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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管季超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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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李白坚说写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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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0 16:52:24 | 只看该作者
"动手动脚"是写好作文的重要手段
  有这样一首我小时候经常唱的歌,我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唱?

  我有一双万能的手,万能的手, 样样事情都会做,都会做。

  穿衣服呀,洗手绢呀, 补袜子呀,钉钮扣呀,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做……
是啊,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是一种很好的习惯。直接的好处,就是培养了你的良好的劳动习惯,不依赖父母,将来独立生活就没有问题了;间接的好处,是锻炼了你的手,使你的手变得越来越灵巧。我们的老祖宗,不是通过不断的劳动,才让前爪慢慢地变成了双手的吗?

  不断地动手还有一个好处,你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那就是,有利于作文。
我在前面的文章中讲到过,写好作文,要依赖于观察,而要观察得好,又要依赖于我们身上的各种感官--眼睛,耳朵,鼻子,舌头,皮肤(主要是手)--的帮助。

  其中手确实是重要的帮手。(帮手)有好多事物,你已经看到它了,似乎你也已经认识它了,但是,只要你还没有动手摸过它,你对它就只能是一知半解。

  譬如说,你看见一团吃过的泡泡糖,如果不用手去摸一摸,就不知道刚从嘴里吐出来的时候是软绵绵的滑溜溜的,但是只要过一会儿,就变得十分粘手了,粘得你甩也甩不掉。

  又譬如,电影院的广播喇叭,看上去只不过是一个黑乎乎的张着嘴的大家伙。但是如果在它进行广播的时候,你用手轻轻地放在它的喇叭口试试看,这可好,震得你两手发麻!

  再譬如,你跟你的爸爸妈妈去服装商店买衣服,你是否发现,任何做好的时装,不论是布的还是绸的,是丝质的还是缎子的,不管是穿在模特儿身上的,还是挂在衣架上的,你的父母总是要伸出手去摸一摸,捏一捏的,尽管模特儿的胸前有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贵重商品,请勿动手!"

  为什么呢?因为单单靠看,还不能了解面料的质地,只有摸一摸、捏一捏你的父母才能够真正地感觉到它们的柔软和光滑。

  如果不用手摸,只用眼睛看,那么就只能了解事物的外观,也就只能写得出事物的外貌。那样的描写,就一定是不全面,不细致的。只有经过了手的触摸,才能真正地了解事物的属性。譬如说,是光滑还是粗糙,是冰冷还是滚烫,是柔软还是坚硬,是凸起还是低凹。而经过手的触摸后写出来的作文,也才能更好的运用文字表现出事物的这些性质。

  我建议各位同学以后看到什么东西,都应该用手去摸一摸。摸完之后,再想一想,能不能把你的感觉写下来?

  我们平时在家里闲得没事时,总喜欢东摸摸,西摸摸。我们经常会听到大人们这样的斥责:"不要动!","不许动手!"说实在的,爸爸妈妈不许你动手,自有他们的道理,你想,如果一件漂漂亮亮的白衬衫,经过你的手之后,就有五个手指印,你的爸爸妈妈怎么肯让你动手呢?

  今天,你看了我的文章后,今后,在大人们斥责你"不许动!"的时候,你一定会反驳说:"李老师说的,'为了了解事物,为了写好作文,应该多动手去摸摸各种各样的东西。'"

  是的,要了解事物,要写好作文,确实需要多多动手触摸东西,这岂止是写好作文的需要, 简直是科学研究的必须!这是我说的,但是我还得补充一些条件。

  首先,摸任何东西之前,你必须清洁你的双手,当心不要把本来很干净的东西给弄脏了。

  第二,有些危险的东西不能摸。比如,你看见一段裸露着的电线,你想:"李老师说的,为了了解事物,应该去触摸各种东西。"哎哟!你想想看,电,是能摸得的吗?摸不得!千万摸不得的!至少在你真正懂得电的性格特点之前!此外,有些贵重的东西也是不能摸的。譬如说,你的爸爸买来一架崭新的高级照相机,你想:"应该摸一摸,了解照相机镜头的性质啊!"用手这么一摸,糟了,蛮好的一架照相机得送"医院""看病"去了。
所以我应该这么说,喜欢动动手,绝不是什么坏习惯。但是一定不能忘记我说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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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0 16:52:52 | 只看该作者
想当"错别字大王"吗?
  我的班上有一位"错别字大王"。他剃着板刷头,有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个子不高,走起路来挺了个肚子,一摇一晃的 -- 很多做"大王"的,都喜欢这样走路。

  "错别字大王"很喜欢写作课,文句并不差,速度也不慢,可就是有一个缺点,错别字特多。每当拿到他的文章,我总是要大声朗读给大伙儿听,这也是大家最快活的时刻。因为他的错别字错得离谱,令人发笑。

  下面是他上学期写的一篇文章的片段,你们数数看究竟有多少错别字。

  "……现在,正个的演拨是被搬进了教室。李老师先让我们个自写了一片欣闻。然后请了一位男同学和一位女同学,安照电视台的样子,来魔仿一次'欣文联拨'。一位女同学报告了她们的'电视台'的台名:"巧面馆"电视台。她们的欣闻讲的是"体育课上大搔动"。内容是:体育课上男生正在踢求,老师暂时走开了,结果有两位男生发生了冲途。女生想进行阻值,但是没有用……。"

  请先别笑话他,其实错别字是我们中间的一种流行病。哪位同学作文写好了,交给我一看,总能找出几个错别字来。

  错别字的产生,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如果你稍加注意,在写字的时候或者作文后通读的时候,针对这些情况进行检查,将有助于你消灭那些讨厌的东西。

  你看,有一位同学写道:"我们的目的地已经摇摇在望"。这里的别字, 你看出来了吗?我在读这句句子的时候,故意把自己的身体摇得象波涛汹涌的海浪里航行的小渔船似的,这时候,同学们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也学着把身体摇晃起来,并且大笑不止。
看来,同音字,是你们写错别字的一个重要原因。跟"摇摇在望"相似的还有:"吃官司",写成"吃关私"、"这个幼稚的小女孩"写成"这个幼之的小女孩"、"开幕了"写成"开墓了"-- 啊,开墓了!太可怕了!会不会出现一具僵尸?

  还有,"我们上台演唱了一边"。我在读以上这句话时,存心走到教室的墙边,靠着墙壁说:"演唱一边、一边!!一边!!"。同学们又大笑起来。请再看一个例子:"他的朗读完全腐合老师的要求。"哎呀!哎呀!都"腐烂"了,还会符合老师的要求吗?还有同学把"闹笑话"写成"闹消化"的呢!这"笑话"真正是要"消化"不了了!再看一个错得出奇的例子:"想象里很纷富",怎么样,好笑吗?"我们将拭目以待"被写成"我们将视目以待"。

  除了同音字,那些形状比较容易混淆的字,也是你们发生错误的原因。请看这样一个句子,"老百娃欢欣鼓舞。"我刚刚把这句句子读出来,就造成了一阵哄堂大笑。"老百娃!哈哈!老百娃!"大家都学着喊道。从此,这位写"老百娃"的女同学就得到了一个绰号--"老百娃"。其实呀,笑人家容易, 你看看自己有没有这样的笑话呢?

  此外,把一个词语写倒, 也是比较容易出现的错误。如,明明是"学习",却写成了"习学";明明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却变成"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我的天!"二丈和尚"岂止是"摸不着头脑",恐怕连"屁股"都摸不着了吧!
在紧张的作文行进过程中,出现一些错别字是难免的。避免的办法是写完后尽量挤出时间读上一两遍,读的时候,有两点要注意。一是要适当地张开嘴,把每一个字的口型都做出来,仿佛在讲话一样,但是不能出声;二是一定用普通话,而且还要想象这是赵忠祥或者倪萍的声音。

  说到底,错别字产生的总病根在于粗心,你看,上面的那些字,几乎没有一个不是粗心所造成的。

  告诉你们一个新情况,现在对于那些粗心的同学,我已经改变了策略,不再为他们指出错别字了。我觉得这样做太化不来。因为每次都是我帮助他们检查,他们坐在一旁,转转圆珠笔,东看西瞧,倒是蛮悠闲自在的。我现在开始把这个"皮球"踢还给他们了。

  现在,每当看了他们的作文后, 我再也不告之有哪些错别字了,只是说:"对不起, 有5个错别字,请找出来!过五分钟告诉我!"或者,干脆,学着外国人那样耸耸肩膀,不置可否。好,这下可轮到他们忙活啦! 最近,我用这个办法已经给我班的"错别字大王"摘去了他那顶"桂冠"。喂!有谁愿意继续这个"大王"光荣称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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