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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12-09-07 来源:《南方都市报》特别报道组 |
| | | | 第一部 反叛土地的农民(1980-1984)
综述:改革春天 农民工破土萌动(2)
城乡二元之困
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主要依靠工人不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经过毛泽东根据特殊国情转化,本质上是一场农民革命。中国农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整个革命时期,是革命的主要依靠对象。在历史上,他们从未如此深入全面地参与一项全国性的政权争夺和秩序重建。他们被以毛泽东为首的早期共产党人所感染,也成了革命者,或革命的追随者。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进入建设阶段,立即转入以城市为中心。中央党校教授王海光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形成》一文中说,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人口向城市迁徙比较自由,凭迁徙证,对在城市有生存基础的居民都准予入户。但是随后开展的“三反五反”运动,对城镇私营工商业形成了沉痛打击,大量城镇人员失业。
一方面城镇人员就业困难,一方面农民不断涌入城市。为此,1953年4月17日,政务院发出《关于劝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要求各级政府劝止农民自行进城找工作,动员滞留在城市的无业农民回乡。
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上马。在粮食紧张的情况下,为保障重工业建设,国家实行统购统销,但出现了在农村购得过多,在城市销得过多。为缓解给农村带来的粮食压力,1955年开始,中央要求各城市严格控制人口迁入,并清理了没有城市户口的外流人员。
此时农村的集体化已进入高级社阶段,对农民也形成了约束,参加农业生产成为一种强制。
但是在城乡双重限制下,从农村逃往城市的人口仍在增加。强制性劳动意味着失去了劳动的自由,农民与其说是土地的主人,不如说更像是参与农村集体劳动的按件计酬式(工分制)的雇佣人员,而统购统销又完全控制了这种强制性劳动的回报,导致农民对农村缺乏热情和信心。
从1956年到1957年,中央和国务院至少下发了5个指示、通知、文件,要求劝阻农民盲目外流,把他们稳定在农村,流落外地的要遣返,农村的机关团体不得私自介绍农民找工作,城市各单位也不得私自录用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民。
到1958年,通过频繁颁发的法律规定,中国全面形成了城乡二元体制。
王海光写道:“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这项制度安排,在马克思主义的自由和人性解放的意义上,不仅退回了革命时的出发点,甚至还倒退得更远。我们似乎又看到了中世纪的编户齐民、世袭身份和贵贱等级的历史遗蜕。”
但是即使在制度森严的1960年代,中国农民迫于农村条件恶劣,依然开始冒着政治风险,采取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农村土地之外寻找生活所需的来源。
“文革”期间,秩序大乱之下,部分地区的人民公社疲于应对政治运动,对农民的控制相对松动。这期间,大量农民走出家乡,到城市或者其他境况较好的农村,有的做小买卖,有的乞讨为生。
这些人像一枚枚细针,在中国农村这个密闭的塑料袋上扎下了一个个几乎微不足道的细孔,但是空气开始流动,改革迫在眉睫。
改革的躁动
中国农村的改革开始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但是在此之前的二三十年里,农村政策也进行了反复的微调,大多数的调整是自上而下引导的,但也有一些调整,是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一起,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在政策大背景不允许的情况下,自下而上尝试的。
目前已知的,被研究者反复提及的,是浙江温州永嘉县的包产到户。这场从当时农村实际出发的,由县委主要负责人支持的,在全县范围内发动的包产到户,在1956年的中国无疑是合作化这一主流下的异端,以至于震惊中央和全国,很快被喊停。
在这前后,安徽芜湖、四川江津、广东中山和顺德、山西榆次等地都出现过各种形式的包产到户,虽然实行的力度、范围和时间都不如永嘉包产到户,但在各地都进行了合作化下的生产责任制尝试。结果自然都以失败告终。
1976年,中国翻过了毛泽东那一页,政治氛围逐渐趋向活跃,政策也逐渐开始松动。
1978年春天,安徽一些生产队再度开始偷偷实行包产到户。在一些山地面积较多的地区,生产队开始默许农民开垦山地,自耕自种。这年冬季,凤阳小岗村因为村民代表以决绝的方式约定包产到户,而成为农民求变的标志性事件。
一般认为,安徽包产到户能够延续,是得到了时任安徽省委书记万里的支持。类似的情况也在当时的四川省出现。
尽管一种意见认为,包产到户对当时平原地区已经起步的农业机械化造成了阻碍。如今随着工业化的进步,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包产到户又暴露出小农经济缺乏规模效应的弊端,在市场中缺乏竞争力。
但是在生产力极端落后的1970年代末期,包产到户对于提高劳动积极性和生产效率、解放农村劳动力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其实在人民公社的后期,一些地区已经不要求所有的劳动力参加集体劳动,只要求各户派出一两名劳动力。包产到户后,劳动力是否参加农业生产完全取决于自身的意愿。在东南沿海和西部山区,人均耕地面积有限,对劳动力的需求量远远低于实际供应量。
多出来的农村劳动力往哪里去?
中国经济改革是从农村改革起步的,农村改革初步成功后,随即在包括城市在内的整个中国进行了全面的新经济政策。1980年,沿海四大特区设立;4年后,沿着中国海岸线,南到广西北海,北到辽宁大连,14个沿海港口城市对外开放。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发展工业化是共识。但是毛泽东一直不得其法。他认为工业化应该靠自力更生,应该以农业集体化为工业进行大量生产资料的原始积累。但是邓小平则认为,工业化可以借助外力,应该门户开放。
这一轮城市开放,以珠三角的深圳最为典型。比邻的香港资本争相进入,一时间中外合资企业纷纷成立,工业区建设如火如荼。建筑行业的工人需求首先激增,然后是各种生产资料需求的增加,产业链条逐渐延伸,对产业工人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
多出来的城市劳动力需求从哪里来?
城市与农村发生了碰撞,两者分别有了劳动力输入和输出的需求。
到工厂去到城市去
关于中国究竟哪里最早出现农民工,同样难有准确的答案。
我们在山东、福建、浙江、四川、安徽、广东等地都曾试图寻找较早外出务工的人员,但发现从全国范围的地域中去比较,难以得出“最早”的结论。可见在农民向城市流动的萌芽和起步阶段,全国属于多点并发的状态,而不是一点带动。
有趣的是,农民务工较早的地区,并不是生活条件贫困的西部农村,而是东南沿海及其周边地区的农村。如较早进入建筑行业的,就是山东和广东等地;较早进入商业领域的,是江浙地区;较早去往海外从事服务业的,是闽西地区。
相比较而言,西部地广人稀,虽然耕地质量不高,但人均耕地面积大,需要的劳动力数量也大。而在东南沿海的丘陵地区,人均耕地面积极少,在江苏、浙江、福建、安徽等地的中西部,人均耕地都很少能超过一亩,农村所需要的劳动力数量较少。再加上东南沿海贴近一系列开放城市,在进城务工时有地理、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的便利。
早期农民工的去向,一是农村的乡镇,一是大城市。
作为农村改革成果的一部分,农村的经济结构也发生了变化,由原来单一的粮食生产,变成粮食生产、家庭副业、手工业、以农副产品交易为主的小型商业、乡镇企业等多种形式的农村经济格局。
其中,乡镇企业带来的新气象最为明显。在人民公社中后期,公社和生产队也办有社队企业,从事简单生产资料的加工生产。这些社队企业虽然是集体所有制,但是已经进行了计划经济下市场交易的尝试。更关键的是,这些企业培养了中国最早的一批企业生产和销售人员。
在人民公社走向瓦解的过程中,社队企业逐渐转化为乡镇企业,被赋予了商品经济的职能。一批生产和销售人员又自发开始个体经营或创办新的乡镇企业。一时间,乡镇企业成为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
农民通过乡镇企业来脱离土地耕种,另辟创收渠道的模式,以江苏的苏南地区最为典型。一大批最早带动集体经济突围的乡镇企业,为苏南地区创造了全国最好的县域经济实力。
城市是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另外一种方式,这种吸引能力随着城市改革力度、广度和深度的增强而增强,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
在浙江温州,农民迅速向本地城镇集结,争相承包改组社队企业或创办私营企业。“能够躺在一根扁担上睡觉”的中国犹太人,成为中国最早的个体供销员,开始背着打火机和纽扣,赶往一个个中国城市的百货商场。
在广东电白、山东桓台、四川仪陇,农民们放下锄头,拿起瓦刀,或自发或由政府组织,结成一支支建筑队,奔赴北京、海南、深圳等所有需要大开发建设的城市。
在福建长乐和福清,凭借出洋的传统和亲友介绍,一大批农民洗脚上岸,用偷渡等方式各显神通去往美国和日本。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从洗盘子和送外卖开始,如今已经把家乡改造得大路通达、别墅林立。
从1978年改革开放,到1984年中国大时代送别“万岁”回归“您好”,亿万农民带着数十年农村贫穷生活所积累的困顿和失望,带着对城市新兴发展的热情和憧憬,打点背囊离开了乡村。
这是一群人命运的开端,也是一个时代的开端。未来中国的万千气象,皆始于此,赖于此。
(前文一开始提到的)孙涛很乐于向旅途中邂逅的人介绍他所了解的“中山顺德”:
“中山顺德这里,家家户户请客,都有个菜谱,放在桌上让客人看的。我们老家请客也有菜谱,写在红纸上,但那是厨子师傅和东家看的。”
“广东这里,结婚有婚宴、做生日的有寿筵,生了孩子的有姜宴。这边做菜,白斩鸡、烤鹅、鸭子啊,都是整只整只端上来的,每一个菜都有个非常好听的名字;我家乡做菜不是很讲究,都是把鸡子切碎以后,炒了以后,端一盘出来。人家一桌菜,我们这里摆3桌都可以。”
“中山顺德这边送红包,东家有时候就是把红包撕一个角,不要钱的,有的只收20块钱,你送五百送一千都好,他都只收20块钱。”
听他津津乐道,对座的老太太兴致渐高。
“那个比萨,我的孙子喜欢吃,有一回在天河城的比萨店,我儿子给我点了个炒面,39块钱啊,但就是炒的面糊,一点味道都没有。去年他们点的白切鸡,我一看就不好吃,白白的,没有颜色的。我这人就是要吃辣的,家乡味。再高档点的,有次去吃170元的自助餐,儿子端来鱼翅,让我吃,不好吃。去年过年,儿子买了大块的鱼翅,拿回老家给几个兄弟一人送了一块,媳妇在家里用煤炉子熬,熬到最后也熬不出来,只好统统倒掉了。”(未完待续)
参考资料: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形成》,王海光著,载《炎黄春秋》2011年第12期。
《从合作化到公社化——中国农村的集体化时代》,陈大斌著,新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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