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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向着公民社会的转变虽然起步很晚,但是在20世纪30年代一度曾在私营经济、金融、法律、文化科技、各阶层团体的社会能量、公议舆论的建立等诸多重要方面取得过重要的进步。胡适在1934年曾举"帝制的推翻"、"教育的革新"、"家庭的变化"、"社会风俗的改革"、"政治组织的新试验"这五个方面的进步来说明:平心说来,"最近20年"是中国进步最速的时代;无论在智识上,道德上,国民精神上,国民人格上,社会风俗上,政治组织上,民族自信力上,这二十年的进步都可以说出超过以前任何时代。……养个孩子还免不了肚痛,何况改造一个国家,何况改造一个文化?别灰心了,向前走罢!
在同年的另一篇文章中,胡适叙述以往二三十年间中国在教育、科学、政法、交通、妇女地位等众多方面的斐然成就,然后说:总而言之,这20年中固然有许多不能满人意的现状,其中也有许多真正有价值的大进步。……我们如果平心估量这20多年的盘帐单,终不能不承认我们在这个民国时期确然有很大的进步;也不能不承认那些进步的一大部分都受了辛亥以来的革命潮流的解放作用的恩惠。明白承认了这20年努力的成绩,这可以打破我们的悲观,鼓励我们前进。事实明告诉我们,这点成绩还不够抵抗强暴,还不能复兴国家,这也不应该叫我们灰心,只应该勉励我们鼓起更大的信心来,要在这将来的10年20年中做到更大十百倍的成绩。古代哲人曾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悲观与灰心永远不能帮助我们挑那重担,走那长路!
胡适对中国文化和政治积弊的了解,其深刻程度绝不在鲁迅之下,所以他在五四时期曾经对孙伏园说过 "中国不亡是无天理"这样沉痛之极的话,但是他看得更清楚的是:只要面向宪政和公民社会方向,那么不论有着怎样的羁绊,终究还是可以积跬步而致千里。
1949年以后的情况完全改变了中国社会的方向,这些情况为大家熟知,不用细说。需要提示的是,与传统社会相比,这时执政者使用的政治和技术手段的能量有了巨大的提升,所以集权体制控制力的极其强悍使得社会的自组织程度骤然下降到一个空前水平。仅以安徽亳县在"大跃进"时期建立的一套社会建设标准为例,彰显社会形态和社会结构的演变方向:县委树立十八里公社为反右标兵典型。在县委反右的三干大会(即三级干部会)上,他们吹嘘全社达到了所谓"十化","五多"。"十化"是:(1)群众胶鞋化。羊庙大队凡庄44户187人,有130双胶鞋,占总户的82%,(2)户户茶瓶化。羊庙大队张阁寨44户有51个茶瓶,社员赵现礼家有3个茶瓶,来客用长城牌的,平时用竹壳的,小孩上学提个小的。(3)社员线衣化。军王营118户489人有线衣497套,还有皮袄和毛衣97件。(4)自行车化。军王营一个庄有37辆自行车。(5)纸烟化。十八里公社没有吸毛烟的。羊庙社员张土斋家里纸烟放着成条的,腰里装着成盒的,嘴里吸着成棵的。(6)衣服新式化。全公社有缝纫机132部。佟营大队佟营生产队22户82人,其中51人穿的是制服。(7)手电化。全公社1.9万个成年人,有手电15100个。(8)毛巾化。陈坦大队高瓦房92个成年人都有新毛巾。(9)户户瓷盆化。陈坦大队西李庄21户有25个瓷盆。(10)生活集体化。全公社299个生产队,有314个食堂。"五多"是:(1)具有集体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想觉悟的社员多。大部分社员成为爱国、爱社、爱劳动、爱公共财产、爱团结的"五爱"社员。公社化以来,大队、小队都开展了大协作,互相支持,互相帮助。踊跃缴公粮、卖余粮、还贷款支援国家社会主义建设。(2)社员增加收入多。据羊庙大队调查,1958年社员人均收入75.7元,比公社化前提高23.4%;1959年人均收入86.2元,比1958年提高14%。社员程明道家4口人,今年收入478元。(3)集体福利事业多。公社化后,根据"自愿原则",办公共食堂314个,99%的社员参加食堂;幼儿园11个,入园儿童1795人;妇产院11个,90%的产妇进院生育;敬老院11个,入院老人411人。
向着这个方向,亿万国民生活的每一具体细节都完全被捆绑在权力体制和行政运作的需要之上,同时这种方式更是将控制社会的外在组织结构与控制社会中每个国民内在心理空间完全结合成为一体。以农民为例,其法权地位上的基本特点,就是像陈寅恪诗中所说"闭口无声作哑羊"那样,在一生中走完被代表、被"集体"、被包办、被剥夺……的全过程。
改革开放之后,执政者不得不在相当程度上放弃上述社会组织方式和控制手段,但是问题在于:第一,这种放弃和退守大半是为了缓解迫在眉睫的政权合法性危机而不得已为之的策略性选择(按照当时的说法,改革所以启动,是因为"国民经济到了面临崩溃的边缘"),所以越是涉及到上位性、核心性的东西越是不能"放权让利",于是公民社会当然也就不可能在缺失核心的制度空间和制度资源的前提下成长起来;更关键的是:这种改革明显缺乏核心价值层面上的动力,也就是康德所说的社会法权结构的正义性,体现在公民私法权的建构必然地指向公民对国家公权领域中法权地位的享有,所以康德把那些具有参与法律制定的公民定义为"积极的公民"。改革开放的历史也说明:如何使公民能够积极享有社会公权力领域中的权利和责任,这始终是中国制度转型中最为关键也最难撼动的瓶颈。
我们目前的社会状况也越来越显示出,经济改革脱离制度进步、脱离公民国家法权形态建设所导致的种种乖张。比如,在国家对社会控制力大大削弱而公民权利义务结构又远远不能正常建设,因而社会伦理和正义失去依托的情况下,不仅公民对公权力的约束力极其微弱,而且国家权力的流氓化非常迅速地在广泛的社会层面演化扩展为"社会普遍的流氓化"。于是,不仅社会的几乎一切角落都充斥着弄虚作假,而且越是在社会结构和社会价值的核心层面,溃烂的局面越是严重。2009年4月28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一份"职业操守丧失最严重的排名榜",标题为《失去操守最严重职业调查,医生、公安干警排前两位》,该项民意调查显示,公众对各种职业中操守丧失严重程度给出的排序依次为:医生(74.2%)、公安干警(57.8%)、教师(51.5%)、法律工作者(48.4%)、公务员(47.8%)、新闻工作者(37.6%)、会计师(30.7%)、学者(20.3%)、社会工作者(10.9%)。
这一趋势对于社会的影响日益严重和无所不在,所以有社会学者在去年"毒奶粉"事件爆发时,有社会学者就将我们的社会性质概括为(社会成员)"相互投毒的社会"。这类事件的层出不穷、愈演愈烈,充分说明,中国如果不能走上公民社会的方向,则必然以一种恶性"代偿"的方式开启相反而且快速的蜕变趋势。
还需要辨析的是:今天的许多人往往将诸如此类的社会伦理危机归结为"商品经济大潮"的泛滥,但实际上商品经济的发展并不必然地导致社会结构和社会价值的蜕变,这一点,我们不仅从亚当·斯密、马克斯·韦伯等人对经济与伦理建设互动关系的分析中看得很清楚,而且中国商业的历史也证明,当社会能够相当程度地保留自我组织、自我运行的空间和能力之前提下,往往会逐渐自发地孕育出不少"良风美俗"和良性的社会调节、建设能力。相对于今天来说,传统社会的"行政成本"比较低廉。那时,从家庭到社会的巨大组织结构尚能大体保持平衡,基本的社会信誉体系尚能维系等,大都得益于此。
举个小例子,齐如山先生在《北平怀旧》中记述北京民俗时讲了一个故事:清末时,北京城里信誉最高的金融机构是恒和、恒利、恒裕、恒源这"四大恒"。当时那些留着辫子的金融家们是这样维系自己信誉的:同治末年,四恒之一的恒和银号关了门歇业了,但他有许多银票在外边流通着,一时收不回来。彼时没有报纸,无处登广告,只有用梅红纸半张,印明该银号已歇业,所有银票,请去兑现等字样,在大道及各城镇中贴出,俾人周知。然仍有许多票子,未能回来,但为信用必须候人来兑,等了一年多,还有许多未回,不得已在四牌楼西边路北,租了一间门面房,挂上了一个钱幌子,不做生意,专等候人来兑现。如此者等了20年,光绪庚子(北京遭义和团和八国联军之乱时)才关门。
对社会伦理和商业伦理准则的恪守到了其"恒"如此的程度,这的确是我们民族"自生社会"曾经育出的果实,这些传统的"良风美俗"也是今天我们建立公民社会过程中应该倍加珍惜的。近代史研究学者雷颐先生在复述这个故事之后,把它的社会意义归结在"公共空间"的建设,这的确说到了问题的关键之处。
清末那样的乱世,人们竟然能够如此信守商业诚信,如此自觉地以职业操守自律,如果不是有齐如山先生写明具体街名地点、发生时间的详细记载,长久生活在"毒牛奶"、"黑心棉"恐惧之下的今人怕是做梦也不会相信这是真的了。这是为什么呢?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在近六十年来的相当长时间内,传统的社会自生功能几乎被完全铲除了,于是使社会自组织程度骤然下降到一个空前的低点,所以我们对于"自生社会"的良性机能只能越来越陌生。
总之,中国目前的状况充分显示:不论是从建立民主宪政、实现社会正义的崇高方向来说,还是使我们自己免除"生存的恐惧"这最低限度的现实诉求来说,建立公民社会(包括其基本的价值准则体系),都是迫切的任务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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