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39|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4-6 09:39: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区、市)教研室,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为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改革开放30年和新课改以来学校艺术教育理论研究成果与教学实践经验,充分发挥艺术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提高我国普通学校艺术教育的理论研究水平和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协调发展,《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和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和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共同举办 “2009年全国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寄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09年全国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方案
2.“2009年全国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申报表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
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
《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
2009年2月16日
七星瓢虫少儿美术
附件1:

2009年全国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方案

一、论文要求

    本届参评论文主要围绕“新中国成立60年、改革开放30年和新课改以来的学校艺术教育”这一主题,对基础音乐、美术教育和高等音乐、美术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改革与发展进行研究和论述。文章文体不限(议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叙事、案例等)。

二、评选要求

   1.凡以往未参加各类全国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2.论文分中小学组、高校组进行评选,论文组别按作者所在工作单位划分。幼儿园教师以及各级音乐、美术教研员等属中小学组。
   3.一人只能有一篇论文参加评选,合作撰写的论文,作者不得超过二人。
   4.论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引文须注明参考文献。
5.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或曾获得过奖励的论文,请注明。(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不能参评)
6.参评文章不得抄袭、下载他人文章,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三、申报办法

   1.中小学组参评论文原则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研室或音乐、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评选后集中报送,高校组由作者个人直接报送。
   2.参评论文一式5份,一律用A4纸打印,并填写《论文评选申报表》一份。论文打印稿上不得写作者单位及姓名。
   3.音乐教育论文寄《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美术教育论文寄《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 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参评论文”字样。
   《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甲55号522室,邮编:100010,收件人:林珊珊,电话:(010)59757229。
   《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收件人:赵蓉,电话:(025)83598207。
   4.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30日(以邮戳为准)。
四、评选及奖励
1.由组委会聘请专家成立论文评审组对论文进行评选。
2.奖项分一、二、三等奖。
3.获奖论文作者发给获奖证书,获奖结果通知各省市相关部门,并在《中国音乐教育》和《中国美术教育》杂志上公布获奖名单,获奖文章择优刊登。


附件2:
2009年全国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申报表(样表)
(本行组委会填写)收件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以下作者填写)
论文题目
第一作者  身份证号  职称、职务  民族
第二作者  身份证号  职称、职务  民族
所在单位  邮编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参加组别 □ 中小学组                  □高校组
论文撰写时间
曾在何处发表
本文曾获何种奖励
附言
(本表自行复制有效。)
2#
发表于 2009-4-13 20:00:00 | 只看该作者
已经准备了一篇,也装订好了,准备寄出,试试运气!
3#
发表于 2009-4-19 17:25:17 | 只看该作者
已经寄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9-29 14:26 , Processed in 0.078991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