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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市场维权需懂“规则”
发布时间:2009-6-25
花了230万元,却拍来一幅吴冠中的假画。一位上海的藏家一怒之下将油画委托人和拍卖行告上法庭,但被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虽然二审结果还没有出来,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假画门”事件再度引起了艺术品投资者关注。投资者只有了解艺术品市场上的各种各样“潜规则”,才能真正维护自己权利。
便宜没有好货
“捡漏”几乎是每个投资者在艺术品市场上的最大渴望。但是在越来越开放的拍卖市场上,要想“捡漏”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特别是在许多资深买家都在场的时候,你以一个非常低的价格买到了一件所谓的“精品”时,往往可能就买到了赝品。像苏敏罗买下的署名为吴冠中的《池塘》,尺寸达到了90×60厘米,起价才180万,最终成交价也不过200多万元,而且这幅作品还放在翰海拍卖宣传册的封面第二张,几乎可以被所有参与竞拍的藏家看到,以这样一个价格成交,本身就存在问题。
除了在拍卖市场上,上海的古玩市场地摊上经常可以看到大量“淘宝”者,售品也是五花八门,其中不乏银圆、国画等,其中许多价格非常诱人。但业内人士介绍,其中十有八九是赝品,特别是一些所谓齐白石、范曾等大师的国画作品还敲上了出版社的印章,让人感觉是从出版社流出的草稿。但仔细想想,为什么别人不愿意赚“眼门前的钱”,而“馅饼”就砸到了你的头上,其中就是一个陷阱。
了解业内术语
“这个东西是假的,但我只能说它可能不真。”马未都在百家讲坛上的这句话,道出了解艺术品市场术语的重要性。在书画拍卖市场上,我们可以看到“认为是……之作品”,这说明作品大概全部或者部分是艺术家之创作。如果是“……时期”、“跟随……风格”、“具有……创作手法”,则是比较委婉地说出对于画作的怀疑,应该引起买家注意。在古代书画市场上,则更多地使用“传”、“款”等字样。
在古玩投资领域,这样的术语就更有讲究了。如果一件古玩标明“明万历花瓶”而没有其他保留意见,则说明推出方认可其年限;作品如果注明属某时期或朝代“之风格”,如“明万历风格花瓶”,则可能是一件复制品或者仿制品。对于款识来说,如果一件古玩的款识以“康熙六字印以及该时期作品”,说明了其是康熙时期的作品。但如果只有“康熙六字印”这一个描述,说明虽然其有这个款识,但不一定是这个时期的作品,有可能是后仿的。
著录、印章靠不住
对许多藏家特别是初涉艺术品投资的藏家来说,都非常关注著录以及鉴赏印。像苏敏罗之所以敢于出手购买《池塘》,就是因为按照拍卖图录的说法,这幅作品曾经著录于安徽美术出版社1984年3月出版的《风景油画选辑(三)》明信片中,而安徽美术出版社实际成立于1986年。除了制造虚假的著录资料之外,还有些藏家会通过花钱让出版社发行正规出版物。因此,如果你要寻求著录,最好找上世纪80年代之前由权威出版社如人民美术出版社等出版的刊物。
除了著录书籍之外,一些字画上的鉴赏印也是人们在投资时关注的重点。如“三希堂精鉴玺”、“宜子孙”、“乾隆御览之宝”、“乾隆鉴赏”、“石渠宝笈”等,其实这些印章赝品早在民国时期就已经出现,而像吴湖帆、钱镜塘等鉴藏家的鉴定印章也有假。鉴别其中的赝品,除了与真品比较之外,一些常识也是需要的,像1991年纽约一家著名拍卖行推出的任伯年《钟馗图》中,有一方“海塘钱镜塘藏”的印章,但事实上钱镜塘鉴定任伯年画有专门的“钱镜塘鉴定任伯年真迹之印”,而“海塘钱镜塘藏”一印,恰恰是在除了任伯年之外的其他画作上的鉴定印。之所以会出现这样情况,是因为这些鉴定名家的印章往往会由后代散出而落入造假者手中。(《新闻晨报》斐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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