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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是進步的標尺/朱國良
時下,「公正」一詞頗熱。一些地方和部門出台的制度及措施,無不崇尚公允,力促公平,這充滿了人性的暖色,也反映出時代的亮點。顯然,公正是社會平衡的準繩,是人們行為的尺度,是實踐活動的公器,是生活遊戲的規則。對人對事,惟有遵循這一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對任何人都一視同仁,不厚此薄彼,才能達到有序競爭,力促社會的進步。
有這樣一個令人感慨、使人深省的史料:基辛格從美國國務卿職位上卸任後,「心繫教育」,很想回哈佛大學再重執教鞭擔任教授,但這一良好願望,卻被哈佛大學婉言謝絕了。原因是他提出不想給學生上課,而不履行教授任課職責的教授,哈佛大學是不需要的。對此,時任哈佛大學校長的博克教授解釋道:基辛格是個學識淵博的人,論私交,我和他的關係不錯。但我要的是實用的好教授,而不是不上課的大人物。
基辛格博士作為資深政治家、外交家,曾擔任過多年政界高級職務,大名鼎鼎,政績不凡,學識和學術水平也不同凡響,不管在美國,還是在國外,都聞名遐邇,有相當的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在中國,基辛格的名字可謂家喻戶曉,正是此公七十年代初對中國的一次秘密訪問,促成了美國總統尼克松對中國的正式訪問,使中美兩國斷絕二十多年的外交關係得以恢復,他是溝通中美兩國關係的先驅使者和有功之臣。本來,有這樣的大人物加盟,是求之不得的事,哪怕引起點名人效應也好,但是,哈佛大學卻一根筋,認死理,只看求職者的任職條件,不大拘泥於他的資歷和閱歷及社會背景,更不看他當年所擔任過的什麼高級官銜。不管你是誰,資歷再老,名氣再大,只要你不給學生上課,就不聘你。據資料統計,哈佛大學建立三百多年來已培養出六位美國總統、三十二位諾貝爾獎獲得者和二十七位普立策獎得主。常言道:先有哈佛,後有美國。可以說,哈佛大學的名聲確是如雷貫耳的。
說到公正,常常又使人感到對人的公平最是重要,而司法公正更是一絲一毫都不能傾斜,一分一厘都不可馬虎。有個故事講的是:在德意志帝國波茨坦威廉一世金碧輝煌的行宮前,有座破舊的磨坊驕傲地屹立著,妨礙了他的觀瞻。威廉一世多次派人找磨坊主協商未果,便令人強制拆遷。磨坊主憤慨之下將其告上了法院。法院「明鏡高懸」,法官也根本不理會「權大於法」,而是依法行事,竟判國王侵犯私產,要求賠償其損失並照原貌重建了磨坊。到了威廉二世,磨坊主的兒子因為窮困潦倒,反而求上門去,要將磨坊賣給王室,威廉二世並不藉機抹去讓父親丟臉的史跡,心胸也廣大,不僅沒有藉機刁難,也沒有冷嘲熱諷,而是送他三千馬克,讓他將磨坊永久保留,從而使巍然的皇宮和破落的磨坊成了一大景觀。
正是司法的獨立和審判的公正,讓法律的尊嚴捍衛著個人的財產。因此,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理解,和諧首先是公平公正,這是大前提。在社會階層出現分化的情況下,要把社會公正作為社會整合的一條重要原則,特別要保護弱者,維護公正。而個人的物權,在一個崇尚民主與法治的國度裡更是至高無上的。十八世紀中葉英國首相威廉.皮特在一次演講中,曾這樣形容個人財產的神聖:即使一個最窮的人,在他的房子裡也敢於對抗國王的權威。風可以颳進這所舊房子,雨可以落進這所破房子,房子甚至會在風雨中飄搖,但沒有房主允許,英王不能踏進,他的千軍萬馬也不敢擅入。而社會生活中的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是崇尚法律至上的自覺守法者和維護者,當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就要拍案而起,採取法律範圍內的一切可能的手段去訴求和爭取,絕不是一味的忍讓,無知的抗拒,或消極去對待,違法去抗爭。總之,一切要在公平公正的法的大典中行為處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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