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xjxqjy.com/Article/Show.asp?id=265 发表于新疆推行民汉双语教育由来已久。近年来,新疆推行双语教育呈现重心下移(从大学到幼儿园)、民众自觉需求、从城镇延伸到乡村的趋势。为适应这一社会发展需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从2006年开始全面实施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目前项目已实施一年,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也昭示出下一步发展的态势。 一、实施学前民汉双语教育的背景 新疆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双语教育主要指采取少数民族母语和汉语两种语言进行的教育,即民汉双语教育,而不是通常所说的英汉双语教育,学前民汉双语教育(因主要针对的是少数民族儿童也被称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是指对少数民族学前儿童在其第一语言即母语的基础上进行的汉语启蒙教育。[[1]] 双语教育对全面提高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起着至关重要作用,我国自建国之始就制定了面向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教育政策。自治区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双语教育的推进。 为扩大双语教学的范围和规模,2001年自治区向全疆各地区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幼儿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新教基[2001]1号)启动了学前阶段双语教育的工作。 2005年7月,自治区印发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新政办〔2005〕28号),提出了培养一批具有双语教学能力的幼儿园教师的目标,在自治区2006年的春季双语教师培训中首次分配了面向全疆14个地州市的180名幼儿教师的名额。 2006年9月,新疆在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等7个地州的56个县(市)543个乡(镇、场)1009所学校(其中幼儿园116所)开展学前“双语”教育。[2]新疆学前双语教育正式启动。 根据2006-2010年农村学前双语教育方案,计划用5年的时间,使7地州85%以上5至6岁的农村少数民族幼儿都能接受为期两年的学前“双语”教育,为中小学“双语”教学奠定基础,到2010年, 7地州每年招收幼儿达到15.4万人;在学幼儿达到25.8万人;聘用教师达到6456人。 二、实施学前民汉双语教育的举措 目前新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为了贯彻实施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政策,采取了很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重视学前双语教育的领导和宣传 自2004年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一系列有关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文件,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文件精神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积极推进各地、州、市、县、乡镇地区的双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加强对“双语”教学的领导,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加大学前双语教学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宣传,营造双语教育的社会氛围。 (二)为顺利开展学前双语教育投入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农牧区 国家制定了《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总投资7600万元,其中包括中央投入6000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1600万元,计划于2003年至2006年培养、培训汉语和“双语”教师6000余人。国家师资培训重点项目的实施,为新疆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新疆财政将重点向7地州的各县(市)拨付本年度的农村学前幼儿的伙食补助费和聘用教师工资。新疆将根据确定的补助标准即幼儿伙食补助每生每年330元,免费提供书本补助每生每年20元,聘用幼儿汉语教师工资补助每人每年4000元,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基建补助每年1000万元给予经费支持。预计5年将投入4.3亿元用于学前“双语”教育。[3] (三)编制学前双语教材 自治区配合学前双语教育,组织专家编写了学前双语教育教材。在农牧区幼儿教育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明确的教材编写指导思想,“以促进少数民族学前儿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以培养少数民族学前儿童初步运用汉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为重点,遵循语言教学规律,寓双语教育于有幼儿教育特色的综合活动之中,不断强化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促进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学协调发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民汉兼通’的少数民族人才夯实基础。”目前一套6本教材及教师用书已经出版并投入使用。教材中同时呈现汉字、拼音、维吾尔语(或哈萨克语)三种文字形式,呈现出鲜明的地方特色和多元文化特色。 (四)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师资培养 为保证师资到位,自治区将配套解决临时双语教师的编制。目前已向各地临时下达2516名编制,同时还公开招聘和选拔优秀的“民考汉”和母语为汉语的人员充实到双语教师队伍,并选派支教教师帮助双语教学工作。 2006年自治区确定新疆幼儿师范学校、乌鲁木齐师范学校、巴州师范学校、石河子师范学校和伊犁州师范学校5所学校首批招收学生720名,优先招收7地州具有“双语”能力的少数民族学生或汉族学生,并适当资助学费,吸引优秀初中毕业生就学。[4] 同年启动“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项目,立足新疆本土开展“园本教研”。 (五)推动民汉合园,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目前,新疆各地州县市的学前双语教育事业发展迅速。为了更有效地推进双语教育的效果以及原有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民汉合园逐渐成为发展趋势。 目前首府乌鲁木齐市的幼儿园已全部实现了民汉合园。哈密地区的9所公办幼儿园均实行了民汉幼儿混合编班,喀什地区疏附县在财政很困难的情况下投资400多万元兴建了学前双语教育大楼,乌什县一位少数民族教师自筹资金30万元兴办了一所汉语幼儿园,喀什地委、行政公署联合发文,制定了从幼儿园到地区属大中专院校的双语教学工作实施方案,提出2006年前全地区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要实现民汉合园并实行民汉幼儿混合编班。[5]“双语教育从娃娃抓起”的观念已逐步为广大少数民族自觉接受。 三、实施学前民汉双语教育的思考 汉语是国语,是国家公民的基本语言,是每一位公民必须掌握的语言,因此,在新疆少数民族学前儿童中实施民汉双语教育不仅仅是教育的大事,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构建和谐多元文化社会的大事,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必须做好。目前,还应在以下方面加以强化: 1、运用远程教育提供优质汉语教学资源 新疆学前双语教育主要面对的是农牧区,这些地区往往是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地区,有些乡或村清一色的少数民族,没有汉族人家,这样的地区对汉语接触少,能够胜任汉语教学的教师也少,因此在采取措施积极推进汉语教育时,不仅要做能够享受政策的幼儿园的硬件建设,更要加强汉语资源的配套,增加幼儿接触汉语的时间,同时也增加培养双语教师的优质资源。 2、将学前双语教育推广与提高入园率相结合 政府花大力气投入财力物力来推动学前双语教育,这也是普及幼儿教育发展的大好时机,目标不应该只停留在是否实施了汉语教学,而应将提高各民族儿童入园率与汉语推广相结合,为积极吸纳少数民族儿童入园的民汉合园提供各方面的支持,提高其接纳能力和教育水平,既让各民族群众享受到免费午餐等即时性的好处,也让各族人民群众分享有益于终身发展的长远利益。 3、加强学前双语教育的理论研究 学前双语教育无论从内容上、形式上、目标上都与已有的双语教育有所不同,既是国家语言的教育,又是人生之初的启蒙教育,必须兼顾儿童教育的领域内容与语言形式的统一。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学前语言教育重在口头语言,习得良好的语言范式和准确的发音,加之,学前双语教育不是义务教育,没有义务教育的一些措施与制度保障和监督,因此必须在启动之初,加强研究,将研究贯穿于实施的全过程,以针对性的有效理论指导新疆学前双语教育健康发展。 4、确定学前双语教师标准 根据学前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不同,学前双语教师的素质要求必然有其独特之处。要避免懂学前教育但不能熟练运用双语或者或者相反的教师充斥学谦双语教师队伍,学前双语教师应该有符合学前教育特点的双语教师标准,把好双语教师的入职关,保证学前双语教师队伍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