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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校园网站建设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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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11:08: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鄂教信函[2009]50号

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校园网站
建设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网络中心(电教装备站)、江汉油田教育集团网络中心:
为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网站绩效评估的通知》(鄂教办〔2009〕5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好2009年的评估工作,我省将以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分网站——“湖北学校”为基础,构建全省统一的中小学学校网站发布总平台,依托网络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展示、网上投票、网上评估等全流程管理。为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经研究,拟对全省中小学校园网站建设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由各市、州、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各级教育网络中心(电教装备站)协助,对本地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技工学校、校外培训及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等)的“已建校园网单位”基本情况数据和“未建校园网单位”基本情况数据进行统计登记。对“未建校园网单位”,e21网站将免费为学校开发网站,免费提供技术支撑。
二、相关要求
1、各市、州、县教育局负责本地评估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各级教育网络中心(电教装备站)承担中小学、幼儿园网站统计、建设和评估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建立健全本地中小学校园网站评估活动组织机构,填报联系人信息表,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请各市、州于6月30日前向省活动办公室上报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1)。
2、6月30日前,请以县(区)为单位统计高中学校建站情况,分别填写“已建校园网(高中)学校统计表”和“未建校园网(高中)学校统计表”报市州(见附件2、附件3),由市州于7月中旬统计归总上报省里。
3、9月15日前由市、州统计上报全市“已建校园网(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统计表”和“未建校园网(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统计表”。
4、为配合评估工作,将于9月组织全省高中网站管理员培训(通知另发),解析高中学校的校园网评估细则和评估实施办法,并为拟在e21网站“湖北学校”分网站建站的学校正式配发用户名和密码。
全省中小学校园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洪山路2号省科教大厦B座13楼,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教学应用部(基础教育资源部);邮政编码:430071;联系人:龚慧、康庄;电子邮箱:e21jiaoxue@gmail.com(请在邮箱主题注明“网站评估”);联系电话:027-87843915,027-87122221转8282。
文件查询及附件下载请登陆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首页下方“教育信息化动态”栏目(http://www.e21.cn)或e21“竞赛网”(http://js.e21.cn)。

附件:1、中小学校园网站绩效评估市、州联系人信息表

2
市(州)已建校园网学校统计表

3
市(州)未建校园网学校统计表






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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