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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内容必须与事实一模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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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16:51: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文内容必须与事实一模一样吗?(上) 
李白坚


跟事实一模一样的文章才是好文章吗?这是个有趣的问题。
先听我说段亲身经历的故事。
念高中的时候,每年我们班级都要参加半月的农业劳动。劳动结束以后,将和当地的农民进行一次联欢活动,唱唱歌、跳跳舞什么的。
那年,我们班级的女同学和农民的青年姑娘们联合排练了一个采棉花的舞蹈,演出开始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参加舞蹈的八个姑娘,其中有四个是我们班级的女同学。她们很少参加劳动,白白嫩嫩,属于“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孔夫子”门徒的那一类人。她们刚刚学会采棉花,有的时候采得还很不象样,动作很慢,还会混上不少棉花的枯叶……
另外的四位是顶刮刮的农民姑娘,她们从小参加劳作,劳动的速度快,效率高,往往我们的女同学们已经采得腰酸背痛了,她们仍然精神抖擞。
照理,既然我们编的采棉花舞是劳动生活的反映,当然农村的姑娘应该跳得好更好一些,而我们的同学姑娘应该跳得不象样才对,然而,事实恰恰相反!
在跳采棉花舞的时候,我们都觉得同班女同学的动作真象在采棉花一样,手是兰花指,左面那么采一下,右边那摘一下,嘴唇还随着那段耳熟能详的“采茶舞曲”,轻轻地笑一笑,微微地撸一撸,美极了,就象把我们带进那海洋般的棉花田里。
而那几位农村姑娘的动作,却不敢恭维。她们的动作生硬、呆板,似乎用力太大,那一扯一扯,一拉一拉的手指,抓成个拳头,也不好看。由于动作不柔和,不协调,显得仿佛在和人打架似的 —— 尽管她们的动作和真正采棉花的动作更为接近,
再听我说段外国的故事。
据说俄国著名的芭蕾舞《天鹅湖》在刚开始表演的时候,也不成功,问题出在服装上。
人们认为,既然演绎的是天鹅的故事,而天鹅浑身都披着白色的羽毛。于是,演天鹅的舞蹈演员们都在身上披上了代表天鹅的羽毛。这样似乎就更象天鹅了。
但是演出却砸了锅。因为观众们认为这样的形象一点也不象天鹅,一点也不美,反而很可笑。尽管舞台上的演员们都披着天鹅的羽毛。
于是导演将天鹅的装束加以改进,换上白色的衣料,还戴上象征鹅冠的帽子。然而演出还是不成功。观众们还是不喜欢那些天鹅的形象!
最后,天鹅的形象终于改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紧身的白色上衣,花边的往四围翘起的短裙,头上扎着白色的头巾,可以说,这样的打扮却是比前面的打扮离开真的天鹅要远得多,或者说要“不象”得多!只是“象征性”地表示她们是一群天鹅罢了。然而,奇迹出现了,就是在这群仿佛不太象天鹅的扮相中,《天鹅湖》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奇怪吗?女同学们的舞蹈动作不太象真正的采棉花,我们观众倒反而觉得她们演的才象是真正的采棉花;天鹅们的装束不太象天鹅,人们反倒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天鹅的形象!
这里说明了一个艺术的重要道理,那就是,所有的艺术(作文也可以理解为初等的文学艺术作品),虽然都是来源于生活,但是它们又都必须高出于生活才行。完全跟生活一模一样,艺术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其实,如果你硬要在文章中写得跟生活一模一样,大概也很难!
就说春游吧,有些同学开门见山,往往不写在学校里集合这一段,觉得“没有意义”,但是,这可不是真实的啊!因为从事实来说,可是先集合才出发的!然而这个“没有意义”的思想却是最有价值的,因为,这个同学已经明白了作文中的生活应该比普通的实际生活“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带普遍性”的道理。所以就把作文中把那些可有可无、与主题思想无关或者不能表现主题的东西删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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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6:52:53 | 只看该作者
作文的内容必须与事实一模一样吗?(下)  当我们要记叙课堂上发生的一件事件,就说是一个同学回答问题时,经常会有同学记不起具体的动作,于是来问老师:“刚才是谁第一个发言的?”
如果老师能够记得起来当然好,如果老师也记不起来呢?难道就不能写下去了吗?
这时,老师会说:“随便找一个同学作为对象,就让他作为第一个发言的好了。”因为,谁第一个发言,只要对于文章的主题没有重大的影响,只要这个同学是有可能发言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喜欢国画吗?国画最讲究意境。你看齐白石老人的画:“蛙声千里出山泉”:画幅的上侧是几笔清清流淌的泉水,画幅的下方是几尾缓缓游动的小蝌蚪,画幅的中间简直是一大片的空白!什么也没有!
难道这是真实的吗?你会问。
是的,生活不是这样,但是艺术却必须如此!这叫做“计白当黑”,又叫做“以一当十!”白石老人正是以留出的空白,给了欣赏者以无穷的想象!给了艺术以极大的表现空间!
行文至此,有人会问:“你不是在提倡造假吧?”
不!我坚决否定在作文中造假,我这里说的恰好是写作艺术所要求的真实!因为事实上你把生活一无选择的都写下来是没有意义的,你必须筛选,而一旦你在进行筛选,你的文章就已经不是和原来生活的一模一样的了!
记得有一天,我把同学们带到上海控江路、江浦路口进行作文“写生”。这是一个比较有典型意义的地方,那儿在上海“三年大变样”的建设中出现了巨大的变化。原来的棚户区被代之以现代化建筑和有着休闲绿地的住宅区。
有趣的是,同学们在“写生”的时候,除了写出了它的变化,还有不少同学注意到它所没有出现的变化,很多同学写到了它附近的一条“臭水河”,“飘起来一阵阵的臭气!”
这下可好,本来挺美的文章被“大煞风景”!
是不是一定要写这条“臭水河”呢?因为这条“臭水河”确实是在我所要求的景色范围之中啊!
有的说:“应该写,因为我们看到的生活就是如此的‘美中不足’,所以文章也应该反映出这种‘美中不足’”。
有的说:“没有必要写。因为文章的主题要表现的是这个地区的进步和变化,而文章的题材又是记叙文,所以即使这是真实的也要删去!”
我同意第二条意见,也同意他们的理由。这个道理也许和上面我说的两个故事的道理相似。
当然,如果我们的文章题材是“应用文”,是对这个地区周遍环境的“调查报告”,那就另当别论了——“臭水河”一定必须属于我们理应谈及的内容。这是“应用文”的文体所需要的。因为“调查报告”是一种真实反映情况的文体,它不是带有审美意味的文章,而是要如实反映问题以便领导了解情况、进行处置的文章。倘若你在“调查报告”中不涉及在个“臭水河”的内容,就不符合“调查报告”这种有着十分真实性要求的体裁了。
有意思而有意义的是,后来我又有机会经过了那段我带领学生“写生”的路段,我惊奇地发现,那段原来的“臭水河”已经在上海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得到了整治,水质开始干净,水面也变清了。
我想,如果再请同学们来“写生”,这回可一定得把这段原来的“臭水河”现在变清了的事实写进文章里去。当时不应该写它,是因为这个材料不符合我们“写生”文章的主题,而现在要写它,又是因为符合我们“写生”文章的主题了。
问题就是这样的有趣。能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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