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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话语的四次“重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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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3 01:32: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载《当代中国话语研究》第2辑,2009年

 

中国话语的四次“重新解释”

               孟华

内容提要:

中国话语史上的每次转型,常常是以对语言文字的“重新解释”为核心展开的。

“重新解释”(reanalysis)本来是个历史语言学概念,即对语言发展中出现的新现象、新认识进行新的解释。北京大学徐通锵教授在其新著《汉语结构的基本原理》中使用了这个概念,我们可以再引申一下,赋予它一个更宽泛的涵义: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精英阶层对语言与文化的关系、语言自身性质及功能的重新思考和定位。由于语言文字涉及到了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话语方式,每次对中国语言文字的“重新解释”都给中国话语乃至文化转型带来极为深刻和久远的影响。

一  中国历史上三次大的“重新解释”

第一次对语言文字的“重新解释”是由孔子为代表的先秦文人完成的。

传有之:“三代无文人,六经无文法”。无文人者,动作威仪,人皆成文;无文法者,物理即文,而非法之可拘也。([明]宋濂《宋学士文集》卷六十六)

其意思是夏商周三代没有我们今天意义上以书写为业的文人。这段话中的“文”有两个意思:“文1”的含义是指事物的外在形象,这是更本源意义上的“文”,如上例“动作威仪,人皆成文”、“物理即文”中的“文”。我们今天说的“天文”、“水文”还保留这个原始的意义。“文2”是引申义,主要指语言文字、文章等意思,如上例中“文人”、“文法”的“文”。

显然,这两个“文”其实代表了两种不同的话语阐释方式:“文1”是视觉形象符号,属于具象的、非线性的阐释方式;“文2”则是语言文字符号,属于线性的书写性符号阐释。

“无文人者,动作威仪,人皆成文”,说明在夏商周三代历史记忆的符号化手段,主要包括与祭祀活动密切相关的如祖庙、牌位、礼器、占卜、歌舞、服装、威仪、诗歌等等视觉的、听觉的、行为的综合性符号系统。这时,思想和知识还没有从具象性符号形态中分离出来,因而掌握这些视觉性符号的人仅仅是“文1”意义上的文人,他们是代王行使神权的巫祝之类的神职人员。所以,所谓“三代无文人”,是强调三代还没真正出现“文2”意义上的文人。

使用书写文字的文人作为一个整体阶层来出现,是以孔子为标志。例如他通过对六经的整理、创办“私学”,培养了一大批以“记事”、“记言”为业的文人,这象征着华夏文明进入了典籍文化时期。历史阐释的符号化手段由“文1”转向“文2”:“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徵之矣。”(《论语.八佾》)他说的“文献”显然指书写性文本即“文2”。这里孔子提出了一个重大命题:历史的可能性是建立在文献的可能性基础上。这个命题就是孔子对中国话语、对汉民族线性书写语言符号的第一次“重新解释”,从此文献、典籍成了华夏文明历史记忆的最基本条件。

第二次“重新解释”的代表人物是东汉的许慎。

秦汉代完成了华夏文明的大一统基业,但在历史文化上却面临一个传统的断裂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两个历史事件上:一个是秦火,一个是隶变。中国最早的历史典籍和传统文化的主流——儒家经典是用古文字即图画性很强的小篆写成的,但秦始皇“焚书坑儒”后这些典籍大都散失,是谓“秦火”。此外,秦汉以来汉字形体经历了一个“隶变”过程,古文字“隶变”后变成了图画性锐减、抽象性大大增加的方块字。这样当时的汉代人就读不懂先秦用古文字写成的历史文化典籍。

“秦火”和“隶变”所导致的与儒家原典的断裂、现代与传统的隔绝,自然威胁着大一统汉朝乃至华夏文明的存在,听任裂痕扩大,汉民族的的历史认同将无所傍依。于是汉代“古文经”派的许慎编纂了一部烁古耀今的《说文解字》,对先秦的古文字(主要是小篆)与当时的今文字之间的历时联系进行了正本清源的梳理。许慎强调,想接绪历史传统、读懂儒家典籍,就必须对汉字的形音义关系进行正本清源,字义明乃经义明,小学明乃经学明,强调汉字是“经艺之本”:

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许慎《说文解字序》)

许慎的“本立而道生”实际上借助字学(小学)建立了经学与识古(史学)之间的同构关系,消解了典籍散佚和文字变异所带来的历史认同危机。孔学建立的“典籍本位”的传统话语被许慎用“小学(汉字)本位”进行了重新阐释。从此,孔学与许学、经学(典籍)与小学(汉字)的相结合,成为中国最主要的话语阐释模式。

第三次“重新解释”是上个世纪初的“五四”新文化运动。

五四“新文化”的本质是挑战儒家典籍和汉字的本位性,提倡汉字拉丁化和白话文运动。这是引进了西方有声的拼音文字的文化立场,并把汉字、汉字书写的典籍看作是传统性话语,而把口语、白话文看作是现代性话语。这样,五四运动用一种“去汉字化”或“语音中心主义”的话语模式对汉语言文字进行了“重新解释”。但与先秦两汉不同的是,五四将否定汉字和文言文,看作是民族文化复兴的关键要素,鲁迅甚至提出了“汉字不废,中国必亡”的激愤口号。这种“重新解释”后的语音中心主义话语模式,直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一直是中国学术和文化界的主流意识形态。

然而,在世界传统语文学的三大传统(古希腊、古印度和古中国)中,中国语文学最大的特点是在表意汉字制约的条件下,文字与语言的结合,字义与经义的结合,语言与文学、史学的结合。在这种“合治”的学术背景中,中国传统的文人同时可以是语言文字学家、经学家和文学家,三者往往兼通。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学科逐渐分家,使中国传统语文学的话语模式发生了现代性的嬗变,这具有巨大的历史进步意义。但不容忽视的是,“去汉字化”话语模式亦有割裂传统的一面,它让哲学、文学、史学从语文学中独立出去各自分治,剩下语言学(小学)成了工具之学。接下来又是语言和文字的“分治”:传统以文字为本来探求形音义关系的小学,五四后将音韵学送给了语音学,将训诂学送给了词汇学(唐兰语),只剩下字形的研究叫做文字学。经过这样层层的“剥离手术”后,传统语文学深厚的人文精神被抽空,现代汉语言文字被处理为一套抽象的、形式化的符号规则系统和交际工具。其结果是汉语言文字作为交际工具、信息工具、思维工具的作用加强了,而汉语言文字作为中国历史文化的精神中枢和话语阐释模式的功能却被忽视了。

二  第四次“重新解释”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去汉字化”所造成的传统断层越来越受到关注和批评。美国的林毓生教授提出,“五四”将封建传统文化与包括汉字在内的文化符号建立了一种必然的有机式因果联系。其对包括汉字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遗产全盘否定的态度,给中国的文化传统造成了毁灭性破坏,造成二十世纪中国的文化危机(1988)。国内也出现了“文化热”,学术界试图在比较中西文化利弊中对传统文化进行重新评判。80年代有两种对立的力量:一是以电视系列剧《河殇》为代表的“继承五四精神”,坚持彻底地反传统文化立场;一是批评“五四”激进立场的所谓文化保守主义话语。在文化保守主义话语的阵营中,引人瞩目的是复旦大学申小龙教授和他的文化语言学同仁提出的五四运动中的文化改革是“文化断层”的观点。我们这里无意对双方的价值立场作出评价,本文所感兴趣的是,正是这场“文化热”以及“文化语言学”的兴起,引发了学术界对中国语言文字第四次“重新解释”的思潮。

文化语言学认为,“五四”以来,中国学术界对汉语汉字的研究基本上是在西方话语理论框架内讨论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无视表意汉字与汉语之间互为条件的紧密关系以及汉字的独立符号性质,而参照西方拼音文字的理论立场将汉字看作是随意改造的和透明的科学工具。

2偏离汉语语法结构的“意合”精神,让它去适应印欧语形态语言的理论框架。

3看不到汉语言文字与汉文化的通约性,将人文精神逐出语言学。

对于以上三个理论偏向,申小龙简要地概括为“汉语的人文精神与汉语学的科学主义”的矛盾。在文化语言学的推动下,汉语界逐渐开始重新思考汉语学与汉语的关系、汉字与汉语的关系。由于语言学在人文学科里的中心地位,遂使这种思考带有了全局性质,推动了学术界对“五四”所造成的“文化断层”的整体反思。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语言学拉开了对汉字汉语乃至中国话语“重新解释”的序幕。因此,进入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对母语和中国话语的“重新解释”真正成为一种学术思潮,以汉语界为中心向各人文学科蔓延。

在文论界,曹顺庆1996年初提出,当代中国文学理论最为严峻的问题是理论“失语症”。他认为,今天我们关于诗学的大部分谈论在基本的知识质态和谱系背景上都是西学的。在西方理论面前我们失去了自己特有的思维和言说方式,失去了我们自己的基本理论范畴和基本运思方式。因此,他将中国文论话语的重建归结为一个语言问题,强调要对传统文论的思维、言说方式进行重新审视,对其传统文论的范畴和言说方式的内在文化意蕴进行更深入的发掘,从而回到汉民族的母语精神中。诗人郑敏在其系列论文中指出,“五四”以来新诗取代了古典诗歌,但在整体上远远没有达到古典诗歌的艺术水平。原因是白话文运动引进了一种西方拼音语言立场,但对于诗歌来说,语言就是诗的灵和肉。白话新诗的语言革命在相当程度上丢掉了中国古典美学精神传统。因此她呼吁“不能让新诗摆脱母语和民族文化内涵”。画家石虎1996年提出了“汉字思维”的诗学概念。他认为汉字具有“非言说性”,这涉及到一种视象的、重沉思默想的思维方式。并将它提升到一种诗学的价值高度,指出汉字的“字象”和“象象并置”是汉语诗歌诗意的本源。作家王蒙在2004文化高峰论坛上做了《为了汉字文化的伟大复兴》的发言,这标志着对母语和中国话语“重新解释”的思潮得到了文化界越来越多高峰人物的呼应。

三  “字本位”理论的新探索

对母语或中国话语进行“重新解释”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是如何看待汉语与汉字(言文)的关系。

无论许慎将汉字看作是“经艺之本”还是五四运动用白话战胜文言,都是围绕言文关系这个中心问题展开的。第四次对母语的“重新解释”思潮的主要表现,就是对汉语“语文性”的重估以及汉语研究中汉字意识的恢复。

九十年代以来,汉语学界出现了以徐通锵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倡导的“字本位”汉语语法理论。其核心观点是认为一个语言系统的性质是由其基本单位的性质决定的,找到了这个基本单位,即“以什么为本”,整个语言的性质也就描写出来了。这就是语言研究的“本位性”问题。针对印欧语言及其理论以“词”为本位的特点,“字本位”理论认为,汉语的基础单位是以“字”为本的。当然这个“字”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汉字,而是一个形音义结合的语言单位。

徐通锵2004年的新著《汉语结构的基本原理》一书,是“字本位”理论的最新思考。其中最令我们感兴趣的是其“据字理说语法”的理论立场。根据该书的观点,汉字的结构里包含、反映了汉语语法结构的理据,因此通过分析汉字的结构和生成机制,就能揭示汉语语法的结构关系和语法化进程:

我们应该重视字法的研究,探索字义的结构规律,从中透视汉字与汉语的关系。

字法的实质就是如何根据字符的理据载体及字符间的组合关系而将字的理据性结构形式化、规则化。(徐通锵2004)如:

木+日→東;東+壬→重;重+力→動;……

“东”由象形字“木”、“日”构成,而“东”又可以作为声符借助另一个字“壬”构成“重”,“重”借助“力”构成“動”,依次类推……声符在生成过程中居于一种“纲”的地位,而不同的“形”则是语义上的限定,因而构成一种“义类(声)——义象(形)”的关系。由此徐通锵根据字法总结出一种语义组配规律:

前字的位置+后字的位置

义象 + 义类(徐通锵2004)

而这种汉字的语义生成机制也是整个汉语如词法和句法的语义组配机制。仅以构词法为例:

虫草、稻草、灯草、干草、甘草、花草、粮草……

“草”是义类,而“草”前的字是义象。义类是纲,义象起限定作用。它说明汉语的构词法与汉字的构字法精神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徐通锵称为“借助于另一个字,使人们能从两个字的相互关系中去把握字的语法化的进程”(徐通锵2004)。

无论是构成合体汉字的两个字符,还是构成汉语复合词的两个“字”,它们都具有相同的“两个字之间的义象关系”之规则。

这就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汉语符号系统的二级性问题:

一个汉语符号单位的产生都是建立在已有的符号单位基础上的,因此,二级符号的能指本身就是由有意义的符号承担。如“東”这个字的能指是由“木+日”构成的,“重”这个字的能指是由“東+壬”构成的,“稻草”这个复合词的能指是由“稻+草”构成的。

汉语符号系统的二级性包含了两条原理。

第一条原理:在二级符号中,其能指(字形)不仅向所指(字义)提供了理解的形式,同时还提供了形成二级符号的符号化方式。这种符号化方式就是徐通锵所谓的“借助于另一个字,使人们能从两个字的关系中去把握字的语法化的进程”。

第二条原理:“字本位”理论通过分析汉字的生成机制来研究汉语的生成机制(即汉语的语义组配规则及语法化进程),这显然是在“据字理说语法”——建立了“字理”(汉字结构原理)与“语法”(汉语结构原理)之间的内在联系,表现了通过汉字来分析汉语基础单位的言文关系思想:站在汉字和汉语的关系角度研究汉语。据此我们将第二条原理概括为:汉字不仅仅是汉语的记录工具,同时还是汉语符号系统的能指或第二级符号。作为能指系统的汉字,不仅仅提供了理解汉语的意义形式,同时还提供了汉语形成的符号化(语法化)方式。

显然,“据字理说语法”的方法将一种汉字意识灌输到了汉语研究中,这是一种久违了的本土化语言研究立场。自从“五四”运动将汉字驱逐出文化中心位置以后,汉语研究一直被一种“语音中心主义”的西方话语支配。汉语学经历了一个“去汉字化”的革命洗礼,言文“合治”的传统小学被一种“分治”的西方语言观所取代。文字与语言势不两立的划界使得现代汉语学长期在悬置汉字的情况下、孤立地研究所谓的“汉语”。即使是书面的“汉语”也被看作是口语的简单复制,人们常常把按照汉字的眼光呈现的汉语当作是纯粹的汉语本身,看不到汉字与汉语之间复杂的分合关系。

而“字本位”理论的重大价值在于,它恢复了汉语研究中的汉字意识,进一步推动了二十一世纪中国语言学研究中一个带有方向性的思潮:对母语文化和中国话语的“重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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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徐通锵《汉语结构的基本原理》,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4年10月。

林毓生《中国意识的危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

申小龙《人文精神,还是科学主义?》,学林出版社,1989年。

唐兰《中国文字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曹顺庆、李思屈《重建中国文论话语的基本路径及其方法》,《文艺研究》,1996年,2期。

石虎《论字思维》,载谢冕、吴思敬主编《字思维与中国现代诗学》,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

孟华《汉字:汉语和华夏文明的内在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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