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手的学问 文/王开林 礼貌的发明,据称是文明社会进步的产物,是最能测试个人教养程度的标尺,然而凡事过犹不及,任何久已规范的礼貌行为无不透露出浓厚的虚伪气息,尽管每一细节都天衣无缝,找不出半分纰漏半点差池,但我们仍然会感到滑稽可笑。 比如握手,一种无法免俗的通用礼节,常常是难受多于享受。莫非两个陌生人缔结交情真的只需举手之劳?此中必然另有学问,从用力的大小(物理学),用时的久暂(数学),用情的深浅(心理学),到用语的虚实(文学),总共不少于四大环节,经验丰富的老手竟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环环相扣,迅速作出准确的判断,正是孙子兵法所说的“未战而屈人之兵”。有的人全然不知握手这样的礼貌行为会泄露行藏和心机,仍要显示一下拙劣的演技,殊不知被对方一眼识破了,后面的表演再好,也往往无济于事。 握手的“手法”可能有一千种,或许更多,但归结起来,无外乎这样几大类: 其一为“诚挚型”,双方同时用力的那种,与老友邂逅相遇,或与新知正式结交,往往会彼此紧握,一时半刻捉住不放。情人的相握也多半属于这一类型,更是完全而持久地咬住。“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龚自珍的诗句写的原为朋友相握,那只手若是红颜知己的手,岂非更妙! 其二为“天女散花型”,这是官场人物的专利,被接见者站成一排,他伸出手,王顾左右而言他,甚至毋须正视你一眼,这样可笑的仪式充分体现出一人的权威和众人的卑微。有个流传甚广的笑话:某红卫兵曾有幸见过毛主席,握手后,那只手居然一年都没下过水。他真可以从匆匆一握中获取这样大的幸福感吗?他肯定不知道古代那位烈女的故事,她被好色之徒非礼了一下,就毅然决然将自己那只受了玷污的玉臂砍下来,因此无比光荣地进入了《列女传》,当地政府还为她竖立了一座贞节牌坊。他若是知道,或许会得到启发而勇于断臂,将它送交历史博物馆去妥为收藏,也谱写一篇千古“佳话”吧。 其三为“枯叶型”,一只干瘪无力的手任你握着,它完全放弃自己的主动权,仿佛握手那只是你单方面的意思,他是无可奈何,不得已而为之,这样的人通常很无聊很冷漠,也可能是遭了霜的可怜虫。 其四为“象征型”,仅见于男女之间。彼此并非完全把捉,顶多只是半握,西方的礼仪另有一个小小的附加内容,那就是男方轻啄女性的手背。西方上流社会的女性在社交场合喜欢戴丝质手套,更多的当是出于卫生方面的考虑。 其五为“谄媚型”,有求于某人,或要讨好巴结某人,就用双手去紧握对方的单手,脸上另外配合灿如黄金烂如白银的笑意,口中则同时放出芬芳的马屁来,三路合击,奏效与成功当在意料之内。
其六为“戒备型”,甫一交接,尚未相扣,就急于抽手,似乎怕遭蛇咬一般,这种人若不是深有城府,就是有点神经质。 其七为“狡狯型”,最明显的表现是抓住你的手左捏右捏。握一只这样的手,你会立刻感到不快,偏偏它要抓住你不放。小政客最擅长此招,笼络人心或败中取胜,出手十分大方,虽然不是什么鲜招,却是灵招。这种人狡猾狡猾的,与之打交道,必须见招拆招,稍不留神,就容易失手。 其八为“夸张型”,彼此没什么交情,他却要谬托知己,强作友人,抓住对方的手,大幅度地摇来荡去,这种人既不诚实,也不可靠。 其九为“郑重型”,不管旧识新交,都是紧紧一握,然后松手,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这样的人稳重自持,值得信赖。 握手绝非小节,与自己不喜欢的对象握手,也可说是遇人不淑。苏联诗坛怪杰马雅可夫斯基出门时衣袋里必备一块小小的香皂,每次不得已与自己讨厌的人握手后,就赶紧去洗手间洗手,他为人愤世嫉俗,这完全是心灵的“洁癖”。 时下流行的民谣说:“握住领导的手/活像一只哈巴狗/握住情人的手/一股热流往下走/握住妻子的手/好比左手握右手。”民间话语最生动,这样的总结正见出世道人心,无所谓好坏,的确真实可信。 握手言欢,究竟有多少欢悦可言?在许多场合,我们还是不出手不接招为妙。如果你明知对方伸过来的是一双脏手和黑手,就更不该顾及所谓的“礼貌”而委屈自己了。人是干净的,手才会是干净的;人是清白的,手才会是清白的,这道理不言而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