如光盘等)的序号。
  2003年1月2日,新闻出版总署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司下发《关于做好 2002年度报刊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报刊司[2003]01号)。《通知》附件对报纸类别加以规定:报纸类别由各省级新闻出版局报刊处根据报纸审批、变更时所认定的类别填写。
  1.机关类报纸 G01
  1.1党中央机关报 G0101
  1.2省级党委机关报 G0102
  1.3计划单列市党委机关报 G0103
  1.4地(市)级党委机关报 G0104
  1.5县(市)级党委机关报 G0105
  1.6人大、政协,工、青、妇、少儿及民主党派
  机关报 G0106
  1.7解放军机关报 G0107
  1.8其他机关报 G0108
  2.全国性综合类大报 G02
  3.行业专业类报纸 G03
  3.1经济 G0301
  3.1.1综合经济 G030101
  3.1.2其他 G030102
  3.2工业 G0302
  3.2.1企业 G030201
  3.2.2其他 G030202
  3.3农业 G0303
  3.4军事 G0304
  3.5医药、卫生 G0305
  3.6体育 G0306
  3.7人口及计划生育 G0307
  3.8新闻出版、文化、艺术 G0308
  3.9法制公安 G0309
  3.10科技 G0310
  3.11教育 G0311
  3.11.1学习辅导系统 G031101
  3.11.2其他 G031102
  3.12老年 G0312
  3.13少年儿童 G0313
  3.14其他行业 G0314
  3.15其他专业 G0315
  4.生活服务类报纸 G04
  4.1广播电视 G0401
  4.2其他 G0402
  5.文摘类报纸 G05
  6.晨、晚报及都市类报纸 G06
  6.1晨报 GO601
  6.2晚报 GO602
  6.3午报 G0603
  6.4都市报 G0604
  7.对外宣传类报纸 G07
  8.高校校报 G08
  9.其他类报纸 G09
  备注:所有党报办的子报在类别标识号后加Z。
  2004年1月15日,新闻出版总署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司下发《关于做好 2003年度报刊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报刊司[2004]10号)。《通知》对 “报纸年检登记表说明”作了部分调整:(1)删除了“1.5县(市)级党委机关报 G0105”;(2)增加了“6.5面向县(市、区)区域性综合报纸 G0605”;(3)“1.6人大、政协,工、青、妇、少儿及民主党派机关报”改为“人大、政协,工、青、妇、少儿及民主党派”。
期刊条码
  1993年8月9日,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在出版物上全面推广使用条码的通知》(新出技〔1993〕1070号),要求从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版的所有使用ISSN号的期刊,都必须印有977前缀的条码。
  1993年8月18日,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发出《关于在出版物上使用条码的注意事项》(新条字[93]001号),文中规定:
  期刊使用的条码的码制为EAN13位码。
  结构:977+ISSN号的前7位+2位特别数位(顺序变化位)+校验位。期刊的条码由主码(EAN13位码)和2位附加码组成,附加码用于识别期刊的刊期和出版时间。如月刊每年每期的附加码为01,02,……12。因此,期刊每年出几期,应申请几个条码。期刊如无增刊和ISSN号变化等情况,条码可以重复使用,即今年第1期的条码,明年第1期仍可使用,不需再申请新码。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世界上所有期刊只要申请条码,前3位数字均为 977。2位特别数位(顺序变化位)通常以“00”表示。它的用法有两种,一种是用来表示同一刊物在价格上的变化,如某一期刊价格为5元,在某一个月份出了特刊,内容增加,价格有了变化,这时就必须在特别数位中有所反映。它的另一种用法是用于识别每周内日报的不同期号。(目前报纸由于没有实行ISSN号,所以暂且没有使用期刊式条码。如个别报纸印有条码,是采用商品条码,为了方便进入超市出售)。
  EAN第13位校验位求法:
  1.从代码位置序号2(从右开始数起,检验位为序号1)开始,所有偶数位的数字代码求和。
  2.将偶数位之和乘以3。
  3.从代码位置序号3开始,所有奇数位的数字代码求和。
  4.将步骤2和步骤3的结果相加。
  5.用10减去步骤4所得数值的个位数,所得余数为校验码。当步骤5所得的个位数为零时,检验码为0。
  以《青年记者》EAN为例:9771002275024。校验位为4通过以下步骤求得:
  1.偶数位求和 :2+5+2+0+1+7=17
  2.偶数位之和乘以3 :17×3=51
  3.奇数位求和 :0+7+2+0+7+9=25
  4.51+25=76
  5.10—6=4
  日刊(或一周内出版若干期) :一周内每日出版的出版物,应被认作一个单独的物品,并且必须在EAN13位码中给予不同的识别号。在典型的EAN方式中,一周内每一不同的期号都要求有一个单独的编号。附加码仅被用于代表每周的顺序,并按期刊的编号编制。
  周刊 :从01~53编号(以每年的周号编号);
  双周刊(半月刊):从02,04,06……52或01,03,05……53;
  月刊 :从01~12编号(以每年的月份数编号);
  特别月刊:在一年中的任何时候,如有增刊出版,应在通常的月份数字值上加20,如夏季特刊,封面日期是6月,编号就应该是26,12月特刊的编号应为32。如一个月中有一个以上的特刊要出版,那么第二期特刊应该在月份的数字上加40,第三期加60,以此类推。
  双月刊 :按出版月份而定,单月出版附加码为01,03……11,双月为 02,04……12;
  季刊 :编号数字要根据第一个销售月份的数字再加01,如1、4、7、10 月出版,附加码为02,05,08,11;
  季节性出版物的规则与季刊相同;
  连续出版物的规则与季刊相同。
  连续出版 :使用该刊编号的最后两位。如第10卷第8期,编号为08 ;第3982期,编号为82 ;第11卷123期,编号为23。要注意的是,由于编号在一年内不得重复,所以要当心封面日期的变化。
  特别出版物 :使用销售月份的数字(不可加01)。与特别月刊要区别对待。
  无期刊编号要求的出版物:如出版物不适用以上的方案,又不能作为图书使用ISBN号,其期号就应该是01,该年度随后的期号应是每加出一期都要在前面的号上加1。
  条码的印刷
  1.条码印刷位置。条码应印刷在期刊封面(不是封底)的左下角,与书脊和封面底部边缘的距离为1厘米。如有特殊要求,也可选择封面的其它位置。
  2.条码的缩放倍率。条码的缩放倍率在90%~200%之间。
  3.条码印刷的颜色。一般应用黑色印刷,如不可能,可选蓝、绿、棕色。条码图案的底色应选白色,如不可能,可选黄、红、橙色。
  4.条码一定不要印在其它图案上,否则扫描设备无法对其准确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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