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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的“改病句”教学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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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0 15:21: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语文的“改病句”教学弊大于利



唐晓敏
    多年来,各级语文考试都有改病句这个题型。由于中考、高考要考改病句,语文教学中都要进行这个方面的训练。具体的训练中,有的题目过于简单,如:“同学们要努力语文知识。”“小周虚心接受同学们。”“美丽的逍遥津公园里盛开着。”“小英雄雨来具有机智勇敢。”做这样的练习没有意义。有些题目又过难,究竟是不是病句,连语文老师也拿不准。“大熊猫是咱们的国宝”, “重庆市是我国的直辖市”,“我们都有一个家名字叫中国”,究竟是不是病句,人们意见不一,争来争去。有人说,这个句子有问题,应该加上“之一”,也有人反对提出,难道不能说“香蕉是水果”,非得说“香蕉是水果之一”吗?实际上,这几个句子都不是病句,把这样的句子看做病句让学生来修改,是为语文教学添乱,让学生小心翼翼,甚至是疑神疑鬼,结果是自己写作时也唯恐语文出错,成为病句,结果是语文干巴巴的。其实,就目前说,中学生也好,大学生也好,作文中最大的问题并不是病句,而是语文平淡无味。这与基础教育中的改病句教学是有一定关系的。作文自然需要文从字顺,但也需要有新鲜的、有创意的语言运用,而这看上去往往不太合乎语法或逻辑。况且中文的一个特点就是“意会”,即不能按逻辑来要求。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开头:“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按逻辑,得说“那时的百草园是我的乐园”,但鲁迅这样写,很简洁,读者也能够理解。其实外国也是这样。普希金就说过,我不喜欢没有语法错误的俄罗斯语言”。许多好的语言表达,多是看上去似乎有“错”的,即违反语言运用的常规。如果不让学生尝试,学生的语言运用就会平淡,而人格也常常会平庸。学生知道一点语法知识是有必要的,但在实际的语言运用中,不仅可以、而且应鼓励那种有创意的语言运用。
    “改病句”成为一种语文训练的题型,有历史的原因,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一是需要工农干部学文化,而他们学文化是“速成”的,写作时不免有一些病句,二是当时的语文教育中,语言学家占有支配的地位,语言学家往往按照他们的理念来看待语文实际,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规范意识”。它强调的是,表达一种意思,有一个“标准”的样式,若与此不合,就是有“病”,需要治疗,也就是“修改”。从今天看,改病句是教学,至少是弊大于利的,应该淡化。与此同时,应该加强的是对“佳句”的欣赏,培养学生欣赏“佳句”的能力。古人就是这样。古代的《诗话》、《词话》都是举出精彩的句子,供人欣赏玩味,而不是列举大量的“劣句”让人分析、批判。目前的改病句,虽然是要求学生“改”这些句子,可是,学生经常接触这些病句,事实上也不能不受潜在的影响。若是重在欣赏佳句,让学生沉浸在佳句的世界之中,将这些佳句烂熟于心,变成自己的血肉,也就不会写出病句了。这就像,让学生学习舞蹈,应该是让学生观看、欣赏优秀舞蹈教师的舞姿,而不会带学生去参观一些动作拙劣的的“舞蹈者”的动作,然后再让学生分析、改正这些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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