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教师之友网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教师之友网》摄影研究沙龙拟购的40本摄影著作

[复制链接]
101#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19:24:44 | 只看该作者
描述:主席团人员
图片:调整大小 照片1229 063.jpg
102#
 楼主| 发表于 2012-1-18 09:59:09 | 只看该作者
103#
 楼主| 发表于 2012-1-18 12:01:40 | 只看该作者
建构新世纪摄影作品的科学评价体系
(湖北)董 韧
〖中国摄影论坛〗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摘要:我国当今对摄影作品的评价,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都远远不能适应摄影事业的发展。建构摄影作品的科学评价体系已迫在眉睫。用考核机制推选高素质的评委,以及设计出科学、量化、合理的评分标准,是建构这个体系的关键。而采用“研究学习--科学评价--不断探索与改进”的策略与完善监督机制,则是建构这个体系成功的保证。
关键词:考核评委 颁发评委资格证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科学评价体系的运行模式 用科学、理性、量化、公正的评价方法最大限度地削弱因评委个人的偏好而在评价中产生的干扰与支配作用 艺术类、新闻、纪实等类作品评分表的设计与可操作性问题
引 言
俄国著名诗人普希金说:“批评是科学,是揭示文学艺术作品的美和缺点的科学,它是以充分理解艺术家或作家在自己的作品中所遵循的规则、深刻研究典范的作用和积极观察当代突出的现象为基础的。”

评价摄影作品,既是对作品的艺术形式及所体现的各项技艺的评判,同时也是对审美心理活动和情感经验的揭示,是一项十分复杂,且富有挑战性和创造性的工作。

当代艺术评价理论通常认为,评价过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审美体验、理性分析、价值判断。对摄影作品的审美价值判断,也是艺术评价中难度较大,较为棘手的课题之一。

纵观我国当今对摄影作品的评价,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具体实施,都远未达到理想的状态,也基本不能适应我国摄影事业的快速发展。在理论方面,除了一些支离破碎的东西(如空洞的说教和批评)外,还没有创立系统的评价理论和完整的有关评价研究的课题;而实践方面,除了对摄影作品的分类以及分类的方法日趋完善外,评价的方法太落后;评价的标准不科学也不合理;评价的思想是感性大于理性;评委的任用也没有体现“公平考核与竞争选优”的机制……。国内多数影赛和影展,很少真正善始善终对待广大摄影者,往往是获奖名单一公布,“故事”就结束。除了少数媒体对评比结果不触痛痒地“说三道四”外,影赛影展组委会对多数作者都没有任何交待。尤其是广大“发烧友”们,当得知自费精心拍摄的作品最终被评委会工作人员扔进垃圾桶,甚至当废纸卖给了收购站后,他们先是“揪心”,后是“灰心”……。评委们在评价作品时,应该对参评作品作出较为客观的评定,应该从偏于感性的欣赏与体验上升到理性的分析与评判,要考虑和关注作品在广大受众中唤起普遍接受的效果与社会反应,要用科学的、理性的、公正的评价方法,最大限度地削弱因评委个人偏好与情感偏执倾向而在评价中产生的干扰甚至支配作用。建构摄影作品的科学评价体系,已成为摄影界迫在眉睫的一项重要使命。

一、摄影作品科学评价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科学评价体系的定义

摄影作品科学评价体系的建构,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多方面的构成要素,如评价主体的竞争选优,考核聘用及相关监督机制;评委会的组成、评分标准的设计、评分项目的分工,权重指标,运作流程的管理,评价主体与作者及媒体间的信息互动,激励性策略与措施等等。

因此,笔者将“摄影作品的科学评价体系”作出如下定义:

权威的、高素质人员组成的开放且具备监督机制的摄影作品评价机构,运用现代文艺学批评理论(包括相关摄影理论)与科学评价运作模式的有机组合,对相当数量的参评摄影作品进行科学、系统、公平、公正的评价,并在评委、作者、受众和大众传媒之间建构信息互动平台,为摄影事业的持续发展全力推行激励性策略和措施,以期实现“创作--科学评价--评价的研究与改进--创作的进步与繁荣”的良性互动之架构。

(二)科学评价体系的三大要素

在摄影作品科学评价体系中,最关键的“三大要素”是:

1、评价主体的考核、竞争、多元与优化组合

能否对摄影作品进行科学、系统、准确和公平的评价,首先取决于评价主体中评委的成员组成。“评价主体”狭义地讲,就是影赛、影展中的评委们;广义的完整的讲,“科学评价体系”中的“评价主体”,除了评委和他们在评价过程中的行为外,还包括大众传媒及受众对作品的全方位、多角度、多层面的评判,即所谓“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实践证明,评委作为传统的评价方式中单一的“评价主体”时,其特点在于相对“权威性”和评价过程的“简单快捷和经济性”。其负面作用主要是评委的个人偏好或不公正因素导致作品评价的准确性出现问题;评价的方法不科学、不量化导致作品评价出现偏差和不完整等等。

普列汉诺夫讲:“只有那种兼备极为发达的思想能力跟同样极为发达的美学感觉的人,才有可能做艺术作品的好的批评家”。那些仅具有一定审美欣赏能力却又跳过审美体验阶段,脱离作品艺术形象的具体感受和分析而对作品妄加评判的人,是谈不上真正的艺术批评的。

评委头脑中的“CPU”与“系统软件”是否在不断升级?“内存”是否足够大?“硬盘”运行是否足够快、足够稳?都将影响对作品的准确评价。摄影圈内早就有了一种共识,那就是评委们的人品、学品和他们的工作效率与敬业精神,影响或决定着所有参评作品的命运--获奖、入选、被淘汰,甚至被扔进垃圾桶……。曾有人建议邀请部分“爱好者”进入评委会,也有专家呼吁让那些学品和人品不高的人不再继续担任评委……。他们的本意初衷都不错,问题是评委们综合素质的高低由谁来认定?用何种标准来认定?对此,笔者思考和研究的结论是:建构科学评价体系,首先严格确定“评价主体”中的主导--“评委”的考核、选优、竞争机制。具体运作为:评委资格申报、考核(专业笔试+艺术理论答辩+品德考评)--公示分数和人品评价、--择优录取(颁发评委资格证)--评委会聘用(监委会监督和公布)。

关于对评委考核过程中的“专业笔试”、“艺术理论答辩”、“品德考评”等等,文章后面还将予以叙述,这里先强调一点:为增强评委会监督机制的“可信赖度”,应采取“大回避”制。例如评比活动在上海市举行,就应聘请除上海外的其它直辖市或省级公证处的公证员参与公证和监督工作。

评委的推举,实际上也是人才的选拔,为此,笔者设想应尽早建立起全国以及各省市的两级“评委资格考核与认证”机制。社会各界凡具备相应条件的,均可申报省、市级“评委资格”。原则上,凡持有省级“评委资格证”的人方可申报国家级“评委”的考核认证。“评委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8年。任何一位取得“评委资格证”的人,在连续两届未被相关评委会聘用而又无正当理由时,均可向中国摄协、中国文联等提出申诉,并尽快得到答复与妥善解决。

2、评价过程、评分标准与“权重”的科学性、合理性、系统性、规范性

对作品进行科学的评价,仅有高素质、高人品的评委是不够的,还必须有一个科学的评价标准。回顾过去,总的来讲,不能说我们的国展和大赛中的评委素质不够高,也不能说最后评出的多数获奖作品不是精品。但每次评选都会漏掉不少好作品却是事实。获大奖的并非全是出类拔萃的精品也是事实!相当多的参评者为此感到失望和沮丧。还促使一些“高手”退出各种“评比”(这种情况也让获奖作品的“含金量”打折)。问题出在哪儿呢?其实,评委是人不是神!面对成千上万幅摄影作品,十几个评委边看边投子,在很短的时间内,对每幅作品的方方面面作出评价与对比权衡,还要求结果准确而少有差错,的确难为了他们。只有坚决摒弃落后的“投子评价法”,研究、设计出科学、规范、量化并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的评分标准、评分表,再由评委会逐项对作品进行认真仔细的评判,才能使评价的结果更准确、更合理、更具有说服力、更具有权威性。当然,“评分表”不是万能工具,设计无论多好的“评分表”都必须经过实践的考验和不断的改进与完善。

3、作品评价的信息交流平台以及对广大摄影者的激励性策略与措施

科学评价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讲,对评委也是一个学习和提高的过程。评价结论对所有参评者及广大受众也可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科学评价体系还包括将评价结果纳入新建立的电子档案,将所有参评者的得分统计在册;同时建立“作品评价积分制”,中国摄影家协会可制定相关方案,今后按作者的积分参考或确认新会员入会资格,并实行“会士”等名衔的晋升等等。如此这般,无论对广大“发烧友”还是对那些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摄影者,以及因各种原因而不再参加影赛和评比的摄影家们都将产生激励作用。科学“评价体系”要求每位评委不是“高高在上、评完走人”,他们应尽可能和参评者沟通,对所有参评者负责,为更多更好的作品走向市场搭建信息互动交流平台。

(三)摄影作品的评价体系建构与运作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

传统的评价之所以不合理,原因之一就是其评价方法的不科学、不系统,缺乏理性和太多感性,不应有的干扰因素太多。而科学性原则,就是指在整个评价过程中,运用科学的、现代的文艺评价理论,创立合理的评价模式,制定出精确、量化、合理的评价标准与方法,对作品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

2、整体性、客观性原则

对待每一件参评作品,必须由多个评委逐项(多角度、多层面)进行全面和慎密的、尽可能客观的评价。尽管艺术评价不可能完全回避主观评价的色彩。

3、一致性和公平、公正性原则

无论是评价过程中的开头还是结尾,无论是对专业作者还是业余作者,对待参评的任何人都应该是一视同仁、前后一致、公平公正的。这须要建立相应的名符其实的监督机制作保障。

4、指导性、教育性与激励性原则

建构摄影作品的科学评价体系,不是为了少数人而虚设,也不仅仅是为了评出几十枚奖牌就完事,重要的是为了摄影事业的持续发展,去指导、帮助和鼓励广大摄影工作者积极的创新和不断进取。

5、“研究-实验-改进”的发展性原则

一拨人写几篇论文,大赛前凑起十来个评委,按部就班地议一议“评价标准”,再端着盘子投子评作品……。这样是不可能建构“评价体系”的,充其量也只能评出部分好作品、外加一些平庸之作。只有通过一批执著的摄影理论工作者与实践者进行深入的研究和不懈的探索,坚持“研究学习-评价实验-改进和创新”的发展性原则,才能逐步完成我国“科学评价体系”的建构工程。二、摄影作品科学评价体系的运行模式及相关诠释

(一)科学评价体系的运行模式

(二)对“科学评价体系的运行模式”的几点说明

1、关于评委资格考核、认证及相关监督机制

建构科学评价体系,首要的就是推举或申报、考核和选拔高素质的评委。怎样考核评委呢?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专业笔试,比如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同相关院校的专家教授设计考试题目。二是学术理论答辩,由中国文联、中国摄协等会同相关院校、新闻单位等推举德高望重的、德艺双馨的艺术家、记者、摄影家以及其它相关学者和专家,主持和评判对申报者的艺术理论答辩。为增大其透明度和可信度,还可采取电视直播的全新方式进行。三是品德考评,可采取公示“评委资格”申报者、群众评议(包括广大影友对“申报人”品德投票)等方法。最后由权威机构按总成绩录取并颁发“评委资格证书”。上述全过程必须由监督机构予以监督公证。

2、关于按评委个人业务专长分工逐项评分的措施

每个评委都有各自的业务技能专长(注:这里强调的“专长”不仅仅是指门类的专长,如艺术、风光、纪实、新闻、人像等等,还特指某位评委适合参与某一项或某几项“评分指标”的“专长”),按其业务专长进行分组、分项评分,使评委们各自集中精力就某一项进行判断打分,既快又相对准确。同时每一项目安排若干个评委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再取平均分数”为该项的最后得分。

3、关于向参评者收取“参评费”以及评价机构的经费问题

建构摄影作品的评价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一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收取适当的参评费也是合理的。但必须管好和用好各项经费。仅靠收取“参评费”可能还有资金缺口,不仿从以下各个方面争取一点:

一是争取社会各界的赞助和支持(必须是不附带有损公正的任何条件)

二是从大众传媒(如报纸、杂志、网站、广告图片公司)选用的获奖、入选或落选作品的报酬分成中提取一点;

三是上级拨出的活动经费中开支一点;

四是在保证评委的合理报酬的前提下从作品“参评费”中提取。

4、关于“评价体系”中运用计算机系统辅助评价工作和管理的若干问题

摄影作品的科学评价体系是一个全方位的信息互联、模块互动的有机整体。比如评价主体部分,不仅包括评委会的评委们,还有大众传媒、广大受众等,评价的过程与结果,不能只让少数获奖及入选者享有,更重要、更具有深远意义的是,让所有参评者,甚至广大受众们都受益。这将导致评价体系工程繁杂、工作量也增大。只有借助现代计算机系统辅助评价与管理工作,才可做到事半功倍,富有成效。关于计算机系统在“评价体系”中的运作与相关软件设计等等,则是另一个课题,笔者不在此赘述。

三、“摄影作品评分表”的设计与操作

(一)评分表设计的基点与思路

艺术评论家们将审美价值判断大体分为两种:基本评价和意向评价。

将上述两种评价的涵义进行归纳和对比后,我们可作出这样一个结论:
“基本评价”是对作品基本美学结构及艺术基础指标的鉴定和评判;
“意向评价”则是对作品艺术创新水平和探索精神的鉴赏、评价和鼓动。
怎样才能让诸如上述理论的东西在评价过程中实施并体现出来,使之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尺度?笔者以为,建构科学评价体系,设计能够量化评价的评分表,再对作品进行科学的评价--至少在当今,仍是唯一科学的方法。

(二)以艺术类作品的评价为例设计评分表

(表一)

(三)对评分表中的评分标准、指标权重等的几点说明

1、笔者将(艺术类)作品评分表中的评价指标分成五个部分,第一部分A项(A1-A10)为“作品技术与技巧的运用”。该部分属艺术类摄影作品的基础,故该项权重设定为30%。

评分表中的每一项目都设置了“优、良、一般和差”四个等级,并对应有不同的分数。

其中A5项“后期制作水平”分为“后期自制”与“非自制”两种情况,设置这样的指标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是激励性原则,鼓励作者后期制作尽可能不“假手于他人”,充分体现个人风格的创意。二是公平性原则,因为将“后期自制”的作品与“假手于他人”的作品放在一起用同一尺度去衡量,绝对有失公允。

2、A7项是先将作者填报的参评登记表由专项评委审阅后再评分。目前,我国摄影作品评比中,对作者作品背面填写的技术数据,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规定,多数评委对此也不予关注。绝大多数作者在填写拍摄资料与数据时也比较草率。但恰恰是这些数据资料中包含了有价值的各方面信息。掌握和了解这些信息,对于评委充分理解和判断作品的创意和技术特点,甚至作者的摄影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等等都是有用的,评委从中还可发现一些技术差错和知识谬误。

笔者不久前在国内某摄影刊物上,多次发现几位知名摄影家分别介绍自己拍摄作品运用“曝光补偿”法时,将“减少1/3档曝光”写成“-1/3EV”;将“增加1/2档曝光”记录为“+1/2EV”。这完全是一种知识谬误,会误导不少的初学者。其实,凡能看懂“AV+TV=EV关系表”(见《摄影手册》贺修桂、肖绪珊等编著中国摄影出版社出版)的人,能正确理解和使用专业测光表的人(当然同时还具有摄影实践经验的人),都知道错在何处。还有某位据说擅长使用“技术型相机”俗称大画幅相机的摄影家,在某杂志上介绍自己作品的拍摄技术特点时,特别强调是“运用沙姆弗鲁格定律调整影像的变形和扭曲”,这个错误让摄影家们好不尴尬。其实,“沙姆弗鲁格定律”并非高深莫测,只是运用它并不是“调整影像的变形”,而是“使较大范围的前后景物能实现全面合焦”。不知道摄影编辑是不懂还是不在乎这些东西而出现了差错。

3、A8-A10几项属调控指标。为什么要设置“调控”指标呢?我们都清楚,摄影器材的优劣,对作品的成功与否,不是决定的因素,但却是不可忽略的重要条件之一。否则摄影人为何愿意在摄影器材方面大把大把地花钞票?器材装备强的作者拍片子就略占优势。因而长期以来,圈内器材攀比之风愈演愈烈。是比“阔”?摆“酷”?还是扮“大师”?人们发现摄影者开始浮躁,甚至走向浅薄……。另一方面大赛评委只管评作品,至于作品背后的东西诸如器材条件等因素一概不理会,这不能不说是对作品评价公平性的一种削弱。

4、第二部分B1-B5项“艺术表现”权重为40%。摄影艺术作品的本质还是“艺术”,所以权重大于第一部分。其中B1项“艺术表现的独创性与新颖性及无雷同现象”是作品的生命力,所以仅此小项权重为20%。另外,将“艺术表现”评价指标分为5小项,是为了将“艺术”这个不好把握的东西尽可能细化、量化地评定。

5、第四部分D1-D2,笔者设想邀请外国著名摄影评委参与评委会。这样一方面可以拓展国内评委们的视野、学习和借鉴国际摄影评论家的艺术鉴别力,另一方面也可增加评委会在公众中的可信度和权威的高点。

6、第五部分“作者自我评价”是由该项评委根据作者在“登记表”上撰写的相关内容进行评分。

(四)评分过程中不易操作的若干问题

1、关于“专业”与“业余”的分组问题

有专家认为“摄影普及工作经过几十年已经完成,当前摄影人面临的是提高,分不分组并不重要……”对此,笔者持有不同看法:
第一,如果不分组,对专业摄影者来讲,会使他们的竞争失去了更大的挑战性,即使一旦获奖,也会让人们觉得获奖者的奖牌少了一份“含金量”,同时还可能促使其它未获奖的、特别是那些器材不够专业的人更加去关注自己的“武器”,而忽略了自己头脑的“升级”与“专业化”。

第二,不分组对业余摄影者来讲,会使绝大多数落选者觉得不公平,他们中间许多人要么会失去信心,产生气馁情绪,要么不从自身找原因,转而更加热火的更新装备,参与“武器竞争”;还有少数“发烧友”偶尔获奖后忘乎所以,洋洋得意,甚至从此目中无人,觉得自己成了专业的摄影家……不分组的负面影响不胜枚举。

从我国总的现实情况看,无论是学习培训、器材装备、还是创作经费或机会等各方面条件,“专业摄影”与“业余摄影”之间都存在着差距。不能只根据大中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的部分发烧友手持“长枪短炮”,就断然作出“专业”与“业余”之间已无区别的结论。议到这儿,兴许有人会反问:专业作者群内部以及业余作者之间不也有差距么?经济实力雄厚的发烧友装备也有超过基层专业人员的情况,怎样区分他们?如何进行分组?……笔者也正是基于这种种不确定因素及复杂情况才更加意识到不能将问题的处理简单化,不能“专业、业余一锅煮”,必须分组评分才科学。其实,我们横向比较其它艺术门类、如声乐、舞蹈、曲艺、戏剧等进行比赛或评比时,大多采取“专业”和“业余”人员分组进行。如此这般必有其充分理由,至少是“利大于弊”的吧。
当然,做到绝对公平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做到“尽量公平”。

2、怎样区分“专业”和“业余”作者

这的确是一件十分棘手的事情。我们先对比一下几位摄影作者的个人资料:

李××,中专学历、财会专业,现为某私有企业(公司)法人,酷爱摄影,自备高档齐全的专业摄影器材,还有进口越野车开出去创作。虽是自费,但经费充足,一年中至少1-2个月外出采风。

张××,大专学历,美术专业毕业,从部队文艺兵转业到地方群艺馆任专职摄影。因单位条件有限,仅配有部分“准专业”摄影器材,且创作经费很少。但自由支配的时间很充裕,个人家庭人均年收入达1.5万元以上……

王××,大专学历,摄影专业毕业,在机关从事行政工作,兼职摄影、摄像。可设备简陋,仅有业余档次的普通照相机和二只廉价低档镜头。单位也从不提供外出创作经费,家庭人均年收入不到9000元,省吃俭用才逐步将部分器材升级至“准专业”水平。想去西部采风,请假还得扣工资……

赵××,大学学历、中文专业,任大型合资集团公司宣传部长,兼职摄影,公配专业器材,大部分创作经费及摄影耗材都能合理报销,还可利用外出“学习参观”机会搞创作。个人经济实力也不错。

上述四人,谁是“专业的”,谁是“业余的”?若没有一个具体标准,很难对他们作出界定。因此,只有设计一个“专业作者与业余作者分组依据判别表(表五)”,供专项评委进行评判和界定。

国家太大,摄影人也多,每个人都有各方面不同的客观条件,我们只能暂时根据作者本人提供的背景资料如“登记表”(表四)来进行综合评估,然后利用(表五)进行分组,最后再用“评分表”(表一)中的调控指标予以权重评分。

简单地讲,就是对照作者的“登记表”情况(表四),用“表五”作尺度,得分在75分及以下的划归“专业组”,得分为76分及以上的,划归“业余组”。

3、作者填报资料的真实性问题

首先,要加快建立我国“评价体系”相关的历届参评摄影人的“电子档案库”。第二,对评比获奖的进行相应调查核实,发现弄虚作假的必须坚决取消获奖资格,追回奖牌和奖金,并在媒体上曝光。还应实行举报(核实)有奖的条例。

除了“设防”、“惩罚”与教育之外,别无他法。

4、关于摄影器材的“专业、准专业、业余”如何界定

首先,由摄影器材专家或精通器材的摄影家组成的评委负责该项的评分工作。具体“界定”方案由专家们去商定。也可根据下列一些方面确定一个大致判断依据,如:

照相机取景倍率的高低、测光范围的大小、闪光同步时间的长短、曝光补偿的级差是1/3还是1/2EV,机身强度(与材料和重量相关),有无多次曝光和景深预视,自动/手动对焦模式以及品牌价格因素等。

镜头方面可根据镜头的光学传递函数(MTF),是否恒定光圈,有无超低色散镜片和非球面镜片,是否内对焦和超声波驱动马达,最大光圈值,镜头结构强度以及品牌、价格等来判断。

5、评分过程工作量太大如何解决

当参评作品太多,评委人数有限,设备不够等情况下,采用本评分方法会增加很多工作量。解决的办法有几个:一是经初评(可聘请省市具有省级“评委资格证”的人担任初级评委)淘汰掉一部分各方面质量明显不合格的照片。二是采取按评分表“逐级指标淘汰”的方式,具体办法详见“评分表”(表一)备注栏。

另一方面,“作品科学评价体系”必须实现所有硬件和软件的现代化,才能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五)“评分表”及其它相关表格的设计(草案)

除了前面的“一图一表”(运行模式图、艺术类作品评分表)外,笔者还设计了几种相关表格(附后)。

1、表二为(新闻类)作品评分表。

2、表三为(纪实类)作品评分表。

3、表四为参评作品“登记表”。

4、表五为“分组依据评判表”
(表二)(新闻类)摄影作品评分表(草案)
(表三)(纪实类)摄影作品评分表(草案)
(表四)参评摄影作品的作者相关资料登记表

(表五)“专业作者与业余作者”作品分组依据评判表
参考文献:
1、《研究性学习的理论和方法》廖先亮编著,2002年华师大出版社。
2、《艺术概论》孙美兰主编,90年高等教育出版社。
3、《文学概论》童庆炳主编,2000年武汉大学出版社。
4、《西方文论选》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版。
5、《教学系统设计》何克杭,2002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6、《网络协作探究学习设计》张建伟,《中国电化教育》2003年9期。
7、《中国摄影论坛》相关文章,《中国摄影家协会网》2003年10月。
10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0 20:18:17 | 只看该作者
105#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15:56:04 | 只看该作者
王诗戈:摄影批评学术化的第一步




首先要明确,摄影批评是一种学术批评。
这一观点的理论预设是:摄影不仅仅作为感官欣赏的对象而存在,它也可以是理性认知、推演和思考的对象。在我看来,这是由摄影的内在规定性之一所决定的,即:作为一种独特的人类精神实践和社会参与行为,摄影在学科归属上呈现出开放的姿态。在2008年出版的《Photography and Philosophy》(《摄影与哲学》)论文集中,摄影显示了在认识论、本体论、分析哲学、伦理学、文学、美学等多个维度上进行讨论的可能与潜力,而前年出版的另一本论文集《Photography: Theoretical Snapshots》(《摄影:理论快照》)除了继续对摄影展开哲学式思辨之外,还将摄影置于西方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术传统中进行了考察。这两本书都是基于对摄影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的充分认同。在我研读西方摄影理论的过程中,我发现这种认同在西方关于摄影研究的学术脉络中大体上是连续的、明确的,事实上这种集体性认同也参与构建了摄影研究的学术脉络。编织起摄影的学术网络的,经线是本雅明、罗兰·巴特、苏珊·桑塔格等人侧重摄影本体的思考,而纬线便来自于诸多相关领域和学科的理论贡献。
依我粗浅的印象,国内有关摄影的严肃写作,多年来基本上将摄影限定在艺术学的范畴之内——以至于业界内外“摄影艺术”一词几乎成了“固定搭配”——而“艺术学”和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相较具有更强的主观性,因此部分地导致了“多印象描述,少理论分析”这一持久不断的批评之辞。(需要说明,我并不认为“印象描述”不能成为学术批评之一种。)国内摄影批评学术化程度的不足,体现在较少有论者将自己置于学术参照系中从事写作。这里说的“参照系”具有双重指涉,既包括上文提到的由不同的理论视角、范式与体系搭建起来的学术资源平台,同时在共时性的向度上也提示了一个学术共同体的在场。摄影批评的学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千头万绪,需要业内同仁(包括专业刊物编辑)的共同努力,而对目前许多学人来说,从技术性规范起步似乎具有较强的可行性。由此,我给出的具体建议是,对被引证文献和材料的出处、来源信息在批评文字中要加以标注。
转播到腾讯微博


“学术活动是一项在前人积累的基础上进行的事业,不充分了解某一专门领域中先前的思想发展路径和研究成果就发表意见,哪怕是认真而诚恳地发表意见,也是不行的。”(徐友渔,《为提倡学术规范一辩》,载邓正来主编《〈中国书评〉选集》,辽宁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816页)文献标注不仅有助于读者把握某一论题的学术背景,增强对于论者的信任度,同时也可以构成一张“路线图”,引导后来者尽快进入学术场域,或在同行那里形成进一步阅读与思考的“生长点”。而一篇缺乏文献标注的文字,难免会给人留下“束书不观,游谈无根”(焦竑语)的印象。用陈寅恪先生的话说,就是:“……盖不如此,则匪特不足以避除因袭之嫌,且亦无以表示本论文创获之所在也。”(转引自葛兆光《大胆想像终究还得小心求证》,载杨玉圣、张保生主编《学术规范读本》,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27页)
对于学术共同体的维系,文献征引的意义,一方面在于它“为共同体成员之间的社会关系织起了一张无形的联系网。引证,特别是学者之间的相互引证,不仅使学者更容易形成并强化学科与学科共同体的归属感,也为其他学者辨别这个共同体的核心成员提供了线索。”(杨昌勇,《学术论著注释和索引的规范与功能》,同上,第344页)一个较成熟的学术共同体,具有形成公共意志的诉求与能力,而公共意志一旦形成,便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强制性,使得文献标注这样的基本规范不再是一个选择性行为。客观地讲,国内在摄影研究方面的学术积累并不丰厚,远没有形成成熟的知识体制,这就难以保证学人的每一步研究都建立在前人或同行的研究基础之上,严格意义上的学术共同体似仍未成为现实,因此它施加给个体知识生产者的约束力也就较为松散,而这反过来又加剧了摄影研究领域在知识积累和知识增量上的薄弱。文献引证另一方面的意义在于,引用的过程也就是在做出学术评价,因此它是学术交流和学术对话在知识体制上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于学术共同体的逐步成熟或许终会收到滴水之功。
学者邓正来在对中国的法学研究进行反思之后,得出了如下结论:“在学术脉络当中展开我们的批判性思考还只能是我们展开学术研究的第一步”(《学术与自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69页)。我认为这一结论也适用于国内的摄影研究。依照这一分析理路,通过文献引证和标注的方式将某一学术脉络勾勒出来,便是摄影批评的题中应有之义了。
最后要说明两点。一,我无意否认诸如尼采、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等人的写作与智慧,在他们的文字里鲜见文献标注,但他们的写作终究不是学术批评的常态;二,我清楚地认识到,不少中国学者的批评文字当中虽有不合通行规范之处,但却并不影响这些文字在某一领域内发挥重要而积极的影响,甚至成为众多实践者的行动指南。对国内摄影研究来说,亦复如此。
转播到腾讯微博


(又,有时会听到这样一种说法:做摄影研究,我就是想找参考资料,也找不到什么啊。这其实是一种很大的误解。贴几张照片,是我有关摄影研究和视觉文化研究的个人资料。不包括摄影画册及展览图录,也不包括那些“间接相关”却非常重要的书籍。)

转播到腾讯微博
106#
 楼主| 发表于 2012-5-3 20:41:47 | 只看该作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11-25 02:48 , Processed in 0.067309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