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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之道》不自然(及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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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1-14 11:0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然之道》不自然(及跟帖)
  
  
  教材原文(全文)
  见四年级下册P30(为便于阐述,笔者标示每一自然段):
  
   自然之道
  
    (第一自然段)我和七个旅行同伴及一个生物学家向导,结队来到
  南太平洋加拉巴哥岛旅游。这个海岛上,有许多太平洋绿海龟在筑巢孵化小龟。我们的目的,就是想实地观察一下幼龟是怎样离巢进入大海的。
    (第二自然段)太平洋绿龟长大后体重在一百五十公斤左右,幼龟体重不到它的百分之一。幼龟一般在四五月份离巢而出,争先恐后爬向大海。从龟巢到大海需要经过一段不短的沙滩,稍不留心,幼龟便可能成为食肉鸟的美食。
    (第三自然段)那天我们上岛时,已近黄昏,很快就发现一个大龟巢。突然,一只幼龟把头探出龟巢,却欲出又止,似乎在侦察外面是否安全。正当幼龟踌躇不前时,一只嘲鸫突然飞来,它用尖嘴啄幼龟的头,企图把它拉到沙滩上去。
    (第四自然段)我和同伴紧张地看着眼前的一幕,其中一位焦急地对向导说:“你得想想办法啊!”向导却若无其事地答道:“叼就叼去吧,自然之道,就是这样的。” 向导的冷淡,招来了同伴们一片“不能见死不救”的呼喊。向导极不情愿地抱起那只小龟,朝大海走去。那只嘲鸫眼见着到手的美食丢掉,只好颓丧地飞走了。
    (第五自然段)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大家极为震惊。向导抱走幼龟不久,成群的幼龟从巢口鱼贯而出。我们很快明白:我们干了一件愚不可及的蠢事。那只先出来的幼龟,原来是龟群的“侦察兵”,一旦遇到危险,便会返回龟巢。那只幼龟被向导引向大海,巢中的幼龟得到错误信息,以为外面很安全,于是争先恐后地结伴而出。
    (第六自然段)黄昏的海岛,阳光仍很明媚。从龟巢到海边的一大段沙滩,无遮无挡,成百上千的幼龟结队而出,很快引来许多食肉鸟,它们可以饱餐一顿了。
    (第七自然段)“天哪!”我听见同伴说:“看我们做了些什么! ” 这时,数十只幼龟已成了嘲鸫、海鸥、鲣鸟的口中之食。我们的向导赶紧摘下棒球帽,迅速抓起十多只幼龟,放进帽中,向海边奔去。我们也学着他的样子,气喘吁吁地来回奔跑,算是对自己过错的一种补救吧。
    (第八自然段)不一会儿,数十只食肉鸟吃得饱饱的,发出欢乐的叫声,响彻云霄。我和同伴们低着头,在沙滩上慢慢地走。向导一边走一边发出悲叹:“如果不是我们,这些海龟就不会受到那样的伤害。”
   
  磁场指瑕
  课文中向导所说的“自然之道”是互相矛盾的。
  所谓“自然之道”,课文意思是让自然界自由发展而不加人力干预。这样,自然界才能发展得好,相反则受损。课文告诉我们,任由嘲鸫啄幼龟是顺应自然之道,而向导把幼龟引向大海则是违反自然之道。
  笔者认为,如此的“自然之道”,漏洞很大,无法自圆其说。
  任由嘲鸫啄幼龟与向导把幼龟引向大海,结局不都是一样的吗?
  假设如向导所说的“叼就叼去吧”,幼龟被嘲鸫叼走,那么,这“侦察兵”就不能返回龟巢,巢中的幼龟就同样会“以为外面很安全”而“结伴而出”,它们就同样会成为食肉鸟的口中之食。
  向导的“叼就叼去吧,自然之道,就是这样的”,与他在最后的“如果不是我们,这些海龟就不会受到那样的伤害”,这两番言论前后抵触,前者是不管,后者是管了,其结局却一如前述。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向导是自打嘴巴,且打得挺响!
  这个生物学家向导,竟是如此的差劲!——或许是假冒伪劣的吧!
  
  
  不同意见跟帖转贴(3#、5#)
  —3#—2010-4-12 10:36
  “自然之道”很自然
  自然之道并不是非此即彼,而是都在自然而然之中。
  
   “侦察兵”被叼走——幼龟们成为鸟的口中之食,这是自然而然的;但是“侦察兵”并不会必然被叼走,所以幼龟们不会必然成为鸟的口中之食,这也是自然而然的,是自然之道。人为的干预却必然会使幼龟们成为鸟的口中之食,哪怕是一次,也就不自然而然了,违背了自然之道。
  
   磁场老师,您说是不是这样?
  
  
  —5#—2010-4-14 08:01
  与第3楼商榷
  
  
  第3楼原文摘录
  
   但是“侦察兵”并不会必然被叼走,所以幼龟们不会必然成为鸟的口中
  之食,这也是自然而然的,是自然之道。
  
  磁场意见
   上述情况两个“不会必然”虽然说的没错,但只是在脱离课文所说时才行得通,而在课文的具体的语言环境中则是行不通的。
   课文第四自然段说:
  
   我和同伴紧张地看着眼前的一幕,其中一位焦急地对向导说:“你得想
  想办法啊!”向导却若无其事地答道:“叼就叼去吧,自然之道,就是这样的。” 向导的冷淡,招来了同伴们一片“不能见死不救”的呼喊。向导极不情愿地抱起那只小龟,朝大海走去。那只嘲鸫眼见着到手的美食丢掉,只好颓丧地飞走了。
  
  课文中向导怎么说?
  课文中向导是说“叼就叼去吧”。
  “叼就叼去吧”,即被叼走,而不是模棱两可的“不会必然被叼走”。
  有了“叼就叼去吧”这个前提,那么“‘侦察兵’被叼走——幼龟们成为鸟的口中之食,这是自然而然的”——即幼龟们成为鸟的口中之食是必然的而不是模棱两可的“不会必然”。
   向导开始说“叼就叼去吧,自然之道,就是这样的”,是点题之说。等于告诉读者,让食肉鸟叼去幼龟是自然之道,不应人为去改变。
   向导最后说“如果不是我们,这些海龟就不会受到那样的伤害”,是结题之说,等于告诉读者,人为去改变,不是自然之道。
   不人为去改变现状,幼龟被叼,进而幼龟们被吃掉;人为去改变现状,幼龟也被叼,且幼龟们同样被吃掉。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乐耶?”
   然则怎样对待自然,幼龟才不被叼耶?
   课文这“自然之道”还“自然”吗?
  
  
  
  《自然之道》的继续讨论(11帖)
  
  
  —6#—我要忏悔—2010-4-15 07:56
  有老师提出问题:
  1、“向导知道结果,为何还要这样做?”
  依我看,向导是生物学家嘛,他知道要遵循自然之道——动物的事情动物解决,我们人类千万别妨碍它。如果我们妨碍它们,必然会有坏的结果。但是是什么结果,比如像课文中的结果,我们应该判断向导还是不清楚的。如果清楚有那样的坏结果,向导肯定会如实告诉“我们”的,那疾恶如仇、爱护动物的“我们”还能不听从吗?是不?
  2、“其他乌龟怎么知道这只侦察龟安全到海边了?”
  依我看,既然派它去侦察,那其它的小海龟肯定是像躲在暗堡里探察敌情的士兵一样密切注视那只侦察龟的行动的,如果没看到侦察龟出事情,没看到引来的食肉鸟,没听到侦察龟的惨叫,没闻到侦察龟被吃的血肉腥味……(查乌龟的视力是在10米左右。)
  3、“后来的幼龟不是知道前面有危险嘛,为什么还要出来?”
  依我看,乌龟的视程不远,可能离过来吃侦察龟的嘲鸫不远的地方的几只小海龟已经发现嘲鸫而拼命躲起来外,其它海龟应该都不知道。假如这只侦察龟被啄痛或被吃痛了,那它必然会发出哀鸣,那么其它的海龟就会听见,就会明白侵略者来了,可是……假如这只侦察龟被吃了,那必然会引来更多的食肉鸟过来争食,这样的话,许多巢里的小海龟就看见危险了,或者被吃龟的血肉的腥味、争食的食肉鸟身体的气味被其它龟所闻到,或者许多过来争食的食肉鸟发出的争叫声被其它龟所听到等等。
  总之,这些问题还可以说得过去的,但是我的问题呢?期待。
  
  
  —8#—三百卷生—2010-4-15 16:58
  回复6#
  
  1、向导知道结果,为何还要这样做?
  因为他是导游,导游要我满足游客的需要,也可能是他想用事实来教育这些游客。
   2、其他乌龟怎么知道这只侦察龟安全到海边了?
  这是多少万年自然选择的结果,也就是海龟的基因所决定的,它自然而然就知道了。这正是“自然之道”。
   3、后来的幼龟不是知道前面有危险嘛,为什么还要出来?
  答案同上,这也正是“自然之道”。
  
  
  —9#—三百卷生—2010-4-15 17:04
  所以,当我们站在了大自然这个角度来认识本课所讲的现象,我们难以理解的问题无非都是“自然之道”。
  
  
  —10#—fighting!—2010-4-18 11:34
   回复 8# 的帖子
  
  如果向导想用事实教育游客,为什么后来他又发出那个悲叹?
  我只能说这个向导很假!
  
  
  —11#—我要忏悔—2010-4-22 13:20
  回复 8# 的帖子
  
  向导感觉会有坏的结果,但是到底是什么坏结果,比如像课文中的结果,向导还是不清楚的。
  
  
  —12#—三百卷生—2010-4-23 17:18
  引用第10楼(略)
  世上的事物是复杂的,世上的人是各种各样的。我们可以从自己的认识去评价他很假,但是为什么不多考虑考虑他有没有别的情况才会这样呢?
  
  
  —13#—韩城东小风向标—2010-4-25 08:40
  个人观点
  
  这篇文章的用意是上学生懂得大自然是有他的规律的,不要认为的去干预。学生能够感悟出就行了,不用过多的深究。
  
  
  —14#—三百卷生—2010-4-28 10:47
  引用第13楼(略)
  是这样的。不过,老师的深究有利于深入把握课文,无论对学生还是对自己都大有裨益!
  
  
  —15#—磁场—2010-4-29 08:29
   课文的价值取向的矛盾
  
   课文的价值取向,简言之,是指课文赞成什么反对什么。
   课文的价值取向之一是不想海龟受到伤害,之二是不要违反自然之道去干预生态(本文不分析、判别上述的课文价值取向的对与否)。
   可是,不干预,海龟受到伤害(“叼就叼去吧”),干预,海龟同样受到伤害(“数十只幼龟已成了嘲鸫、海鸥、鲣鸟的口中之食”)。这样,不干预与干预两者谁是谁非?
   换言之,不干预,符合自然之道(“叼就叼去吧,自然之道,就是这样的”),干预,违反自然之道(“如果不是我们,这些海龟就不会受到那样的伤害”),那么,符合或违反自然之道,其结果都是海龟受到伤害,都不对(所谓不对,是以课文的价值取向之一为标准去衡量的)。
   “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乐耶?”
   ——是人类干预海龟亦死,不干预海龟亦死,然则如何海龟方能幸免于难?
   ——是人类符合自然之道海龟亦死,违反自然之道海龟亦死,然则如何海龟方能幸免于难?
  
  
  —16#—三百卷生—2010-4-29 10:23
  回复15#
  
  不知道您注意了没有,课文的最后一段有所修改。
   原文:“如果不是我们,这些海龟根本就不会受到伤害。”
   改为了:“如果不是我们,这些海龟就不会受到那样的伤害。”
   “根本”一词否定了任何前提,包括我们不干预的自然之道前提下海龟所受到的伤害。一个“那样的”就把这个伤害限定于我们干预这种情况,而没有否定因自然之道而受到伤害。从这个修改可见,课本编者也注意到这句话原来存在问题。
   修改后使课文的价值取向不矛盾了。
  
  
  —17#—磁场—2010-5-1 07:22
  根本•那样
  
   删去“根本”,“根本”不能遮盖课文价值取向的矛盾——删去“根本”只是使海龟该次受到伤害的归因恰如其分地表述出来罢了。
   改为“那样的”,是一败笔——把近指当作远指了。
   稍具体的阐述见今年三月份另一帖子的跟帖:
  —6#—磁场—2010-3-9 21:15
  http://bbs.pep.com.cn/thread-594155-1-1.html
  
   与wangling-me老师商榷
  
  wangling-me老师原文(见第3楼)
  
   我注意到四年级下册第9课《自然之道》的最后一段句子有了变化,请
  教一下是为什么。
   向导的话:“如果不是我们,这些海龟根本就不会受到伤害。”改为“如
  果不是我们,这些海龟就不会受到那样的伤害。”
   我教上一届学生时还要着重讲解这个“根本”的意思,现在去掉了,句
  子意思似乎有了很大的改变,应当怎样去理解呢?
  
  我的看法
   我认为,课文的改动较前严谨,是恰当的。
   原句用 “根本”,使海龟受到伤害的归因产生歧义。
   海龟受到伤害,直接的、主要的原因是食肉鸟的啄食,间接的、次要的原因是“我们”干的“蠢事”。原句用上“根本”,把主凶放过去了。
   原句删“根本”,把海龟受到的伤害限定为“那样的”,而“那样的”伤害,是食肉鸟的啄食。这样的表达,清晰,严密。
   题外话是:
   我认为,“那样的伤害”的“那样”改为“这样”好。
   因为“伤害”是刚发生的事,是眼前之事。向导在事发现场的对此的边走边说,用近指“这样”宜于用远指“那样”。
   宜改为“这些海龟就不会受到这样的伤害”——何况原句对“海龟”的描述也是近指为“这些海龟……”而不是远指为“那些海龟……”的。
   以上两点,仅供参考。
   学习您的认真,学习您的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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