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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员的核心价值是催化作者:张继红 来源:《湖北教育》
教研员作为教研机构的主要成员,理应以研究、指导和服务教学为己任,在开展研究、指导和服务活动中体现自己的价值。然而,什么是教研员的核心价值?笔者以为应该是催化。
1. 教研员研究什么
教研员不同于高校专门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专业人员,也不同于各级教育科学研究所的专职人员,不必要对教育教学的新理论进行开发与研究。教研员的职责在于研究国家对于新课程的有关规定、新课程的内在体系建构以及新课程理念与体系在贯彻实施中的种种具体问题的解决应对。教研员的研究是既定框架内的诠释性研究和行动研究,并不重在有没有新成果或新发现。换言之,教研员的研究是理解、解读和指导具体实施,而理解、解读的目的,是催化新课程理念的传播、内化以及贯彻实施。
2. 教研员指导什么
教研室不同于“课程研究中心”,也不同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教育方向、课程理念、课程目标、目标载体等方向性问题都毋庸置喙。教研员指导的职能仅体现于通过参与教学实践活动,分析教学实践对于既定方向的观照。对于观照中发现的目标缺失与方向偏移,教研员只能向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提出相应的建议。在既定方向中的观照,更贴切地说是敦促与辅助,而敦促与辅助的目的是催化新课程在正确的理念轨道上运行。
3. 教研员服务什么
课程改革从教育理念、课程设置、课程目标、教学方式、师生关系、课程资源等诸多方面动摇了传统教育的基础,因而对于教学系统中最活跃的因素——教师的培养成为首要任务。在各级师资培训中,教研员以“平等对话中的首席”参与到帮扶教师专业成长的活动中,以自身的才智催化教师的专业成长。
由此观之,教研员不是“千手观音”,不能力破课程改革中的道道迷障;教研员也不是“百变如意”,不能清除课程改革中的种种疑难。教研员只能以付出智慧的方式,在课程改革实践的各个环节催化着课程改革这只“雏鹰”的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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