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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后中国语言规划研究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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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4 08:45: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949年后中国语言规划研究初探(1)



    语言规划(Language Planning)作为一个学术术语由语言学家威因里希首先提出,1958年,豪根将其引入学术界,并在规范语言学的意义上进行定义,认为语言规划就是对语言变化的评价和抉择,语言规划的核心是在使用的形式中对选定的语言形式进行正确的判断。在此基础上,学者们对语言规划的性质、内涵等又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初步构建了基本的研究框架,取得了独立的学科价值。现代意义上的语言规划又称为“语言文字规范化”“语文现代化”等,指的是人们根据语言文字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对其形式和功能进行的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调节和改进,是对现行语言文字的一种人为的干预,是政府主导的社会行为,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从人类历史上来看,在未术语化和理论化之前,语言规划就已经存在。在国外,罗马帝国实行的“书同文”政策,意图在于确立拉丁文在各民族语言交际上的统治地位,就是古代语言规划的一个典型案例;而在我国,秦始皇将六国文字统一于小篆,更是人类历史上一次规模巨大的语言规划运动。
    我国是世界上进行语言规划最早的国家,可以一直上溯到上古甚至远古社会。古代帝王充分认识到语言规划的重要性,将其作为社会规划和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语言规划史上,汉语和汉字始终成为语言选择的终极目标而成为主流交际工具,历代政权对此都有一种神圣的历史认同感。早在部落联盟时期,汉语言文字的表达就存在混乱和分歧,于是黄帝为之正名,对百物名称进行了初步的规范和统一。据《礼记·祭法》记载:“黄帝正名百物,以明其财。”郑玄注《论语》:“正名谓正书字也。”这可以看作我国语言规划的滥觞。周代在语言上通行“雅言”,文字上推行钟鼎铭文和史籀大篆,并且根据西周王室使用的文字编撰了规范字典《史籀篇》。秦代废百体独尊小篆,汉魏设书学博士,唐代颜师古奉旨勘定五经文字,制定字样,明代编定《洪武正韵》,以中原雅音为准,兼有正音和正字的双重功能,清代敕修《康熙字典》,使之成为集大成的文字范本。清末或20世纪以后,我国的语言规划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从建国前的三大语文运动,到建国后语言规划的三大任务,从规划理念到具体操作无不表现出不同于前代的鲜明特征。本文主要研究1949年建国以后我国语言规划的历史。
    语言规划具有不同的层次和维度,德裔加拿大语言学家海因茨·克洛斯(Heinz Kloss)认为应区分两种不同的语言,一种是作为社会制度的语言,一种是作为自主语言系统中的语言。与此相对应,语言规划也应包括两个层面:语言地位规划和语言本体规划①。前者确定某种语言在社会交际中的地位,关注不同语言之间的在地位上的关系,后者指在某一语言内部该语言的普及推广以及自身的标准化、规范化,属于语言本体研究的范畴。语言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了诸如在共同语的推广、汉字改革、汉语拼音方案的制定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以及汉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问题等各层面上的工作。本文仅立足于共同语的角度,从三个方面考察1949年以后我国语言规划的基本情况,即:(1)共同语的选择和确定;(2)共同语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3)共同语的推行和普及。第一点可归之于语言地位的规划,后两点则属于语言本体规划的范畴。此外,建国以后尤其是八十年代以后学术界十分重视对语言规划的理论探讨,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成果,本文对此予以考察,并对这该时期的语言规划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价。少数民族语言、汉语方言以及港澳台地区的语言规划,本文不作为考察的对象,将在以后的课题中进行研究。需要说明的是,语言规划作为一个学科术语,其调整活动涵盖了语言和文字,没有必要分立两个概念,因此本文所谓的语言规划具有对语言和文字双重规划的内涵。

一、共同语的选择、推广和普及

    共同语的选择是语言规划的重要项目,属于语言地位的规划范畴。共同语自古存在,其选择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运作的过程。共同语是社会打破地域隔阂,走向统一时的语言形式,它是在某一方言基础上吸收其他方言成分形成的,不是各种方言简单的相加。选择哪一种方言作为共同语的语言基础,决定于该方言所承载的政治经济地位和历史文化价值等各种因素。汉语社团在历史的各个阶段都存在一种共同语,春秋时期的“雅言”、唐宋以来的“正音”、元代的“中原之音”、明代的“中原雅音”、清代的“官话”或“官音”、辛亥革命以后所提倡的“国语”或“国音”,1913 年规定人为的“老国音”, 1924年改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新国音”,实际上都是当时社会环境下的共同语,而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则称为普通话。
    建国之初,国家政府把语言规划视作政权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十分重视语言文字的规划工作。1949年10月1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在北京正式成立。1952年2月成立“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并设立机构。1954年12月设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55年10月,教育部和文改会联合召开会议,确定了文字改革的目标和步骤,把推广普通话作为文字改革必要的准备工作。同年同月,中国科学院在北京召开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明确了普通话定义中的:“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1956 年国务院发出的《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中,又增补了“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为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在语音、词汇和语法上制定了科学的标准,使得普通话的定义更加完整而周密。接着,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成立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审定普通话异读词的语音标准;同时,教育部和中科院语言所联合举办普通话语音研究班,培养普通话工作骨干;广播事业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也开办普通话语音教学讲座;要求全国中小学、师范类院校开展普通话教学;并且在全国以县市为单位进行汉语方言调查。这个时期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是:“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在普通话推广的初期,根据当前的国情,考虑到所选择的语言容易普及,同时也尊重兄弟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的权利,采取不同的推广策略,在汉语社团中重点推广,而在少数民族语言社团中则进行了柔性处理,提倡他们学习普通话②。
    文化大革命以后,语言规划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把推广普通话作为自身工作的首要任务。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也为普通话的推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从而赋予后者新的特点:一是与经济生活的联系更加密切和直接,推广普通话已成为国家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二是推广普通话开始利用现代化的工具和手段,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与初期相比,这个时期的推普工作其工作重点和推行步骤进行了新的调整。1986年1月,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召开,确定了新的推普工作方针,即“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重点放在普及上。制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即在2010年前全国初步普及普通话,2050年前全国普及普通话。具体措施是:
    1.加强语言立法和行政管理职能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将推广普通话列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首要任务;1997年,国务院批准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同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确定了2010年以前在全国初步普及普通话的工作目标;1999年2月教育部召开了第二届全国推普宣传周部委协调会,成立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200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法律地位,推广普通话工作从此全面走上法治轨道,行政管理力度不断加强。
    2.做好普通话的培训和测试工作
    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普通话水平等级的“三级框架”:相当标准(1级),比较标准(2级);会说一般的普通话(3级)。国家语委开始着手对普通话的标准与等级进行具体研究。1994年,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电部作出“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并明确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实施方法、等级标准和等级证书。1997年6月,国家语委作出“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1997年12月,国家语委专文向全国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
    3.明确基本思路,逐步加大推普工作力度
    推广普通话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需求,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遵循语言自身发展规律。要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并逐步向广大农村地区拓展,向更宽的领域延伸,逐步实现全社会普及普通话。城市和学校是我国在推广普通话方面的切入点和工作重点。1986 年中央六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开放旅游城市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通知》,全国城市社会中重点进行了推普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就。1987年,国家语委在大连市召开了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特区推广普通话工作座谈会,随后又在厦门市召开了南方方言区推广普通话工作经验交流会。这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推广普通话要以学校为基础,学校社会一起抓;对社会推普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各部门齐抓共管,才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4.做好普通话词汇方面的规范
    加强科学研究,分批分期制定发布有关新造词、外来词、异形词和异音词的规范标准(详见“三”)。
    5.要求在各种场合推广并普及普通话。
    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教学语言,城镇学校和幼儿园要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把普及普通话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和管理常规。党政机关要率先垂范,把普通话作为公务用语,并督促和带动全社会推广普及普通话。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要达到规定等级。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要成为全社会说好普通话的榜样。

(桑哲,1976年生,山东宁阳人。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理事,现代语文杂志社常务副主编)
(原载于《现代语文》11月下旬刊-语言研究)
二、汉字的简化和整理

    共同语确定之后,要制定一系列的规范标准,以利于其推广和普及。这属于语言文字标准化的研究和工作范畴。语言文字的标准化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标准化指保证某一语言或方言在某一区域成为通用语言,如我国规定普通话为国家通用语言,规范汉字为国家通用文字,属于语言地位规划的范畴;狭义的标准化指为了某些语言文字的应用由专门组织制定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属于语言本体的规划范畴③ 。本文所讨论的现代汉语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属于狭义的语言规划,是为了使确立的共同语能达到所预期的规划效果而进行的有组织的规划行为。具体包括文字的简化和整理、词汇规范化、语音标准化和语言现代化等。本节讨论建国以后汉字的简化和整理。
(一)汉字的简化
    简化是汉字发展的逻辑结果,从甲骨文、金文到篆体、隶书,再发展到楷书,其总的趋势是由繁到简。汉字简化古已有之,只不过有意识的简化汉字则出现在近代。1909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论文《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公开提倡使用简体字。1922年,陆费逵又发表《整理汉字的意见》,建议采用已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并把其他笔画多的字也简化。1928年,胡怀琛出版《简易字说》,收简体字300多个。1935年,钱玄同主持编成《简体字谱》草稿,收简体字2400多个。1936年10月,容庚的《简体字典》出版,收字达4445个,基本上本自草书。同年11月,陈光尧出版《常用简字表》,收字3150个,约一半来自草书,一半来自俗体字。建国以后,我国政府先后进行了两次汉字简化,第一次简化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为文字改革提供了成功的范例,而第二次简化则归于失败,成为汉字简化史上的一次失误。
1. 汉字的第一次简化
    下文我们以时间和逻辑顺序对第一次汉字简化的过程和成果进行描述。
(1)《常用汉字登记表》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毛泽东同志关于要进行简化汉字的指示,中央教育部社会教育司成立了简体字研究组。1950年8月9日,中央教育部社会教育司召开简体字的研究和选定工作座谈会,会议通过了选定简体字的四条原则:a.整理已经通过的简体字,必要时根据已有简体字的简化规律加以适当补充;b.所选定、补充的简体字,以楷书为主,间或采取行书、草书,但必须注意容易书写和便于印刷;c.简体字的选定和补充,以最常用的汉字为限;d.简体字选定后,由中央教育部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实行。根据上述四条原则,中央教育部社会教育司于1950年9月15日在参考大量有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编成《常用汉字登记表》,收字1017个。在1017个字下都选了一个简体字,这些简体字平均每字6.5画,比相应的1017个繁体字的平均笔画减少了五分之二。
(2)《第一批简体字表》
    1950年9月底,《常用汉字登记表》及简体字的选定原则分送有关方面和语文工作者征求意见。之后,收到了11个团体和52位语言文字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对选定原则提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a.选定简体字应该遵循约定俗成的原则。《常用汉字登记表》中各家自创的、缺乏群众基础的字不能马上推行;b.草书楷化的简体字能使书写速度加快,但弧行交叉和笔画的勾连使汉字的字形差别减少,字体不适合于印刷,只有少数楷化的草书字可以采用为简体。根据上述意见,教育部社会教育司决定根据“述而不作”的精神选定简体字,并适当缩减通用汉字的数目,把异体字或可以相互通用的汉字尽量合并。经多次研究,1951年编成《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555个。
(3)《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
    1952年2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承担继续研究整理简体字的任务。同年3月25日成立了有叶恭绰、马叙伦、魏建功、季羡林、丁西林组成的汉字整理组,在第一次会议上决定以《第一批简体字表》为基础,草拟简化汉字笔画和精简字数的方案。拟定简化字方案的原则是:以采用普遍通行的简体字为主,用草书揩化的方法加以增补。1952 年下半年,整理组拟出《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一稿,收700个汉字。毛泽东同志亲自审阅了该草案,并作了具体指示:过去拟出的700个汉字还不够简。作简体字要多利用单体,找出简化规律,作出基本形体,有规律地进行简化。汉字的数量也必须大大缩减,一个字可以代替好几个字,只有从形体上和数量上同时精简才算得上简化。工作组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五易其稿,并将整理范围扩大到4120个字,按照不同情况分为三个简化字表。 1954年9月,工作组完成了《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五稿,它包括《印刷字体整理表》《异体字统一写法表》和《试拟书写字体偏旁类推表》。
(4)《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1954年10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就汉字整理问题给中央写了报告,并附上了《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五稿。11月,中央批示同意这个报告,将这个草案在个别报刊上公布和试用,借以征求读者意见;同时文改会与教育部联合向各省市教育厅局发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并指示可有重点地召集一些座谈会,请他们对草案提出个人意见或集体意见,由省市教育厅局将意见汇总后交文改会统一处理。1954年11月30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第一次常务会议决议,根据中央的批示精神,在《常用汉字简化草案》第五稿的基础上,再作必要的修改。汉字整理组将第五稿经过增删合并,编成《798个汉字简化表草案》,又编成《拟废除的400个异体字表草案》。这三个草案构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5)《简化汉字总表》
    1955年,文改会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修正,把简化的汉字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准备正式采用的,第二部分将继续由群众来讨论并试用,经过试用以后,再行开会通过,作为第二批公布。1955年7月13日,根据全国各地各界人士的建议,国务院成立以董必武为主任有12名委员组成的汉字简化方案审定委员会。同年9月,《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提交审订委员会审订。1956年1月,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简化汉字方案》及关于公布《简化汉字方案》的决议。方案中的简化字数为515个,简化偏旁为54个。1961年4月,作为推行简化汉字的一个总结,文改会编成了《简化汉字总表》,对《汉字简化方案》作了些补充规定。后经进一步修订、并报国务院审批后,于1964年5月编印出版了《简化汉字总表》。《简化汉字总表》将《汉字简化方案》中试用的28个简化字正式确定下来,作为规范简化字收入。另外,还对《汉字简化方案》收入的三个简化偏旁进行了字形方面的修改。同时明确规定了《汉字简化方案》所收入的40个能够独立成字的简化偏旁,独立成字时同样简化;规定《汉字简化方案》中可作简化偏旁用的92个简化字在作偏旁时同样简化。这样应用扩大了的简化偏旁类推方法,又简化了一大批汉字,使简化字的数量由《汉字简化方案》的515个增加到2236个。
    由以上来看,第一次汉字简化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第一,尊重科学,循序渐进。第一次汉字简化从1950年正式发动到1964年《简化汉字总表》的编印,历经十四年的时间,在其工作过程中,专家学者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注重字形简化的理据和简化结果的可行性,因此汉字的第一次简化取得了成功。
    第二,重视传统,客观求实。《简化汉字方案》制定的一个重要原则是约定俗成,也就是把历代人民群众中笔下用惯了的“简笔字”和“俗字”等加以整理和取舍,使之成为合法化的正式文字。正因为简化汉字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取之于民”,一经正式公布,便“用之于民”,很快就传播开来,深受群众的欢迎。
2. 汉字的第二次简化及其失败
    1977年12月20日《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该方案第一表248个汉字开始试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公布后,各方面人士经过半年多的讨论,有26个省、市、自治区以及部队系统将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综合整理后寄给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1)有规律的简化做得不够,应该在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合理简化;(2)有些同音代替字不同程度地引起了意义上的混淆,特别是用贬义字代替了褒义字更为不妥,还有少数不同音代替的,造成了多音多义字。采用同音代替的方法,应该以同音相代,意义上不致引起歧义为前提条件。同音代替,还应该尽量选择那些在各主要方言区大致都念同音的字,不应该只是普通话中同音就拿来“代替”;(3)增加了形近易混字,如(潜)与(汗),(感)与(愚)等;(4)再次简化了《汉字简化方案》中已经简化过的字,使人无所适从;(5)简化了一些笔画较少、结构并不复杂的字和比较生僻罕用的字。简化汉字不能一味强调减少笔画,某些字就有可能因为笔画的减少而减弱了原有的区别特征,导致一些原来并不相似的字变成了形近形似的字。鉴于以上几点不足和各方面的意见较多,1978 年下半年,《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第一表的248个简化字基本上停止了试用。为了规范用字和进一步消除《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不良影响,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又向全国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请示的通知》。
    《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推行的失败,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征求语言文字方面的专家及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做的不够;方案发表后,对第一表的简化字试用要求过急,试用范围考虑不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们阅读上的困难和试用的混乱;没有贯彻“约定俗成”的原则,把一些未在社会上广泛流行的简体字也吸收进来了。这次失败,可以算是汉字简化过程中的一个失误。但我们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过来,这也说明我国对待汉字改革中的每一个决策、每一项措施,都是非常尊重科学、十分注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的。1986年,为纠正社会用字的混乱,便于群众使用规范的简化字,经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原文字改革委员会1964年编印的《简化汉字总表》,并根据社会用字的实际情况,调整了个别必须改动的字。
    简化汉字,减轻了初学者的学习负担,为普及教育和扫除文盲创造了便利条件;便于少数民族人士和外国人学习汉语;为印刷汉字确立了规范,改变了过去印刷汉字字形不一、一字多体的混乱局面,有利于汉字的机器处理和现代化。我们的简化字工作的成就也为国际所承认,现在,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等,一般都采取我国的简化字,日本文部省1979年3月公布的1926个当用汉字中,也有57个与我国简化汉字完全相同的简化字。
(二)汉字的整理和规范
    汉字整理是指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规定现代汉语用字的字量标准、字形标准、字音标准和字序标准,实现现行汉字的标准化。汉字有五、六千年的历史,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异体字、繁体字、方言字和生编滥造字,以致成为一种臃肿累赘的文字体系。这就需要对汉字进行整理,使之规范化、标准化。汉字的整理主要包括字形和字音两个方面,具体工作是:整理异体字,改变某些字的写法,审定读音,建立正字法和正音法。汉字规范工作,除了整理已有的汉字定出标准外,还要干预违反规范的表现。书写错误、任意简化、生造新字,都是不允许的。汉字整理是汉字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的必要条件。
1.整理异体字
    整理异体字的工作开始于1953年,当时是同汉字简化工作结合在一起的。1954年11月拟订的《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就包含了《拟废除的400个异体字表草案》这一部分内容。1955年9月,《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草案》出台,并在10月份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获得通过。同年12月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并发出通知,从1956年2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列异体字810组,每组最少2个、最多6个,合计1865个字。经过整理精简,共精简掉1055个字。1956年3月,根据社会各方面意见,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员会又向各省、市、自治区文化局发出《修正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内“阪”“挫”二字的通知》,使淘汰的汉字由1055个减少为1053个。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发布后,文字改革委员会又于1956年7月拟出《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草案》(初稿)。在这两个表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合并,于1959年12月拟出《异体字整理表》(初稿),收异体字1034 组,合计2858个字,淘汰异体字1789个。文字改革委员会在《异体字整理表》(初稿)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的过程中,1963年4月拟出《关于修订〈异体字整理表〉(初稿)的若干规定》,并根据这些规定,对已经处理的异体字和未经处理的异体字进行了全面分析研究,在《异体字整理表》(初稿)的基础上,于1964年拟出《异体字整理总表》第一批字组、第二批字组、第三批字组,1965年6月拟出第四批字组和第五批字组。但因为十年动乱,《异体字整理总表》当时未能正式审定公布。
2.编订通用汉字和常用汉字字表
    1955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就把编订汉字标准字表列入了工作计划,并提出进行汉字字模标准化工作。文改会分别于1956年的8月和9月拟出了《通用汉字表草案(初稿)》和《标准字形方案(草案)》。《通用汉字表草案(初稿)》收常用汉字5390个,包括常用字1500个、次常用字2004个、不常用字1886个,并于1960年7月修订为《通用汉字表草案》,增加了500多字。《标准字形方案(草案)》也于1959 年经过修改,初步定稿为《汉字字形整理方案(草案)》,并于1960年5月编成《通用汉字字形表草案》。 1962年3月,教育部、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决定联合成立汉字字形整理组,把整理字形的工作确定在印刷通用汉字的范围内,把《通用汉字字形表草案》更名为《印刷常用汉字字形表》。为了弥补《印刷常用汉字字形表》收字数量的不足,1988年3月25日,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联合通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收7000字,比《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增收804字。
    为了教育教学、辞书编撰的方便、信息处理等的需要和用字规范,1952年6月教育部公布《常用字表》,收常用汉字2000个。1964 年《简化字总表》公布后,《常用字表》中的字经过精简合并,实际字数还有1968个。1986年6月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开始研制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到1988年1月,国家语委和国家教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发布〈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的联合通知》。《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收 3500 字,包括2500个常用字和1000个次常用字。
    以上系列规范标准,对汉字的社会应用以及中文信息处理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状况和语言生活面貌的不断变化,迫切需要一个符合当代汉字应用实际的定量、定形、定音、定序的新的字表规范。2001年4月,在广泛调研和严谨论证的基础上,教育部、国家语委启动了《规范汉字表》研制项目,对过去发布的有关规范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此外,基于计算机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还编制了一系列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详见“五”)。
3.整理规范地名和人名用字
    由于地名是大家所常用和共用的,所以对地名用字的规范和生僻字的更改,是文字规范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从1955年3月到196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共更改了35个地名中的生僻字。1965年9月,由内务部(现民政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组织成立的地名审改组召开会议,研究各省、市、自治区提出的更改生僻字的意见,但由于十年动乱,还未等立案,便停止了。1982年11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发出《征集更改县以上地名及山河等名称中生僻字的通知》,由于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认为县以上的地名用字应保持相对稳定,现在不宜更改,该项工作就没有继续进行。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人姓名单名增多、重名率增高等问题特别受到社会的关注,人名滥用生僻字、乱用不规范字甚至自造怪字的现象令人们普遍担忧。为了解决人名用字的规范问题,有关部门做了一些调查摸底工作。国家语委语用所汉字室在1983、1986年曾先后两次进行对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姓名资料的抽样统计,抽样姓名总数74万条。近几年,公安部又依据全国的户籍资料,建立了人名用字字库。这些工作,都为《人名用字表》的制订打下了基础。2003年3月7日,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在北京礼士宾馆召开了《汉语人名规范》研讨会。会议的主题是研究制定国家标准《汉语人名规范》。《汉语人名规范》课题是国家语言文字应用“十五”规划项目。
    汉字的整理及其成果,不仅给语文教学、印刷排版和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方便,而且为汉字的信息处理提供了规范和科学依据,为计算机软件设计减少了困难,节省了时间和经费。

(桑哲,1976年生,山东宁阳人。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理事,现代语文杂志社常务副主编)
(原载于《现代语文》11月下旬刊-语言研究)
三、汉语词汇的规范化

    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词汇格局建立在北方方言的基础之上,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在语音、词形等方面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分歧,因此,有必要对异读词、异形词进行规范;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词汇基础是北方话,但对一些具有特殊表达效果的古语词、方言词也应在规范的基础上予以合理地吸收;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与国外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交流日益密切,一些外来词也逐渐进入国人的视野,同时,新事物的出现也造就了一批新词的出现,这都需要从语言规划的角度对其进行选择,以利于共同语的纯洁和持续发展。因此,汉语词汇的规范化作为当前语言规划的重要任务,受到普遍的重视。建国尤其在新时期以后,政府和有关学术机构对异形词、异读词进行了整理,确定了取舍标准;八九十年代后又对新词新语进行规范,以辞书的形式对规划的成果进行确认。
(一)异读词的审音
    鉴于普通话中存在的词语异读现象,国家先后两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其进行审音,确定了词语的规范读音形式。第一次是在1956年,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组建了以罗常培为召集人的“普通话审音委员会”。从1956年底到1962年,分三批发表《审音表》,合编为《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总表1963年由文字改革出版社出版发行,总计1800多条,涉及1077个汉字。这次审音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表中收集不全面,未审定者仍旧很多;所审定者不一定妥当;“类推”之法不严密,只举少数词例,用者不敢妄推。鉴于这些原因,1982年,国家决定对异读词进行第二次审音,指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承担其工作,新建了以王力先生为召集人的审音委员会,并着手修订《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1985年完成了修订任务,由文字改革出版社出版,定名为《普通话异读词审音总表》。1985年12月27日,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电部的联合通知《关于〈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的通知》指出:“这次修订以符合普通话语音发展规律为原则,以便利广大群众学习普通话为着眼点,采取约定俗成、承认现实的态度。对《初稿》原定读音的改动,力求慎重。”修订稿经三部委审核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文教、出版、广播等部门及全国其他部门、行业所涉及的普通话异读词的读音、标音,均以本表为准。”我们的两度审音,成绩和贡献是非常明显的,但并不能代表普通话审音工作的完成,新的字、词读音问题仍会在普通话的推广、教学、应用中随时产生,审音工作任重道远,还须不断地做下去。
(二)异形词的整理
    异形词是指完全同音、同义而词的书写形式不同的词语。现代汉语书面语中异形词的存在,给现代汉语书面语的使用增加了负担,给汉语教学、新闻出版、辞书编纂和中文信息处理等带来了困难,影响了语言交际功能的发挥。为此,教育部、国家语委于1999年开始组织异形词整理工作。规范研制组经过两年多的工作,收集研究了1500多组异形词,根据“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区别对待、分批整理”的工作方针,选取了普通话书面语中经常使用、公众的取舍倾向比较明显的338组异形词,作为第一批进行整理,制定了《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并于2002年3月开始试行,教育部、国家语委下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和信息产业、广告业试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的通知》。该规范根据通用性、理据性、系统性等整理原则,给出了338组异形词的推荐使用词形。同时还对目前社会上流行的一批含有非规范字(即国家早已废止的异体字或已简化的繁体字)的异形词,选取一些影响较大的列为附录,明确废除其非规范词形。该规范是我国首次制定的现代汉语词汇规范,也是我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的一次全新尝试,定为推荐性试行规范,意在体现词汇规范的柔性原则,重在引导人们更好地使用祖国的语言,而不是简单地对语言使用加以限制。该规范发布后,将有利于扭转现代汉语书面语词语使用的混乱状况。
(三)新词新语的规范
    语言学家威廉·洪特堡曾经说过:“语言不是已经完成的产物,而是一种正在进行的活动。”④建国以来,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事物和新概念,产生了大量的新词新语,后者的出现冲击并不断刷新着汉语固有的词汇系统。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新词新语都符合语言发展的规律,存在的不一定是合理的,对这些新生的语言现象必须要从语言规划的角度进行整理扬弃。语言内部固然存在一种自我整合和选择机制,但科学的外部规划也十分重要。一个新词从出现到进入权威辞典,就是这两种机制共同运作的结果。词语的规范同文字、语音的规范不同,文字、语音的规范可以由管理机关、职能部门经过调查研究,确定标准来推行,词汇则不能简单地制定贯彻某一标准,这是因为词汇系统是开放性的,自由度比语音、语法大得多,词语的变化也太快,更为重要的是,词汇内部的类与类之间,词与词之间,都具有各自的特点和不同的属性。因此,在词语的规范方面,语言学家的作用是提出有根据的意见,借助管理机关的倡导以及传媒的推广。关于新词新语的研究和规范,很多语言学家和语文工作者做了大量的工作。据统计,近二十年来,发表的有关研究新词新语的论文420多篇、专著2部、工具书20多部⑤。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规范原则
    关于新词新语的规范,首先要确定其基本原则。张志毅、张庆云提出“词竞众择,适者生存”的总原则⑥。“词竞”就是指词语以其词形、结构、语音、语义、语用等价值条件,跟并行词语、对应词语或相关词语竞争;“众择”是指人们根据交际表达的需要,在词语扩散进程中,对价值逐渐增大的词语的选择。王铁琨提出的具体细则是⑦:(1)必要性原则。新词新语的产生和发展,在交际表达上是必要的。(2)明确性原则。创造的新词要表义明确,明白易懂。(3)高效率原则。所需要的语言符号要简洁,即用少量的语言符号传递较多的信息量。(4)普遍性原则。指人民群众对新词语接受和使用的普遍程度。姚汉铭认为规范化的新词语必须符合下列原则⑧:填空性原则。新事物、新概念的产生,必须要有表达它的词语,否则就会引起交际的空白。明确性原则。效率性原则。互补性原则。指新生词语与原有词语等义,意义用法一样,但具有不同的使用场合和特殊风格,在语用、色彩等方面具有互补性。
    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国家语委把该问题列为专项研究课题,在2003年第1期《语言文字应用》上发表了研究成果⑨。课题组认为:规范的标准是看交际值即交际到位的程度,大的规范的原则应该是有利于交际的原则。经常是多种综合的下位的基本原则有:(1)必要的原则。看是否填补了汉语词汇的空白,普通话中是否有这些词语,即上文所说的“填空性原则”。如“博导、减肥”。(2)丰富的原则。即新词新语丰富了汉语的词汇系统。(3)经济明白的原则。如“扫黄、共识”等双音节化的简称,符合经济的原则;用“硬件”表示设备,用“软件”表示管理,显得清楚明了,而表示人才的“活件”就比较牵强。(4)符合结构规律的原则,即符合汉语允许的大的结构规律。(5)重视国际通用的原则。(6)大汉语观。要考虑到汉语使用广大地区的情况,考虑到世界华人区的总体情况。(7)品位的原则。品位主要指思想性,列在大规范观里。一是过于粗俗的从严,如“搓蜜”,二是注意适当的避讳,三是要有动态的观点。(8)使用和动态的原则。具体规范时要充分考虑到使用情况,有时候不是词语本身的问题,使用也很重要。如“BP机”到“呼机”,“大哥大”到“手机”都有个变化的过程。(9)引导的原则。一是要鼓励创新,二是要规范策略。
2.规范对象及具体操作标准
    新语的规范对象主要是生造词、外来词、港台词和方言词。生造词是新词语规范的核心问题,首先要区别生造词和新词语的分界,而这又恰恰是我们研究的薄弱环节,在生造词的定义及其定性标准上,至今未能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侯敏提出判别一个新生词语是新词还是生造词的两项标准,其一是看该词在社会交际中是否确实需要,其二是看新出词语本身是否具备表义明晰准确、构词合乎规律、语音上没有混淆可能这些条件⑩。章一鸣认为是新造词还是生造词,不能凭主观臆断,而要看社会实践,要由社会习惯来作鉴定。于根元则认为在好的和生造的之间还有很大的空间,简单地分为好的、规范、生造,本来就有欠缺。他提出“品位”和“规范度”概念,规范度太低的,就基本可确定为生造。
    外来词的规范要考虑到两个问题:(1)外来词引进的必要性。对普通话中有现成词语的,不宜引进。(2)外来词的表达。有人认为,外来词应以意译为主,限制使用音译,对外语字母词直接进入汉语的做法应持慎重态度。当前外来词的引进正处于高潮时期,外来词不仅在数量上增长很快,其引进方式也更趋成熟完善,在构词形式上也有所突破和发展,这些都构成了当前吸收外来词的新特点。外来词的大量引进,固然丰富了汉语词汇系统,但也应看到它对汉语词汇本体的冲击性,如果外来词引入过多,在汉语词汇系统中所占比例过大,则就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汉语词汇的纯洁性。因此,国家应该尽快制定有关外来词规范的语言政策,以及具体的规范标准,由专门的权威机构负责统一外来词的规范化工作。港台词也是词汇规划的重要课题。当前港台词大量“北上”,有相当一部分已融入普通话中,这表明普通话在克服语言保守主义后更加成熟。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港台与大陆在政治、经济、文化和民俗背景等方面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在词汇内容、语体风格上也有所表现,在进行词汇规划时对此应充分重视。
    普通话的词汇基础是北方方言,但也要不断从方言中吸取营养,这是普通话新词语产生的重要途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地域交流的拓展,许多方言词冲破地域樊篱,在南北各地广泛传播。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粤语和沪语对普通话的影响最大,这是由这两个地区特殊的经济地位决定的。在方言词的规划方面,应及时确定普通话对方言词的收录依据和标准。刘叔新认为词汇规范化工作宜及时确定已流行开的南方方言词哪些可以吸收,确定的依据是有无新意或较佳表意方式,凡符合要求的,应当明确其普通话词语的身份。于夏龙认为可以通过普通话推广工作来减少不得已而承认的一些方言词语进入普通话的现象,提高吸取的质量品位,并且加快吸取之后向全国广大地区流行的过程。对方言词的规划问题,我们认为:(1)充分考虑方言词的影响力。一是在地域上传播广,二是使用的人数多,三是使用的频率高,被确认的方言词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超越地域界限而进入大众交际。(2)注重方言词的“品位”和个性特征。被收录的方言词必须是“规范度”比较高的,在普通话中不可替代,没有词义雷同词,具有特殊的表现力。(3)方言词的规划要提升到大汉语的背景下来考虑。方言新词规范要考虑到整个语言系统,要有全局观点,被认可的方言词必须在词的风格特点、结构特征上与普通话词汇系统相适合,不形成冲突。
3.编撰辞书
    新词新语作为现代汉语中一种突出的变异现象,受到了汉语研究者的广泛关注,近二十年来,学者们以严肃的社会责任感和崇高的学术使命感,致力于新词新语的研究,先后编写出近三十部专门收录新词新语的辞书,现胪列如下:
    《汉语新词词典》,闵家骥等编,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年出版,收词1700条;《现代汉语新词词典》,王均熙等编,齐鲁书社1987年出版,收词1500条;《汉语新语词词典》,韩明安主编,山东教育出版社1988年出版;《汉语新词新义》,沈孟璎编,福建教育出版社1988年出版;《现代汉语新词新语新义词典》,诸丞亮等编,中国工人出版社1989年出版,收词6000条;《新词新义辞典》,唐超群等编,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0年出版,收词3360条;《新词新语词典》,李行健等主编,语文出版社1990年出版,收词8400条;《当代汉语新词词典》,刘继超等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出版;《现代汉语新辞典》,本书编写组编,广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出版;《新语词大词典》,韩明安主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出版,收词6000条;《汉语新词新义词典》,闵家骥等编,中国社科出版社1991年出版,收词6224条;《常用新词语词典》,张寿康等编,经济日报出版社1991年出版,收词1万条;《汉语新词新义》,刘配书主编,辽宁大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现代汉语新词典》,刘文义主编,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年出版;《当代新词语大辞典》,文会等编,大连出版社1992年出版,收词4000条;《当代中国流行语辞典》,熊忠武主编,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年出版;《新时期新名词大辞典》,张品兴等主编,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出版,收词6000条;《1991汉语新词语》,于根元主编,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2年出版,收词335条;《1992汉语新词语》,于根元主编,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3年出版,收词448条。《汉语新词语词典》,李达仁等编,商务印书馆1993年出版,收词4652条;《新词语词典》,北京语言学会本书编写组编,人民邮电出版社1993年出版;《汉语新词词典》,王均熙编,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3年出版,收词9500条;《现代汉语新词语词典》,于根元等主编,中国青年出版社1994年出版,收词1800条;《新惯用语词典》,王德春主编,上海辞书出版社1996年出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名词术语辞典》,张首吉等编,济南出版社1999年出版;《汉语新词新语年编》,宋子然主编,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新词语大词典》,亢世勇、刘海润主编,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出版。
    此外,2005年7月面世的《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比1996年修订本增加词语6000余条,其中2000多条都是近几年流行在报刊、社会生活中的新词。不少新词直接来自粤语和沪语等内地方言,在这些方言词汇的背后,实际上体现了地域的经济实力和文化的影响力。这些新词很多始于港台,通过粤语向北扩散到内地。这些新词扩散的方向,实际上代表了时尚扩散的方向。


(桑哲,1976年生,山东宁阳人。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理事,现代语文杂志社常务副主编)
(原载于《现代语文》11月下旬刊-语言研究)
四、汉语拼音方案的制定和推行

    早期汉字具有一定的表音特征,但随着汉语语音的变化,汉字几乎完全失去了表音性,认读汉字需要依靠本字以外的注音。为寻求理想的注音方式,前人曾经进行过种种尝试。佛教传入中国后,在印度文字影响下,产生了“反切法”和“三十六字母”,这是“拼音化”的萌芽。在这个基础上,清末掀起“切音字”运动,结果是在1918年公布汉字形式的“注音字母”(注音符号),这是第一个法定的汉语字母方案。“注音字母”公布后十年,又在1928年公布“国语罗马字”(后来改称“译音符号”),这是第一个法定的汉语罗马字方案。
(一)汉语拼音方案的制定
    1949年10月,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在北京成立后,就开始进行有关制订汉语拼音方案的工作。1952年2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它的主要工作,除了简化汉字之外,就是研究拼音方案。1952年2月到1954年年底近三年的时间里,主要进行了汉字民族形式即汉字笔画式拼音方案的研究和制订工作。 1954年12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改组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以后,在会内设立了拼音方案委员会,对拼音方案进行了更全面、系统的研究工作。1955年10月,拼音方案委员会拟订出了六个拼音方案草案:四个汉字笔画式的、一个拉丁字母式的、一个俄文字母式的。经过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进行比较研究,最后决定采用拉丁字母式的。1956年2月,发表了汉语拼音方案的第一个草案,并对有关部门和海内外有关人士广泛地征求了意见。根据这些意见,1956年8月拼音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了修订,并报国务院审核。10月,国务院设立汉语拼音方案审定委员会进行审议。经过反复讨论、磋商和修订,1957年10月审定委员会提出修正草案,经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扩大会议讨论,11月1日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 60 次会议作为汉语拼音方案草案通过,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批准《汉语拼音方案》。
(二)汉语拼音方案的推广和应用
    1958年秋开始,全国小学的语文课本采用汉语拼音给汉字注音。1960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推广注音识字的指示》,介绍山西省万荣县用汉语拼音在农民中开展注音识字的经验,进一步推动了扫除文盲的工作。1982年秋,黑龙江省进行的“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的实验,也是非常成功的,并且在全国逐步推开。1978年9月,国务院批准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根据国务院规定,外交部和新华社等单位从1979年7月1日起开始用汉语拼音取代过去沿用的威妥玛式在外交文件译文和新闻通讯报道中拼写我国人名和地名。1958年以来,我国供外国留学生和外国人学习汉语的教材一律采用汉语拼音,国外学校中的汉语教学也多采用汉语拼音,这给外国人学习汉语提供了很大方便。1977 年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决议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作为拼写地名的国际标准;1981年8月,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文献工作委员会,经过全体会员国通信投票,只美国一票反对,通过了《汉语拼音方案》为拼写中文的国际标准;1982年,“国际标准化组织”通过以《汉语拼音方案》为拼写汉语的国际标准(ISO7098)。外国许多地图集、书刊以及几种有名的百科全书,已经采用汉语拼音。《汉语拼音方案》已经从中国标准发展成为国际标准。
    汉语拼音方案可作为其他文字创立的基础。我国56个民族有80~90种语言31种可供教学用的文字,有的是全国性的文字(汉文),有的是地区性的民族文字,其中拉丁(罗马)字母系统的有17种,这些少数民族罗马字大都是《汉语拼音方案》公布后,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基础新创的,使字母用法相互沟通,便利各民族间文化交流。《汉语拼音方案》对特殊教育也有贡献。1963年根据汉语拼音公布了作为聋人教育工具的“汉语手指字母”,对聋人教育效果很好。
    《汉语拼音方案》的诞生反映了汉字注音方法演进、发展的必然趋势。它作为一种确定的、规范的、系统的注音工具理所当然地取代了直音、反切等注音方法,解决了这些传统方法不能解决的问题,在汉字注音、汉语教学、推广普通话、信息处理和排序检索等诸多领域和其他不能、不便使用汉字的场合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五、语言的现代化

    语言是时代的一面镜子,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都可以通过语言进行表征。语言反映现实,同时语言又为现实服务,要适合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举国到处充满现代化的气息,一切都处在现代化的进程之中,因此语言的现代化也必然是自然之趋势。语言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广泛,内涵丰富,本节只从中文信息处理和词汇的现代化两个方面来讨论。
(一)中文信息处理
    中文信息处理是语言信息处理的分支,是用计算机对汉语的形、音、义等信息进行转换、传输、存贮、分析等加工的科学,包括汉字信息处理和汉语信息处理两个部分。语言信息处理是随着计算机的发展而发生的,最早起源于美国,经过半个世纪的努力,逐渐成为一门具有独立存在价值、一整套操作分析方法的交叉性学科。语言信息处理在我国起步于七八十年代,在当前已取得了重要进展,广大从事语言信息处理的学者和计算机专家付出了辛勤的工作,在很多项目上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1.汉字信息处理:
    汉字信息处理是中文信息处理的关键和基础,其难点是汉字编码问题。目前,我国已研制出了数百种汉字编码方案,其中部分方案已通过了上机试验,或已被采用。除此之外,还研制出了各种汉字输入键盘、汉字字库、仿真汉字终端、汉字打印机。汉字内码有效地解决了中西文兼容的问题;计算机激光汉字照排系统也已研制成功;同时,手写体和印刷体汉字识别的研究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绩。汉字编码方案的标准化和相关的规范标准的制定,是语言现代化亟需解决的问题。在这方面,1997年12月1号《信息处理用GB13000.1字符集汉字部件规范》颁布,2001年12月19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了《GB13000.1 字符集汉字拆笔规范》,由国家语委主持制定的《信息处理用GB13000.1字符集汉字部件名称规范》,目前也已形成征求意见稿。2001年6月23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了《 GF 3006-2001 汉语拼音方案的通用键盘表示规范》。汉字处理尽管取得了令人高兴的成就,但在很多方面还存在问题,比如在汉字编码方面,许嘉璐先生就认为还存在以下缺陷:(1)音码输入受到汉语同音词多的语言现实的限制,并受到使用者普通话水平和文化素质的限制等问题,从而使拼音输入方法在当前实现大规模普及遇到障碍。(2)许多字根式形码方案存在着违背汉字结构原则、与人们在学校所学得的文字和语言知识不合的弊病,并且笔画式形码方案也存在着任意拆分和笔顺不够规范的问题。(3)音形码或形音码的局限,常常是上述两方面不足的兼有。许先生进一步认为:“编码方案的缺乏优化和规范,现在越来越成了阻碍计算机进一步普及和中文信息处理技术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汉字键盘输入还将一直是我国信息处理的主要输入手段,因此编码的优化和规范就成了刻不容缓的事。”
2.汉语信息处理
    汉语信息处理是汉字信息处理的进一步发展,它要在汉字输入的基础上,研究汉语的词汇、句法、语义、语境的自动处理问题,是中文信息处理的中、高级阶段。目前,汉语信息处理在机器翻译、汉语的人机对话和中文情报检索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机器翻译目前已研制出英汉、俄汉、法汉、日汉和汉外等系统,其中有的系统已经迈向了实用化和商品化的道路。现在,我国已出现了不少研究情报检索系统的单位,并取得了一定成果。情报检索的关键是情报检索语言的建立,词的切分问题也将直接影响情报检索系统的工作;目前全文情报检查系统已经实用化。至于汉语的人机对话,目前还只限于书面语部分,有关汉语语音的人机对话系统的研究还处于实验阶段,有的学者正设计中文听写机,以实现汉语口语的自动听写。此外汉语信息处理,还包括言语统计、计算机辅助语言教学、语音识别和言语合成、编辑照排系统、方言研究、修辞学研究、索引、词表和词典的编制工作等。
中文信息处理技术,是自然语言信息处理的一个分支。它需要以大量的语言知识、背景知识为依据,对中文信息的人脑处理过程进行模拟。目前,中文信息处理已进入语句处理的攻关阶段,要在该领域取得更大成绩,消除中文信息处理的瓶颈,首要的关键是要汉语言学界和计算机学界两支队伍紧密地联合起来,开展面向中文信息处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3.当前中文信息处理的三种思路
    在中文信息处理方面,传统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在语料统计概率的基础上进行的,这种研究方法目前已被很多专家所置疑,普遍感觉到统计概率的路已经走到尽头。目前,以词义为基础,与句法规则结合,以句为突破单位的新型研究思路已陆续展开,逐渐形成了以下三种研究思路:
    一是以传统计算语言学为基本理论,从词素分析入手,进而研究词-短语(词组)-语段-句子。
    针对传统研究方法的局限,我国学术界从西方计算语言学的众多理论和方法中吸收营养,比如短语结构语法、扩充转移网络、从属关系语法和配价语法等都诸家理论都在进行面向计算机的理论研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操作方案。许嘉璐先生主持的国家“九五”重大项目“信息处理用现代汉语词汇研究”是这方面的典型范例,其课题开题于1997年,包括九个子课题,如现代汉语的分词研究、歧义切分、词汇内部语义网络描述、短语结构的人工标注等,都是以语言信息处理为背景,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成果。
    二是黄曾阳先生提出的HNC理论。
    HNC理论是一个关于语言概念空间的理论。该理论认为,自然语言的语句呈现出无限和不确定的表现特征,计算语言学界所采用的句法分析和句法语义分析所提出的标准各有偏低和偏高的不足,不是描述人的语言感知过程的适当模式。因此,应该从语言的深层入手,以语义表达为基础,把自然语言所表述的知识划分为概念、语言和常识三个独立的层面,建立语义完备性的概念表述数学表示式和语句的语义表述模式。HNC认为,汉语以“字义基元化,词义组合化”的方式构造新词,因此可以构建概念表述体系,亦即概念层次网络,并据此设计局部联想网络解决词汇层面问题,设计全局联想网络解决句类和语义块问题。
    三是陆汝占基于内涵模型论的语义分析
    该理论认为,中文信息处理的研究不能单纯走语法的路子,要深入到语义层面。如果朝着意义精细方向考虑,就会产生兼类过多和概括力不够以及歧义、模糊、不确定等困难。换言之,汉语表达式的意义仅指称外延对象,没有涉及内涵性质,因此存在一个语句中的同一词语表达式的多个出现,都指称相同的外延对象。因此,该课题组将汉语表达式抽象成数学表达式,恰当地表示内涵和外延义,然后把这些语义表示在计算机内进行处理,亦即把汉语表达式与计算机数据结构之间直线联结,改变为汉语表达式-抽象数学表示-数据结构三者的间接联结。
(二)词汇的现代化
    语言词汇现代化是语言规划的一个重要的目标。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说改革了的、复兴了的或规范化了的语言的词汇应该符合一定的规范并加以推广;第二层含义是说这些改革了的、复兴了的或规范化了的语言的词汇应该具有现代社会生活的气息,尤其是要能准确表达现代科学技术的新思维、新概念。词汇现代化主要通过借用、创造新词和旧词新用三种方式来进行。如“酷”“克隆”“黑客”等,都是以音译或直译的形式“挤”进汉语,成为交流中的时尚语言。根据现实需要新造的词如:“打黑”“反恐”“手机”等,旧词新用的词如“律师”“博士”,词义已与原义明显不同。
    词汇现代化的关键是术语的现代化,也有两层含义,一是术语的国际化。随着我国开放和世界一体化程度的提高,在世界经济、文化、科学、外交等领域需要具有边界清晰、含义明确的术语,以利于国际化的交流。术语的国际化要求在制定和引用术语时,要有超地区观念和全球观念,避免同样的意思在不同的地区和语言中的不同表述。二是术语的规范化。首先要做到术语的科学性,其次是术语的通俗性,力求把二者结合起来。术语规范最重要的是内容的规范,定义要准确,在形式上要符合汉语表达习惯,宜于使用。词汇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对人类思维的共同成果和新成果的吸收程度,要不断对语言的形式和功能进行调整,以使汉语词汇系统得以不断适应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要求。但是,在词汇现代化的操作中,要坚决反对汉语的西化倾向,词汇的现代化是汉语本身系统的现代化,要消除这样一种误解:“(在汉语词汇系统中)使用外来词越多,词汇现代化的程度就越高,语言文字的现代化气息就越浓厚。” 要坚决反对语言沙文主义以及以语言沙文主义为先导的文化沙文主义,维护国家语言文字的主权。
    词汇现代化要加强国家权威学术机构的规范以及行政机关的引导和干预。前者指权威学术机构研究制定词汇现代化的规范和有关标准,后者指以行政权力对有关规范、标准的确认和推行。如建立术语数据库问题,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于1992年、1994年分别研究制定了《建立术语数据库的一般原则和方法》《数据库开发指南》,同年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2000年,国家发布“GB/T15237.1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规定了术语工作理论与应用方面的基础词汇。此外,词汇现代化的成果要通过词典来固化,当然这种固化是相对的,没有一本词典能永远不变地反映词汇的现代化进程和规范化的成果。词典的编撰要有现代化的视野,要适时合理地收录新词新语,因为新词新语都带着浓厚的时代色彩,是经过人们普遍使用、经过时代发展和社会变迁而成长起来的新的语言元素。《现代汉语词典》在注重实用性的同时讲究现代性,是当前词汇现代化的权威与典范。2005年7月,第5版《现代汉语词典》在全国范围内发行,增加的新词有2000条左右,都是近几年产生的,可以看出,《现代汉语词典》的修订跟上了时代发展,符合语言发展的规律并且富有鲜明的现代特征。

(桑哲,1976年生,山东宁阳人。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理事,现代语文杂志社常务副主编)
(原载于《现代语文》11月下旬刊-语言研究)六、对建国以后语言规划的总体评价和未来展望

    综上所述,1949年以后我国在共同语的规划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是世界上语言规划最成功的国家之一。主要是:顺利实施了语言规划的三大任务,即推广普通话、制定推行汉语拼音方案、简化汉字,进一步从法律上认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通用”地位;对汉字成功进行了整理,制定了各项规范标准,并从语言信息处理的角度将语言规划、语言研究和计算机技术结合起来;从语言现代化的高度进行了词汇的规范工作,主要包括异读词的审音、异形词的定形和新词新语的规范及收录;设立了语言规划的各级管理和学术研究机构,制定实施了有关语言规划的各项政策和标准,尤其是2001年1月正式施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标志着共和国语言文字法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这些成绩取得的原因是:
(一)建国前一系列的语文运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新中国的语言规划开辟了道路。例如20世纪初的三大语文运动(切音字运动、国语运动、白话文运动)、30年代的大众语运动等,这一系列运动各有自己的目标,又互相关联互相影响,形成了声势浩大的群众性运动。建国后推行的普通话、汉语拼音方案和现代汉语规范化与此具有密切的渊源,是早期语言规划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延续与深化。
(二)汉语汉字以及由此承载的汉民族文化源远流长,作为一种强势语言和文化形态,在全国各族人民中能够取得强烈的认同感,汉语汉字的主流地位在国人观念里根深蒂固,凭借其绝对优势始终成为语言选择和地位确定的终极目标,以汉民族共同语为核心的语言规划具有稳固的历史和现实基础,受到了整个社会的支持。
(三)政府正确主导,学者积极参与,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语言规划是一种特殊的学术活动,它既要求丰富的学术内涵作支持,又要求有力的行政权力和政府干预作保障,具有独特的发展规律和运行机制。建国以后,语文建设成为国家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规划由过去专家学者自主发动而成为由政府直接发起、组织,专家学者积极配合指导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活动;同时,从中央到地方,建立有关管理部门和学术机构,各部门机构紧密配合,在充分尊重学术研究的同时强化政府行为。
(四)强化语言规划的法治法规建设,充分发挥语言立法作用。建国以后,国家各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其中23部涉及到语言文字使用问题。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等法规都规定在全国推广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地名管理条例》(1986年)、《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中都对地名和广告内容的书写文字做了具体规定。尤其是2001年1月实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更是这方面的典范,从法律上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是国人献给21世纪的“一份不同寻常的世纪礼物。”
    建国后语言规划取得的成绩是多方面的,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语言规划的理论研究还比较薄弱,对文字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在工作中存在脱离实际、急于求成的简单化倾向,相当一段时间内对语言文字的发展和演变规律缺乏系统的深入研究和科学预测,等等。语言规划是一项无限期的社会行为和学术活动。这是因为语言的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发展和变异是绝对的,新的语言形式不断出现,不同的社会群体、不同的交际环境等都会导致语言变异的产生。语言是一种相对自主的系统,具有结构化的系统特征,但同时又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系统。语言系统的优化一方面需要语言自身的调节,另一方面,来自外部的规划也是促进语言良性发展的重要因素。语言是全民性的交际工具,语言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求要进行规范化。语言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符号系统,因此语言规划是永恒的课题。针对当前与过去语言规划存在的问题,在充分吸收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普及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完成国家规定的语言规划的各项任务,努力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此外,我们认为还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确立语言和谐发展的思想,充分重视语言规划的和谐性和整体性。
    语言和谐是指:1.语言的内部和谐。语言是一个严整有序的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互相制约,共处于一个和谐的结构体中。2.语言的外部和谐。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语言与社会各因素要和谐发展,二指语言与语言之间要和谐共存。这里讨论语言的外部和谐,主要包括:
(1)在语言规划中,要立足语言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把语言规划与社会总体规划结合起来,这是建国后我国语言规划的重要思想。国家在制定语言规划政策时,要面向国家改革开放的大局,充分考虑语言规划与经济、文化发展的战略关系,使之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2)汉语与民族语言、普通话与方言的和谐。维护少数民族语言与汉语的和谐,坚持民族平等和语言平等的原则,尊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提倡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就在方言区推广普通话来说,目的是消除不同方言区之间的隔阂,而不是消灭汉语方言。要重视普通话与方言的互补关系,国家通用语言的普及或发展,不能以牺牲其他语言或方言的存在为代价。
(3)汉语与外来语言的和谐。外语(主要是英语)对汉语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对此我们不能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不可漠视这种影响,也不能无端地加以排斥。要有一种和谐发展的观点,正确对待外语的输入,这种和谐观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外来语的引入要有“填空”作用,能补充汉语本身在语用上的不足,坚决遏制重复引进;二是做好外来语的汉化工作,尤其对词汇的引入,无论是词形结构、风格色彩,都要符合汉语的特征要求。另外,还要做好汉语普通话的输出工作,扩大汉语在世界的影响,使汉语与外国语在另一个层面上和谐发展。
第二,加强语言规划理论的研究。
    我国语言规划的历史源远流长,但语言规划理论的研究还是一个新的领域。与过去相比,建国以后语言规划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开始引入科学的规划理论,并结合我国国情、语种格局和汉语特点进行研究,使该时期的语言规划工作有了重大突破。具体来说,系统的语言规划理论的探讨在我国仅二十几年的时间,作为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学科部门还远未成熟。因此,在将来语言规划的研究与具体实践中,加强理论研究,实现语言规划的学科化,是我们所努力追求的阶段性目标。概括地说,将来语言规划理论研究的重点是:
1.构筑语言规划理论的全面研究框架,尽快实现我国语言规划理论的学科化。语言规划理论的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相关的研究还缺乏系统的重大的理论成果,而社会条件的不断变化和日益丰富的语文生活,不断地提高着对当前和未来语言规划研究的要求。因此,要从一个更高的理论高度来研究语言规划,强化语言规划的学科意识,结合我国的国情和汉语的实际,对语言规划一系列的理论问题,比如语言规划学科性质、发展规律、运作机制等进行更加全面深入地探讨。
2.运用现代语言学理论对我国现代和当代语言规划的历史进行科学总结,“分析成功或导致失败的语言学的和各种非语言学的因素,找出规律性的东西”,这“不仅对于指导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有极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于语言规划学科以及整个应用语言学科的建设也有重要作用” 。这项工作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是一项重要的课题。
3.除此之外,还要继续加强中文信息处理的理论研究,完善有关标准;围绕《通用语言文字法》进行相关的理论探讨,做好立法后的实施工作;在全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普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的理论总结,尽快导出有关结论。
第三,做好语言教育规划,强化汉语教育。
    随着全球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升温,语言间的相互影响逐渐加剧,其间的争夺战也初露端倪。一些弱势语言陷入濒于消亡的境地,每年都有多种语言逐步淡出人类交际。英语作为一种强势语言不断扩张,而汉语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也正在走向世界。在国内,英语对汉语的影响不容轻视,相当一部分英语词汇或通过网络,或由港台北上,直接或间接地进入汉语社团的交际行为;同时,政府、民间对英语教育十分重视,英语热不断升温,而相应进行母语教育的时间越来越少,国民尤其是年轻一代的母语水平令人忧虑,作为中华民族之根的汉语汉字受到一定的冲击。与此相对的是,在海外汉语正在成为一种新的强势语言,越来越多的人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全球有85个国家2300多所高校开设了汉语学习课程,当前正在学习汉语的外国人已达3000千人,这表明汉语学习和教育的热潮正逐步形成。
    形势的发展和变化给我国的语言规划提出了新的任务,这就是“除了语言地位规划和本体规划外,语言教育规划问题应该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国家及有关学术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语言教育计划,一方面要强化母语教育,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的政策法规,培养国民对母语的自豪感,明确母语教育在我国学科教育体系中的地位,自觉维护祖国语言文字的纯洁和健康,把母语教育提升到促进国家兴旺、维护国家统一、培养国民的人文精神的高度。为此国家有关部门要制定一系列的实施措施,强化母语学习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在对外汉语教育上,国家要进一步加强投入,大力开展师资培训,加快汉语海外教学考试中心的建设,目前全世界除中国大陆外,只有63家考试中心,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国的对外汉语推广之路;国家要尽快制定汉语国际化战略,把对外汉语教育与世界一体化的趋势及中国改革开放的格局联系起来,加速汉语国际化的进程。

本文为国家语委“十五”国家语言规划项目《中国语言规划的历史研究(1949年后)》(编号:YB105-02A)研究文章。

注释:
①参见周庆生《国外语言规划理论流派和思想》,《世界民族》2005年第4期。
②参见吴玉章《关于当前文字改革工作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报告》。
③苏金智《语言规划理论研究的若干问题》,江汉大学学术报告会,2004年4月。
④洪堡特《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商务印书馆2002。
⑤参见国家语委新词新语规划基本原则课题组《新词新语的规范问题述评》。
⑥张志毅、张庆云《新时期新词语的趋势与选择》,《语文建设》,1997年第3期。
⑦王铁琨《新词新语的规范问题》,《天津师大学报》,1989年第2期。
⑧姚汉铭《试论新词新语与规范化》,《语言教学与研究》,1995年第1期。
⑨国家语委新词新语规范基本原则课题组《新词新语规范基本原则》,《语言文字应用》,2003年第1期。
⑩侯敏《关于新词和生造词的判定标准问题》,《语文建设》,1988年第2期。
章一鸣《谈新造词和生造词》《电大语文》,1986年第4期。
于根元《新词新语和语言规范》,《语文建设》,1995第9期。
杨华、蒋可心《浅议外来词及其规范问题》,《语言文字应用》,1995年第1期。
陈建民《普通话对港台词语的取舍问题》《词汇学研究》,语文出版社,1995。
刘叔新《从词汇规范化看方言词的吸收》,《语文建设》,1991年第6期。
于夏龙《从方言吸取营养——普通话新词语产生的重要途径》《语言文字应用》,1992年第2期。
参见许嘉璐《未成集——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语文出版社,2000年。
许嘉璐《现状和设想——试论中文信息处理与现代汉语研究》,《中国语文》,2000年第6期。
黄曾阳《HNC理论概要》《中文信息学报》,1997年第4期。
苏金智《语言规划理论研究的若干问题》,江汉大学学术报告会,2004年4月。
江蓝生.《简论语言文字立法的意义》,2001年1月16日《光明日报》。
参见周庆生《语言和谐思想刍议》,《语言文字应用》,2005年第3期。
仲哲明《关于语言规划理论研究的思考》,《语言文字应用》,1994年第1期。
参见郭熙《中国社会语言学:现状与前瞻》,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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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哲,1976年生,山东宁阳人。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理事,现代语文杂志社常务副主编)
(原载于《现代语文》11月下旬刊-语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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